黄亚玲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明确指出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再次突出强调了党的纯洁性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是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保持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保持党的纯洁性,党员和干部必须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做到政治清醒、正气在身、为政以廉、洁身自好,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党规党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只有坚持发展共产党执政为民、党员干部廉洁清正的风尚,才能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消极腐败的危险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四大危险”之一。总结国内外、党内外的经验教训可知,执政党的命运往往同自身是否坚持廉洁从政直接相关。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建设清正廉洁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清正廉洁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有着悠久的文化渊源。上古时期,虞舜就告诫官员们,要“直而清,简而廉”。作为一种官德和治国思想,“廉”最早出现在西周初年的《周礼》中。即“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由此可见,“廉”是中国古代官员必备的政治品德。马克思早在总结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时,就把廉洁作为无产阶级政权的重要特征之一。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基础上,马克思全面阐述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要防止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思想。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公职人员产生实行的普选制,人民群众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制和罢免制,工人工资制和国家的议行合一的政体。[1]
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清正廉洁更是一种优良传统。早在革命战争年代,党就非常重视并努力坚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毛泽东认为廉政建设是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否廉洁奉公是衡量党员道德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在1929年12月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案》中,毛泽东就把有关廉洁奉公的内容写进了党员的五项条件,并规定凡有政治观念错误、吸食鸦片、发洋财及赌博之行为而屡戒不改者,不论是否干部一律清除出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延安革命政权建设中,党提出了实现“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的目标。解放战争胜利前夕,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告诫全党,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特别要警惕“糖衣炮弹”的袭击,以保持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新中国成立后,1956年召开的中共八大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正确运用手中权力,防止脱离群众,要经得起执政考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邓小平反复强调,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他明确提出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全体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勤政为民,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同时,邓小平认为法制建设是防腐倡廉的关键。“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2]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观点,推动反腐倡廉的深入发展。正是由于党历来重视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才使党保持了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一,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这些给我国发展带来新的机遇的同时,对执政党的建设也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在全方位开放的条件下,一些腐朽思想也会趁机而入,再加上传统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和渗透,对人们的政治观念、伦理道德、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等都带来一定冲击和影响,也会对党内少数意志薄弱的党员领导干部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从而使得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化,价值取向错位,失去清正廉洁的本质。
第二,我国正处在深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这是一个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长期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正在全面推进。按照党中央确定的目标,我国在2010年左右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到2020年左右会使这一体制更加完善。这十年正是经济结构转型,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往往也是腐败现象的高发频发期。而且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容易在短时期内集中体现。同时,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际国内环境的相互影响不断加深,市场经济法则与行政权力法则交织在一起,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接触的资源越来越多,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越来越大。[3]
第三,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环境、党员干部队伍状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从封闭半封闭和计划经济条件下建设党转变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党,这些都对党的清正廉洁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从党员干部队伍来看,在人数上,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400多万人,发展到改革开放之初的3600多万人,到2011年底已经达到8000多万人,成为世界上党员数量最多的政党。在党员构成上,过去绝大多数党员都是革命出身,经过革命与战争的洗礼,他们革命性强,政治立场坚定。现在党员更多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入党的,出生于和平时代的他们文化程度较高、能很快接受新事物、思想活跃,创新意识比较强,但是由于生活在和平年代,他们经受严峻环境下的困难和考验并不多,所受的实践锻炼和党性锻炼也不够。因此,少数党员干部会出现党性不强、作风不实、纪律观念淡薄的倾向。个别党员干部还会将人民赋予的权力个人化、私有化,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及亲属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甚至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大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这都对清正廉洁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提出极大挑战。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同时,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这些都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水平带来极大考验。要应对这些考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前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也就是说,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政治理论根基的深浅决定着一个人的素质修养程度,而党员干部素质的高低又决定着党的廉政建设的成效。因此,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行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是惩防体系的坚实基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自愿地把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为将来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作为人生最崇高的理想信念。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拒腐防变的最强大的精神力量。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必须强调党员干部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权利,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对此,刘少奇早就提出:“一切党员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公共的利益,即党的利益,摆在自己的私人利益之上,党员的私人利益必须服从人民的即党的公共利益。一切自私自利的人,不肯为人民牺牲自己的人,都不能做共产党员。”[4]因此,要通过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树立人民公仆的意识,严格自律,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在教育学习方面,既要有自我严格要求,又要靠组织严格教育和管理,要把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加强自我学习,通过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另一方面,要把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作风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在促进干部清正廉洁方面的重要作用。各位学员要珍惜参加学习培训的难得机会,进一步锤炼党性、改进作风,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共产党人,做一个人民信赖的共产党人。[4]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五位一体”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指出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强调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2011年,胡锦涛在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当前,无论是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预防腐败,还是依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预防腐败,制度建设问题都是根本和核心问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从严治党都需要有严格、科学、配套的制度作保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必须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制度化,用一整套合理、可行、管用的制度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制度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本身就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系统制度,无论是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还是形成权力运行的制约监控机制,抑或是从严治腐的惩戒机制等等,归根到底都必须通过制度建设来固化、通过制度执行来实现。离开制度这个前提和基础,就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没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也就不可能真正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作用。由此可见,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载体,更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5]
不受监督的政权,势必会导致腐败。腐败现象的表现尽管多样化,但其共同特征都是对权力的滥用。人是有欲望的,党员干部也是如此,手中一旦有了权力,欲望也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权力越大,欲望也随之变化。一旦权力缺少一定的制约,欲望就会无限膨胀,清正廉洁就会遭遇极大挑战。因此,廉政建设需要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的约束与监督。权力监督正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保障。刘少奇在1955年4月7日《给张难先委员的信》中就明确指出:“好的干部如果没有经常的监督也可能变坏。因此,对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应实行监督。除了广大人民的监督以外,还必须加强各级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认真实行国家的监督”。[6]邓小平更是认为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是制度防腐之重点,权力必须受监督,权力监督机制必须制度化、法律化,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大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针对容易产生滥用权力的具体体制、制度和薄弱环节,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正常运行。同时,预防和惩治腐败,离不开民主监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赋予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权力,因此,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监督,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把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结合起来,把传统监督方式和新技术监督机制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让权力透明运行,为保持廉洁清正的为政底线设下最后一道屏障。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79.
[3]李援朝.共产党的干部必须清正廉洁[N].学习时报,2009-10-22(1).
[4]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63.
[5]王正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启示[J].江海纵横,2010,(5).
[6]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