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海立,廉晓惠,郭艳丽,杨顺翔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济宁 272100)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国计民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监管和追溯,已成为当前探索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要举措。任城区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对辖区内农产品的生产种植、加工、储运进行有效监管,合理控制和科学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管理、检验检测、农资配送、制度保障等区域化监管追溯体系,从整体上提高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了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
结合区情实际,以任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系统为核心,积极研究开展区域化治理、实行区域化管理、推广区域监管的新模式,有力确保全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任城区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为区编办正式批准的法人机构,筹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统筹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省市要求,全区8个镇街依托现有农业办公室、农技站,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完善条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了2~3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本镇街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结合各行政村产业种植情况,建立了村级信息员队伍,协助镇街监管站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
开发建立了任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区级监管平台由计算机系统软件、数据库服务器等设备组成,内含检测监控、追溯管理等7个子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生产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和监督管理。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统一设立了监测室,分别配备了农残留溯源与检测一体机等整套仪器设备,安装了系统配套软件,实现了与区级监管平台联网对接,逐步建成了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科查询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可追溯体系。
镇街监管站设立的速测室为本区域的检测点,主要负责产地农产品面上的快速检验监测,任城区共设镇街检测点8个。在全区重点种植基地、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建立9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主要对本基地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和质量追溯,全区形成了以各检测点、追溯点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
把监管检测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区域化应用的基础保障。从服务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大局和要求出发,相继出台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备案制度》、《农业投入品备案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月检测月通报”》等系列监管追溯制度,通过认真实施、严格落实,形成了一整套支持监管追溯系统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规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的开展。
把农业标准化建设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健全完善标准体系,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相配套,突出番茄、芹菜、莲藕等优势瓜菜产业,制订适合全区实际的农产品标准化技术操作规范30余项,推动了农户和企业按标准化技术组织生产经营。大力推进瓜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标准化覆盖率。强力推进“三品一标”质量安全认证,全区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30个,认证产品全部实行标准化生产,有效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系统建成后,只有在区域化管理的模式下有效运行,才能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但是现阶段受农业发展方式等众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应用存在一些实际困难,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淡薄,少数农民为了片面追求高产量、早上市、好价格,不想控制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整个社会的农产品安全意识尚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够,禁限用及推荐的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品种,群众知晓不多。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需要一定的人员、费用和技术投入,在没有完全实行优质优价、市场准入的前提下,缺少经济驱动及经营限制,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从内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缺乏动力和积极主动性,制约了区域化监管追溯的深入开展。
生产主体分散,千家万户的生产主体致使农产品生产很难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来实施。经营主体分散,经营主体构成了四通八达的营销渠道,增加了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控制难度。有的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尚未真正重视起来,监管主体职能偏弱,具体工作不协调、难落实。
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已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需要开展大量的检验检测、执法管理、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常规工作,而经费不足却成为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主要瓶颈。
政府是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是区域化应用管理能否顺利推进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基层政府,要切实把区域化应用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政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级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监管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经费保障;乡镇监管机构设置及监管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整合,采取编制单列、机构单设方式,稳定基层监管队伍,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实行切合当地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凡是进入市场销售的,无论是本地生产的还是外地运输来的,都必须出具的产地证明和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单,严把市场准入关;健全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产品安全销售制度,规范农产品市场经营行为,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要建立监测室,统一与区监管平台对接联网,认真开展自检工作,按时上传检测数据,实行对市场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动态监管。
当前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其在技术合作、产销合作、行业合作等方面没有发挥较大优势,特别是在农业标准化生产中难以开展有效的组织。政府要加大扶持,规范运作,大力发展紧密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产统一使用农药、化肥,统一生产记录,统一产品销售,形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植、基地化发展的态势,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农产品生产加工的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应用管理的有效载体,这些龙头企业深知国内外市场的竞争残酷,也在市场作用的影响下,熟知产品质量的重要性,从而促使其成为市场的主体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推进者。龙头企业的基地也成为科技推广和质量控制的主体,更是样板和带动体。要依托龙头企业的资源优势,在做好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检测的同时,为周边地区种养户提供检测服务,带动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发展和建设。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监管工作纳入基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年终统一量化考核。区农安办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实用技术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农人员加强自律,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重点抓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切实提高区域化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