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公安局警犬协助侦破命案2起

2013-08-15 00:51杨业胜
中国工作犬业 2013年8期
关键词:沙堆物证警犬

杨业胜 杨 建

案例一: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3年4月7日15 时37 分,驻马店 市公安局110 指挥中心接报称:在驿城区雪松大道与薄山路交叉路口北侧某公司的工地内发现一散发着恶臭气味的包裹。经刑事技术民警现场勘验,该包裹内装有一具被肢解的女性上半部肢体,该尸体头部已呈“白骨化”,部分肢体呈“尸腊”状。

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局长杨俊杰、副局长王长春、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赵全中等领导第一时间带领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就地成立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专案指挥部。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法正、刑侦总队总队长朱海军深入案发地,指导侦破工作。市公安局刑侦、技侦、网安及胡庙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单位民警全员上案,协作配合,整体作战,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尸源查找、物证排查、调查走访等侦查工作,并确定了侦查思路、划定了侦查范围、明确了侦查措施。各县公安局、市区各派出所均成立了专案组,全力开展排查工作。

二、警犬使用经过

4月14日上午8 点半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命令,遂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许勇指派副大队长杨业胜携带警犬“明奥德”赶到驻马店市公安局胡庙派出所协助排查搜索物证。杨业胜凭借20 多年的警犬使用经验,在发现抛尸现场的沙堆和建筑工地300余亩的院内草丛中进行搜索排查。当犬搜到工地内西南侧院墙厕所前沙堆处时,有示警反应,继续在沙堆里搜索,发现有碎鱼皮袋等部分物证(案件侦破后证明此沙堆里埋有部分尸块,警犬示警反应正确)。后来胡庙派出所领导要求对工地围墙外驻马店至泌阳臧集公路两侧所有沙堆和桥洞等地进行搜索排查,杨业胜携带警犬连续3 天进行地毯式搜索,排除了可能有埋尸的嫌疑。案件侦破后,证实警犬对以上地点排除正确,为侦破“4.7 杀人碎尸案”缩小了范围。

4月22日,专案组最终查明汝南县某村村民荆某某有重大嫌疑,结合抛尸现场遗留物证,初步认定荆某某系该案犯罪嫌疑人。4月23日,侦查人员在汝南县金铺镇将其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荆某某对持刀杀害女青年后分尸、抛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指认,4月25日,专案组民警在驿城区老街乡某村一机井内将受害人的下半部肢体尸骨打捞出来。经DNA 比对,确定受害人系信阳市人。

三、讨论分析

此案中警犬能搜索物证协助破案主要是因为:一是训导员利用案发现场包装部分碎尸块的箱子气味为嗅源,使用警犬对周围相关场所进行细致搜索;二是充分利用警犬对碎尸的特殊气味的敏感性,指挥警犬搜索到相关物证;三是通过对外围现场的细致搜索,排除了有疑似埋藏尸块的地点,为侦破此案缩小了侦察范围,节省了时间。

案例二: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3年6月11日下午,遂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平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电话报称:6月8日晚,平舆县阳城镇某村居民王某某(男,44 岁)在自家室内被人杀害,请求遂平县公安局协助破案。遂平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随即派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杨业胜携带警犬“明奥德”快速赶赴现场。

二、警犬使用经过

11日下午15 时许,杨业胜携带警犬赶到案发现场,与此同时驻马店市公安局警犬大队长张新志和训导员携带警犬、汝南县公安局警犬队王东升队长和训导员也携带警犬赶到现场。前期参与调查的平舆县公安局侦查员走访群众得知:6月9日早晨5 点多,有两名汝南县村民在麦地边沟内发现一名40 多岁光头男性,身穿一件白色上衣,上衣上有明显血迹,正躺在沟边麦秸垛边休息,此人发现有人注意他后迅即离开,形迹可疑。杨业胜知此情况后随即到该男子休息处勘查并提取到嗅源,并立即指挥警犬追踪。警犬向西沿沟边麦地追踪约十多公里,一直追到汝南县金铺镇,由于街上人员、车辆情况复杂失去追踪条件。根据警犬追踪情况,杨业胜向专案指挥部汇报并建议指挥部派员向西继续排查。

侦查员在金铺镇西面继续排查约3 公里,在一水塘边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嫌疑人系汝南县八里铺人,对酒后杀害王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逃跑路线与警犬“明奥德”追踪线路一致。

三、讨论分析

此案中,训导员认真细致勘查嫌疑人逃跑途中的休息现场,并提取嫌疑人在麦秸草上的睡痕气味为嗅源,大胆使用警犬进行搜索追踪,克服案发时间长和天气炎热的困难,最终利用警犬追踪搜索10 多公里,为侦破此案指明了方向,同时向专案指挥部汇报警犬追踪情况并分析嫌疑人逃跑方向,协助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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