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心宏
(安徽财经大学 文传学院,安徽 蚌埠233030)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学叙事中除了乡下人进城的书写外,城市化背景下还有别开生面的动物进城书写。当然,这不是说它们成了动物园里的观赏对象。相反,在文学的虚化、陌生化构想中,旨在表述现代人生存状态与文化心理症候的小说,如贾平凹的《废都》与《土门》、陈应松的《太平狗》、尤凤伟的《泥鳅》、毕飞宇的《九层电梯》与《生活在天上》、彭见明的《那城,那人,那骆驼》等,这些小说在视角间距化的动物进城书写中,喻示的是社会转型中的文化冲突、文化身份、生存地位、家园意识等主题。《废都》中的牛与《生活在天上》中的蚕作为农耕文化形态的意象载体,它们分别病殁与困死在城中,体现了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寻根意识。在叙事者文化心理上,动物进城书写寓意的是知识分子对城市工商业社会的文化隔膜与疏离。《太平狗》中乡下狗进城后的生存历险记,暗喻的是城里民工生存地位与文化身份的卑微。《泥鳅》中的民工如泥鳅一样进城,泥鳅之死寓意的是民工进城的悲剧性结局。《九层电梯》的猫、《土门》中的狗以及《那城,那人,那骆驼》中的骆驼,这些动物在生存空间的城乡迁徙中所出现的“水土不服”,喻示的是城市化进程中人对家园意识的隐忧与建构。
贾平凹的《废都》应该说是当代文学史上最具争议的作品之一。在学术争鸣的多元阐释中,《废都》有着深阔的意义解读空间。20 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乡土中国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一个凸显的文化论题就是农耕文化与现代工商业文化的冲突,体现了社会现代化与审美现代性的二律背反。《废都》中的牛似乎是凌空漫步走来,因而显得比较荒诞与突兀,但却与庄之蝶的文化心理沟壑具有暗合性。当然,来自终南山的奶牛不是自行进入西京城的,它是菜农刘嫂从终南山购来的,刘嫂又依照庄之蝶的建议将奶牛迁入城中,是所谓卖新鲜牛奶给城里人,然最终却客死在城郊。就牛与庄之蝶而言,前者为兽后者为人,两者虽非同类,但小说写牛通人性、会思考,且以哲学家的目光审视西京城,思考城中人的生活,因而这头“哲学牛”无疑是庄之蝶文化心理的化身。就“城中人”的庄之蝶而言,他一度患病后曾趴在母牛脐下“喝奶”。“牛”作为乡土中国农耕文化的符号能指,是性别为“母”的“奶牛”意象,是庄之蝶“行为艺术”表征的“血脉在乡村一侧”文化心理的根植,寓意的是他对城市工商业文化的心理隔膜,反证的是其文化怀旧的“心理在场”与“精神断奶”的艰难,内隐其中的是农耕文化的“恋母情结”。
西京城地处中国内陆,积淀着深厚的农耕文化传统。与沿海城市相比,它的现代工商业文化特征还不是特别突出,诚如作者所言:“西安城不是现代化特别浓重的城市,西安和别的城市比较起来,农村气息还比较重。”但在《西安这座城》中作者又指出:“西安城有着同其它城市所具有的最现代的东西。”因而,随着城市工商业社会的确立与发展,古老的帝都又面临着现代工商业文化的撒播与熏染。在农耕文化与现代工商业文化冲突中,《废都》可解读为社会转型期文化冲突的一则寓言。就庄之蝶的文化心理根植而言,其好友孟云房在谈及他的文化心态时说到:“别看庄之蝶在这个城市几十年了,但他并没有城市现代思维。还整个价的乡下人意识!”[1]314如是论断,《废都》不过是通过“他者”来观玩“自我”文化心理的罅隙所在。在“进步的退守”中,定格在“奶牛”意象上生发的是陌生化的阅读效果。因为从文本叙事结构上说,牛出现在小说的开头与结尾中,与之相应的是庄之蝶对奶牛生死相依的关系。在牛的生前,他喝牛奶,在牛的死后,他藏有牛皮和牛尾,因而牛的生死演绎成了庄之蝶文化心理症候的具象化、隐喻化与陌生化写照。在商业大潮的欲望潮汐中,庄之蝶在事业、情感、创作、职位等诸多方面都倍感身心困顿,继而梦想回到终南山,过着樵山钓水、息影乡野的古典生活,但最终他却死在了离城出走前的火车站。再从交通工具上来说,庄之蝶意欲乘“火车”而非“牛车”离开西京城,显然,现代化的物质文化与其精神文化影响可谓如影随形,这使得他自绝于城市的文化梦想显得那么悲涩与无助。小说的结尾写奶牛与庄之蝶“双死”在西京城,如是结局的构想,凸显的不过是对庄之蝶文化心理隐喻式、自传式的写照,闪隐其中的是其农耕文化心理胎记的根深蒂固。当然,从文化冲突论上说,庄之蝶最终死在了西京城,加剧的是其古典文化心灵的现实悲剧效果。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养蚕作为一般农事劳作,它根植于千年以来的农耕文化生产形态中。但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在城里高楼上养蚕就显得匪夷所思。毕飞宇《生活在天上》中的蚕婆婆乃乡间农妇,被儿子接进城后,她却在高楼的居室内养起了蚕。这种情节看似突兀、奇幻,却也显示了作者的文化怀旧心理。诚如城郊一桑农所说:“这家人真是,不是儿子疯了,就是母亲疯了。”其实,母与子都没有“疯”,桑农所说的“疯”不过是说在现代城市高楼上养蚕显得比较另类。然而,在祖辈的母亲眼里,她觉得养蚕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生产劳作,因而,这就产生了代际性的文化心理差异。在蚕婆婆眼里:“城市是上得了天、入不了地的鬼地方。”[2]143她这般诅咒城市,体现了生活在城里大厦的“天上”与生活在乡间“土地”上的文化时空的错位与对立,暗含的是城乡文化的在场冲突。小说的亮点之处,就是蚕婆婆出门忘记了带钥匙,结果被反锁在了门外,等三天后儿子回来了,可室内的蚕蛹皆已困死。蚕茧的死似乎是一种意外,但正是这种意外却喻示了城中养蚕的不可能。从农业生产史来说,乡土中国小农经济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与“你耕田来我织布,你挑水来我浇园”等生产方式,遵循的是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养蚕的国家,文学中关于养蚕的农事记载,如《诗经·小雅》中的“维桑与梓,必恭敬止”,《孟子》中的“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陶渊明《桃花源记》中的“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孟浩然《过故人庄》中的“开筵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等,皆体现了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活景象。在小说《生活在天上》中,作者基于现代工业文明的视角,反顾了农耕文化形态的乡土存在。在文化症候的隐喻性书写中,作者将母子关系转换成了文化冲突的城乡关系,即蚕婆波的五个儿子都进了城,子一代的后代们业已迁徙到城市且已习惯了城市生活,而母一代的蚕婆婆则扎根于农耕文化心态中。当然,在“母子”生活习惯差异的背后,内隐其中的则是深层次的文化心理结构的矛盾冲突,即“城”所代表的都市工商业文化击溃了“乡”所代表的乡土中国的农耕文化。当然,《生活在天上》不属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寻根文学范畴,但从中国日益城市化、工业化的历史进程来说,蚕婆婆在城中养蚕的失败,意味着农耕文化传统的没落与寂寥,因而带有极强的文化寻根意味。
当代文学中,关于民工进城的小说文本甚多,陈应松《太平狗》中的民工程大种无疑是其中的一个代表。小说中那条来自神农架山区的山狗随主人进了城,然这条名叫“太平狗”的山狗进城后却并不太平,这无疑是社会病象的一种陌生化的反讽。在“以狗喻人”的隐喻性书写中,狗随主人离开了生身故土的神农架山区,继而走进了现代化的城市,在空间转换与生存遭遇的对位中,这使得两者的城市遭遇具有精神脉理的相通性。如果说“城里容不下一条狗”[3]31,那它所寓意的不过是主人与狗都不过是城市的“外来者”,也做不了城市的主人,凸显的是“城市是城里人的城市”的生存地位低下感与文化疏离感。程大种在乘公交车时,乡下的太平狗却突然跳到了公交车上,城里的乘客唯恐太平狗是疯狗,于是纷纷躲避。但是,程大种用自己的手堵住了狗嘴,结果手被咬得鲜血直流,狗主人要证明的就是太平狗不是疯狗。这里,狗就是人,人就是狗,可谓是“人狗合一”。城里的乘客认为太平狗是疯狗,是因为狗的外形丑陋、粗野,它不是城里人豢养的宠物狗,也不是出身名门、价格不菲的西洋狗。因而,在“狗以貌相”的被歧视与被冷遇中,太平狗的遭遇隐喻了狗主人“二等公民”文化身份的卑微,这种书写看似荒诞实则又传递出了民工生存地位的低下与文化身份的卑微。
在动物视角书写中,小说写了太平狗进城后九死一生的生存遭遇。程大种进城时,狗则尾随在其后,主人用铁锹拍了太平狗两锹,如是狠心打狗,不过是为民工进城的悲剧性结局做好铺垫,即主人是为了狗不要去城里受罪,这也为狗主人的悲剧命运暗设了伏笔。其后,太平狗看似被主人狠心地卖给了杀狗的屠户,然正是这一情节的存在,见证了乡下狗与城里狗厮杀的惊心画面,因为在城里屠户的铁笼中,城里狗视乡下狗为异类,于是群起而攻之,但太平狗毫不示弱,它在野性勃发的厮杀中,太平狗咬掉了城里狗的睾丸。就这场厮杀而言,叙事者认为那是一场“乡下巨人”与“城里巨人”的搏斗。[3]19因而,乡下狗的致命还击,既戏谑又坚实地证明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文化身份的自尊感。其被压抑的野性也得以复活,它傲视的是城里狗作为玩具狗的娇贵与孱弱。后来,太平狗逃出了铁笼,并找到主人,但因它偷吃了主人工友的饭食,继而遭致了工地老板的严厉痛斥,于是再度处于被围攻的境地。为了保护狗不被屠杀,也为了证明狗主人与狗同病相怜的生存处境,狗主人“人随狗走”地丢掉工作再度流浪街头。不幸的是,狗主人却被诱骗至黑工厂里做苦役。最终,小说通过太平狗的眼睛写了主人惨死的过程,其手指与脚趾都被成群的老鼠吞噬,这也印证了狗主人生前说狗是“误入城市”的隐忧,不过,“误入城市”[3]33喻示的却是狗的主人死在了城里。当然,太平狗不可能千里背尸还乡,但小说在神性与灵性的写作中,病弱的太平狗却顺着主人火化后的一缕青烟而千里还乡了。问题是,太平狗是还乡了,可狗主人却中毒死在了黑工厂里,这种死可谓是惨死他乡,因而,小说的结尾凸显了民工进城的悲戚与怅惘。
同样,尤凤伟的长篇小说《泥鳅》描写的是一群“从农村游到城市的鱼”,“泥鳅”不过是民工的代名词。他们不惜卖力甚至舍弃自尊,目的是寻求生存空间,但最终还是没有被城市社会所接纳,体现了进城民工处于“经济上接纳,社会上排斥”的生存与身份的错位境地。小说中的国瑞颇具传奇色彩,这位乡下人貌似踏进了城市上层的“白领生活”,如得到宫总的“赏识”被“委以重任”,继而成了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然而,那只是城里人早已设置好的陷阱,因为,从银行骗贷的巨额资金不知去向,而身为乡下人的国瑞作为“法人代表”则成了替罪羊。[4]380在叙事声音介入中,小说写泥鳅本是吉祥鱼,然城里“雪中送炭”(豆腐炖泥鳅)那道菜,隐喻的是他像泥鳅一样成了城里人的盘中餐,因而泥鳅与国瑞具有“互文”表意的生存寓意功能。泥鳅离乡进城便失去了生存故土,小说通过泥鳅被吃的食欲化隐喻,揭示了国瑞进城的生存悲剧。国瑞死后,小说通过国瑞侄儿的儿童视角,写他委托叔叔生前的同乡好友将乡下的泥鳅带给叔叔以求好运,然所托之人还是将泥鳅放生于故乡的河湾里,于是“一条条小黑鱼从瓶口蹿出又消失于水中。”[4]385结尾的写意化构想,无非是说泥鳅重返了生存乐土。然时值当下,数以亿计的农民进城寻求生存空间,若进城的结局都是悲剧性的,这恐怕有悖于社会现实本身。因而,结尾的设置有其深刻的片面性。其实,无论狗也好,还是泥鳅也罢,它们都不过是民工进城后生存状态的隐喻性书写,在这种陌生化的写作视角中,隐喻的是其弱势的社会地位与文化身份,因为在城乡二元社会中,国民因出生地的不同,继而有了“城里人”与“乡下人”生存地位与文化身份的差异。因而,泥鳅与狗的返乡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其抢眼之处在于其隐喻了民工进城的困挫结局与梦寻安身之所,体现了文学对时代问题的关切,同时也体现了文学对弱势群体生存地位的悲鸣与同情。
人既是自然的动物,也是社会的动物。在城市化进程中,中国的“卢梭之子们”在寻求“重返自然”的家园意识表达时,自然、土地、草原等成为了其文学意象构想的对象。西方学者曾指出:“人类迄今为止经历了两次精神悲伤:第一次是在新石器时代,人类开始固定于某块土地进行农耕,但是他们的精神却还没有完全从昔日的流浪中摆脱出来;今天,人类正在经历第二次的精神悲伤。这次的悲伤不是因为固定于土地,而是因为我们脱离了土地,即脱离了自然界而依附于技术空间。”[5]2在彭见明《那城,那人,那骆驼》中,小说以神来之笔,书写蒙古汉子与其骆驼来自内蒙古大草原。他们游走了三四个月来到一座城市,至于进城干什么,骆驼的主人没有回答,这使得小说的写作颇具寓言色彩。主人走后,老于接管了骆驼。神奇的是,老于自认与骆驼“有缘”,用其妻子的话说,这种“有缘”就是“你做梦都叫着它,搂着我也叫它,它要是一头母骆驼,我看你就娶它做二房吧,反正又不违反婚姻法。”[6]86于是丈夫老于也谐趣地说:“那好,你做老大,它做老二。”[6]86这种拟人化地称骆驼为“老二”,喻示的无非是老于与骆驼的心理共通与暗合,因为在城市化“圈地运动”中,老于一家世代居住的城郊土地也被吞噬了。老于失去了土地,骆驼失去了草原,因而,两者的生存处境可谓如出一辙。在城市化进程中,对草原访客的骆驼来说,因为草料供应不上,骆驼从吃玉米、吃小叶女贞树叶,再到吃大米,它不得不改变饮食习惯。其实,它最爱吃的食物,只是一种根茎与叶子都带刺的草。但是,这种草究竟叫什么名字,就连老于也不知道。更令老于担忧的是,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这种草很快也就没有了。因而,骆驼离开了生存的栖息地,城市终不过是他者的生存空间。但是,小说从写实发展到写虚,小说写老于在每天听到米斯尼乐园里播放的《美丽的草原我的家》时,他感到的是“这个城市的所有噪音都消失了,变成了一个安静的草原尽管他只在电视里看见过草原。”[6]94在叙事声音介入中,小说写老于一辈子只喜欢也只会唱这首歌,因而在人与畜的歌声交流中,老于给骆驼唱《美丽的草原我的家》时,唱的自己“眼睛里涌着泪水”,骆驼倒也是用“跺跺脚”的肢体语言表达了心灵的共鸣。其实,骆驼的“通人性”与《废都》中奶牛的“哲思”极为类似,只是,《废都》中的牛死在了城里,而《那城,那人,那骆驼》中的骆驼在城里生活五年后,老于最终决定将其送回草原,原因是“内蒙才是它的家。再不走,恐怕就没有力气回到它的故乡了”。[6]94问题是,骆驼重返了家园,而人的生存家园在哪里呢?换言之,谁又能扭转城市化“历史怪兽”的行进方向呢?因而,老于的心理暗伤,寓意的是人对生存家园的怀念与追寻。
人们常说“猫狗九命”,还说猫通人性,狗通人性。就猫狗“九命”而言,它们生命力的极强源于它们都是“土命”。毕飞宇的《九层电梯》经由儿童视角写“父女”两代生存环境的差异。父亲自小在乡下长大而体格健壮,女儿自小在城里长大却体格瘦弱。这种代际性的体格差异,隐喻着现代人越来越远离土地与自然的生存状态,从年幼的女儿到家中的幼猫,体现在小说文本中,就是在父亲生日的时候,女儿将买来的两只幼猫作为礼物送给了父亲,但猫是土命,它离不开土,因而当猫作为“家庭成员”生活在城市高楼上的时候,却无法适应“人为的”被规训的饮食习惯,于是两只幼猫的体格也逐渐消瘦下去。特别是在一次郊游中它们被主人带到了郊外,离奇的是,它们在见到田鼠后则带着恐惧的眼光躲了起来,言外之意就是猫的捕猎本性发生了退化,因为食物链中猫吃鼠本是自然进食现象,而猫怕鼠则是反常现象。最终,两只幼猫分别病死与坠楼而亡。在陌生化的叙事视角中,两只幼猫的相继死去,指向了城市对动物生存本性的摧残与扼杀,同时暗喻着的是人与自然过于分离的城市化生存处境。同样,贾平凹《土门》中城郊的仁厚村在城市化大拆迁中将不复存在。村里名叫阿兵的土狗也失去了生存故土,最终被勒死在象征城市文明的文化广场上。从《九层电梯》中猫的死到《土门》中狗的死,死因不外乎是都丧失了生存故土。其实,城市化也可以用“无土时代”加以概括。如赵本夫的长篇小说《无土时代》的第一句话就是“花盆是城里人对土地和祖先种植的残存记忆”[7],其小说标题为“无土时代”,然文本中的城市却叫“木城”,因而在“无土时代”的城市化进程中,“木”如果缺了“土”,那“木城”只能是枯萎的“死城”,因而“无土”隐喻的是现代人越来越远离土地与自然的事实。
城市皆为人造,而“人造”却与“自然”相对。根植于中国农耕文化传统中,中国传统的知识分子往往选择了农村文明,忌恨机械文明,喜爱简朴的生活,他们在诗歌、绘画、文学中一代又一代地宣传“返朴归真”,因而“接近自然就意味着身体与精神上的健康。退化的只是城市人,并非农村人,所以城市中的学者与富庶人家总是有一种渴望自然的感觉。”[8]49从民族文化心理积淀上说,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具有静态的“目的”意向性。[9]11它一旦成为了稳固的文化心理河床就具有超稳定性,并且呈现出它的惯性法则。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从农业国转向工业国,中国急遽出现了数千座“速倾城”,农耕文化可谓是渐行渐远。在中国日益城市化、工业化发展进程中,当代作家笔下的“乡村”书写一直氤氲着“消亡论”、“消失论”、“衰落论”与“谢幕论”等论题,在此意义上,生态意识、家园意识成了现代人急切的精神诉求。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文学叙事中,作家们则厕身于“乡村自然”中寻求“心灵疗伤”之策。如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的副标题为“后工化社会的乡村哲学”,作者对边地阒寂乡村的动物与植物的土性、灵性、神性书写,凸显了城市化进程中人们对家园意识的焦渴。梁漱溟先生曾指出,他说中国文化有一个古怪的特点,那就是“没有宗教的人生”[10]8。既是这样,这也就难怪韩少功在其《回到从前》一文中写到“接近自然就是接近上帝”。同样,在城市化进程中,像迟子建的“北极村”、孙惠芬的“歇马山庄”、范稳的“水乳大地”、韩少功的“山南水北”、张炜的“野地”与“葡萄园”等文学意象,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又被赋予了拯救灵魂、家园梦寻的宗教功能。
上文对牛、蚕、狗、泥鳅、猫、骆驼等动物进城的书写,喻示的既有知识分子对都市工商业文化心理的隔膜与疏离,继而生发了农耕文化的怀旧情结,也有城乡二元社会状态下农民工生存地位与文化身份的不平等,还有城市化进程中对生存家园的反思与构想,总之,对城市的心存戒备、厌恶乃至敌视等,使得文学的城市书写经常表现出“反城市主义”倾向。其实,在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无论是现代新感觉派的“都市文学”,还是20世纪90年代已降的“城市文学”,抑或是农民工进城的“底层文学”(或曰“打工文学”),文学的城市书写都留下了灰暗的精神面影。与此相反,乡土文学却成了延续至今的文学的主流。究其原因,从社会形态上来说,则是20世纪的中国一直处于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社会进程中[11]30,然从文化形态上来说,社会转变并未带来文化观念的“与时俱变”,这是因为“传统中国文化一直强调乡村高于城市”[12]4。因而,在作家对城市持有“抵御”与“敌意”之际,其书写中自然含有文化心理、生存地位、文化身份、家园意识等多个层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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