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娜 郭桃红 雷 杰
(中航工业沈阳发动机设计研究所,辽宁 沈阳 110015)
在航空发动机全寿命周期研制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软件、硬件资源(统称技术状态文件),为识别软硬件对应的状态,产品研制中常采用特定字母标识其状态。
发动机研制过程中,各参研单位均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技术状态标识要求,涉及的标识包括文件号标识、图号标识、研制阶段标识、关重件标识、关键工序标识、首件鉴定标识、批次序列号标识等等,上述标识单独或组合使用,确保过程文件严格受控,或确保标识的唯一。
但是在发动机协同设计、制造过程中,发现发动机研制阶段标识、关重件和工序标识、零部件批次序列号标识应用尚存在混乱或不规范现象。本文将结合发动机实际情况,初步梳理、分析上述3类标识的应用现状、存在问题,并提出初步解决措施,以进一步规范技术状态标识使用。
航空发动机研制阶段分为6个:论证阶段、方案阶段、工程研制阶段、设计定型、生产定型、使用发展阶段。航空发动机研制周期长,通常论证阶段和方案阶段区分不十分明显,周期较短,形成少量论证方案类技术文件,使用发展阶段多为服务保障工作,因此重要研制周期集中在工程研制(常分为验证机“C” 、原型机“S”)、设计定型(“D”)、生产定型(“P”)3个阶段,该阶段将形成大量技术文件、设计图样及产品,并需大量的试验验证。
航空发动机配套成附件除使用发展阶段外,产品研制也经历论证阶段、方案阶段、工程研制阶段、设计定型、生产定型,对应采用了F、C、S、D、P共 5个阶段标记识别符。
航空发动机和配套成附件的阶段标识通常在技术文件封面、图样标题栏体现,与文件号、图号配合使用,表明技术状态文件对应的产品研制阶段,以明确技术状态文件适用的有效范围。
结合应用实际情况,梳理阶段标识在图号或文件应用中存在问题如下:
●新出图或文件依据产品所处阶段填写阶段标识,转阶段该类图样或文件同样适用,阶段标识如何处理?
●新出图或文件填写两个阶段标识是否合适?
●由S转D,大量图样和文件需要修改阶段标记,如何处理更合理?
●产品已定型,在定型阶段因改进验证新出图或文件的阶段标记如何填写?验证通过后需纳入定型状态,阶段标记如何管理?
●现场S和D图样或文件共存,如何进行有效性管理和应用?
●PDM系统中从C到P仅阶段标记增补会产生大量的无实质技术状态内容变动新版本,如何改变现状,又适应产品技术状态管理需求?
针对阶段标记应用中反映的上述问题,初步分析和提出建议如下:
●按技术状态管理要求,基线技术状态文件必须在相应阶段确立,并在后续阶段控制并保持,即不断修改完善。编写或绘制时填写的阶段标记显示其确立对应阶段,如产品转阶段,应依据该阶段研制情况,修改完善文件或图样内容的同时增加新的阶段标识,如无内容变动建议结合技术状态记录文件整理工作,统一进行阶段标识的增补;
●新出图或文件原则上仅填写一个阶段标识,对设计定型因不能借用而新形成的图或文件,为表明该图或文件已经过研制阶段验证不是新设计的,此时阶段标识应填写两个识别符,即S和D;
●在S转D阶段大批量图样和文件涉及阶段标识的修改,该阶段主要是技术状态内容确认和修改完善,建议以更改单形式明确更改前后内容变动(含增加阶段标识)形成定型状态文件,仅增加阶段标识的,推荐使用更改原因归为“适应条件”的Ⅲ类更改,降低更改单签署级别快速形成新技术状态文件;
●产品定型后,定型批产状态适用的新编文件阶段标识应填写“D”,而对该阶段进行性能功能改进或临时验证新出的图或文件,因其内容不能适用于产品定型技术状态,阶段标识不应为“D”而应填写“S”,经验证通过且经用户代表同意可纳入定型技术状态的,则以更改单形式增加阶段标识;
●客观原因造成现场研制状态(S)和定型状态(D)标识图样或文件资料共存时,建议设计和工艺联合及时对比状态差异、确定现场唯一有效版本状态,进行资料回收或增加识别印章,杜绝混用;
●结合PDM系统管理实际情况,建议新研制型号取消图样或文件中的阶段标识,而在图样配套的目录中进行明确,同时加强基线技术状态文件清单、试验或生产中应贯彻文件清单记实工作,在形成相应记实文件中明确阶段标识状态,对该记录文件转段时应动态更新阶段标记,即可保证阶段标识受控、杜绝大量无意义更改。
在零部件设计阶段,应进行产品特性分析,根据零件失效后的影响程度判定产品特性,确定关重件、关重特性,并按规定在设计图样、特性项目表或配套目录中进行标识;在零部件制造阶段,编制工艺文件时应根据特性件的特性标识考虑工序是否为关键工序,是否需形成关键工序目录、关键工序“五定卡”并进行相应标识。通常零部件的关键特性代号标识为“G1~G99”,重要特性代号标识为“Z101~Z199”,关键件标识为“关键件”或字母“G”,重要件为“重要件”或字母“Z”,关键工序标识为“关键工序”或字母“G”。
结合应用实际情况,梳理关重相关标识在设计或制造过程中存在问题如下:
●设计图样与特性分析报告不同步,特性分析报告滞后;
●特性分析报告缺少分析内容,不能满足自主设计需求;
●设计图样中特性代号与特性分析报告中特性代号、配套目录文件特性件标志不完全一致;
●关键工序目录内容与工艺规程文件中的关键工序标识不对应;
●工艺文件中的关键工序缺少特性标识;
●相关文件间关于关重件的上述标识更改存在不同步或漏改现象。
针对关重件相关标识在应用中反映的上述问题,初步分析和提出建议如下:
●规范特性分析报告编制,倡导特性分析报告与设计图样同步、协调;
●特性分析与故障模式、影响及危害性分析(FMECA)相关,FMECA分析确定的可靠性关重件是特性分析报告中的关重件内容之一,因此规范特性分析报告编写,应重点研究与关重特性有关的上级标准:GJB 190-1986《特性分类》、HB 5842-1990《航空产品和单元件分类及质量控制原则》、GJB 450A-2004《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GJB/Z 1391-2006《故障模式、影响及危害性分析指南》。研究分析认为:应将HB 5842中特性分析分类表与FMECA分析表结合逐一判定零部件失效影响程度,结合零部件结构和制造初判结构要素是否影响失效,从而形成关重件汇总及关重特性汇总表,并将特性信息在设计图样和相关目录中进行标注;
●特性分析报告与设计图样在工程研制阶段应同步开展,由不同设计人员进行,但最终应保证图样和文件间的协调一致性;
●强化特性关联文件协同意识,建立关联更改配套发出或通知功能;
●与设计相关的特性文件包括:设计图样(含零件、组件)、特性分析报告、零组件目录或BOM表、质量证明单记录要求。与制造相关的特性文件包括:关键工序目录、工艺文件的关键工序、五定卡、质量证明的记录文件。应结合质量内外审,明确设计文件是制造文件的输入意识,确保设计文件间、制造文件间、设计和制造文件之间的相关特性标识一致,不允许遗漏或相互矛盾,充分利用PDM系统更改模块,关联文件更改时,健全更改评估中“关联更改”,实现触发通知功能、关联更改配套发放功能,确保文件的协调和一致。
航空发动机整机及零部件在周转过程中,通过发动机标牌及零部件上的标印进行识别。标牌上标印发动机台份号识别整机状态,台份号用发动机型号、批次和顺序号进行标识。发动机零部件交付时,不同版本对应的实物技术状态是有差异的,有寿件实物应有唯一性标识,通常零部件实物上标印图号、批次、序列号,通用小零件实物上标印图号、批次号。
结合应用实际情况,梳理实物标识在应用过程中存在问题如下:
●发动机批产台份编号按HB 9-12-1971《航空发动机产品标牌和出厂编号》,但标准仅规定出厂发动机台份编号构成,没有对各部分进行明确规定,造成实际台份编号不统一;发动机研制阶段台份编号无明确规定,各单位规定不统一。发动机台份标识不仅在实物标牌体现,还在相关文件的台份描述存在,实物和文件中表现不统一,不利于协同设计过程文件的统一和规范;
●设计单位对批次、序列号标识无明确规定,承制单位按本单位规定的批次序列号进行标识,因规定不统一造成装配要求文件所列出的零部件批次序列的位数、构成等形式多样,不利于实物识别和数据库的管理;
针对应用中的存在问题,建议尽快修订或新编发动机实物标识管理规定。规定的基本内容包括发动机全寿命周期台份标识、零组件实物识别内容。具体建议如下:
●发动机台份:批生产阶段发动机用于出厂交付,工程研制阶段发动机用于地面试验验证,工程研制阶段的发动机通常由设计单位内部使用,结合协同设计和制造需要,建议台份编号基本原则为:单位代码、型号识别码、批生产或研制阶段批次代号、顺序号。允许工程研制阶段省略单位代码,批产生产批次代号用两位、研制阶段批次代号用一位表示,以进行区分;
●零组件实物标识:由单位代码、图号、投产批次及顺序号3部分构成,其中投产批次统一用投产时间的年(两位)、月(两位)表示,同月多次投产在月后增加A、B等英文字母表明先后顺序,顺序号用两位数字表示,热处理炉批号统一不在实物标识明确,制造单位按单位现行规定记录备查。
在发动机全寿命周期中,阶段标记、关重件标记、实物识别标记等直观标明软件或硬件等方面的状态,在多型号研制和协同设计制造环境下,上述标记作为工程语言应协调、规范和统一。因行业内缺少顶层依据性文件,应用中反映出诸多问题,迫切需要总结经验形成行业通用的制度或规范,确保研制周期软件、硬件资源标识的规范化,更好地满足GJB 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的要求。
[1]GJB 190-1986 特性分类[S].
[2]GJB 450A-2004 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S].
[3]GJB/Z 1391-2006 故障模式、影响及危害性分析指南[S].
[4]GJB 9001B-2009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S].
[5]HB 9-12-1971 航空发动机产品标牌和出厂编号[S].
[6]HB 5842-1990 航空产品和单元件分类及质量控制原则[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