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复新,叶桃英,胡启明,石和波,吴文昌
(1.湖北省红安县华家河镇林业管理站,湖北 红安438400;2.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林业管理站,湖北 红安438400;3.湖北省红安县永佳河镇林业管理站,湖北 红安438400;4.湖北省红安县觅儿寺镇林业管理站,湖北 红安438400;5.湖北省红安县林业局,湖北 红安438400)
红安县属大别山南麓低山丘陵地带,位于湖北省东北部,鄂豫两省交界处,地跨东经114°24′~114°50′,北纬30°55′~31°35′,东邻麻城,南接新洲,西与黄陂、大悟两县毗邻,北靠河南省新县。
红安县新型产业园区位于红安县南部,东至倒水河东岸,南起武合铁路,西邻县南西干渠,北止大金山北缘东西沿线。园区土地总面积10638hm2,其中林地面积2250hm2。围绕县委、县政府设定的林地保有量目标,园区林地保有量1333.3hm2,占园区国土面积的比重在10%以上,达到12.5%。
自2010年12月16日红安新型产业园开工以来,按照“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的理念,以气吞山河、披荆斩棘的气势快速推进园区土地平整。近两年来,经过三次调整,红安县新型产业园区规划面积从18.5km2扩展到106km2。2012年11月调查第三次调整的范围显示,园区土地总面积10638hm2,其中林地2250hm2,占21.2%。园区辖高桥镇、觅儿寺镇、八里湾镇、太平桥镇4个乡镇39个村。其中高桥2个村,具体为董家田村、占家堂村。觅儿19个村,具体为茶庵庙村、分水岭村、张胡家村、黄家岗村、柏树岗村、周家楼村、凉亭村、郑家岗村、凤凰山村、栗林岗村、王槐村、尚古山村、董家湾村、柏林湾村、新集街村、依河墩村、杨家田村、夏家寨村、栗子园村。八里16个村,具体为刘明秋村、袁家岗村、望家田村、中和司村、小金山村、卓旺山村、东边田村、王家岗村、陡山村、毛张坞村、八里湾村、大河畈村、陶家田村、许家田村、向家湾村、凉亭岗村。太平2个村,具体为毛岗岭村、张长冲村。
经过红安县委、县政府反复调查研究,集体讨论决定,未来8年,提出打造“千亿园区”目标。这个目标是速度与质量、壮大规模与转变发展方式相统一的目标,是一个自我加压、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也是一个奋力赶超的、必须确保的目标。园区面临政策叠加的机遇,产业转移的机会,产业集群的优势,食品饮料、融园家具、轻纺服装、和平家居、汽车零部件、经凯模塑、中红机电、现代服务业(含知音动漫、振鑫物流)八大产业集群计划总投资1148亿元,预计5~8年建成后,预期产值为4500亿元,是“千亿园区”建设的坚实产业基础。
园区选址于红安县南,极得武汉大交通之便,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组成现代化主体交通网络。园区紧邻“一环””两港”,距离武汉市中心40km、武汉外环红安出口25km;离武汉天河机场52km、武汉火车站25km、长江阳逻集装箱专用码头30km;横贯“两高”(武麻高速公路、麻竹高速公路)“两铁”(沪汉蓉高速铁路、京广、京九的联络线);靠近“三高”(京珠、沪西、大广三条高速公路)“四道”(106、107、312、318四条国道)。
园区背靠汉口北家具产业商圈,从红安高速公路出口到中国家具CBD相隔仅仅22km,17min便可直达,大大缩短了产销链,完美呈现出就近生产,就近销售。
根据调查结果,园区林地共划分1528个小班,面积总计2250hm2。按地类分,乔木林纯林1659hm2、乔木林混交林41.9hm2、人工矮化乔木林1.5hm2、竹林1.8hm2、疏林地74hm2、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114.6hm2、其它灌木林地7.3hm2、未成林封育地26.5hm2、未成林造林地126.7hm2、采伐迹地4.6hm2、林业辅助生产用地1.5hm2、宜林荒山荒地186.1hm2、其它宜林地4.5hm2。
园区现有森林资源各类蓄积111846.2m3。按地类分,乔木林纯林108062.4m3、乔木林混交林2207.8m3、人工矮化乔木林26m3、疏林地1222.9m3、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316.9m3、其它灌木林地0.5m3、宜林荒山荒地9.7m3。
园区林地中现有优势树种主要为马尾松、湿地松、杨树、板栗、油茶等。
围绕县委、县政府设定的林地保有量目标,切实加强对有林地和生态脆弱地区灌木林地的保护。根据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园区林地保有量1333.3hm2,占园区国土面积的比重在10%以上,达到12.5%。属于名山和有纪念意义的山体必须保留;需要绿化的重要地段(包括铁路、高速公路和主要公路两旁以及规划建立公共活动场所附近的山林)只要是林地必须保留;有影响的山林和林相整齐保存完好的山林根据需要尽量保留。据此,园区规划保留的林地总面积为1294hm2,蓄积64561.1m3。
根据生态区位,对园区林地进行系统评价分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4个保护等级。
Ⅰ级保护林地是园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活动的区域,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特有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包括倒水河两岸、园区范围内的几处名山(大金山、小金山、五头山、凤凰山、尚古山、木鱼山、大如山)。总面积877hm2。
Ⅱ级保护林地是园区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包括武合铁路旁、武麻高速公路两旁。总面积201hm2。
Ⅲ级保护林地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的重要区域。包括倒水支流、一级公路、阳福公路两旁。总面积162hm2。
Ⅳ级保护林地是需予以保护并引导合理、适度利用的区域,包括未纳入上述Ⅰ、Ⅱ、Ⅲ级保护范围的各类林地,总面积54hm2。
根据划分的保护等级,分别制定相应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措施。
Ⅰ级保护管理措施: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禁止改变林地用途。
Ⅱ级保护管理措施: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质量和森林健康状况,禁止商业性采伐。除必需的工程建设占用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林地用途,禁止建设工程占用森林,其他地类严格控制。
Ⅲ级保护管理措施: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限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用地。重点商品林地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
Ⅳ级保护管理措施:限制采石取土等用地。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
成立县南林业分局,负责保留林地林木的林业技术指导和管理,负责县南区域(包括高桥、觅儿、八里和太平四镇)的林政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各级林业、国土、农业等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合力。
县南林业分局主要负责人要对园区内的林地保护管理负总责。把全面保护林地、加快宜林地植被恢复,培育复层、混交、异龄林,作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的重要因素,建立并落实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用地单位对其用地范围内规划要保留的林地,实行租赁制,用地单位必须与园区管理处签订租赁合同,标明四界,并用1:10000的地形图勾绘四至和面积。租赁期限与租赁单位征用土地的使用时限同步。租金标准为:前10年20元/年·hm2,以后每10年在前10年的基础上增加10%;租金结算方式是一年一结,在每年的12月底结清。
通过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等措施,如出现林地林木损毁的情况,管理责任人必须立即制止,并迅速报告园区管理处和林业主管部门。如因租赁单位管理不善,使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除追究其管理单位的管护责任外,还应责令其恢复森林植被。
根据园区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园区保留的林地以生态公益林建设为主,加大投入力度、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积极引导将保留的林地建设成为符合休闲和度假的生态旅游地,鼓励建设高标准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建设宜居环境;加强园区生态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构建生态屏障。
[1] 国家林业局.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R].北京:国家林业局,2010.
[2] 余学武.“千亿园区”支撑红安建成小康社会[EB/OL].[2012-12-18].http://www.redhongan.com/2012/1218/27558.shtml
[3] 红安县规划局.园区用地规划图[R].红安:红安县规划局,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