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不忘“守旧”

2013-08-15 00:44张金亮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3年7期
关键词:卫兵列宁法治

文|张金亮

创新不忘“守旧”,在本文中特指为官的智慧,做事的境界。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组织和协调中枢,必须具备创新意识。这是时代向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迫切要求。然而,创新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抛弃一切“旧”的东西。相反,在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守旧”也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所谓“守旧”,指的是在现行政治经济环境下领导干部不可或缺的制度意识。很多人都听过“列宁与卫兵”的故事,其中讲到,列宁有一次走进克里姆林宫时被卫兵拦住并要求他按规定出示证件。同来的随员说出列宁身份,让卫兵予以放行,但被列宁制止了。卫兵从列宁的证件上知道了他的身份,连声说对不起。列宁却称赞他做得很对,说任何人都要坚守制度。列宁在遇到卫兵检查时,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而违反检查证件的规定,这种严于律己、恪守纪律、自我约束的风范,至今令人敬仰。列宁的故事告诉所有共产党员,任何人都要有正确的制度意识,坚守制度,也从一个角度说明了“守旧”对于每个领导干部的重要意义。

创新不忘“守旧”,体现了领导干部的理性思维。在快速发展的中国各地,大工程、大项目,“新突破”、“新举措”层出不穷。部分领导干部为了给政绩加分,花费大量心思去“创新”,不仅浪费了大量资源,还导致许多被实践证明符合实际、作用明显的好制度、好做法不能延续,“创新”反而成了危害。相比之下,创新不忘“守旧”,则显示出对“新”、“旧”两者的理性思考。所谓“新”,并不是简单地创造“新项目”、“新工程”;所谓“旧”,也不单单是指陈旧的、要被淘汰的东西,而是指那些经过实践考验,被历史证明具有实际功用的、在现实中仍能发挥作用的规章制度。所以说,创新不忘“守旧”是领导干部通过理性分析,基于对“新”、“旧”的正确判断和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作出的必要举措,它折射出理性的思维。

创新不忘“守旧”,展现了领导干部的历史眼光。“守旧”并不是消极作为、思维迟滞、开倒车,而是在明确了好经验、好做法的同时能够以更大的持重和担当去坚守和贯彻好这些制度。毛泽东说过:“我是靠总结经验吃饭的”。现行的很多好规章好制度都是国家发展各个阶段的重要见证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所谓“守旧”,其实也是对优秀制度和优秀文化传统的守护与弘扬,是对前人智慧的继承和发展,更是对历史的担当和尊重。温故而能知新,承前才能启后,继往方能开来。领导干部们在快马加鞭、奋勇向前的时候,更要常回头看看:有没有忙中出乱、快中出错而失了“前蹄”?有没有图面子、好虚名而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创新不忘“守旧”,彰显了领导干部的执政智慧。能够在创新与“守旧”之间掌握尺度、把握分寸,是领导干部执政智慧的体现。古往今来,没有什么创新是完全孤立的,成功的创新大都基于“旧”的基础之上,“新”是对“旧”的改进和完善,让可行的规章制度更具生命力。在这个意义上说“守旧”也是为了更好地创新。领导干部只有对现行制度的优缺点了如指掌,才能给创新提供更高的支点。

创新不忘“守旧”,显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精神。法治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支柱。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部分领导干部缺乏对法治的正确认识,认为权大于法,颠倒了自己与法律制度的位置,把个人的权力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使得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流失。事实证明,以上这种“人治思维”已经成为深扎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进程上的一颗毒瘤。在这种情况下,“守旧”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体现了领导干部面对制度应保持的谦卑和敬畏。领导干部以正确的权力观执政、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所最需要的。

在气势恢弘的改革浪潮中,一些“旧”的东西也许最不起眼,但它依然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历史重任,广大领导干部要有辨别“旧”的能力、继承“旧”的胸怀、革新“旧”的勇气以及“守旧”的精神。要预防产生错觉,警惕对“创新求异”的狂热追求,多一点“守旧”情怀,让发展目标面向现实难处,贴近人心深处。此为治世的正途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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