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蒋青春
我是通辽市开鲁县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我从业以来的一个梦想从来都没有远离,而且正越来越清晰,那就是我们每个法律人心中共同的法治中国梦。
1981年,我走出校门,被分配到开鲁县人民法院东来法庭工作。三年后我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审理刑事案件。那时,我时刻牢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把公正司法作为职业的信条。为办好每一起案件,我都要写审理提纲,做充分的准备。几年下来,审理提纲装了一袋子。审理之后都要写审理报告,全面汇报审理过程、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适用法律,争取提出最合理、最公正的判决意见。通过工作中的锻炼和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使我逐步走向成熟,由助理审判员提任为审判员。
2000年,我被任命为刑事法庭庭长。我时时给自己敲警钟,一定严格要求不能办错案件,不能因为一起错判案件给当事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伤害。在审判实践中,我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多年来,我审理的刑事案件99%都服从判决,上诉维持率也在99%以上,无一错案。法院领导和同志们均认可我的工作。随着司法实践的历练和火热生活的感召,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所承担的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所做的各项工作都关系到公平正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000年9月的一天,两名持枪歹徒被公安干警围堵在三义井乡大有庄村,歹徒在一个农户家劫持了一名妇女。在警匪对峙过程中,歹徒突然提出要见法院领导。我和院领导高忠海立即赶往现场。我们站在歹徒的枪口下,讲法律、论事理、述情肠。几轮较量后,歹徒在法律的威慑和人性启蒙的感悟下,终于放下手中的枪支,人质得救了。在生死关头,我们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后有人问我:你的勇气从哪来的?我说:因为我相信法律的力量!相信人性的力量!更相信正气的力量!
2008年8月,我因胃癌住进了医院。术后进行了6次化疗,经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体重由164斤下降到102斤。身体稍有好转我就急着要求上班工作。家人和院领导劝我在家好好休养。我想的是:我在法院工作30年了,和法院有太深的感情,法院需要我,我也离不开法院。术后七个月,我就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因为我心里牵挂着全院案件的审判质量,牵挂着依靠土地生存的农牧民,牵挂着到法院求助法官的每位当事人。我知道,工作就是最好的疗养!
因为全胃切除、消化不好,身体免疫力下降,5年里,我患了三次肠梗阻、四次胰腺炎、胆结石等疾病,多次危及生命。因为小肠下坠,从家到单位15分钟的路程我也不能步行,而是骑着摩托车代步。就是这样,农村牧区苏木镇场、嘎查村里许多高难度的案子,我还要去现场勘验。同事劝阻我:“你上班走路都费劲儿,怎么还要下乡?”我说:“这种案子能调解就不要走审判程序,我不去担心调解不下来啊!”
审理案件过程中,我曾被累倒过,当双方当事人知道我是一个癌症病人,却真心为他们好,为他们办案时,他们说:“蒋法官,我们相信您”!这一声相信太珍贵了,法官就需要人民群众的信任。也正是这一声相信,使我感觉肩上的责任重大,肩上的天平不能倾斜。也正是这份责任,使我找准了案件事实,找对了调解案件的方法,使很多民事案件都能得以调解结案。通过审理民事案件,我深刻地体会到当你真心对老百姓好,切实为他们解决了实际问题,老百姓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
我常常告诫自己:一个人的生命在长度上不好掌控,那就在他的宽度上努力开拓。生命1分钟,敬业60秒!术后多种疾病的发生和治疗未能阻止我做好工作,面对病痛我学会了坚强。2013年2月我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法治中国梦很大,需要一代又一代法律人不懈追求、努力奋斗。法治中国梦也很小,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可能承载着当事人的法治梦。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都是对法律的信任;每一位当事人的眼神,都是对法官的信任。当我面对一次次信任的时候,我的法治梦依旧璀璨、依旧赤诚。法官的使命就是要做社会正义的守护神,保护每一个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法官的职业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尊敬,司法权威才能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可。所谓“尽责圆梦”,不就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而让各行各业的“中国梦”更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