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晨
承德市承德县公安消防大队,河北承德 067400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消防安全已经变得举足轻重,尤其是近年来,高层、大型建筑的出现,使得建筑布局和功能纷繁芜杂,使得各类建筑的发生火灾的几率大大增加;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要对消防监督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状况进行研究和分析,创新性地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是互通的,如何在新环境下加强消防安全、实施安全监督是当前消防相关机构亟待解决的课题。下面我们就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谈起。
在前两年的全国人大会上对消防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消防管理现状有如下表现:
第一,消防安全基础设施不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二,消防安全保障功能没有得到合理体现,无法适应社会需要;
第三,大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上述三点集中体现消防安全事故频发,火灾造成的损失大、火灾形势没有得到控制。这说明我国的消防安全管理没有到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大行其道,以及政府机构经营体制的变化,我国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快速发展的社会。其现状还可以表现为:
1)对某些单位来说,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略安全
导致消防安全工作懈怠,没有贯穿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巡逻检查流于形式并且对消防器械的养护工作也刻意忽视;因此,火灾的安全隐忧一直存在。
2)违反消防法的行为屡教不改
近年来,经过消防机构的重点整治,使得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仍然有问题存在:一些商场和宾馆未经相关部门审查和批示就直接对建筑进行整改,占用消防通道;一些单位关闭消防设备、在疏散通道堆放物品、在防火栓下放置橱柜、防火门没有随时打开等等,人为地造成了火灾隐忧;
3)消防安全负责人、火灾控制区域的责任人综合素质不高并且缺乏稳定性
一些有专业的上岗证的工作人员工作的变动性大;而一些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却在关键职位里任职;甚至有让物管代为管理消防安全部门的情况存在,这部分人员大部分没有跟公司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且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够对自动消防设备进行合理利用,安全知识淡薄;
4)一些单位或者居民缺乏基本的消防基本知识
虽然消防部门会定时地举行培训,公司的火灾预警机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落实,大部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各个单位也宣导了“六进”防火活动;但是,这类活动或者培训只是流于表面,得不到好的效果。尤其是一些人员众多的公共场所,由于职员的流动性大,入职前的消防培训无法落实,致使职员消防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救火和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基础设施不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消防安全保障功能没有得到合理体现,无法适应社会需要;大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这三点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中的表现为:消防监督管理理念不先进;消防监督管理投入资金不足;消防监管贯彻力度不够。消防监督管理要想变得卓有成效,就必须从创新管理着手。
依照《公安部107 号令》第7 条,要将消防安全深入到社会的每个场所,特别是人员比较多的公共场所,消防部门每年都要对其进行检查。这种传统的管理模式,太绝对化,在警力较缺乏与消防工作渐渐增多的矛盾下,已经不符合消防工作的诸多要求。我们有必要探寻一种新型的监督管理模式:例如,江西的消防支队采用的就是“一卡式”管理模式,也就是分等级分类别进行管理。它将各级单位按照生产规模大小、特性、火灾发生的频率等,由江西省或周边县市的消防监管机构和公安局、派出所等实施分等级管理,再根据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中的评定方法,对各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筹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定结果分类别进行监管,以确定对各建筑设施的检查次数;对消防安全设施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意识强的单位实施随机检查;而对消防安全设施不到位、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的单位增加检查次数,并依据火灾隐忧的程度对相关单位进行严厉惩处,建立健全“突出核心,监督管理井然有序”的消防监管体系。
以上海闵行区为例,该区创立了“建立社会消防检查队伍”的新模式,也就是说,由政府部门抽出资金建立、消防机构实时引导的社会检查队伍。前几年,闵行区消防大队提出建立“社会消防检查队伍”,对日趋恶化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有力管控,解决消防监管任务艰巨、监督管理力量不大、社会秩序容易失去控制等问题。消防检查队伍的构思一经提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它要求对县、市两个级别的负责人的工作进行强化,建立消防安全联动体系,并制定这两个级别的评价监督准则,进一步约束管理人的行为;并且,检查队伍还将工作延展到居民委员会和各个小区,不断提升人们的自我保护和自我救助的能力,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覆盖面积。“消防检查队伍”构思实施的当年年底,闵行区逐渐建立起两个级别的安全联动会,开设了一个专门的办公场所,落实消防责任,系统化工作举措,明确了各级部门的工作职务。当遭遇区域消防管理人员缺乏、消防力量单薄的现状时,政府投入了250 万元人民币,在消防联动会议的名义下,组建了消防检查队伍;该队伍被分散到各个街区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协查,闵行区的消防大队进过业务培训,并在消防部门的专业领导下,接收消防联动会下派的任务,这样,就构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全新消防管理模式。消防检查队伍的“异军突起”,是消防监管上的盲区得以被彻底清除。
公共治理的核心观念是公共决议与公共服务由单独向多元转化。针对我国消防的现状:消防力量单薄,急需新鲜血液,需要全社会协助共同建立消防安全监管体制。此外,消防监督和管理自身也是社会性活动,参与主体的多样化能起到提升消防技能、宣传消防知识、加强安全意识的功用。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消防部门、公安局派出所、保险公司、消防安全志愿者机构应当共同构建一个以消防安全为最终目的、同时合作中引入竞争体制的一体化监管网络。消防部门是消防安全防范的专门机构,应当担负起决策的作用,制定消防监管的准则;《消防法》给予了消防部门执行法律的权利,消防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使消防的公共服务技能得到提升——主要是特大火灾的预警机制及安全宣导;公安局派出所作为国家警察系统的底层部门,要对所管辖的地区的安全隐忧进行仔细检查,充分运用消防监管职权,对重要场所增大检查力度,公安局派出所的日常工作跟大众往来较频繁,对管辖区域的情况也很了解,在消防监管方面应发挥这一优势;保险公司作为意外火灾的利益关联人,有协助消防相关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发现火灾隐忧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指出,帮助消防部门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几率;志愿成立的消防组织是目前西方国家消防公共治理的关键组织,它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消防监管的成本:我国的消防志愿者组织其前身是传统意义上的村子互助的救火组织。由于发生火灾事故的原由渐趋复杂,对于消防志愿者组织提出的具体愿望和条件也变得苛刻,所以要不断提高该组织成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安全意识。
目前我国消防管理的现状不容许我们有丝毫懈怠的思想,消防管理并不只是消防部门的事情,我们在平时也要对火灾隐患引起重视,只有从自身做起,才能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监管模式的创新,从我们讲的第一个到第三个,都能够行之有效地解决问题,是消防监督管理的社会化的特点所决定的;创新性的消防监督管理,可以解决管理状况中的痼疾;而我国的消防监管模式还不健全,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人民的生命财产不是儿戏,如何改变消防管理的现状从而创新性地进行监管,是未来消防部门亟待研究的新课题,应改变“一刀切”的传统监管体制,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创新。
[1]张冬萍.谈现阶段消防监督检查现状与对策[J].山西建筑,2013,39(20):241-242.
[2]张兵.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度的思考[J].科技创新导报,2012(8):205-205.
[3]赵彬.商业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与消防安全管理的探讨[J].山西建筑,2012,38(17):12-13.
[4]普映钟.对现行消防监督检查模式进行改革的建设性意见[J].房地产导刊,2013(2):387.
[5]王鹏.杜邦公司安全理念对我国企业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的启示[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3):255-256.
[6]赵鼎.浅析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2011(1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