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环境地质问题防治方法与措施

2013-08-15 00:48王晓军
科学之友 2013年12期
关键词:朔州市污染监测

王晓军

(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山西 太原 030024)

朔州市是能源重化工基地,位于山西省北部桑干河断陷盆地西南隅,北西南三面环山,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以煤炭、电力为主的能源基地服务的新兴工业城市。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环境地质问题较为突出,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朔州市对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针对不同的环境地质问题采取不同的防治方法和措施。

1 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方法与措施

1.1 划分保护区

根据朔州市河流、水文地质特点,水环境功能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位于开采区井周围,半径为50 m。二级保护区,位于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对于恢河河谷阶地水源按影响半径500 m划定;准保护区,位于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外,耿庄岩溶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为从集水区到井群的距离。

1.2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

广泛宣传水资源保护的基本知识,提高全民水资源保护意识。

1.3 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水资源综合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既包括技术措施,也包括管理措施。推行以废治废,发展无废水生产工艺等综合性的防治措施。

1.3.1 依法治理污染源

朔州市大量排放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已对地表水及部分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依法治理污染源。对于老企业污染应限期治理,加大环保投入。建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如果治理后仍不合格,就停产整顿直到合格为止。对于新建、扩建项目,投产的同时应当有合格的污水处理设施,防止新污染的产生。

1.3.2 改革生产工艺,污废水资源化

改革生产工艺,减少污水排放量,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使污废水资源化,变废水为有利用价值的水。

1.3.3 加强水质监测

近几年来,由于监测经费欠缺,各类地下水监测工作处于半停顿状态,监测孔逐年呈减少趋势,监测孔随意破坏,得不到修复利用;监测孔布局不合理,有的水文地质单元没有一个监测(观测)孔;应对监测孔水位彻底调查填表,对水位、水量、水质要搞清楚,对于失去意义的观测孔要进行修井、洗井;为全面系统地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及水质量好、劣提供基础性资料。

1.3.4 控制污水排放

由于朔州市是全国重工业基地,工业污染比较严重。污水排放是地下水污染主要原因,工业污染包括有工业废水污染、废渣污染。建议市环保部门一定发挥职能作用。对各单位排污水一定要严格管理,制定相应防污措施,对水库、城市生活污水加强管理,对水处理设备尽早投入使用。

2 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朔州市是我省城市地质灾害不太严重的地市之一,但是对地质灾害的防治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高度重视。

2.1 加强辖区地质灾害管理制度的建设

2.1.1 制定有关优惠政策

大力鼓励企业、个人或集体治理地质灾害,充分显示“谁治理、谁受益”,严格限制煤矿开采范围,严禁越界开采和私挖乱采,在村庄或居民点范围预留煤柱要增多增大。对破坏的耕地进行复垦,对已出现的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灾害点要采取积极防治措施。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细化,做到位,控制人为破坏地质环境和引发地质灾害。

2.1.2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到政府发展规划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到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当中,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在大工程实施过程中,治理涉及范围内的地质灾害。

2.1.3 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基金

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专门用于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地质灾害应急治理。

2.2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建设

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体系。网络包括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群测群防网络、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和专业监测点四个方面。

2.3 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气象局技术中心联合,开发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体系,在对降水量预报的同时,对由降水诱发的地质灾害易发等级作出科学的预报。

2.4 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

朔州市政府部门每年在汛期前,对那些对生命财产有威胁的灾害体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踏勘结果,编制朔州市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并提出防治措施。

2.5 建立地质灾害应急系统

主要有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应急小分队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2.6 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主要有工程治理、生物治理和搬迁避让。

3 朔州市地面沉降的防治方法与措施

根据调查可知,朔州市截至到现在尚未发生地面沉降,但是朔州城区广泛分布有巨厚的第四系松散层。地层以湖相的黏性土及粉细砂为主,现在城区地下水开采量已经超采。为控制朔州市发生地面沉降与合理开采利用地下水,结合朔州市具体条件,采取以下相应的措施控制地面沉降的发生。

3.1 调整用水结构、控制地面沉降

调整用水结构、增加利用地表水,减少开采地下水,特别是地下水超采的地区一定要采取措施限制、减少开采,使地下水逐步达到采补平衡,达到地下水开采量实行分区宏观总量控制的目的。

3.2 防治地面沉降的法制措施

朔州市政府及市水务部门近几年为限制地下水开采,出台了一系列法令和措施。如《朔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近年重申了朔州市区凿井管理办法和审批程序,建立了凿井资质证书审验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凿井审批关,在地下水超采区一律不批新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水源井进行重点普查和清理,按违章凿井、无证取水井、出卖水权、转供水井、私自启用备用自备井进行分类和统计。实施“引黄济朔”工程后,我市将逐步关停自备水源,实现水资源的宏观调配和地下水采补平衡,同时直接地把保护和合理使用地下水资源、防灾减灾、控制地下水位下降(防止地面沉降)做为一项城市远景规划来抓。

3.3 污水资源化

对现有污水处理设备要运转起来,加大处理污水能力。截断污染源、提高地下水质量:朔州市作为能源重化工基地,浅层水及部分中深层水水质严重超标,政府三令五申,对一些污染企业,采取了相应关、停、并、转,效果不显著;对一些排污企业加大处理力度,严禁造成地下水体水质污染恶化,提高地下水资源再利用率。

3.4 实行计划和节约用水、开发节水型企业

要开发节水型工业和农业。农业由漫灌—变为喷灌,实行有计划和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综合利用,提高水资源可利用率,限制发展耗水型产业,限制城市发展规模,减少中深层水资源利用量,才能有效控制地面沉降的发展。

3.5 加强地下水与地面沉降监测

为了有效防止朔州市地面沉降的发生、发展可能对城市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必须建立建全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监测系统,随时掌握地面沉降发展趋势和发展程度。朔州市地下水长观孔、统测孔不同程度遭受损坏,逐年减少,无经费、观测人员少,这一现状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4 湿陷性黄土的防治方法措施

湿陷性黄土的天然地基不能满足一般建筑要求,必须进行地基处理;若不进行地基处理,建筑场地受水浸湿后,将会引起建筑地基的不均匀沉降,使上部建筑物开裂、变形和破坏,造成经济损失。

因此,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必须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查明场地的湿陷类型和湿陷等级,严格按照《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的要求,结合建筑物的特点,进行相应地基处理。

5 结束语

本文针对朔州市环境地质问题提出相应的防治方法和措施,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为朔州市城市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参考依据。

[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2]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Z].中国地质调查局,2008.

[3]常士骠,张苏民主编.工程地质手册(第四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猜你喜欢
朔州市污染监测
上半年朔州市原煤产量为9843万t 同比增长10.5%
特色“三四五六”返贫监测帮扶做实做细
朔州市楹联学会、朔州市诗词学会成立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朔州市朔城区:强化组织 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网络安全监测数据分析——2015年12月
网络安全监测数据分析——2015年11月
朔州市朔城区:请来行家里手“把脉”乡镇纪委工作
学习监测手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