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林
(麻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 麻城 438300)
工民建的质量监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集经济、技术、法律等为一体。因此,监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监理人员的素质对监理工作的质量产生直接影响,而监理工作的质量又直接关系到房屋建设的质量。当前,监理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责任意识也相对比较浅薄,所以给监理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因此,必须要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尤为重要,来确保监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另一方面,监理管理单位内部对安全监理人员的安排也不够到位,企业领导在安全问题上不大重视,有的施工单位甚至没有监督管理机构,仅有几个兼职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管理安全监督工作,在人员的数量上根本不符合国家规定,所以不能满足工作上的需要。
要加强对质量监理工作的管理,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监理体系。但是,在现阶段我国的监理体系还不完善,投资商和承包商并没有成立质量监督管理的领导班子,导致无法对质量监理进行统一部署。而监理工作难度大,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因素为工程质量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在国家介入下监理公司发展起来,因此对监理的控制体系的制定要按照国家的制度进行。由于国家制度是趋于大体方向的,因此常常会出现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的体现会直接影响监理控制的效益。
监理机构的收费比较低,人员数量也有限,致使监理工作不够深入。同时,质量管理责任不明确、职能交叉,所以质量问题的整改较难,从而阻碍监理机构发挥作用。而且有一些建筑的企业法人对工期进行任意修改、违反操作的流程,对工程的进度有很大影响,导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监理难度。在承揽监理业务的方式上,出现监理业务转包和监理证照挂靠的现象。
建筑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三方在建设市场中占据主体地位,经济合同将三者联系起来,提高工程质量是共同目的,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监理的工作职责包括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以及建议给建设单位;生产施工工作协助建筑单位完成、工程设计问题和工程施工招标的工作;对工程设计进行管理、对生产设备的供应方面和工程施工合同方面;工程进度的管理和质量方面;对投资支出加以控制以及合理支付工程款筹。可见,监理活动是一项技术咨询的服务。
一个监理项目应当要根据项目的特点、重点和难点来制定一个自己较为明确的监理目标,这除了工程建设目标、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必须达到的目标和监理公司所期望达到的项目目标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目标,那就是找到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的角色。要切实实现监理在项目管理中做到“公平、公正、科学”的管理特点,要在科学的数据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和合理的处理方案。
明确监理部各机构岗位的职责,具体责任到人。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明确分工,并且做到以总监为中心,专监、安监等工作要分工明确、各其所责,还要合理分配监理人员对每一道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一个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避免因工作情况复杂,职责推脱不清而影响工作效率的问题,从而在组织方面保证能够更好的完成监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的能力水平主要体现在其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这四个方面的知识结构上。在技术层面上,监理工程师不仅要通晓本专业的设计和施工管理等知识,能够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而且还要熟练掌握《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能够编制出本专业的概预算和招标标底,另外还能制定、洽商、管理工程合同。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工程师也必须要有丰富的工程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以及广泛的理论基础。只有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监理的整体水平,建立起一支合格的监理工程人员的队伍,才能真正达到工程监理的目的。
要保持监理市场建立一个的良好秩序,首先监理单位要解决一个突出问题,那就是监理单位必须要是一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能够自负盈亏的这样一个法人实体,严禁在同一行政管辖的范围内搞设计、施工、监理这一流程的作业。要做到杜绝这种“同体监理”的根本方法就是要将监理单位从其母体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其中就包括一些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房地产开发等单位设立的监理单位,与其母体单位也应当做到脱钩。总之,监理单位要改组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样才能真正的形成监理行业。由此可见,有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尽快修订监理资格管理的相关法规,将国有的监理单位改制工作纳入到改革的计划当中,使国有的监理单位成为一个真正能够产权清晰、明确职责、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市场主体。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建筑监理效能的不断发挥,建筑施工监理的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通过对监理过程中控制方法的分析研究,有助于监理部门提高监理人员的水平,增大监理人员的影响力,这对实现我国工程监理能够更好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沈滨.混凝土建筑施工监理的质量控制[J].中国科技博览,2010,(22).
[2]建筑施工监理中存在的不足及对策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