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严碧华 张子琦
林地被碾之争
□ 本刊记者 严碧华 张子琦
如果是旅行者,一定会感慨这里风景如画。可是对于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这片荒凉土地上的主人韩永录来说,这却是他12年心血付之东流的见证。
1月的青海碧空如洗,在距离省会西宁近400公里的海西州乌兰县希里沟镇一大片荒凉的土地上,稀稀落落地点缀着一些已经干枯的骆驼刺。一弯“冰湖”突兀地横亘其中,阳光下闪闪发光,和远处绵延的雪山交相辉映。
如果是旅行者,一定会感慨这里风景如画。可是对这片土地的主人韩永录来说,这个场景却是他12年心血付之东流的见证。“当时,成片的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林被毁,我很着急,却无能为力。”韩永录说。
1999年6月,原青海省土地管理局依据省政府同意乌兰县呼德格劳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开发东大滩9900亩土地的会议纪要,批准乌兰县呼德格劳农业综合开发公司申请的土地综合开发项目。从此,韩永录名下的乌兰县呼德格劳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取得了希里沟东大滩12195.12亩农用土地使用权,从事农业综合开发。
据韩永录介绍,为了灌溉农田,他从附近的雪山上挖了一条引水渠。“这是方圆几百里唯一的水源,就是因为有水,还引来了一群野黄羊在这里安家。”他指着不远处一条细细的水沟说。
由于水源有限,韩永录先期开发了3000亩土地,种植青稞、小麦等粮食作物。
2004年,乌兰县林业局(现为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将一块“国家生态公益林”的牌子竖在了韩永录的土地上。“林业局的人告诉我,这4700亩土地上是国家重点生态保护林,不能动。”韩永录回忆,“从那以后,我没动过那片林地里的一草一木,还每年负责灌溉两次。”随后又补充说,“听说有补助,但从没拿过。”
2011年3月,乌兰县农牧局组织了大规模平整土地的行动。“4700亩国家重点公益林、1500亩枸杞经济林、2.4万株杨树和3000多亩耕地的塄坎,全都没了。”韩永录说,“我的老父亲也来了,看到他们(县农牧局)开了装载机平整林地,哭着说,‘你自己的12年也一起毁了’。”说到这里,韩永录无意识地搓着手,哽咽了一下。
1月16日,在现场,《民生周刊》记者看到韩永录口中的4700亩公益林,只剩下几棵孤零零的细小杨树。
当天下午,带着问题,《民生周刊》记者来到了乌兰县人民政府,乌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得彪、县委副书记田云见、副县长段传海等接受了采访。
关于4700亩生态公益林的说法,双方截然不同。段传海说,“他所谓的公益保护林根本就不是林地,只是沼泽地。”
按照乌兰县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李广社的说法,国家所有的保护林地都在地图上有明确的标注,而韩永录的4700亩林地并不在范围之内。
既然不是保护林,为什么还要竖上“国家重点生态保护林”的牌子呢?李广社解释说,“2004年的确竖了,但不是特指他的土地。整个海西州在公路附近的地方都立过这样的牌子,附近有公益林,目的是为了提醒大家注意保护。”对于韩永录每年灌溉两次公益林的说法,李广社笑称,“他没有那个能力,就在路边种了几棵杨树,根本没成林。”
4700亩生态公益林是否存在,双方各执一词。
但2008年1月1日,乌兰县林业局希林沟管护站同韩永录签署的《乌兰县国家重点公益林承包管护合同》显示:甲方(希林沟管护站)将5689.5亩重点公益林委托给乙方(韩永录)管护。
需要强调的是,这份协议为期一年,只有签字,没有盖公章,不足以说明生态公益林的存在。
然而,从韩永录提供的拍摄于2011年3月的影像资料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大量的林木被铲除。
这些均从侧面反映出东大滩确实存在林木,只是面积无法确定。
此外,一份由乌兰县呼德格劳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乌兰县农牧局作为乙方,于2011年4月28日签署的协议显示:“乌兰县呼德格劳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已栽植十万株杨树,乙方需妥善管理。”
如今,《民生周刊》记者在现场看到,撂荒的土地上,只有低矮的野生骆驼刺漫不经心地生长着。
相对于“说不清”的生态公益林,韩永录的1500亩经济林则有据可查,最为充分的证据就是林权证。
2009年5月20号,一份盖有乌兰县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公章的《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清晰地写明,“面积为1500亩的枸杞为经济林,使用期为2009年至2059年。”
在李广社看来,“这是工作上的失误,他的林权证应该注销。”他进一步解释,“2009年9月,我们曾经验收过他的枸杞苗的成活率,不足10%,就表示造林失败。”不过,《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认定枸杞林不合格的既不是农牧局,也不是林业局,而是乌兰县枸杞产业化办公室。
既然不合格,为什么林权证并没有被撤销?李广社再次强调“这是工作上的失误”。他解释说,2010年之前,林权证的管理不是很严格,乡镇林业站就可以颁发。“我们乡镇的同志也去现场查看了,他确实是种了30万棵枸杞苗。另外,种枸杞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我们也是为了他贷款方便,所以才给他颁发了林权证。当年他被认为是造林失败后,就应该自己申请撤销,如果补种成功了,才可以再次申请林权证。”
然而,在乌兰县人民政府网站,2009年12月16日,一篇题为《我县枸杞产业化种植基地项目通过州级验收》的文章中写道:“对呼德格劳公司(韩永录所有公司)等枸杞产业化种植基地项目进行了州级竣工验收,……确保了种苗当年的成活,平均在75%以上。”文章中还提到了莫河畜牧场(乌兰县另一枸杞种植基地)成活率低,但并未提及韩永录公司的枸杞成活率低。
在韩永录看来,既然有林权证,就能证明1500亩枸杞为林地。
李广社说:“我们正准备撤销他的林权证。”对此,韩永录非常气愤,在他看来,如果林权证有问题,从2009年到2012年三年间林业局有足够的时间去调查与取消,“为什么偏偏等到出现纠纷后?”
在韩永录保存的资料照片中,可以看见被砍掉的枸杞树枝交错重叠在一起。“就在枸杞要丰收的第三年,朝夕之间,全部都被砍了。”韩永录说着,从车厢里拿出一袋颗粒饱满的枸杞,“这是砍树之前收获的一些,质量特别好。”
如今,韩永录描述的1500亩枸杞茂盛生长的样子早已不能再现,地上只有几株“漏网”的枸杞树苗还在顽强地生长着。
在韩永录看来,出现今天的现状,源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插手,合作不规范。
2010年初,海西州委、州政府提出“西部枸杞、东部马铃薯、城郊果蔬、基地养殖、生态畜牧”的发展思路,乌兰县将马铃薯作为推进农业发展的主导产业来抓。
当地对该产业发展的方向、目标进行了认真谋划和定位,并开始寻求合作公司。正是在此背景下,2010年8月,山东一家企业(以下称山东企业)入驻该县,流转土地1.8万亩。其中包括韩永录所有的希里沟东大滩呼德格劳7000亩(政府开发4000亩,韩永录开发3000亩,包括枸杞1500亩、防风林带、渠道、地埂等)。
2010年11月9日,乌兰县政府与鲲鹏薯业(上述山东企业在乌兰县申办的子公司)签署了发展马铃薯产业合作协议书,和上文韩永录所签署的“公益林承包管护合同”一样,这份协议也没有加盖公章。
而在2011年4月28日,韩永录和乌兰县农牧局签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中,山东企业的子公司却变成了“鹏举薯业有限公司”。
本来只需韩永录和山东企业双方签署的土地流转合同,因乌兰县农牧局的加入变得复杂起来。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11年9月,在距离乌兰县农牧局平整韩永录土地仅仅5个月之后,山东企业放弃,撤出乌兰县。
韩永录指着照片上一垄垄焦黄的马铃薯苗说,“水利工程有问题,机井应该打到120米,他们只打到80米,抽出来的水都是碱水,一场灌溉下来,所有的马铃薯苗都烧死了。”
韩永录觉得,是“不合格的水利设施逼走了山东企业”。
对于山东企业的撤离,乌兰县政府给出的原因却是,“不是水质的问题,我们检验过,不存在超标现象。而且,2011年整个马铃薯市场走势低迷。另外山东企业来的都是山东人,他们不适应我们这里的气候,也没有制定适合高原气候特点的栽培技术方案,人员管理松散,田间管理滞后,导致马铃薯长势较差,产量低下。所以才擅自跑了。”段传海表示,“这是山东企业单方面违约,弄得我们很被动。”但是由于双方只有“口头框架协议”,“我们(乌兰县政府)不能追究他的责任。”他再次说,“我们工作上存在错误”。
但是,乌兰县农牧局同韩永录签署的合同却不会因为上述企业的离开而结束。此后,乌兰县政府也在不断地寻找合适的企业接替。然而,问题又出现了,乌兰县信访局出示的一份日期为2012年12月18日的材料显示,2011年10月,准备接手乌兰县马铃薯产业的甘肃某公司在乌兰县注册了金土豆薯业公司,并先期支付了全部的土地租金600万元,但在2012年年初与韩永录签署合同时,因土地租金问题无法达成协议。
可是在韩永录看来,留在土地上的这些耗资巨大却又不合格的水利设施才是“元凶”,“没有单位愿意接手这样的水利设施灌溉下的土地。”
李得彪表示,“我们雇佣的是有资质的单位,考虑到资金和工期问题,输水管道虽然没有深埋到事先规定的深度,但水质是没有问题的。现在的水利设施也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但当《民生周刊》记者问起这项工程是否有相关部门的验收时,水利部门的负责人回答时打了几个结,“还没来得及验收,就出事了。”随后,改口称这项水利工程还处于试运行中。
随后,田云见也表达了政府的“委屈”,“本来是希望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让农民富起来,没想到合作企业不守信用,撤走了。我们不但帮韩永录讨要回了一年的租金,还积极联络其他企业接替,但韩永录却和其他企业漫天要价,还和我们要各种损失赔偿。”
采访结束后,《民生周刊》记者路过韩永录的家,一间平房,这是附近唯一的建筑。他5岁的小侄子在这里出生成长,孩子性格内向,不太爱说话,“没有玩伴,他没有需要讲话的地方。”
□ 编辑 邓凌原 □ 美编 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