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搜集Ⅰ孟丰林
截至2013年2月,宁波家庭农场数600多户,平均年收入主要是租金和薪金收入,单户家庭农场面积一般在50亩以上,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有355家,特色是一般雇佣工人、有自主商标等。
宁波家庭农场更多是一种民间自发行为,由一些种植、养殖大户自主升级而成,有的农场管理模式已接近于公司化。上世纪90年代后期,在慈溪最先出现了一批从事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多种经营的规模大户。当时,规模大户都给龙头企业提供出口蔬菜,考虑到食品安全、法律保护等问题,第一批农场经营户大都自发到工商注册登记,寻求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
宁波的家庭农场大多都是通过承租、承包、有偿转让、投资入股等形式,集中当地分散的土地进行连片开发后发展起来的,经营的项目涉及粮食、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领域。有些家庭农场还因地制宜,借助当地独特的农业资源、田园风光等优势,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松江家庭农场数1200户左右,平均年收入已达7万-10万元,单户家庭农场面积100亩-150亩,持证农场主1000多人(中高级),特色是持证上岗、政府衔接产业链等。
松江发展家庭农场,一是源自农村劳动力大量转向二三产业,全区非农就业农民已占农村总劳动力的90%以上。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提高了人均土地占有量,使扎根农业的农民有了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条件;二是源自当地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三是源自近年来松江经济发展迅猛,已有足够经济实力反哺农业。
松江的家庭农场是高度“计划性”的“定人定产”农场,规模在100亩到200亩之间,农场主是本地职业化的家庭成员,基本不超过3人,只从事粮食生产和养猪。土地流转和猪场投资独具松江特色:农民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先将自家耕地流转给村集体,由区政府投资对耕地进行统一整理,健全配套基础设施,然后由村集体发包给种田能手;猪场、发酵池等设施由政府负责投资,农场主只要养好猪,就可以拿到相应的代养费。
截至2012年底,家庭农场数167户,平均年收入超过20万元,单户家庭农场面积15亩至500亩,特色是家庭农场主必须是武汉市农村户籍农户,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等。
2011年,武汉确定“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模式”,鼓励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通过承包、投资入股等形式,集中当地分散的土地进行连片开发。武汉家庭农场主要有四种类型:种植业家庭农场、水产业家庭农场、种养综合型家庭农场和循环农业家庭农场。申报的家庭农场主必须是武汉市农村户籍、从事农业生产发展的农户,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具备市农广校以上部门颁发的“绿色证书”,具有5年以上主产业种养经营经验等。
目前,武汉市对家庭农场采取“先建后补”,平均每家获补贴近4万元。
延边家庭农场数451户,平均年收入10万元以上,平均经营土地面积1275亩,特色是可享受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
从2008年开始,延边州在全州范围内探索家庭农场模式。农村种田大户、城乡法人或自然人,通过承租农民自愿流转的承包田创办的土地集中经营的经济组织。
延边州对家庭农场采取七方面扶持政策:一是对家庭农场贷款贴息;二是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可享受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三是对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公顷以上、旱田100公顷以上的家庭农场,扩大到可一次性享受5台套农机具购置补贴;四是对家庭农场农作物保险保费给予补贴;五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六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七是家庭农场经有关部门许可,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等生产经营用临时建筑物。
截至2013年2月,郎溪家庭农场数216户,农场内人均纯收入28910元,单户农场面积50亩以上,特色是成立“郎溪县家庭农场协会”,创建科技示范基地。
郎溪县成立“郎溪县家庭农场协会”,遴选产业代表性强、规模较大、辐射带动作用明显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家庭农场主为会员。通过向上争取项目和内部协调,为家庭农场成员提供指导和帮助,不断培育和发展各类家庭农场。
每年评选出15个家庭示范农场,每户给予3000元奖励,并选择其中10个家庭农场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给予3万元帮扶。与此同时,郎溪县农委会还加强同农信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合作,对每户家庭提供小额优惠贷款2万~5万元,并对家庭农场实行农技人员定向技术帮扶,每名农技人员联系1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