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春华
人情往来,乃人之常情。人在情感的“驱动”下来来往往以体现温暖,无可厚非。然而,“上下五千年”后,我们国家培育出了一种“人情文化”,许多人将人情往来作为工作、生活的“润滑剂”。于是,潜规则也潜滋暗长,人情与礼物礼金(统称“礼金”)“勾搭成奸”了。这样,人情往来也就变了味变了质,“以礼代贿”以暗渡陈仓的方式招摇过市,“以礼受贿”也显得“名正言顺”,且无所顾忌。因此,必须高度警惕人情往来中的腐败。当然,提高警惕,先要充分了解人情往来中的腐败的突出现象及其滋生的缘由,并由此发现它的严重危害。
人情往来的主要发生“节点”,一般在逢年过节。同时,也常发生在婚丧嫁娶、生日、乔迁、住院等特殊“节点”。因为,披着“欢度节日”或“贺喜”、“慰问”这样的外衣,送者和收者往往都显得“自然”甚至“坦然”。
许多案例显示,相当多的落马官员,最初是在逢年过节期间收受了以人情往来名义“奉送”的礼金,并由此而一发不可收,“破罐子破摔”似的开始收受贿赂。当然,也有相当部分贪官,是以人情往来的幌子大肆敛财。总之,不管是被动还是主动,重要“节点”期间是人情往来中腐败的“高发”节点。
同时,披着人情外衣的腐败,确实不显得“赤裸裸”,且五花八门,还真叫人“眼花缭乱”。吃喝玩乐,可谓“基本动作”。更多的当然是在节日前夕,赠送——甚至不远千里买来赠送——土特产、提货券,以及购物卡等等。可以证明这些显然不属于人情往来的是,不少披露出来的案例显示,赠送的土特产、提货券购物卡等等,都是分三六九等的,按职级从高往低呈逐级递减的“规律”,调查显示,贺喜时送的礼,一般送领导的比送亲朋的要多,这也显出了“微妙”。
除了吃喝玩乐,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观念的转变”,邀请旅游、健身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正呈“方兴未艾之势”。比如旅游,有的是个人邀请领导全家在节假日出游,有的则是单位组织,由领导出面,并以参观考察的名义,组织对方单位若干人等旅游,甚至出国出境。娱乐也是一种“手段”,上海高级法院的那三名法官到娱乐场所“活动”,原本也是建筑行业的人“约定俗成”的“联络感情”方式。
自然,最普遍的是“干净利索”地送上红包,因为逢年过节,彼此似乎都“着眼于”人情往来,送者收者都不“尴尬”。
还有,婚丧嫁娶、生日、住院、乔迁新居、孩子上学出国等等,已越来越被人“重视”,进行所谓的人情往来。个别领导干部就喜欢婚丧嫁娶大摆宴席,遍邀宾朋,下属和相关单位人员,也往往或被邀不得不来,或不请自来。
总之,对这些突出现象,必须引起高度的警惕。
绝不能对披着人情外衣的腐败现象掉以轻心。这是因为,透过人情往来中腐败的滋生缘由,可以发现其有着特别严重的危害。
由于人情往来一般都发生在逢年过节以及婚丧嫁娶这样的重要“节点”,因而,以人情为幌子进行贿赂也基本与此“同步”。因此,在这些“节点”的前后,最容易发生贿赂腐败行为,处心积虑地蓄意进行者有之,麻痹大意的也有之,这样,腐败就很容易“乘虚而入”,并出现集中的高发态势。
集中高发,就主要因为披着人情的外衣,或者说常常是以人情示人,因而这种腐败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有些有求于人或别有用心的人考虑到平时给领导送礼有贿赂之嫌,便在逢年过节或婚丧嫁娶时或登门拜访或宴饮欢聚,在满脸堆笑的阿谀奉承中将其说成是人之常情。在如此“温情”之下,有些领导干部便放松警惕,即使是那些平时“防线”守得比较牢的领导干部也可能淡漠、混淆了感情与法纪的界限。然而,“口子”一旦打开,“管涌”便在所难免,继而,又很可能“决堤”,长期的自守也就倒在“一片汪洋”中,终至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这种隐蔽性,缘于双方都存在着一种可能是心照不宣的“规避心理”或“钻空子”想法,认为礼金不是贿赂,即使算是贿赂,也顶多是违纪而不属违法。因此,在感觉上就减少了惧怕心理。当然,有些是有着“钻空子”想法的,明目张胆的不敢收,不敢明目张胆地收,就“曲线救国”,“敢于”收受自以为顶多算是违纪的礼金。
与隐蔽性有“异曲同工”之处的,是具有试探性。有些人为了某种私利,急于向领导送礼,但又苦于不知对方的“脾气”和“底细”,不敢“贸然行动”,于是,就选择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以及领导干部家里有婚丧嫁娶等事,以人情的名义奉上礼金。领导干部一旦收下了,哪怕是再三拒绝不了又收下了,对方也就“心领神会”,并由此而不断地“进攻”。那些“在一派喜庆祥和的气氛中”放松了警惕的领导干部也就被“拉入了圈套”,乃至欲罢不能,越陷越深,最终出现“温水煮青蛙”的严重后果。
自然,行贿者“进攻”的借口非常多。比如,有的是拜年,拜年时还可“细分”为给小孩“压岁钱”,给老人“麻将钱”,有的是贺生日、贺乔迁,有的是给出国“零用钱”,有的是住院探病“买点营养品”,有的甚至借口领导党校学习“结交同学所需”。公贿——以单位名义行贿——亦复如此,名目多得很,有以福利名义的,有以奖金名义的,林林总总,花样百出,都是为了使对方收得体面、花得安全。当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领导干部收下“人情”,从而建立起“感情”,为日后的帮忙做好“铺垫”。
同时,这种人情往来中的腐败范围广泛。从领域来看,有经济领域的,也有生活领域的。从主体来看,既有高官,也有普通干部,既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有国有企业领导,还有民营企业、个人企业老板,以及大量的社会普通人员,可谓构成复杂。这样庞杂的构成,也导致了这种以人情面目出现的腐败“面广量多”,让群众产生腐败严重的恶劣印象,并很容易引起“仿效效应”、“弥散效应”,给相当一些人产生“大家都这样”、“不这样不行”的错觉,从而导致腐败向社会各个角落的渗透。因此,它又具有渗透性强的危害。
还有的严重危害是,认定难,查处难。私人的所谓“人情”礼金,一般说数额都不是太大——需要警惕的是,现在有大额、巨额化的趋势;公贿则由于许多单位往往不从正规的渠道支出,常常从“小金库”中支出,或造假账掩饰,或用各种“合理”开支项目冲减这些贿款。而且,有些礼金,人情往来的“味道”确实很浓,比如,送的前后确实没有提出什么请托事项,领导干部也确实未曾帮忙或答应帮忙(当然,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对收受者来说,也应该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这样的礼金上面确实盖着很厚的面纱,因而,给认定和查处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从而导致打击难度增大。当然,也有的处理不痛不痒,能轻则轻,能免则免,“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甚至是“挠痒痒”,使贿赂两方都产生了较强的“抗药性”,导致一些人敢铤而走险。
总之,必须充分认识到披着人情外衣的腐败的严重危害,对此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止人情异化为腐败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