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宋玉清
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履职能力 维护良好形象
■中共平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宋玉清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专门机构,肩负的神圣职责便显得愈发突出和重要。面对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要求、新挑战和新考验,纪检监察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更加深入学习,更加透彻领会,更加自觉贯彻,更加依法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围绕“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要求,着力抓好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可敬可亲可信的良好形象,努力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作风建设贵在务实。因此,纪检监察党员干部要在践行“八项规定”上做表率,在务实作为上树新风,以工作的业绩和良好的形象,推动全体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
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把自己置身于群众中间,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和化解民怨,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坚持求真务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真”和“实”贯穿工作始终,实事求是作决策,严明纪律抓执行,努力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以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业绩提升人民群众的反腐败信心指数,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自觉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
强化政治意识。把党的纪律内化为自觉的意识和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这样才能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
强化组织意识。加强对党章、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对纪律的重要性的认识,始终把组织和组织决策放在首位,才能不断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领会组织意图,服从组织决定。
强化执行意识。抓好纪律的执行,既是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纪律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违责必究、违纪必查、查实必处,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鉴于当前纪检工作的对象构成越来越复杂,涉及范围越来越广泛,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唯有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才能经得住来自各方面的严峻考验,才能更好地适应反腐倡廉形势发展和纪检监察工作需要。
勤学善思,增加知识储备。采取自我学习、交流学习以及派出去学、请进来教、办案排班代训等形式,切实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通过学习,扩大“知识内存”,更新“思维软件”,拓宽工作视野,为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善于总结,汲取经验教训。总结是一种工作方法,善于总结则是一种素质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善于不断地总结和反思,这既有利于找到自身工作中的不足,采取补救措施,又有利于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达到提升自身素质和推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敢于碰硬,提升执纪能力。与腐朽思想和腐败行为作斗争,言要掷地有声,行要坚决果敢,有事不推诿,有难不回避,态度坚决,动真碰硬。同时讲究策略,统筹协调,切实提升执纪能力和水平。
作为党的纪律的监督者、执行者和维护者,处在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线,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腐败有天然的免疫力,更不意味着拥有游离于监督之外的特权。正人必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更需牢记“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之警训,树立“廉洁就是幸福”之观念,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法规,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慎独慎权,自警自励,不越雷池,不蹈悔海,摒弃世俗陋习、不良嗜好和从众心理,时刻反思自身行为操守,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清心自守、清正廉洁,力争成为新时期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和模范。
(责编:许树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