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选派担任农村“第一书记”的11名机关年轻干部的针对性、实效性、普遍性管理,孝义市建立“五述五评”管理办法。“五述”,即述德、述绩、述廉、述勤、述诺。其中,述德要求“第一书记”将德的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四个方面,在一线增进与干部群众的友谊,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述绩要求“第一书记”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上,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方面有重要进展,在排查问题、化解矛盾方面有明显成效;述廉要求“第一书记”自觉以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基层工作中发扬民主、接受监督,自觉抵制各方面的诱惑,保持纯洁先进;述勤要求“第一书记”带头履行“两委”干部日常管理各项规定,带头推进各项常规工作任务的落实,带头深入田间地头掌握群众诉求,为干事创业打好基础;述诺要求“第一书记”在制定兑现年初承诺的基础上,立足长远调整农村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根据年初承诺推进情况,及时补充一些实效性较强的服务行动,推动基层更好更快地发展。“五评”,即班子评、群众评、相互评、抽样评、组织评。其中,班子评、群众评,邀请农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占50%;相互评,安排“第一书记”相互评议,占10%;抽样评,采取抽样调查办法,面向全市范围了解“第一书记”的工作影响和作风形象,占10%;组织评,由市委组织部、“第一书记”所在乡镇党组织予以组织鉴定,占30%。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