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烟台市烟台山医院 于文强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在实践过程中会形成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农业生产经营、农民合法权益等许多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民生档案资料。国家档案局2007年下发《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并与民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推动新农村建设民生档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做好民生档案管理,自觉为民生服务,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国家档案局2011年公布的两批《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与民生有关的专业档案有40多种,列入新农村建设的民生类档案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伤残抚恤人员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农村养老保险档案)、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等。
对目录中归入人事类的户籍档案,归入经济类的房屋产权登记档案、土地承包登记档案、林权登记档案以及尚未进入目录的人口出生、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惩、新农村合作医疗、预防接种、领养抚养、身份证、土壤普查、灾害救助、扶贫等方面的专业档案,以及与民生工作有关的村务管理、村务财务、土地征用、劳动力安置,公共服务等文书档案或管理类档案,也应纳入新农村建设民生档案管理的范畴。
目前,在新农村建设民生档案规范化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民生档案管理尚未有效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考核,没有形成规范化综合管理体系。有的村干部对民生档案工作重视不足,认为新农村建设经济建设是重点,档案管理投入也没有效益,可有可无,感觉是负担和形式的东西。管理意识淡薄,支持力度小,造成档案资料没人过问,没人管理,随意丢弃或占为己用,无法及时归档保存。由于民生档案材料类别、数量还不具规模,村档案室仅保存土地承包档案、会计档案、经济合同档案以及一些公共档案,而对农村居民健康、新农村合作医疗、伤残抚恤人员、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等涉及民生的其他档案,或存放在乡镇相关部门或分散在个人手中。
一般村都没有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绝大多数由村干部兼职,没有时间和精力抓档案管理。大多数人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业务素质总体比较低,对涉及到的民生档案收集整理程序不甚了解,档案材料形成不够规范,不能做到科学划分保管期限,基本是以零散文件保存,档案整理、保管水平不高。再加上村级每三年进行换届选举,造成档案人员不固定,稳定性较差,民生档案无法做到正常移交和衔接。
由于村级集体经济财力普遍比较薄弱,对村级民生档案整理、保管等后续经费投入普遍投入不足,缺乏保障。相当多的村档案保管条件差,设施设备难以满足安全保管需要。有的村受办公用房的限制,没有专门的库房,档案装具老化、数量不够,一些档案资料分散在个人抽屉里。安全措施不到位,防火、防水、防盗等“八防”隐患突出。许多村民对民生档案服务民生的作用认识不足,村级民生档案普遍停留在纸质的管理上,档案利用水平和信息化共享程度不高,尚不能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提供利用。
加强民生档案管理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不仅记载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过程和历史面貌,也是广大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凭据。加强新农村建设民生档案管理工作,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是保持农村稳定与发展的需要,是帮助农民奔小康的需要。做好新农村建设民生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民生档案管理的宣传教育,特别提高乡镇领导和村干部对民生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切实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民生档案综合性规范化管理体系。
1.各党委、政府要把新农村建设民生档案管理切实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乡(镇)村工作考核内容,纳入示范村、小康村、文明村建设内容,与新农村建设的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贯彻国家档案局9号令,建立并加强县级档案馆乡镇档案分馆建设,构建民生档案“村归档整理并备份,乡(镇)集中收集保存”的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档案管理体制。
2.档案管理部门和其他涉及民生问题的管理部门,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专业指导,建立健全民生档案归档范围和分类方法等工作制度和规范,对乡镇和村专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主动上门服务,加强对民生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为规范化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
3.乡镇和村档案管理人员要掌握民生档案的形成规律和自身特点,根据涉及民生的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切实做好民生档案范围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所形成的民生档案齐全完整,做到科学管理,编目入柜,方便查找利用,使民生档案管理工作达到规划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要求。
4.加强对乡镇和村工作人员的配备,解决好档案经费、规范、安全的库房、档案设施和办公设备等实际问题,为新农村建设民生档案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紧紧把握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主线,做到新农村建设活动开展到那里,档案信息服务就延伸到那里,需要什么样的档案信息,就积极提供利用。通过树立典型,建立一批较规范的乡镇和村庄基层示范档案馆室,发挥好为村民服务的职能和作用,以此为模式有步骤地逐步推广。要营造一个让广大村民知道、了解民生档案,进而利用民生档案的氛围。
围绕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活动,认真做好民生档案的开发利用,做到村民能随时查询涉及自身权益的民生档案,确保民生档案及时服务村民。县和乡镇档案馆要开发民生档案信息资源,汇编档案资料,发放到村和户,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生产和管理中的作用,让群众有纠纷找档案,有意见查档案,有问题利用档案,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稳步推进以乡镇为节点,链接县、村的网络化民生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民生档案数字化步伐,提供查询,逐步实现民生档案的信息资源共享。
[1]张建中.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档案,2012(10),54-55.
[2]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一批)》的通知[Z].档函[2011]261号.2011-10-14.
[3]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二批)》的通知[Z].档函[2011]273号.2011-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