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常州市武进区妇幼保健所 郑丹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卫生部统一印制,记录婴儿出生时状况、婴儿与父母的亲缘关系和与出生地地缘关系的法定医学证明,是用于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重要法律证件。该文旨在通过武进区近年出生证管理历史沿革,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提出适合本地区出生证档案管理的探索性建议,从而使该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道路。
1996年1月1日开始,武进区开始启用出生证。1996-2011年间,区属各产科医院活产数逐年增加,发放证件19万余张。随着政策制度的逐步完善,管理机制的逐步健全,武进区出生证档案管理工作日益规范。
我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届时,武进区开始统一使用卫生部印发的出生证。武进区妇幼保健所受区卫生局委托,负责全区出生证管理工作。政府和相关部门尚未出台具体的管理政策,出生证管理比较薄弱。受条件限制,此时的出生证全部由武进妇保所一家单位负责发放,证件内容处于手工书写阶段。出生证按要求归入档案管理,然而收集、整理还不是很规范。此后,各级政府部门对出生证管理逐渐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生育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常计生委〔1999〕23号)、《关于武进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补充规定》(武卫妇字〔2001〕7号)等相关文件,出生证各项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2002年8月,武进区卫生局下发《关于实行<出生医学证明>计算机管理的通知》(武卫妇字〔2002〕6号),自此武进区出生证管理步入计算机时代,使用用江苏省卫生厅统一发放的由南京弘奥公司出品的出生证软件,档案管理显示出规范化的雏形。其后,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武进区进一步制定完善出生证签发、补发程序,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2004年10月1日,根据常州市卫生局要求,按照“谁接生,谁签发”的原则,出生证开始由各医疗机构负责签发,补发、机构外分娩婴儿的出生证办理和出生证档案管理工作仍由武进妇保所负责。此举大大方便了群众,省去了奔波之苦。然后随之而来的是,废证率低、废证率高、把关不严等问题。尽管此后武进区妇保所通过会议、督查等多种形式严加监督,然而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出生证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也逐步规范,但也存在着档案资料书写不规范、档案管理质量不一等问题。
2009年6月,武进区正式启用妇幼保健管理系统,成为市内首个实行妇幼保健信息化管理的区域,实现了全区妇幼保健信息联网。出生证发放被纳入武进区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出生证管理进入到网络时代。出生证办理程序大大简化,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同时,出生证首次签发办理地点也相应做了调整,办理单位有武进妇保所、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奔牛人民医院四家。2011年初,奔牛人民医院不再承担首次签发任务。办理单位由4家变为3家。2009年以来,各级部门对出生证管理更加严格,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加强管理,严格规定出生证的办理环节,严禁违规签发。目前,武进区妇保所对出生证的签发、补办等程序相应进行了规范,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档案管理相对集中,废证率不断降低。出生证管理在规范化探索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
目前,武进区能高度重视出生证这项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部门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出入库、保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武进区卫生局、妇保所、各办理单位均有专职人员负责出生证管理工作,积极实施出生证信息化管理,大力宣传出生证的法律效力及作用,使出生证管理在惠民便民上取得了一定成绩。
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生证的使用范围不断拓展:如进行户籍登记和申请移民的必备文件之一,儿童接受保健服务、人园、入学等多个环节的必备文件,公民身份证部分信息资料的来源之一,法院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等等。因此,出生证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知晓率逐年提高。尽管武进区对出生证管理进行了许多艰难而有益的探索,然而由于造假、境外生产、多头管理等许多复杂情况的存在,武进区出生证管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解决。
由于出生证管理涉及公安、卫生、计生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缺乏沟通,现行部分文件可操作性不强,细节不明确,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如,单亲新生儿不能完整提供父亲信息的如何签发,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外籍人口填写何种文字,出生证废证处理、真伪鉴定等问题,现行文件中均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武进区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按照本地区的管理办法执行,往往出现管理上的漏洞。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出生证重要性和办理程序不明了,因此遗失补办、滞后补办情况较多;二是受经济条件和技术手段所限,无法核实身份证、户口薄等证件的真伪及有效性,无法证明、核实机构外分娩新生儿出生时的真实状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三是基层工作者业务能力不强,档案资料保存及完整性质量不高,如出生证存根联无发证人签名、“接生人员”栏未签名,内部交接签名、时间、数量填写不够完整等等。
出生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是婴儿出生后第一张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在孩子的一生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为加大对出生证的规范化管理力度,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呼吁政府重视出生证管理问题,加强公安、卫生、计生等各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审核、办理、调阅档案等各个环节层层落实监督,从监督和管理的层面规范出生证管理的各项工作。
出台统一的出生证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审核、办理、档案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各种情形做出明确规定,对不能统一规定的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使基层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减少出生证管理中的不规范现象和随意行为。同时,建立特殊情况“绿色通道”机制,及时稳妥地解决特殊问题,最大程度地惠民、便民。
对群众,我们要多形式、多渠道、多环节加强出生证的宣传工作,使群众充分了解其作为“人生第一证”的重要性。对管理和工作人员,针对武进区存在的实际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培训,统一认识,稳定队伍,提高证件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尽力培养一支稳定可靠的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