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_张莉
在浮泛的声色之下,其实有着一些基本不变的秩序,遵从着最为质朴的道理,平白到简单的地步。它们嵌在了巨变的事端的缝隙间,因为司空见惯,所以看不见。然而,其实,最终决定运动方向的,却是它们……它们,便是艺术尽力要表现的。
(王安忆:《我看96、97小说》)
张爱玲有部小说集叫“传奇”。所谓传奇,终归是因“奇”而传。在通常的理解里,无奇之事与人不“传”。如果此事毫不稀奇,哪个读者喜欢读,哪位作家会去写?如此说来,中国古代小说以才子佳人、奇谈怪闻等“志异”为主便也在情理之中。当然,张爱玲给自己的小说命名为“传奇”并不是依常理出发,她反其道而行,即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普通人,传奇,两个似乎不搭界的词在她笔下焕发了新意。传奇中并非总是才子英雄,普通人也并非没有故事。张爱玲小说中的流苏、七巧、葛薇龙委实算不是佳人,而范柳原也算不是“英雄”。
反传奇也是王安忆的追求,至少从《叔叔的故事》就开始了。这是一部对以叔叔为代表的父辈生活进行质疑的作品。小说开头是关于叔叔被打成“右派”后下放地点的讨论,在叔叔的讲述里,他去了青海,在雪天暗夜里听到了童话,一个老鹰宁愿喝鲜血三十年也不愿意吃死尸活三百年,叔叔由此受到了某种精神上的洗礼。但这只是来自他个人的叙述,一个“自我神化”。叙述人说这只是传奇。叙述人关注的是传奇之下的真相,真相是叔叔被遣返回乡,在苏北农村过上了平庸生活。这是解构叔叔的开始。整部小说中,每一个关于叔叔的传说中,都有另一个真相相伴。小说终结,我们恍然了解,在一个个传奇背后的叔叔,居然是丑陋的、孱弱的、不堪一击的说谎者。《叔叔的故事》在王安忆写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反传奇”是小说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的表现形式。仔细想想,《长恨歌》也是一部反传奇的作品,王琦瑶的一生终归是别别扭扭,并不像传奇故事里那样让人扬眉吐气。
不过,得特别说明的是,王安忆与张爱玲究竟是不同的作家,诸多审美旨趣大相径庭。王安忆并不是一个喜欢书写“华美袍子下的虱子”的作家,她似乎越来越愿意看到那些构成华美袍子的基础,那些针线、手艺、劳动者,那些被遮蔽的生活的美和神气。王安忆有段话我印象很深,是她给一本小说合集《女友间》写序时所说:“‘看看生活’,我们会看吗?艺术其实就是从这里出发的。在这个物质主义的时代,生活布满了雕饰,观念呢,也在过剩地生产,又罩上了一层外壳。莫说是我们软弱的视力,伸出手去,触到的都是虚饰。看看生活,我们看得到吗?”——这些问题还用得着回答吗?答案全在她的提问里。
《逃之夭夭》在王安忆创作历史中是重要的“节点”,与《长恨歌》有某种隐秘的关系。这部小说起于郁晓秋的母亲笑明明,后者是个标准的传奇女人。不过,虽然有传奇家世做底,女儿郁晓秋的故事到底还是质朴的,也就是说,在母亲传奇背景之下,女儿的生活愈行愈远,慢慢萌芽、开花,并最终结出累累果实。
郁晓秋是“传奇”里结的种子,远比“传奇”结实得多、茁壮得多。“她就像那种石缝里的草,挤挤挨挨,没什么养分,却能钻出头,长出茎,某一时刻,还能开出些紫或黄的小花。”(王安忆:《逃之夭夭》)郁晓秋最终从美丽的“猫眼”、“工场间西施”成长为一个健康的劳动者,一个女儿的母亲。“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农妇,在自然的、室外的体力劳作和粗鲁的爱中长成,生活的。在她身上,再也找不着‘猫眼’、‘工场间西施’的样子,那都是一种特别活跃的生命力跃出体外,形成鲜明的特质。”完全脱去了“传奇”风韵的女人,在王安忆笔下焕发了美丽,那“西施”的基因在郁晓秋身体里成功转换,“而如今,这种特质又潜进体内更深刻的部位。就像花,尽力绽开后,花瓣落下,结成果子。外部平息了灿烂的景象,流于平常,内部则在充满,充满,充满,再以一种另外的,肉眼不可见的形式,向外散布,惠及她的周围”(王安忆:《逃之夭夭》)。
以笑明明为起点,王安忆开始书写反传奇之下另外的群落,像郁晓秋一样的普通劳作者。他们质朴、诚恳、踏实,远离浮华、时尚,从生活本身获得快乐。郁晓秋懵懵懂懂朝前奔的样子似乎是王安忆极为欣赏的生活态度,也是她对生活,对美、对幸福、对劳动及生命力的一种理解。这种理解显然有别于咖啡馆与酒吧文化,有别于我们想象中的“上海生活”,更与张爱玲遗老遗少的审美相去甚远。
关于王安忆,另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是一个人和她的时代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美妙的写作命题。它们不断以各种形式出现在作家笔下,大多数时候,作家喜欢写人如何随时代而变,由此,读者会看到一个人在大时代面前的窘迫和困境。《我爱比尔》是王安忆写于1996年的作品,表面看来,写的是一位女性在时代面前的爱情起落。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解读不计其数。有人读到的是男女爱情的不可沟通,也有人读到了东西方文化间无法修补的沟壑。我更倾向于理解为一个人与她所在时代的关系,一位艺术家与时代艺术风尚的关系。
说女大学生兼青年画家阿三渴望成为时代的弄潮儿一点儿也不过分。她恐惧“落伍”, 追随绘画的风潮,渴望被西方艺术家认同。但美国商人看了她的画后说,“西方人要看见中国人的油画刀底下的,决不是西方,而是中国。”这并没有阻碍阿三继续画画。她决心从另一条途径入手。似乎是,面对潮流,阿三总认为自己是晚了一步,她关心的问题是“如何才能迎头赶上,摆脱落伍的处境”。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撞,阿三随新而新,随变而变。但来自法国人马丁的看法让她再次受到打击:“法国和中国一样,是一个老国家,就是这些永远不离开的人,使我们保持了家乡的观念。”“停了一会,马丁说:我们那里都是一些乡下人,我们喜欢一些本来的东西。”
求新求变的阿三最终被那些“本来”和“不变”的认识打败,她没能因为她的“变化”而获得艺术上的认可。事实上,在“爱比尔”的过程中,如何使比尔和她所爱的人惊奇似乎是她爱的最大动力,她从未想过如何给予他人一个“本来”的、“不变”的“我”。在阿三那里,“变化”似乎是需要鼓励和奖赏的,这种渴望变化的个性最终使阿三潜入了一个无底的深渊,失去自我,失去爱情,失去绘画,被劳教,逃亡,无可依归。阿三身上有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文化中独有的印记,那是一切以“西方文化”为是,一切以“西方文化”为最的时代。这背景使她的爱情故事充满了隐喻气息。或许,作为艺术人物,阿三的意义在于她的渴望最终没有被时代以及西方文化接纳,这使得我们有机会深刻认识到追随“发展”的脚步、亦步亦趋做“合时宜者”的危险。作为作家,王安忆如何看随时代而“变”?《我爱比尔》包含了她的思考及答案。
如果说十年前的中篇小说《我爱比尔》中包含了王安忆对于“变”的思考,那么发表于2007年的中篇小说《骄傲的皮匠》思考的则是“不变的意义”。小说中刻画了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人物,皮匠根海。他在小说中先是被人称为“小皮匠”,后来慢慢被了解,回归他的本名叫“根海”。
皮匠是“清洁”的,尽管他的工作并不清洁。“他从来不把做活的衣服穿回家,而是留在工具箱里。他就像一个正规企业里的工人,上班之前要换上工作服,至于换下来的干净衣服,那是一件西装,配有领带,自有寄存的地方,暂且按下。为了不染上这股皮匠行业的传统气味,他做活时从不穿毛线衣裤,因为毛线衣裤最吸气味。傍晚,天将黑未黑,他收工了,就到弄内人家的水斗,用香皂洗了手脸,穿好衣服,回家去了。”清洁不仅仅在于不把味道带回家,还包括他把屋里收拾得整洁,虽然租的屋子破旧不堪。
这是讲究“体面”的人,尽管贫穷,但生活却也有质量。“倘若是乡下有亲戚来的日子,他回家就有现成饭吃。女人们烧好了饭菜,老远的,煤烟味便扑鼻。天热的时候,各家各户的饭桌就铺排在弄堂里,我敢说,小皮匠的饭桌不是第一,也是第二。东西都是从乡下带出来的,草鸡炖汤,六月蟹拦腰一剁两半,拖了面糊炸,蛏子炒蛋,卤水点的老豆腐,过年的腊肉或者风鹅,还有酒。”吃饭、穿衣是普通再普通的事情,但也是郑重其事的,它使人意识到,这位皮匠师傅是一位庄严生活的人,即使他来自乡下地位低微,但对于日常的一切,吃穿住行,乃至一举一动,他从不怠慢。
生活细节的“清洁”,也带到了他的生活理念和价值观里。看到隔壁发廊里出卖肉体的女人,那些不见阳光的苍白细弱的胳膊和腿,小皮匠觉着可怜,“这一回不是觉着哪一个人,而是这个世界”,所以,这位有家室的男人,舍不得他的妻子来到上海,因为在他眼里,这整个世界是可怜的。“他不能让他的女人到这可怜的世界里来。他那女人,有着开阔的眉心,桃花红的脸颊,嘴角上有一颗褐色痣,一笑起来,嘴没动,痣先动,星星似的一闪,眼睛一亮。她没什么见识,没享过大福,可也没受过欺负。他宁可她耳目闭塞,乡下人的那些村话,他都不愿意她听的……城里就不同了,什么都搅在一处,分也分不开,所以就叫做‘大染缸’嘛!‘大染缸’这个词用得太对了!”
在大染缸里,皮匠“自律”,以求“不染”。他不认同同租的河南人那样“嫖女人”,甚至不愿与其共同吃酒。他有做人的本分、道德和清白。当然,王安忆到底也不是“禁欲主义者”, 为身体欲望所困的根海和上海女人根娣终于有了“关系”。当河南人发现了他的变化并再邀他喝酒时,皮匠突然醒悟。他人是镜子。“他一个人吃过晚饭,洗了碗筷,在面前放上一本不知什么书。他好久没有读书了,书上的字令他感到生分。”那天深夜,他给老家的媳妇打了电话。“快来!”他急不可待了。根海嗄着嗓子说:“我想你们了。”“淳朴的故乡”使皮匠回归,皮匠知道分寸、廉耻,他有能力自控而不放纵。为什么叫“骄傲的皮匠”,读到最后,读者慢慢被说服,他实在有骄傲的资本。这是这部小说的魅力。
结尾处,皮匠的妻子女儿来了,不过,小说中一直没有正面出现他的乡下媳妇。弄堂里的人们都不曾想到,“根海的孩子是女儿,而且,是两个粉白粉白的女儿,想来是像她们的母亲。两个小姑娘,被阳光照成透明似的,因为来上海,还因为看爸爸,身上就穿着新衣服。大孩子已经读书,坐在马扎上读一本英语课本,声音琅琅的,一点也不怯场。小的就在弄口跑来跑去地看,什么都觉得新鲜”。这个场景很美好,它长久地萦绕在读者心头,甚至让人怀疑小说最初的雏形起于这一对粉白粉白在弄堂里跳跃的乡下女儿。
皮匠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他有许多值得骄傲的地方。他懂得不变的意义,不追随的意义。这位修皮鞋的匠人,比所有人都更知道常识:那些价值几万的鞋子和皮包说到底毫无意义,根娣家被宠坏的独生子目中无人实在没有家教,人与人交往要有礼数和分寸,日常生活中的种种都须庄严而郑重……事实上,皮匠有他的精神生活,每晚他都读读书,《说岳全传》《资治通鉴》《检察风云》《今古传奇》《读者》,但他最爱古代的道理。他觉得,当下的事再千奇百怪都出不了古代的道理,当下的变,变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在这个时代,我们每个人都惊讶于世界的剧变,感叹沧海桑田,人事皆非。在我们的时代和世界里,大多数人是以“变”为美,以“变”为价值的,诸多写作者也多渴望书写出这个世界如何被裹挟,可是,似乎还有另一种东西更值得书写。那些在变面前的不变,那些对不变的坚守,恐怕才是隐蔽的、常态的生活密码。
在和张新颖的《对话录》里,王安忆说写作一部小说的开始,最难的是要找到一个作家的替身,思想的替身。《骄傲的皮匠》的成功首先在于她找到了一个合适的替身,她成功地藏在了皮匠的背后,她捕捉到了普通人身上绽放的一瞬如何照亮了世界,就像她捕捉到那两个女儿的清新洁白一样。
读《骄傲的皮匠》时,我在想,在这个迅速可以摧毁一切的时代,一个贫穷者的骄傲有什么用?在那些面目相似的人群中,谁能辨识出他的骄傲?小皮匠真有些像堂吉诃德,他的精神挣扎也有些像在与看不到的巨大的风车搏斗。没有意义自是意义。他身上有“人之所以为人的气息”。
写出这个人物的作家值得尊敬。王安忆评述朱天心是一位“刻舟求剑人”,某种意义上,她也是,她深晓不变通之意义。就让那些像流水一样的变化都去吧,这位小说家要写的是生活之下那些不变的常态,专心致志,心无旁骛,用细密抵达的方块字,她重构的是一位独立艺术家与所处时代之间的应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