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双证”制

2013-08-13 07:52刘立民
继续教育研究 2013年5期
关键词:自学考试高等教育

刘立民

摘要:“双证”制这一新的学习形式将成为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未来的发展方向。我们应努力构建以提高职业能力为培养目标、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自学考试专业模式。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实行“双证”制教育的成功经验,探寻行之有效的“双证”制实施方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自学考试“双证”制教育体系。

关键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双证”制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5—004—03

一、自学考试“双证”制的内涵和特点

“双证”制使自学考试制度增添新特色。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对于增强其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大有裨益。“双证”并重,有助于自考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熟悉行业管理及运行过程。自学考试“双证”制具有丰富的内涵和显著的特点。

1.自学考试“双证”制的内涵

我国在普通高等学校中早已推行“双证书”,即“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这一学习形式。自学考试“双证”制是指能够使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毕业时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也就是说,在完成自学考试规定的课程学习或学分后,他们不仅能如期取得毕业证,而且能取得一个职业资格或从业资格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从最初为“文革”结束后那,些渴望求学的人提供学习机会,发展到弥补大批高考落榜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到如今进入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阶段,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教育共同发展,为不同行业培养了大批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

近年来,普通高等学校逐年扩招,参加自学考试的人数呈递减趋势,使得自学考试面临萎缩的压力。要想求得生存和发展,必须拓宽办学渠道和服务领域,转变办学形式,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积极推动自学考试“双证”制的顺利实施,势在必行。我国于1994年引进“双证”制这一体系,经过试点效果良好。“全国考委接受司法部、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务院部委的委托,合作开考了20多个专科、本科专业,为行业部门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同时还与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UCLES)等国外著名考试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共同设计开发了一些适应我国国情和需要、可以在多个国家通用的证书考试项目。自学考试的非学历教育获得持续快速发展,2003年各类证书考试项目的总体规模已经达到500多万人次,成为自学考试新的增长点”。自学考试“双证”制教育的目标是,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体,培养面向基层、生产一线的实用人才。

实行“双证”制,是推动自考主考学校和助学机构多渠道办学的重要手段。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互融通,使自考学生既能学到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又能真正掌握行业准入要求的职业技能,从而提高自考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推行“双证”制,是自学考试制度改革的突破口。

2.自学考试“双证”制的特点

(1)课程设置独具特色。单纯自学考试课程设置大都是理论课教学,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较少。而“双证”制教育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非常重视,其课程设置注重实践环节考核,重视所学知识与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紧密结合。“双证”制课程设置中证书课程所占比例较大。例如,在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能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12门课程中,有7门课程是证书考试课程。

(2)享受免考优惠,通过率相对较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在学习期间如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国家承认的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各类证书,均可申请免试自考相应的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此外,自学考试“双证”制教育与单纯自考学历教育相比通过率要高。

(3)有效地提高自考毕业生的就业率。推行自学考试“双证”制使学生在学习理论课的同时还能接受专业技能的培养与训练,在校期间既可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又可获得所学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就业及工薪待遇方面与单纯自考学历教育相比有较明显的优势。

二、我国自学考试“双证”制运行情况

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体系已无法满足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自学考试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实行“双证”制成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健康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由于技能型人才的社会需求不断扩大,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获得持续快速发展,“双证”制也因此受到社会青睐。

1.国家政策为“双证”制的推行提供保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自学考试实行“双证”制有国家政策做后盾,为其进一步完善和实施提供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是推行“双证”制的重要依据。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8年的《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都明确提出了推行“双证”制的相关事宜。国家各教育机构着力研究自学考试新政策,为自学考试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外,自学考试“双证”制免考优惠以及就业优势等,都要依靠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

2.职业和工作岗位要求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双证”制在我国有广泛的社会需求,市场需求必然带动教育的多元供给。自学考试“双证”制作为高等教育多元选择中的一种,其前景十分广阔。随着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越来越多的职业和工作岗位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打破了以往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只注重学历的状况。有职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占优势。目前,我国许多行业都实行行业准人制度,如建设行业的准入制度要求本行业员工需要根据所在岗位持证上岗,在岗人员需要考取施工员证、安全员证、预算员证或质检员证等职业准人证。为增加自考学生就业机会,应全面推行自学考试“双证”制教育模式,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为自考学生顺利上岗奠定坚实的基础。

自学考试“双证”制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企事业单位输送技能型人才服务。社会职业和工作岗位对各种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使得高技能人才非常紧俏。自学考试“双证”制能够满足各类高技能人才获取技能知识的需要,在技能型人才培养中作用重大。

3.高职院校为推行“双证”制提供生源

随着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规模逐渐扩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将成为自学考试的发展方向。自学考试改变了传统的教育模式面向社会开放,已向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拓展。自学考试是人们提高知识水平、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高职院校成为推行自学考试“双证”制的巨大生源场所,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在指导高职院校考生努力获得自考国家考试学历本科文凭的同时,还鼓励学生在学期间学习并考取与其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自考主考学校与高职院校合作积极发展非学历教育,加快推出满足社会需求的各类自学考试非学历资格证书考试。积极开发高职院校生源市场,为全面推行“双证”制提供生源保证。

4.自学考试与“双证”制双向互动,共同发展

自学考试的服务对象是接受继续教育的群体,形成多种教育形式并存的发展模式,搭建灵活多样、优势互补的开放性教育平台。自学考试已向培养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方向拓展,推动了“双证”制的建立和发展。自学考试“双证”制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衔接,使得自学考试理论课程与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考试环节相互融通,有效提高自学考试通过率。“双证”制扩大自学考试的覆盖面,二者相互依存,促进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5.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双证”制教育的成功经验

西方国家对职业教育极为重视。资料显示:“1996年大学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在同龄(18—21岁)中的比例,加拿大为23.1%比17.3%,挪威为10.3%比8.7%,比利时为19.6%比20.0%。”实行“双证”制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较长的历史。美国、德国、法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早已广泛推行“双证”制,并取得显著成效。“英国是世界上职业资格制度最先进的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衔接最好的国家之一。从1986年英国开始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它涵盖了所有职业和从刚开始工作的新手到高级管理人员的所有技能和知识层次”。德国的“双证”制是在国家、企业、学校、家庭共同努力下完成的。企业接受学生实习是履行义务,还可减税,并且依法保证实施。学校和家庭培养目标一致。国家财政全力支持,并提供补助。

西方发达国家实行“双证”制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我们要根据国情,建立中国特色的自学考试“双证”制教育体系,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

三、自学考试“双证”制的实施方法

在新形势下,自学考试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并与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相融合。实施自学考试“双证”制的具体方法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自学考试“双证”制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考试计划和考核标准应符合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

自学考试制度的发展目标是面向职业教育,发展非学历教育。实行“双证”制应制定相应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考试计划和考核标准。第一,完善自学考试“双证”制课程设置。加强课程结构调整,推进制度创新。以就业为导向,建立以培养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以职业资格证书为切入点,将职业能力的培养始终贯穿整个课程体系之中,从而达到“双证”制课程设置要求。“双证”制课程体系应涵盖职业技能考核要求的相关内容,使学生既学习理论知识又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第二,创新自学考试“双证”制教学方法。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将相应岗位课程内容融入教学中,加强同职业技能考核相关的技能训练。教师在课堂上模拟真实岗位教学环境。按职业资格考试内容组织教学,使学生明确相关生产岗位的技能要求。这种教学方法与手段,摒弃了照本宣科的传统授课方式,更好地满足“双证”制课程教学内容的需要,使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得到迅速提高。第三,制订自学考试“双证”制考试计划。制订自学考试“双证”制考试计划应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为前提,注重理论知识与岗位实际应用相结合。构建终结性考试与过程性考核、实践性环节考核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从理论型专业及课程体系向应用型专业及课程体系转变。自学考试“双证”制考试计划应与行业挂钩,考试内容与国家行业准入制度衔接,根据行业需要,制订切合实际的专业考试计划。第四,明确自学考试“双证”制考核标准。根据行业特点,遵循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考核标准,改变传统重理论轻实践的考核方式。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评价方式多样化的考核制度。根据企业岗位要求,制定自学考试“双证”制考核标准,聘请企业相关生产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技师、高级技师与任课教师一道,分析本专业与生产岗位联系紧密的技能要求,将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技能考核标准应用于岗位准入资格证书考核内容之中,把实践环节考核内容作为“双证”制考核的重点。

2.加快对自学考试“双证”制教师队伍的培养

教师对自学考试“双证”制的具体实施起到关键作用。自学考试“双证”制教师队伍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专业理论教师对学生技能训练的指导能力相对薄弱。培养适应自学考试“双证”制教育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是当务之急。自考助学机构应聘请既能从事理论课教学,又能培训学生职业技能的教师。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依托,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的工程师或技师担任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将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走出一条培养自学考试“双证”制合格教师的新路。

3.与用人单位联合培养符合岗位需要的自学考试“双证”制从业人员

近年来,国有企业纷纷采取订单式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策略,为获“双证”的学生提供就业机会。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高校继续教育资源面向社会开放服务机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要与相关行业合作,了解市场行情,增设社会急需的技能型专业,“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与就业制度、技能人才培养制度、企业劳动工资制度等相衔接,以此为杠杆促进新生劳动力的培养。加强与高技能有关职业标准的开发,形成新的职业标准体系”。促进自学考试同生产实践、社会服务的有机结合。

自考助学机构应与用人单位密切合作,加强联系,建立健全自学考试“双证”制毕业生就业网络和服务机制。培养符合岗位需要的“双证”从业人员,开设岗位急需的应用型专业,所学专业与就业挂钩,满足用人单位岗位需求。

4.与普通高职院校合作,拓宽“双证”制市场

为了全面推行自学考试“双证”制,自考主考院校应与高职院校合作办学,利用高职院校现有生源,壮大技能型人才队伍。动员高职学生接受自学考试“双证”制教育,使高职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和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就业能力。探寻自学考试“双证”制教育与高职教育合作办学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措施,为开发技能型人才领域创造良好契机。

猜你喜欢
自学考试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学习成果评价多元化研究
江西省民办高校自学考试综合改革与创新探析
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对策研究
大数据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推动研究
关于应用型计算机专业培养方案的研究
基于Flash+XML技术的护理技能虚拟教学平台设计与实现
中国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研究:起源、核心、内涵、路径
高等教育教学中的重与轻分析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个人成本与收益的思考
多样化继续教育形式下自学考试发展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