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时代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面临的挑战及发展策略

2013-08-06 01:15辽宁师范大学刘青李冰
财经界(学术版) 2013年4期
关键词:金融业务商业银行交易

辽宁师范大学 刘青 李冰

一、碳金融提出的背景

碳金融作为一个新生的事物,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其兴起于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狭义的碳金融是指以碳排放权期货和期权为代表的金融衍生产品,而广义的碳金融是指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机器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银行的绿色信贷和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近年来一些突发的自然灾害,全球气候变暖,酸雨等现象都使人们不断的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一次把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任务植入世界经济当中。1997年12月,通过了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以抑制全球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在我国签订哥本哈根协议后,中国经济必然由高碳向低碳转变,商业银行作为投资低碳的产业,必然产生新业务和服务的需求,在支持低碳保护环境的同时也增加自己的盈利增长点。

二、目前商业银行发展碳金融业务的现状

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在2012年之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需要履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因此在碳交易市场上我国将二氧化碳减少排放的数额卖给需要履行减排承诺的的发达国家。目前我国碳交易主要是依靠清洁发展机制开展的,这一机制对交易双方是百利无一害的,就发达国家而言,是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来换取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权以完成承诺。对我国而言,通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可以获得实现节能减排的资金和先进技术,促进国家保护环境和经济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的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和农业银行已经先后推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咨询和项目融资等业务。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也先后推出了“二氧化碳挂钩型”本外币理财产品。在项目的融资方面,兴业银行最具代表,是我国第一个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协议的商业银行,在中国首创能效融资项目中,为中国节能环保型企业或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资源和清洁能源,提高能源使用率。

目前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碳金融业务比较单一,但是我国在碳交易市场中起着重大作用。2008到2012这四年中每年碳交易量超过2亿吨,这样看来碳交易有可能超过石油业务成为国内第一大产业。中国是发展中大国,所以比起其他发展中国家能提供更大的减排市场,在未来三年里发达国家将要购买2到4亿吨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气体才能完成《京都议定书》中的承诺,而目前我国可提供清洁发展机制所需项目的一半以上,约合1到2亿吨的二氧化碳气体。所以通过这种机制,我国可以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和资金支持。正因如此我国也被看成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市场,所以碳金融业务有着光明的发展前景。

三、商业银行发展碳金融业务面临的挑战

目前国内各大商业银行虽争先尝试发展碳金融业务,但自身也面临着如下几个挑战:

第一,对清洁发展机制和碳金融业务的认识不够准确。清洁发展机制和碳金融是伴随碳交易进入我国的,其发展时间并不长,对国内很多企业来说还很陌生,不了解碳金融业务的发展前景和巨大商机,目前只有少数商业银行关注碳金融业务,很少有其他金融机构参与。

第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合规性不足。在碳金融业务中,根据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只能参与清洁发展机制市场,在2009年一共召开的7次关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注册的会议中,拒绝了我国30个项目的注册。这表明我国在项目建立的合规性方面存在普遍的不足,需要商业银行积极开展中介服务来应对挑战。

第三,中介市场发育不健全。在碳交易中,项目的研究、开发和交易十分复杂,客户的范围也比较广,包括境内和境外,合同期限长,不是专业的金融机构很难具有此项能力。在国外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评估及购买大多数是由中介机构完成的,在我国中介机构还处在起步的阶段,很难开发或执行大量的项目,此外还缺乏专业的技术帮助分析评估来避免风险。

第四,一二级交易市场经过核准的减排量存在价差。我国作为参与者具有责任但不承担减排的义务,所以我国在碳交易市场中处于卖方的地位。在经过核准的减排量价格上,中国售价为8欧元/吨,近年来的实际成交价在10欧元/吨左右,但欧洲交易所公布的售价多达12欧元/吨,在2008年9月达到最高峰,售价为21欧元/吨。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开展新项目来缩小一二级市场的利润差距。

第五,没有统一的交易平台。目前在我国与国际碳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所以在交易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交易的价格不合理,最好的证明就是一二级市场间的利润差距。

第六,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研究开发时间长、风险因素多。与其他投资相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研究和开发需要大量的时间人力及资金;另外,开发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面临很多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和项目风险等。政策风险在于第一个减排计划即将结束,国际上有何具体安排和我国在碳交易中所处的的地位是否会发生变化等因素还不确定,项目风险主要是工程建设风险,如项目是否能如期建成投入和生产。

第七,人员储备不足。碳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所以缺乏既熟悉环境又熟悉金融的综合性人才,在对碳金融业务的风险利润评估时过度依赖外界人员,不能独立做出合理判断。

四、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策略

第一,培养专业人才和高素质业务团队。碳金融业务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长,所以面临缺乏同时掌握环境和金融的综合性人才和高素质团队。所以应加强银行内部专业的培训,外聘熟悉交易事项的专业人才,组建碳金融领域下高素质的业务团队。

第二,大力宣传和广泛推广。碳金融在我国发展时间很短,不少企业还没有认识到其巨大的价值,所以应加强宣传和推广,推动自身发展,扩大合作范围,积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来取得最优利益。

第三,构建交易市场和平台。目前我国与国际碳交易处在市场外点对点阶段,很难形成公平合理的价格,所以现在应将交易移至场内进行,通过研究分析交易制度和规律,制定公开公平的价格律,构建我国多元化多层次的统一交易平台。

第四,完善和健全中介市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创立开发和交易过程都十分复杂,需要金融机构作为中介进入。完善和健全中介市场可以降低风险和成本,促进碳金融业务顺利进行。

第五,拓展多方业务合作。面对日益扩大的碳金融市场,商业银行应开展更多的合作方式。一方面加强与国内的合作,构建统一的交易市场和平台;另一方面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共同开发碳金融衍生品,支持低碳经济。

第六,积极参与二级市场的交易。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的义务所以不能直接参与交易,但是可以通过申请或委托直接参与高级市场的交易。这样做就可以减少由一二级市场间存在差价而引起的利润流失。

第七,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目前我国碳交易的实施所需要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政府部门应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供更加完善的规章制度,做到立法先行有法必依,鼓励和保护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交易。

五、结论

由于碳金融独特的社会功能、新颖的运作机制和迅猛的发展态势,所以吸引了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投身这一业务领域,带来了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机。与此同时,2013年以后无论政策怎样变化,都不会改变碳资产的价值,随着全球大多数国家在减排问题的立场上逐渐趋于一致,以及各国之间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合作不断增强,国际碳金融将步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所以我国碳金融业务也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

[1]杨琴.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业务的策略选择,经济师,2011,07

[2]刘静.新时期国内商业银行如何开展碳金融业务,时代金融,2011,21

[3]何梦,王翔.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实践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金融经济,2011,12

[4]赵建刚.拓展低碳金融业务初探,国际金融,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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