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企合一”新模式下的农村发展:对比南街村和郑各庄的发展

2013-07-18 04:18王雨萌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商场现代化 2013年5期
关键词:合一村庄村民

■王雨萌 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为解决“三农”问题而开展的尝试,政府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导者,但更应重视和调动村庄内生化自我发展的力量。在新农村建设中有多条道路可供选择,其中“村企合一”模式就是其中一种。“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在村级经济和社会管理中开始出现‘村企合一’体制,对于创立农村新的基本经营制度,促进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推广。”如北京郑各庄村,山东汉和村均采取以龙头企业带动、村企合一的经济组织形式。这种模式的出现,对农村的社会组织结构和经济关系将会产生强烈的冲击,对新农村建设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一、“村企合一”模式的内涵

村庄有着各种各样的存在与发展模式,村企合一就是村庄为实现自我发展,以股份合作制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农村发展模式。这种模式萌芽于上个世纪末,村民把手中的土地在不改变土地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以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参股,土地流转到村集体,然后由村集体建立企业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发展第二、三产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和运行机制。这样,土地便不再由农民直接经营,农民则变成股东,每年从企业中享受分红,同时,村民作为企业员工每个月也有着自己的工资,并且村集体承担着全村村民的养老、教育、医疗、住房等福利支出。在这种村企合一的村庄中一般都会有一个龙头企业,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职能,整合村内和企业的各种资源以对村庄进行合理的改造。这种龙头企业一般由村集体自办或者由村办集体企业转变而成。

村企合一模式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可供选择的模式之一。“—能更充分发挥统一经营机制的作用,完成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公益事业;二能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使集体所有的一切生产要素得到开发利用;三能充分地发挥和组织群众,提高农业社会化组织程度,使全体农民享受到统一服务。”实现村企合一后,村内企业可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内股权分明,运行机制高效,股东可以起到很强的监督作用,使企业健康发展。

二、南街村和郑各庄的发展状况

1.南街村发展状况

南街模式是一种全村集体共同共有制。“南街村模式的特性是它在原有社队工业的基础上结合当地资源,面对外部大市场建立了社区企业体系和社区企业制度,在工业集体化推动下完成了农业集体化;在经济集体化基础上建构了特殊的分配体系和激励机制,形塑了一套“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维系社区整合和社区企业发展。”村民是生产资料的名义所有者,并不是按比例分割的按份共有,即任何个人不得主张企业生产资料的排他性所有的权利。村民凭借其身份而成为南街村企业的所有者。“组织结构中不存在享有剩余索取权的所有者,村民们所接受的收益大部分不是现金形式而是村民共享的福利形式。村民的货币工资由社区政府制定,与公司的利润率没有正向相关关系。企业利润除了上缴国家税收之外的余下部分留在村中支持企业经营与社区发展。同时企业财产不能被使用者出售和转移,当居民离开社区也就失去了其名义所有权,而外村人以婚嫁形式升级为荣誉村民取得居住权时也就取得了相应的名义所有权。”在这种模式中,社会福利高度发达,全部由村集体承担,但工资水平较低。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市场经济,但有着一定优势。

2.北京郑各庄发展状况

郑各庄坐落于昌平区北七家镇,距离市中心约35公里,郑各庄采用“村企合一”的发展模式,对村内土地流转方式进行创新,形成了以宏福集团为龙头,以科技产业为先导,以旅游服务为配套,以文化创意为动力的循环发展链条。郑各庄对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和产权制度进行尝试,农民以土地参股,每年可以获得丰厚的土地收益和企业利润的分红。郑各庄内聚集着众多企业,这些企业在自身获得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村庄的建设。郑各庄村民享受着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从水、暖、燃气等费用补贴到退休养老待遇,再到从幼儿园至大学的全程教育补贴和“四险一金”福利,一应俱全。

三、对比南街村和郑各庄的发展

通过对郑各庄和南街村的调查发现,两者既有共同点,又有明显区别,下面主要从农村土地流转、经济发展路径、收入分配制度、走向成功的内在驱动力四个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

1.农村土地流转的比较

郑各庄和南街村都是通过把家庭承包经营的分散土地重新集中起来,形成一定的规模来管理经营。但二者在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上却存在较大差异。郑各庄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村集体与村内企业签订有偿协议,把村内土地租给这些企业,“至于收取租金的标准,已不再用粮食产量的价值去换算,而是通过对企业效益的评估来确定。村集体向企业收取每年每亩5000至10000元的土地租金。企业盈亏不影响农民收益,不让村民承担经营风险。”农民的根本利益得以保护。而南街村则是由村集体把土地统一收回,前者土地经营权由农户转移到了企业,而后者则是转移到了村集体,因而两者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上是存在根本不同的。国内外经验证明,农村要想获得较大发展,土地集约化经营必不可少。郑各庄这种土地入股的方式可以使农民获得更大收益,企业盈亏不会影响农民收益。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要为工业提供服务,大力为工业提供积累;在工业化达到一定阶段后,城市要带动农村,工业要反哺农业,以实现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统一协调发展。而我国现阶段整体上已经达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因此,在当前郑各庄村企合一的发展模式更具有现实意义。

2.农村发展路径的比较

郑各庄是通过村庄的公司化来为村庄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即“在正视村庄资产形成历史和现状的前提下,通过理顺企业、村庄与村民的经济关系,形成由公司主导发展、以利用和开发村庄资源为导向、按股权结构决定控制权和分配权的新型村企关系,从而为村庄和企业的共同发展形成了独特的体制框架、收益分配和利益格局。”具而言之:第一,在党总支下设立企业和村庄两个支部,二者各司其职,互不干涉。这种控制结构更有利于企业发展和村庄治理。第二,在企业和村庄关系上,以股权为纽带把二者连结起来,为企业利用村庄资源提供良好的平台,也可以使现代的公司制管理可以在宏福集团得以顺利运行,避免了大多数乡村企业因产权模糊而倒下的状况。第三,村庄从企业中获得了属于其的股份,并把这些股份用于为村民提供公共产品上,使村、企各自职能的发挥得以保证。第四,在这种模式中,成员身份不再像在南街村中那样具有那么强的制约性,外村人同样可以出资购股并成为股东,进而是对企业决策进行参与,打破了企业完全是村社人员的那种封闭状态。而南街村的农业发展所依托的是自己开办的集体企业,随着集体企业的不断发展,使南街衬的工农业互动,全面发展。南街村所走的是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发展路子,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良好方式。

3.收入分配制度的比较

在分配制度上,按劳分配在郑各庄模式和南街村模式中都是存在的,但二者还是有着明显区别。按劳分配在南街村的分配中所占比例比较小,平均分配则体现更多。这与南街村“建设共产主义小社区”的发展目标有着密切联系。另外,经过多年发展,南街村集团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经济实力也比较雄厚,这些因素共同造就了南街村的分配制度。而郑各庄的村民收入主要由土地股权收入、企业股份收入以及社会保障收入三部分构成。村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每年可以从企业中获得可观的分红,这些红利不因企业效益的改变而受影响。另外,46%以上的村民持有公司的股份,这使村民能够获得村企业的大量红利,村集体强大的经济实力又为村民提供了完善的社会保障。郑各庄的分配体系中,按劳分配比重比较大,村民作为股东进行分红则比南街村的分配方式则更具有保障性,也更能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南街村虽具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但平均过多,村民容易出现激励不足的状况。南街村通过完善的福利政策方式保障村民的生活,但这种保障是建立在强大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一旦集团企业效益下降,这种按需分配模式也必然受到威胁。

4.促使二者走向成功的内在驱动力比较

南街村发展为“红色亿元村”,其独特的管理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南街村通过其道德约束机制对村庄的发展意义重大。另外,村领导坚持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特殊的文化道德理念来治理村庄,使村民走向共同富裕。而促使郑各庄走向成功的根本力量则要归功于再乡土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制度化企业及企业的领路人。这一重要因素促使郑各庄打破了传统乡镇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封闭性,实现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形成了现代产权制度,大大提升了去企业观念引进、产业引进和人才引进的开放性。。

四、结论与启示

通过实地调查与比较分析,可发现南街村模式与村企合一模式下的郑各庄差异显著,但对于我国新农村建设,村企合一模式下郑各庄的发展路径更具推广意义,而南街村模式下的一些优势也同样值得我们借鉴。

第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要发挥作用。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仅靠政府来推动难以达到预期目的。而民间企业所具有的技术、人才、资金和市场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让民间企业参与到这项工程里不但能大大缓解政府压力,而且可以与政府形成一种良性互动。企业的天性是追逐利润,但村企合一模式下的企业可以在追逐利润的同时是农民的得到增收,改善乡村面貌,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使乡村得到发展,这是一种互利共赢的局面。

第二,共同关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南街村紧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做法值得借鉴。南街村强有力的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使南街人可以在大力发展经济的时候能够有思想道德支撑。南街人非常注重道德调节的作用,在道德调节中,“信仰既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促使道德有效的重要因素。在南街村的高速发展过程中,思想道德教育这一精神食粮一直起着想当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不光是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更重要的是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协调发展。

第三,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土地关系到农民的根本利益,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如果在土地的开发利用和产权变动过程中出现问题,农民利益必然会受到损害,也会对土地流转造成损害。村企合一模式下的土地流转是对中国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做的一次理性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这种农民以土地入股,获取收益不因企业经营的好坏而受影响的流转方式最大可能的保证了农民的利益,不仅为农民解除了后顾之忧、大大提升了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变了农村面貌,而且使企业有了很好的发展平台,使企业有一个科学的发展环境,企业发展好了,又会反过来促进村庄发展。

[1]刘朝,李秀华.农业改革与农村发展研究[M].商务印书馆,1997.

[2]章政.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模式的探索—北京郊区“郑各庄现象”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济,2005(2).

[3]郭先登.对汉和村“村企合一”组织制定的调查与思考[J].乡镇企业研究,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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