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经济效益计算——以云南省姚安县为例

2013-07-16 02:30周开永
水利水电快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水保生效产值

周开永

(云南省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云南 姚安 675300)

1 项目概况

姚安县是水利部2006~1012 年实施的云贵鄂渝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县之一。项目建设期间,姚安县共完成了5 条小流域约4 976.46 hm2水土流失面积的治理,其中土坎坡改梯495.34 hm2,封禁治理4 218.19 hm2,经济果木林220.28 hm2,水土保持林42.65 hm2。另外,修建蓄水池8 个(总容积5 044.00 m3),水窖560 座(8 600 m3),及其他配套措施。项目投资共3 779.86万元,其中,世行贷款1 552.31 万元,欧盟赠款280.67 万元,国内配套1 946.88万元。

2 效益分析

效益计算基于《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按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分为调水保土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本文重点介绍经济效益计算的步骤、程序或思路。

2.1 原 则

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分为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效益分析只计算项目建设投资新增加措施的效益。遵循《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 的规定,对项目实施前后的经济效益进行了静态分析计算。

2.2 范 围

按照国民经济评价与财务评价的要求,遵循“效益与费用计算口径对应一致”的原则,以及《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 的规定,确定经济效益计算范围。

项目直接效益(有实物产出的效益)主要包括梯田、林、果措施效益,间接效益(无实物产出的效益)主要指节地、节约劳力等产生的效益。根据该项目的实施情况,计算范围确定为4 个措施类别:土坎坡改梯495.34 hm2,投资1 238.06万元;经济果木林220.28 hm2,投 资241.52 万元;水土保持林42.65 hm2,投资12.39万元;具有蓄水功能的蓄水工程水池、水窖容积14 272 m3,投资85.98万元,总投资1 577.95万元。封禁治理、机耕道路、谷坊、养畜(该项目没有种草措施)等措施,不纳入经济效益的计算范围。

2.3 计算期限

项目效益计算期限为25 a,基准年定为2007 年(项目建设启动的第1 年)。根据项目工程实施进度情况,工程建设期为5 a(各个措施的建设期不同)。根据该项目特征,参照世行项目可研报告中的取值,确定各措施的效益始效期为:坡改梯2 a,经果林4 a,水保林4 a,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 a。

3 效益计算

3.1 计算内容

计算内容包括种植作物、造林、蓄水、节约劳力、土地效益等几个方面。

(1)种植作物:以小麦、烤烟为主,分析计算梯田增产粮食的效益。

(2)造林:以水土保持林增产的活立木和柴薪(桉树干枝),以及经济果木林为主,计算其鲜果的效益(梨、桃)。

(3)间接增值:各类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如水土保持林的树叶产品加工桉叶油的增值,坡改梯后节约的土地和劳工,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增加蓄水的价值,土地资源增加值(治理措施实施后的生产用地土地等级提高)。

3.2 直接经济效益

确定各单项措施有项目与无项目的对比关系;调查分析确定各地类、各项措施单位面积的增产量、投入及所涉及的各种价格;基于典型代表种植模式,计算单位面积投入产出的数量、年毛增长值、年净增长值、治理期末(建设期末)有效面积上的年增产量与增产值、治理期末有效面积上的累计增产量与累计增产值、措施全部生效后的年增产量与年增产值、措施全部生效后的累计增产量与累计增产值,在此基础上计算各个时段的产投比,以措施全部生效后的年增产量与年增产值效益为固定值,计算计算期内剩余时间的增产效益。以坡改梯措施为例,介绍该项目直接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其他措施的计算方法,只列计算结果。

该项目实施的单项措施坡改梯面积495.34 hm2,完成投资(D)1 238.06 万元,建设期(n)4 a,始效期(m)2 a,坡改梯单位面积治理投资(d)24 994 元(竣工结算单价)。

3.2.1 单位面积年增产量与增产值

单位面积年增产量与增产值的计算结果见表1。

表1 反映1 hm2土地上种植同一品种在开始产生效益时一年的粮食增产量,Δp 小麦252 kg,Δp 烤烟150 kg,Δp 秸杆250 kg,年毛增产值(z)3 404 元,年净增产值(j)5 244 元,净增产值大于毛增产值1 840元,是因改为水平梯田并配套标准化田间道路后,耕作劳动强度减轻,所需劳动力数量相应核减。

表1 坡改梯措施直接经济效益计算结果[1]

单项措施的产投比K=j/d=0.21

基本投资回收年限H=m+d/j=5.76(a)

3.2.2 治理期末有效面积上年增产量与年增产值

核定坡改梯措施的实施保存面积F=495.34(hm2)

每年增加保存的面积f=F/n=123.84(hm2)

增产有效面积Fe=f(n-m)=247.67(hm2)

则治理期末有效面积的年增产量Δpe=FeΔp=247.67 ×(252,150,250)=(62 412.84,37 151,61 918)(kg)

年毛增产值Ze=Fez=843 068.68(元)

年净增产值Je=Fej=1 297 733(元)

3.2.3 治理期末有效面积上累计增产量与增产值

先计算累计有效面积(Fr)。

根据上述计算,在n=4 a 内,实际增产时间ne=n-m=2(a)

则累计有效面积Fr=f(1 +2 +3 +……ne)=f(1 +2)=371.52 hm2

然后,在此基础上算得治理期末有效面积上的累计增产量与累计增产值。

累计增产量Pr=FrΔP=371.52 ×(252,150,250)=(93 623,55 728,92 880)(kg)

累计毛增产值Zr=Frz=1 264 654.08(元)

累计净增产值Jr=Frj=1 948 250.88(元)

措施实施期末的产投比Kr=Jr/D=0.157

3.2.4 措施全部生效后的年增产量与年增产值

措施全部生效时间nt=n+m=6(a)

措施全部生效后,有效面积(Ft)=实施面积(F)=495.34(hm2)

措施全部生效后

年增产量Pt=FΔp=495.34 ×(252,150,250)=(124 825,74 301,123 835)(kg)

年毛增产值Zt=Fz=1 686 137.36(元)

年净增产值Jt=Fj=2 597 562.96(元)

3.2.5 措施全部生效后累计增产量与累计增产值

措施全部生效时,应采取如下计算式求得累计有效面积(Ftr):

Ftr=(1 +2 +3 +…+n)×f=(1 +2 +3 +4)×123.84=1 238.4(hm2)

在此基础上,采取下式计算累计增产量与累计增产值:

累计增产量Ptr=FtrΔp=1 238.4 ×(252,150,250)=(312 077,185 760,309 600)(kg)

累计毛增产值Ztr=Ftrz=4 215 513.6(元)

累计净增产值Jtr=Ftrj=6 494 169.6(元)

全部措施生效时的产投比Ktr=Jtr/D=0.52

至计算期末,该项目坡改梯还有25-6=19(a)(措施全部生效时间nt=6 a),19 a 产生的经济效益加上措施全部生效时累计产生的效益之和为该项措施在计算期内的直接经济效益。

计算结果为:增产量=19 ×(124 825,74 301,123 835)+(312 077,185 760,309 600)={(2 309 275.08(小麦),1 374 568.5(烤烟),2 309 275.08(秸杆)}(kg)

毛增产值为36 252 116.6 元,累计净增产值为58 847 865.84元。

按照项目已实施的两地块的造林实际情况,对比桉树+车桑子模式与原地块(荒山),计算水保林在始效期第4 年时的单位面积增产量与增产值、措施全部生效后的产量与产值,以及计算期内的总产量与产值。计算结果为,计算期末面积为42.65 hm2的水保林能产生木材蓄积量1 496.3 m3,桉叶1 988.3 t,枝条537.4 t,毛增产值284.14 万元,净增产值117.2万元。

坡耕地上种梨并套种黄豆,220.8 hm2经果林在25 a 内的直接经济效益为:增产梨43 945.86 t,黄豆4 708.49 t,毛增产值10 358.82 万元,净增产值7 248.14万元。

3项措施共计增产小麦2 309.3 t,烤烟1 374.60 t,桔杆1 937 t,水果(梨)43 945.86 t,黄豆4 708.49 t,增加木材蓄积量1 496.3 m3,桉 叶1 988.3 t,枝条537.4 t。

毛增产值14 268.43 万元,净增产值12 950.52万元。

3.3 间接经济效益

3.3.1 水保林

对水土保持新增加的产品,当地利用于饲养、编织、加工后,需计算其增加值,计入间接经济效益。计算时应考虑牧业、副业加工生产情况。水保林桉叶油项目可计算间接增值费。

按每吨桉叶可出油10 kg,油毛产值65 元/kg,净产值35 元/kg 计算,桉叶1 988.3 t可产生毛产值129.24万元,净产值69.59万元。

3.3.2 坡改梯

坡改梯后,在改平的基本农田上,因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而节约出的土地和劳工的价值计入间接经济效益,计算时应考虑措施实施前后所需要的劳工与土地面积,以及粮食需求量。

节约的土地面积ΔF(hm2)计算公式为

式中V 为粮食需求总量,kg;Fb为需求的坡耕地的面积,hm2;Fa为需求的基本农田的面积,hm2;Pb为坡耕地的粮食单位面积产量,kg/hm2;Pa为基本农田的粮食单位面积产量,kg/hm2。

节约的劳工ΔE(工日)计算公式为

式中eb为耕作坡耕地单位面积的劳工需求量,工日/hm2;ea为耕作基本农田单位面积的劳工需求量,工日/hm2;Eb为耕作坡耕地的劳工需求总量,工日;Ea为耕作基本农田的劳工需求总量,工日。

节地、节工后产生的间接效益见表2 和表3。

两项节约资金33 064 783 元/a,项目实施坡改梯495.34 hm2,按比例折算,间接经济效益为7 950 635元/a。按25 a 计算期计算,间接经济效益为198 765 875元。

3.3.3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的蓄水功能发挥后,其灌溉和饮水价值应计入间接经济效益。

式中S 为工程的水资源增加值,元/a;V 为蓄水容积,m3;Q 为年用水率,%;P 为生活用水或灌溉用水水价,元/(m3·a);C 为管理成本,元/(m3·a)。

依据竣工资料,该项目的水资源增加值计算结果如表4。

表2 节约土地价值统计结果

表3 节约用工价值统计结果

表4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蓄水价值统计

按25 a 计算期计算,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蓄水价值为134 725 元。

经上述分析计算,至计算期末净效益总价值为19 959.64万元,其中,水保林净增值69.59万元,节地、节工效益为19 876.58万元,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的蓄水功能价值13.47万元,增加蓄水49.86万m3。

4 综合经济效益结果与评价

项目治理措施总投资3 779.86万元,可计算经济效益的措施投资1 577.95万元,至2032 年累计产出经济效益34 287.72 万元,累计净效益32 910.16万元,产出与投入比20.85。基本建设投资回收年限(H)计算为:

式中m 为措施生效所需时间,以经果林生效最长时效时间9 a 计算;K 为产投比,即净产值/基本建设总投资,取32 910.16/1 577.95=20.8。

计算结果为H=9+1/20.85=9.05(a)<9.7(a)[2](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说明项目投资是赢利的,是可持续健康发展的。

[1]云贵鄂渝四省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R].武汉: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2006.

[2]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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