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楠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扬州 225000)
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在连云港灌南县境内灌河~新沂河新开河道长6.27 km,工程所在地面高程约为2.6 m。地质条件:上部表层厚1 m 左右为A 层粉质粘土,其下为2 层淤泥质重粘土、粘土;地面以下2~4 m 为32层淤泥质土,层厚10 m 左右,为灰、浅灰色重粘土质淤泥,局部夹粉砂及砂壤土透镜体,含较多腐殖质、碎贝壳,流塑状态,其物理力学指标凝聚力C 为12 kPa、内摩擦角φ 为5°,地基允许承载力为60 kPa;再以下为51层灰黄色砂壤土,其物理力学指标凝聚力C 为4 kPa、内摩擦角φ 为24°,地基承载力较高。河道设计断面为:河底高程-1.0 m,河底宽20 m,边坡1∶3,堤顶高程3.8 m,堤顶宽6 m;自堤肩向外13 m 为弃土区,弃土区顶高程4.5 m,临河道坡比1∶3,外坡为1∶2.5。设计河底高程-1.0 m 分布在32淤泥层上,河底以上约有2.0 m 厚的淤泥质土层,河底以下约有8 m 厚的淤泥质土层。河道的工程级别确定为3 级,河道边坡抗滑稳定计算成果:施工期K>1.1,运行期K>1.7。
本段河道分为3个标段施工,主要采用挖掘机、农用自卸车、推土机等机械开挖河道和填筑堤防。施工期间在K0+050~0+090 和K2+640~2+700 两个地段的河坡发生3次滑坡,其中在K2+640~2+700 处同一位置发生2次滑坡。
2008年1月10日,东堤K0+050~0+090 段河道开挖筑堤完成后发生了40 m 长的塌方,在滑坡体南、北和东边缘可见1~2 组张裂隙,滑坡体靠近河道侧可见少量软土滑出,滑坡体中间部位西半侧堤顶塌落约2 m,河道迎水坡面坡度变缓。根据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调查,滑坡的滑动面在堤基中部和坡面中部发生在A 与32层土的交界面上,在堤肩处发生在32层土上部,滑动面处于上部土层中,滑坡已破坏了堤防,但滑坡范围均不算太大,属浅层滑动。
2.2.1 堤基处沟塘的影响
滑坡体位置原来是沟塘,由于上覆的土层较薄,比其它地段的土层力学强度低,再加上地表水的长期浸润,进一步降低了土体的力学强度。堤防施工时,清除了塘底的淤泥和杂质,以重粘土分层压实回填,回填土湿密度1.80~1.87 g/cm3,干密度1.41~1.46 g/cm3,由于回填不久即填筑堤防,因此不能起到无沟塘处地表的“硬壳层”作用。地表的“硬壳层”缺失,进一步降低了土体的力学强度,堤防堆筑时对地基重粘土质淤泥容易产生较大的扰动,导致滑坡。
2.2.2 未按规范要求对沟塘边坡进行处理
堤基位置处有一条宽约20 m的沟塘,沟塘底平均高程约1.2 m,与地面有1.5 m 左右的高差,沟塘清理后,施工单位没有按施工规范的要求将地面坡度整至缓于1∶5,致使回填土体与原状土结合效果较差,当上部再加载时易导致滑坡。
2.2.3 施工对土层的扰动
塘底土层为32层淤泥,灵敏度高,为4.8~6.0,易受到扰动。堆筑堤防对水塘进行清淤、除杂质处理时,不可避免地对塘底土层产生扰动,降低塘底土层的强度,容易产生滑坡。此外,由于工期要求,筑堤填土施工速度过快,使地基强度降低。
经研究,滑坡处理采用在坡脚施打木桩方案。在河坡下部1/3 处施打3 排6 m 长的木桩,木桩小头直径不小于16 cm,桩距1.5 m×1.5 m。木桩全部施打到位后用小型机械进行上部2/3的堤防土方填筑压实,并严格控制堤防填筑速度。经过处理后效果很好,本段堤防已经稳定。
2008年2月19日,Ⅱ标段K2+640~2+700 段东侧发生滑坡现象,本段现状地面高程约2.6 m 左右,堤身下的堤基沟塘口宽约5 m 左右,沟底高程1.6 m 左右,沟深约为1 m 左右,新筑堤防是在沟塘上经清淤、回填处理后筑成。2008年2月19日,本段河道已基本达到设计断面(宽20 m、底高-1.0 m),用挖掘机作最后的河坡修整,在堤顶距迎水坡堤肩3.3 m 左右处顺堤方向堆放了临时弃土,堆高约1.6 m,宽约6 m,由于当天未及时将其清除至指定弃土区内,夜间发生了滑坡,滑坡段纵向(南北向)长60 m,横向为西侧堤向东18 m 整体滑动,堤顶下沉了1.88~0.88 m 不等,堤身滑至河道内15 m 处。根据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滑坡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K2+640~2+700 段滑坡的滑动面在堤基处发生在A 与32层土的交界面附近,在坡面处发生在32层土中,滑动面最深处约-5.0 m,属深层滑动。
滑坡体位置原来是沟塘,其滑坡原因除部分与K0+050~0+090 段类似外,还有另外两个原因:
3.2.1 堤身西侧临空面的影响
河道底高程为-1.0 m,位于32层淤泥中,东堤西侧为河道的迎水坡面,存在临空面,坡底土层为32层淤泥,强度低,现场十字板测得其原状土峰值抗剪强度平均仅19.2~19.6 kPa,在东侧土体的土压力推动下易剪切破坏,向临空面移动,有导致滑坡趋势。
3.2.2 堤顶临时堆土的影响
滑坡发生后,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测量,发现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施工图指定的堆土区范围堆置河道开挖堆土,而是在堤顶距离堤肩3.3 m 处顺堤方向堆放了临时弃土,临时堆土堆高为1.6 m,堆宽为6 m,没有按设计要求将弃土堆至堤顶平台13 m 宽以外的弃土区内,见图1。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断面进行抗滑稳定计算复核,经计算,施工期河坡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Kmin=0.946,抗滑稳定系数K<1,不能满足边坡抗滑稳定要求。因此,堤顶临时堆土是K2+640~2+700 段滑坡产生的主要诱因。
图1 河道设计断面及临时堆土示意图
图2 堤基加固方案示意图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研究讨论了滑坡段的处理方案,设计单位提出4 种处理方案,分别为:①放缓河坡;②加水泥土垫层;③粉喷桩处理;④管桩处理。经分析比选各方案的优缺点,结合本工程具体的工期、质量等要求,设计单位建议采用管桩方案或加水泥土垫层方案进行滑坡处理。
施工单位最终采用粉喷桩处理方案,该处理方案具体做法是在滑坡段河坡下部1/3(即高程0.6 m)处梅花型布置3 排粉喷桩,桩底打穿32层淤泥土进入51层砂壤土0.5 m,固化剂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掺入量为12%。经抗滑稳定计算,待粉喷桩桩体达到设计抗压强度(2 MPa)后,抗滑安全系数Kmin=1.464,可满足安全要求。该方案的缺点是工期长,粉喷桩桩体需3个月后才能达到设计强度。施工单位在此基础上增加7排粉喷桩,桩直径为50 cm,间距1.5 m,底高程至-6.0 m,认为可以提高地基承载力,堤基加固方案见图2。
2008年3月21日滑坡处理工作开始实施,施工单位首先将滑坡体堤身土及堤后堆土挖除至高程1 m,在此工作面上,粉喷桩施工于3月23日开始,至4月7日结束。连云港市质量检测中心于2008年5月7日对粉喷桩进行了检测,经钻芯取样抽测2 根桩,其无侧向抗压强度值分别为2.12 MPa、2.658 MPa,均达到不小于2.0 MPa的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获悉施工单位决定采用粉喷桩处理方案后,提醒该方案桩体固结时间长,需3个月后方能达到标准强度,加固效果不理想,建议在3个月后再进行后续施工。
施工单位于5月13日开始对堤身进行回填,回填从高程1 m 处开始,至5月16日回填至高程3.5 m,距设计堤顶高程3.8 m 尚欠0.3 m。5月17~23日期间该段暂停施工,5月24日施工单位将滑坡处理段填土筑堤至设计顶高程3.8 m。5月26日下午发现该段堤身出现滑动,堤顶后部出现弧形裂缝(长约60 m),裂缝宽约20 cm,第二次滑动体较第一次滑动体小。
3.5.1 水泥粉喷桩龄期短
水泥粉喷桩受施工条件限制,实际需较长时间才能达到预定的强度,设计单位要求3个月后才能进行后续施工填筑堤防,而施工单位仅1个多月就开始填筑堤防。根据施工记录,堤顶粉喷桩先施工,而起抗滑作用坡面上的3 排粉喷桩在堤顶粉喷桩施工完成后才开始施工,其抗剪强度不足。
3.5.2 加固方法不当
经查看资料,施工单位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实施土体加固,其加固实际方案是先在堤顶位置处施打7 排粉喷桩,底高程在-6.0 m,后施打堤身1/3 处的3 排粉喷桩,底高程至-9.2 m。从图2 看,32层底面高程在-8.8 m,在堤顶位置处施打的7 排粉喷桩,底高程在-6.0 m,没有打穿32层淤泥土进入承载能力好的51层砂壤土,仅固结了滑弧线以上的土体,不加载时可能处于平衡状态,若加载即可能出问题,因此,这些桩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当堤身填土时,被粉喷桩加固过的硬土体向下传递荷载,粉喷桩桩底以下还有近3 m 厚的32层淤泥土,由于32层淤泥土承载能力差,无法承受上部荷载,淤泥土被上层加固过的硬土体向下挤压而导致土体变形,因此,第二次滑坡实际上应该是堤身下沉所致。从现场情况看,23日施工将堤顶高程从3.5 m 加高至3.8 m,24日便发现堤顶开始下沉,发生第二次滑坡。
经研究,第二次滑坡采用打圆木桩处理方案,在河坡下1/3 处按4 排布置桩,即原粉喷桩行中,两头超出原塌方段,桩长8 m,小头直径16~18 cm,行距120 cm,株距100 cm。将滑坡段堤顶开挖至高程1.0 m,打桩部位第1 排桩顶高程0.0 m,第4 排桩顶高程1.0 m,桩与桩之间用8#铁丝纵向绞结。打桩结束后筑堤,填筑至高程2.0 m 暂停,将河底滑坡土方暂留河底。待堤身稳定后用小型机械上土,每上一层土都要注意观测,待稳定后再上另一层土直至达到高程3.0 m,剩余0.8 m 待放水后补齐。6月7日完成圆木桩施工,6月14日完成了堤顶土方回填,高程至3.0 m,经过后期的沉降观测,该滑坡段堤防已稳定,无变形迹象。河道放水经观测河坡稳定后,将堤顶土方填筑压实到设计高程,再用长臂挖机将塌入河道中的土方清理到设计高程。
除两处滑坡段外,灌河~新沂河6.27 km 新开河道沿线堤基还有多处沟塘,有些沟塘是外露的,还有些废弃的老沟塘被地表土掩埋。堤身处老沟塘处理,原设计是将杂物及淤泥清除后用粘土分层回填压实。自K2+640~2+700 段发生软弱层沉陷坍塌后,设计单位根据现场沟塘情况,提出对沿线堤身位置的老沟塘清基后,全部采用换1 m 厚10%水泥土处理,待其固结后再筑堤,这样可以在沟塘基底以上形成“硬壳层”,使32层淤泥土能较均匀的通过“硬壳层”承受上部加载的堤基土体。采取该措施后,未发生类似滑坡。
在淤泥质土体上开挖河道及填筑堤防,极易扰动土体使边坡发生坍塌,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主要措施有:
(1)河道土方明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开挖过程中应避免在边坡稳定范围内形成积水。
(2)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应按施工图纸所示进行开挖。
(3)对老沟塘处理后,换土时一定要分层压实,放缓填筑施工速度。
(4)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图所指定的堆土区范围堆置河道开挖堆土,弃土堆放要平整、顺直、密实。
(5)土方明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并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做好记录。
在淤泥质土条件下进行河道施工,地质条件较差,施工稍有不慎,即可能出现滑坡等情况,一般来说,在长达几公里范围的淤泥质地质条件下开挖河道,滑坡是很难避免的。因此,施工单位要对淤泥质土体特性有足够的认识和处理经验,严格按规范施工,才能避免施工滑坡。另外,6.27 km 长的灌河~新沂河新开河道施工期安全系数K 仅为1.115,设计单位应充分估计到如老沟塘等较差的地质条件,在施工图中提出可靠的处理预案,尽可能避免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