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中人
会所之“罪”何来
文/罗中人
现象观察
2012年年底,中央接连颁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六项禁令”。针对这两项措施,中国各地陆续向社会公布了实施细则,取得积极效果。然而,另一方面,这些规定和措施的出台,其对市场的影响也在不断“发酵”。部分酒店生意锐减、高端白酒滞销。曾经风光的高端白酒市场首当其冲,受到的冲击尤其明显。除了酒店、餐饮和白酒,花卉、旅游等行业也不同程度受到影响。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中央明令禁止之下,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舌尖腐败”依然存在,尤其以通过“隐秘豪华会所”等转变方式变相“腐败”的现象依然滋生不绝。除了公款吃喝,这些高档会所的存在,也成为其他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行为发生的绝佳场所,滋生出“会员卡腐败”这一新型的腐败形式。“会员卡腐败”具有隐秘、难查处等特点,影响恶劣,因此,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私人会所,或称俱乐部(club)的概念来源于17世纪的欧洲富人阶层,世界上第一家会员制俱乐部诞生在英国的一个咖啡馆里。在中国,私人会所首先盛行于发达城市,是有钱人的娱乐场所,会费昂贵。从近代欧洲的会所到今天的全球俱乐部,会所已经成为中产阶级和相同社会阶层人士的聚会、休闲场所,而“会所”的会员身份,也演变成财富的象征与身份标签。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会所如雨后春笋般冒出。近期媒体发现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以“会员卡”为门槛的形形色色会所遍地开花,从服务对象来看,有专门为商界精英、政要人士服务的所谓“顶级会所”、“私人会所”,也有为中产阶级服务的“普通会所”或“公共会所”;服务内容包罗万象,有高尔夫会所、美容养生会所、温泉会所等专门会所与综合型会所。不少政府官员以“会员”身份出入于包括餐饮、休闲娱乐和私人会所在内的高档消费场所,相对隐秘地进行奢侈消费,“会员卡腐败”由此而生。
在中国,会所作为源于欧洲富人阶层的“舶来品”,除了提供较为昂贵的餐饮、娱乐、健身、美容等服务外,还具有在隐蔽的空间里提供私密性服务的特征。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高档会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民众能看到的只是高级轿车进进出出,却无从知晓里面的人干了些什么。私人会所一般很低调,门口不挂招牌特意避开公众视线;且一般会所都只招待会员,对会员的身份也高度保密,绝不外泄。“隐秘性”已然成为很多会所最大的王牌和特点了。这使得官员们对于既能彰显特权地位,又保证隐私不被侵犯的会所服务,情有独钟。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腐败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很多贪污腐败分子便变换“花招”,想尽办法来逃避腐败的监督和追查惩罚。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对会所腐败还存在着空白,监管缺失,运作不透明,法律的漏洞令各类奢华会所像雨后春笋般建造出来,它们低调和奢华,构成了与生俱来的神秘感和尊崇感。高档会所以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大城市居多。
除了“私密性”,会所消费的第二大特征就是以公款消费为多,即其商业性的特点。普通老百姓不太可能或者很少自己掏钱和家人到这里吃饭。会所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公务宴请和商务宴请,会所工作人员使用最多的称谓是“领导”和“老板”。公款消费正在成为“豪华顶级”会所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由于私密性强、缺乏监管,“会所腐败”正成为国家工作人员腐败的新型变种,是各种关系的融合之地。会所的私密性,为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进行提供了场所,且腐败方式也不再是传统的直接收受钱财或银行转账等的职务犯罪形式,而是通过收受会员卡或直接记名挂账的方式,以会所消费之名行贿赂之实,一些官员已将高档会所作为消费场所的首选。在奢华消费乱象纷呈的背后,折射出的是腐败,且游走于法律规章的边缘。
其实会所本身并没有罪,其自身的发展亦无可厚非。但司法机关近年来查办的一些腐败案件已经表明,在这个富商、政要、名流交际生活的私密空间里,会所在满足权贵阶层物质精神需求的同时,也容易衍生出损害公共利益、挑战社会风尚的腐败行为。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腐败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一些官员已提高警觉,直接收受钱财或银行转账等传统的职务犯罪形式开始被摒弃,变相在一些高档会所进行隐蔽性消费,逐渐成为更受腐败官员们青睐的方式。
通常,这种隐蔽的会所腐败表现为两种,一种是通过收受会员卡或直接记名挂账的方式,以会所消费之名行贿赂之实;第二种是在以公款办理会员卡的过程中变相贪污。目前,尤其以第一种表现形式更为常见,危害也更大。
与购物卡一样,会所的会员卡也是非金融机构发行的一种单用途预付卡,一些顶级的会所对入会设置了较高的经济门槛,限额发展会员的会籍,这类会所的入会费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但相比于购物卡,会员卡具有更强的隐蔽性,而且会员卡不仅是消费的一种途径,更是一种身份和生活品质的象征。“会所”这一西方社会产物在融合了中国本土文化特色后,不时牵动着国人敏感而又脆弱的神经。青海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赵宗福认为,从深层而言,“会所舌尖腐败”的出现是由于各单位预决算管理存在问题,“三公”经费没有真正公开。“一个机构每年经费1000万元,实际花了900万元,剩下的100万元,除了发给员工作福利就是在饭桌上消耗掉。由于总钱数没变,想怎么花不想怎么花,还不是领导大笔一挥的事么?”赵宗福说。因此不少学者亦认为“舌尖腐败”在相当程度上,其实就是“笔尖腐败”。
会所腐败属于腐败行为中危害性最大的一类,因为是反腐治权的“死角”。其危害性在于会员卡发行人要利用持卡官员手中的权力变相或直接寻找机会,获得更大的回报。的确,会员卡表面上没有直接的受贿嫌疑,但使用者却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和坚决打击。但正是由于高级会所大多有权力背景,要完全清退会员卡需要从高层权力机关做起。如果仍然留下死角,那么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香港也不乏高档会所,香港政府曾以优惠价批地予香港73间私人会所和团体,旨在推广体育运动,而非商业牟利。因此过往由港府批出的私人游乐场地,受到地契限制,这些会所不能举办商业活动或宣传,否则属于违契。香港对政府官员也有严格要求,小到收受礼物,大到持有物业或公司股权……无论是身为香港特区最高行政首长的行政长官、还是港府三司十二局的高级官员以及16万多名高、中、低级公务员,一直都是香港“申报利益制度”严格监督的对象。故此香港很少发生政府官员通过“会员卡”变相腐败的案例。
但近日香港媒体侦查发现,获零地价拨地129公顷、实施“会员制”的西贡清水湾乡村俱乐部,把会所出租作婚礼场地,供任何市民办婚礼增加收入,消费由20万至24万元(港币,下同)不等,而该会所地契却列明禁止举办“商业活动”。事件一经媒体揭发,香港地政署立即跟进,香港土地监察主席李永达也表明态度将严谨执法。
香港的高级会所仅因为将场地外借举办婚礼已经违反了相关法例,其运作方式和规定值得内地借鉴。首先,政府应当制定一套规管会所的条例,明确规定其运行准则和限制范围,一旦违反条例,也有法可依,防止会所腐败蔓延。
第二,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依然显得极为重要。媒体的透明和公正有利于将不少现象曝光,引起社会关注和相关部门跟进。对会所腐败,也应当加强重视和监督。
第三,参考香港的做法,有必要对各级政府官员制定准则和加大惩罚力度。香港有“官员利益申报制度”,中国大陆干部也应当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将打击“会员卡腐败”列为重点治理目标。
中纪委已经要求干部在6月20日前自行清退所收受各种名目的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这也是中纪委首次将“会员卡腐败”列为专项治理目标。总书记习近平也表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打会员卡腐败,应当扩展到整个公务员系统,杜绝各种形式的贪污腐败对增强人民对政府执政的信心和认同都会有极大的提升。
世界各地不少国家都明确规定,严禁政府工作人员参加商业人士出钱组织的娱乐休闲活动,对持有奢侈消费场所“会员卡”也有诸多限制。在我国,尽管各级纪检部门都出台了类似规定,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具有很大的缺陷。中国尚无专门针对“会员卡”发行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因而“会员卡”也就长期处于灰色地带,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然而,打击“会所腐败”应当成为从纪委部门推广到所有涉及公权力的部门,如公务机关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掌握公共资源的机构和人员的重中之重,防止变相的腐败渠道蔓延。
【本文是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提高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实效性和针对性研究”(课题号:12JZD047)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