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填赔”当休

2013-07-02 00:13沈栖
检察风云 2013年23期
关键词:扰民林则徐官场

文/沈栖

地方“填赔”当休

文/沈栖

我国封建社会到了清代,虽说还有类似“康乾之治”的“回光返照”,但它已呈现“强弩之末”的颓势则是不争的事实。那个年代,贪墨公行,腐败丛生,官场“上下相蒙”、“礼法徒设”,一派“金玉其内,败絮其中”的惨相。当然,“众醉独醒”者还是有的,乾隆元年(1736年),左都御史孙嘉淦在清高宗弘历登基之初,便上《三习一弊疏》,获乾隆“嘉纳,宣示”。

其被誉为“大清第一名疏”,内容简而言之,即:“耳习于所闻,则喜谀而恶直;目习于所见,则喜柔而恶刚;心习于所是,则喜从而恶违”,“由是必生一弊:喜小人而厌君子”。这一进谏箴言,显然是针对官场潜滋疯长的陋习、陋规有感而发的。清代官场的迎送之风盛行,所昭乃是“喜谀”、“喜柔”、“喜从”、“喜小人”之“三习一弊”。一部《清史稿》和散见民间的稗史笔记多有记载,不说也罢。

在下要说的是,当年林则徐以自己的清廉行为“回应”了《三习一弊疏》。

史载: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广东海口因输入鸦片而发生一场中英冲突。也许是时任湖广总督的林则徐曾力主禁烟有成效且有经验,道光皇帝便命他为钦差大臣赴广东处置“海口事件”。倘按惯例,像林则徐这样的皇帝使者离京南下,旌旗浩荡,众员呼拥是自不待言的,可是,林则徐则不然,他“并无随带官员供事书吏,惟顶马一并跟丁六名,厨丁小夫三名,俱系随身行走”。如此简便,没带陪同的副官、警卫、秘书,并且“无前站发站之人”,即没有“打前站”的。何以“打前站”?无非是事先告诉路经的地方长官,届时首长莅临摆排场迎接,并预先安排好视察的路线图,精明的地方长官还会暗中探询首长的习惯爱好(诸如犬马声色、古玩名画等),以待投其所好。——可林则徐不信这一套!

对腐败官场深恶痛绝的林则徐离京出发前夕,特意草拟了一份《本部堂奉旨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传牌稿》,申明:“仰沿途经过各州县、驿站官吏准此”。此《传牌稿》由离京后的第一站——良乡传至海口,无一例外,站站“准此”办理,完成公差“乃缴”。那么,这一“传牌”中,林则徐作了哪些规定呢?一是明确告示:所经之处不必迎迓。“传牌”列出“所坐大轿一乘,自雇轿夫十二名;所带行李,自雇大车二辆,轿车一辆”,“州县亦不必另雇轿夫迎接。至不通车路及应行水路之处,亦皆随地自雇夫船”;二是严禁大吃大喝。“传牌”云:“所有尖宿公馆,只用家常菜,不必备办整桌酒席,尤不得用燕窝烧烤等靡费”,并坦诚地说:“此非客气,切勿故违”!三是不许随从者“拉虎皮作大旗”,向地方索要卡拿。“传牌”明令:“至随身丁弁人夫,不许暗受分毫站规门包等项。需索者,即须扭禀;私送者,定行特参”(“特参”即特别参劾罢官免职);四是严肃礼法,不搞“下不为例”。林则徐在“传牌”结尾处用了掷地有声的九个字:“言出法随,各凛遵勿违!”——据史料记载,林则徐南下两个月期间,沿途确实严格按照《传牌稿》的一系列规定,没有官员迎送的场面,没有大摆宴席的奢靡,没有一个“需索者”,也没有一个“私送者”,整个行程不扰民,相反,林则徐还深入民间,搞了大量民情吏情的调查研究。

“借古讽今”似不妥,“鉴古知今”尚可宜。我党在反腐倡廉过程中,痛斥某些高级官员视察时又是“夹道迎送”,又是“山珍海味”,甚或“封路”扰民,地方官员陪游、陪戏、陪玩更是司空见惯,至于开销,全然地方“填赔”。如此这般,“三公”消费岂不年年高攀?如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狠煞“四风”为契机,情形大有改观。想想也是,倘若党的领导干部连一个封建大臣如林则徐都不如,何言“先进性”?羞煞矣!

图:王恒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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