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烨秋
(湖北省麻城市中医医院,湖北 黄冈 438300)
米非司酮治疗女性更年期功能性子宫出血30例疗效分析
刘烨秋
(湖北省麻城市中医医院,湖北 黄冈 438300)
目的 探讨米非司酮治疗女性更年期功能性子宫出血的临床疗效,为该病的临床治疗提供参考。方法 患者每日口服米非司酮10mg,3 个月后比较治疗前后血清激素水平和子宫内膜厚度的变化,之后随访 1 年观察临床疗效。结果 治疗前后 FSH、LH、E2、P 平均水平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治疗前后 PRL、T 平均水平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治疗前后子宫内膜厚度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停药后 23 例患者月经恢复正常,5 例患者月经量减少,2 例患者功血复发。结论 米非司酮疗效确切、复发率低且安全方便,值得临床推广。
米非司酮;更年期;功能性子宫出血;疗效
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简称功血,是更年期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是指由于妇女的月经调节功能失常而引起的非正常性的子宫出血症[1]。更年期妇女卵巢功能衰退对垂体促性腺激素的反应低下,子宫内膜就不完整的脱落,从而发生无排卵的不规则子宫出血。我科门诊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期间采用米非司酮治疗30例更年期功血患者,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收集我院门诊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期间治疗的30例更年期功血患者,年龄43~57岁,病程4~10个月。所有患者近期均未接受过其他激素治疗,治疗前均行诊断性刮宫术确诊为单纯性子宫内膜增生,排除子宫恶性病变,排除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肌瘤等疾病,排除心、肝、肾等重要器官器质性病变,根据机体激素水平检测符合更年期各种激素水平的参考数值。
1.2 治疗方法
患者睡前口服米非司酮10 mg,每日1次,连续服用3个月为1疗程。用药期间每月检查肝功能和血常规,贫血患者辅以铁剂治疗。
1.3 疗效评价
采用磁酶免疫法测定治疗前和治疗1个疗程以后促卵泡成熟激素(FSH)、黄体生成激素(LH)、雌二醇(E2)、孕激素(P)、泌乳素(PRL)和雄激素(T)的浓度。此外,在治疗前和治疗1个疗程以后采用B超测量子宫内膜厚度。患者停药后随访1年,观察其治疗效果。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各激素水平和子宫内膜厚度以均数±标准差的形式表示,用药前后的比较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血清激素水平变化
30例患者治疗前FSH、LH、E2、P平均水平与治疗后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PRL、T平均水平与治疗后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表1 用药前后血清激素水平变化
2.2 子宫内膜厚度
30例患者治疗前B超测量子宫内膜厚度平均为(1.5±0.4)cm,治疗后子宫内膜厚度平均为(0.5±0.2)cm,治疗前后子宫内膜厚度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 临床疗效
本组30例患者治疗期间全部出现暂时性闭经,停药35~83d后恢复。其中23例患者月经恢复正常,5例患者月经量减少,2例患者功血复发。
更年期功血无规律性,且出血量往往较大,若得不到很好的控制,可导致患者不同程度的贫血甚至发生休克,给工作生活带来不便的同时,严重影响了更年期妇女的身心健康。
更年期功血由雌激素持续刺激使子宫内膜增生所致,以往采取合成孕激素治疗。补充孕激素可使处于增生期或增生过长的子宫内膜转化为分泌期,但此时一旦停药可导致内膜脱落,出现撤药性出血,不仅加重贫血且停药后易复发。米非司酮是一种甾体类药物,具有抗糖皮质激素、抗孕激素作用,在受体水平起效,与子宫内膜受体的亲和力比孕酮强5倍,通过竞争性抑制作用阻止孕酮发挥生物效应。该药作用于下丘脑,抑制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分泌,从而影响FSH和LH的分泌。米非司酮通过对卵巢的直接和(或)间接作用使排卵延迟,结合其诱导黄体溶解作用,使体内E2、P水平下降[2]。本组患者治疗前后血清激素水平的变化与米非司酮药理作用一致,结果显示:患者治疗前FSH、LH、E2、P平均水平与治疗后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子宫内膜厚度也较治疗前显著改善(P<0.05)。本组30例患者治疗期间全部出现暂时性闭经,停药后23例患者月经恢复正常,5例患者月经量减少,2例患者功血复发。
综上所述,女性更年期功血的发病机制复杂,米非司酮可通过影响多种激素的分泌达到治疗作用。由于其疗效确切、复发率低且口服方式安全方便,为大多数女性所接受,值得临床推广。
[1]邵淳湄.米非司酮治疗围绝经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疗效观察[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2,14(7): 174-175.
[2]王瑞萍.米非司酮治疗功能性子宫出血的临床观察[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2,6(11): 68-69.
R711.52
:B
:1671-8194(2013)02-01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