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记者 陈向国
白云峰:用节能增效的思路推进节能减排
文/本刊记者 陈向国
“客观地讲,‘十一五’期间由于国家采取强制措施,烟气排放治理做得不错,烟气脱硫得到应有的推进。在脱硫这个问题上,大家都在讲‘脱硫增效’,白云峰认为应该在其中加上‘节能’二字,使之变为‘脱硫节能增效’。之所以要加上‘节能’二字,是因为只有将用于脱硫设备的能耗降下来,大大降低企业因脱硫而增加的成本,才能促进脱硫的有效推进。”北京国能中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国家环保部燃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机械工业环保标委会固废分标会主任白云峰在接受本刊独家专访时如是说。他认为,在脱硫、脱硝、脱汞等排放治理上都应采取节能增效的思路与方法。
白云峰:
2007年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现任北京国能中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国家环保部燃煤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工程中心副主任、机械工业环保标委会固废分标会主任。曾任中国博奇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期间,带领该公司在日本东京上市,这是中国首支海外上市的环保股,也是世界范围内第一家被东京证券交易所批准,首次公开发行即直接登陆东证主板的非日本公司。
硫和硝的排放是导致环境被污染、生态被破坏的重要元凶。它不仅使经济难以持续发展,而且直接威胁人们的生命和健康。治理硫和硝的排放实在是一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自“十一五”以来,国家开始下大力气解决硫和硝的排放问题。时光荏苒,“十二五”的第三个年头已经开始了。在已经过去的7年里,脱硫治理已经走向深入,而脱硝则刚刚上路。
记者:自“十一五”始,脱硫治理已经7年了。这7年来脱硫的情况总体上是怎样的呢?
白云峰:“十一五”期间,火电脱硫装置安装率超过80%,这个比例比较高:美国安装比例不超过50%。安装率超过80%意义重大,表明了我国对脱硫工作的重视与实际的推行力度。
记者:安装率高应该是可喜的成绩,那么是否存在一些现实亟待解决的问题?
白云峰:脱硫主要是控制二氧化硫的排放。粉尘状态的二氧化硫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已经逐步得到控制,但微粒状态的硫排放治理状况却不容乐观。换言之就是在微粒治理层面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需要进一步做工作。拿现在的常用脱硫方法来说,上了设备之后,微粒排放可能不降反升。例如,在湿法脱硫中,亚硫酸微粒大量存在。
记者:目前已经安装脱硫装置的火电厂脱硫效果怎样?
白云峰:虽然我们的脱硫设备安装率超过了80%,但运行优良率却不到50%,也就是说在已经安装脱硫设备的企业中有超过30%的设备运行达不到设计要求。而我们要达到的运行优良率是在95%到98%。
净化车间系列脱硫设备
记者: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白云峰:原因有3个。其一,脱硫设备低价恶性竞争导致产品质量没有保障,安装后达不到设计要求;其二,煤的含硫量变化大,且变化往往高于脱硫设备的设计标准。大家都知道,不同的设计标准对应的是相应的含硫量。我国煤的含硫量之所以变化大,跟煤炭供应紧张密切相关,因为为了不停产,只能饥不择食,而不可能因煤的含硫量高而拒之;其三,运行不当造成设备损毁,使之达不到设计的脱硫指标。
记者:前两方面容易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运行不当导致设备损毁的情况?
白云峰:这主要是脱硫方面的人员配置造成的。由于电厂在这方面不是十分专业,所配备的人员素质不是很高,导致设备在高酸、高碱环境下运行以致设备损毁。说得具体一点就是,相关工作人员在加药(投入化学药剂)过程中,没有遵守循序渐进、拿准火候投药,而是将某种药剂一次性加入,导致设备先在高碱环境中运行,之后又在高酸环境中运行。这样的结果就是损毁设备。这种现象在火电厂中经常出现,屡见不鲜。
记者:如何控制脱硫设备恶性低价竞争的现象?
白云峰:首先要制定一个客观公允值。就是设备中的重要部分要设定最低标准值。实际上在与发电相关的诸多设备中,脱硫装置是最简单的,设置最低标准值不是难事。将主要部分定了标准,就控制了设备50%左右的价格。第二,要把工作做细。如对浆液循环泵这样的重要设备标准一定要做细,对含硫1.0的煤的处理扬程标准一定要明确。这样做才能规避大的恶性低价竞争。
记者:您提到脱硫设备安装率已经超过80%,那么就是说还有一部分没有安装,这部分包括哪些行业?为什么没有安装?
白云峰:没有安装的涉及钢铁和冶金行业。“十一五”中后期国家就要求安装,但没有强制安装。因为这些行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大,没有精力,也没有财力,这是一个遗憾。另一方面就是城市供暖设备。这些设备产生的烟气量小,如果采取湿法除烟气成本太高,如果采用干法除烟气污染又太大,因此这些取暖设施没有上相关设备。
记者:现在脱硝的情况怎样?
白云峰:之前大家都在等待国家出台相关的的补贴政策,目前有关政策即将落实。估计今年下半年、明年上半年会出现爆炸性增长。
记者:脱硝已经提出很长一段时间,为什么现在才动?
白云峰:这和我们国家预算管理体制密切相关。预算管理体制的优点是管理效果显著,但其缺点是有失灵活。换言之,国家决定做一件事后,得先有财政预算,有了预算后才能动起来。我国的火电厂大都是国企,必须严格执行预算制度。预算申报与批准得有一段时间。因此脱硝工作显得有点儿拖沓。
在白云峰看来,“十二五”节能和减排的任务都很艰巨,但相比而言,减排的压力似乎比节能的压力小些。“推进节能减排要‘国’,‘民’明确分工,同时管理要上升到法律层面。”
“对于节能,老百姓积极性较高,中央层面比较坚决,但中间层面没有更多的意愿和具体的解决办法。”白云峰认为,民用耗能只占总量的20%左右,而中间层面的工业耗能占80%,其中,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占其中的80%,也就是说,三高企业占总能耗的64%左右。这其中火电又占70%。“一段时间内,火电主导的能源结构不会有根本性的变化;钢铁、冶炼等行业让其采用先进设备需要一个过程--虽然这类企业余热余压被利用了,但毕竟对来自前苏联的能耗高的设备进行主体改造、更新需要相当的时间。”
记者:您曾在多个场合表示,推进节能减排必须提高企业的运行积极性,创造技术创新的氛围。您认为应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白云峰:节能减排的推进离不开技术创新,创新需要有创新的氛围,但目前的氛围不利于创新。
记者:为什么?
白云峰:关于“国进民退”的争辩曾经是一个热点。别的行业我不便说什么,但是在脱硫行业我可以发表我自己的观点。在脱硫这个问题上,“十一五”开始进展迅速,但到后期速度慢下来了。为什么呢?就是在那个时期出现了国进民退。曾经领跑的四家民营脱硫企业遇到了转型和衰退:包括武汉凯迪、浙大网新、山东三融、北京博奇公司,而代替他们的是一批央企、国企的专业公司。像国电龙源已经是当之无愧的老大了,中电投远达紧随其后。纵观五大发电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专业脱硫公司,内部的脱硫任务内部完成,不需要外面介入,这就造成了技术进步缺乏动力的问题。
记者: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白云峰:中央政府早有相关的政策,如2002年的83号文就要求央企、国企与三产脱离。刚刚结束的十八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到,要兼顾国有企业的发展和民营企业的壮大。我个人认为,国企、央企要发展,但方向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方面,而不是面面俱到。拿发电企业来说,主要任务是搞好发电业务,使之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同时把那些服务性的业务引进市场机制,以提高效率。一句话,只要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就可以解决现存问题。
记者:您是一位积极有为的环保工作者。您曾提出,推进环保要反对形式化,对因排放废气、废水造成恶性环境污染的主要领导不仅要追究行政责任,更要追究刑事责任。您这样的言论是出于义愤,还是具有现实的推动的可能?
白云峰:现在违规排放废气废水、毒气毒水的环境污染事故屡见不鲜。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们的管理手段已经滞后于发展的需要。像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成本就是行政责任,在这样的低成本违法的氛围里,就会出现令人哭笑不得的处罚现象:如渤海湾石油泄漏污染事件的处罚额度仅仅是20万元——20万人民币的罚款对于一个石油公司而言连九牛一毛都谈不到,可是那已经是法律规定的上限了。再有,闹得沸沸扬扬的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如果按照现实的法律规定最多是撤职等行政责任。而实际上,苯胺的泄漏已经使山西的平顺县与潞城市、河北的邯郸市以及河南的安阳市数百万人的健康、财产受到现实或潜在的危害。这实质上已经符合了刑法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那些负有主要责任的相关人员行为也符合了渎职罪的要件,但可惜的是,现行的法律没有将这类危害行为入刑。
2×300MW级热电机组工程脱硫系统项目通过168小时试运行考核
记者:有关环境违法入刑的争论已经好多年了,但现在看来,还要经过长期的努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采取哪些措施严惩严重环境违法者?
白云峰:首先要大力支持环保部的公示制度:对违规排放企业进行公示,不论采取什么措施、方法一定要强化职责,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是要积极推进立法的与时俱进,促进惩罚力度的提高,直至入刑。立法、入刑是根本的治理之策,必须推进。
记者:立法、入刑是一个长期推进的过程。如何解决燃眉之急?
白云峰:有两个具体可行的方法。其一,强化责任,我们都知道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权的威力。可以对此借鉴,加上一条“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权”,这个操作比安全生产事故监控更容易:安全生产事故容易出现瞒报,但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可以通过在线监测实时掌控;其二,可以通过最高法司法解释的形式,将严重环境污染事件纳入刑法管理范围。这个做法,相对于单独立法要容易得多,在短期内立法推进无望的情况下,这也可算作简单易行的捷径。
2008年的金融危机及其所引发的经济衰退,深刻影响了全球经济走势。全球经济正在缓慢进入一个新的时代。这个新时代的特征就是全球经济都在期待并酝酿着第三个工业浪潮。这次浪潮的核心在于资源利用如何合理化、可持续化,以及新能源技术如何从实验室走向商业化。“这一切都离不开技术创新”,白云峰表示。
记者:无论是节能还是减排都有一些相对先进成熟的技术,如何保证这些技术能够被不折不扣地使用起来?
白云峰:针对上述问题,我从脱硫、脱硝的角度谈两点。一是保证新建脱硫、脱硝设备的质量。一定要禁止为了节省初始建设资金而不注重设备质量导致的恶性低价竞争。如果参与了这样的低价竞争,并选择了低价设备产品,就很难保证脱硫、脱硝的实际效果。之所以出现安装率较高,但优良率还不到50%的窘况,主要是选用了低价但质量不保的设备。一旦出现这种结果,不仅初始建设、投资打了水漂,而且会产生其他不良影响。二是尽快将尚未安装脱硫、脱硝设备的老机组安装脱硫、脱硝设备,迫使其尽快达标。这方面要尽快把“十一五”的欠账还上。
记者:您在2011年一次会上说,电厂没有意愿上脱硫设备,这是为什么?如何破解?
白云峰:企业之所以没有意愿是因为上脱硫设备不仅要承担初始投资,还要承担因脱硫而增加的发电损耗。以两台60万千瓦发电机为例,安装脱硫设备等费用近一个亿,脱硫厂用电1.5%。按发电60亿度的话,一年要耗费9000万度电,按上网电价约是2700万元。这对企业而言是一个额外的负担。解决的办法就是将原来“脱硫增效”的思路与方法变更为“脱硫节能增效”,简单地说就是减少因脱硫设备运行而消耗的电能。
记者:有哪些具体可行的方法能做到这一点?
白云峰:我从事脱硫工作十多年了,以前在博奇的时候也是做脱硫。现在我们已经在技术上取得了突破,按照上述的发电量,采用我们的技术设备,可以将脱硫厂用电从1.5%降至0.3%到0.2%。这样就相当于企业节省成本2000多万元。设备投入2.5年可以收回投资。而且带来的效益不止这些,还会有石灰石等多方面的节省。如果是这样的话,企业为难的情绪就会大大降低,从而促进脱硫脱销工作的推进。
记者:您在脱硫行业中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您是抱着怎样的理念从事脱硫脱销工作的?
白云峰:在确保设备质量的前提下,要系统化考虑脱硫和脱销。我的理念就是在同一套设备中,既能脱硫、脱销、还能脱汞。现在基本可以做到了。拿现在的脱硝来说,上SCR是必须的,如何让炉内与炉外脱销协调达到理想效果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新一轮的节能减排要求特别高,要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单一思路,如果采用这一思路,某一环节、某一方面达标了,可能会带来整个系统的不达标或能耗增加。必须采用综合性、易操作、安全性的全系统思路与方法。
记者:在创新技术的推广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哪些问题?
白云峰:在创新技术的推广过程中,遇到最多的就是人家会问你“有业绩吗”?对待有无业绩的问题应该辩证地看。其一,慎重、负责任的态度。从这一点来说是值得肯定的。对待一种创新技术应该全面了解,有无业绩是其中的一项核心内容。其二,不能因为这种创新技术没有业绩就一棍子打死。应该对新技术全方位考量:如果这项技术代表某一产业的发展方向,并且已经走出实验室,处在商业化、产业化的前端,那么应该考虑用合适的方式使其有崭露头角的机会。其三,要分清业绩与成熟的区别。有业绩的技术不一定是成熟的技术,成熟的技术也不一定就有业绩。考察一项新技术是否可以被采用,不能采用有无业绩的一票否决权的做法,一定要综合考虑和评定。
记者:不可否认,带领产业发展的最终动力就是科学技术的进步,但对于具体的企业而言,如果采用新技术就面临着潜在的失败风险。在您看来,既能给新技术施展才华的空间,又能最大限度地规避企业风险的路径在哪里?
白云峰:客观地说,我国自主创新的工作还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之所以没有达到理想状态,我个人认为,就是因为没有新技术应用的土壤。从国家层面来说,应该给那些前景好、代表发展方向的技术松绑,鼓励试点项目的推进。在推进的过程中,可以采取三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方式:新技术的提供方、使用方、政府共同承担风险。
记者:新技术的使用的确风险很大。我们不止一次被国外的所谓“先进技术所欺骗,这个问题应如何规避?
白云峰:这一问题的解决,应依赖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商务部都有相关的对外合作部门,可以对技术进口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体系考评。考评的内容包括:有无不诚信记录,有无骗取国家财政的行为,有无售后服务不到位的现象等等。有一点,需要着重提出:不应因企业规模小,而将其事先淘汰,一定要按信用评价体系所得出的结论来决定取舍,新技术到中国后再采取积极推进、风险分担的办法提供展露才华的机会。
在白云峰看来,委托专业的节能服务性公司是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一条捷径:因为专业公司的“专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被服务的公司更可以集中精力搞好主业。
记者:根据您的从业经验,如何推进规模庞大的节能减排工作?
白云峰:在节能减排主体高度重视的情况下,选择高质量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是一条捷径。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其一,不少节能主体(企业,尤其是国企央企)都建立了自己的节能服务公司,且不说这不符合十八大兼顾国企发展、民企壮大等相关文件政策的精神,只从实际效果来看,也并不理想,同时这种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做法也制约了技术的进一步创新,使创新土壤更贫瘠。其二,根据我的从业经验,专业公司往往比内部的服务公司更有竞争力,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切切实实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就拿脱硫来说,央企国企完全有实力成立自己的服务公司,但在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情况下,脱硫效果并不理想,有的还造成设备严重毁损,导致重复投资,影响主业的发展。而反观那些与高水准的专业公司合作的企业,不仅可以做到国家的补贴有所盈余,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完成脱硫等的减排、节能指标。所以,我认为委托专业公司搞节能减排是一条捷径。
记者:的确,高水平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能够保证节能减排主体顺利完成指标,甚至还可以有额外的收益。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专业公司都有这样实力,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白云峰:专业公司良莠不齐,业务水平与实力相差悬殊是事实。但这并不能否定专业公司对节能减排具有巨大的推动力。专业公司一般起步较晚,需要有一个成长的过程。在这个成长过程中,这些公司要努力把自己蜕变成更专业、更具实力的专业公司。同时,希望政府部门贯彻相关文件精神,打破垄断,鼓励专业公司对节能减排主体进行脱硫、脱硝等减排工作。政府部门现在很重视这项工作,如环保部已经通过下发相关资质的手段,促进专业化公司更专业,推动专业化公司节能减排。
记者:根据您的从业经验,专业公司在进行节能减排工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白云峰:需要注意的是,在前期建设结束后,一定要提高服务质量。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对于专业公司来说,建设工程已经不是大问题,问题在于建设后的服务工作。专业公司应该深刻意识到,在提供产品为主的时代的特征成熟后,以服务为主要特征的时代已经到来。这是不可违背的市场规律。专业公司搞节能也好、减排也好,还是系统地将节能与减排结合在一起做也罢,建设阶段都是以提供产品为主的。这个阶段过后,就要看服务水平、质量的高低。节能环保行业的发展也一定受这个市场规律的支配。因此,专业公司必须注重服务能力的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质量。
“减排工作做得再好,效率再高,但毕竟不能做到100%减排;而如果我们把煤炭的消费量控制住了,那么排放量也就控制住了。因此我认为节能是根本是基础,减排是手段。”在谈及节能与减排的关系时,白云峰如是说。
记者:您说的节能是根本是基础,减排是手段容易理解,但企业如何有动力执行?
白云峰:我的主要工作经历之一是做电厂的减排工作,因此对电厂有较深的了解。现在电厂的实际情况是盈利少了,而燃料价格高了。在这样的情况下,电厂为了维持较高盈利,就必须采取增收节支的方法:一方面开源,另一方面就是节流。从长期来看,煤炭不会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也就是说煤炭的价格从长期看还是会维持在较高的价位,要想减少成本就得少用煤、提高用煤效率。因此对电厂而言,节能是大方向。在刚刚提倡节能的时候,企业做节能那是为企业锦上添花,现在情况不同了,节能成为利润维持、甚至生存的必经之路。从另一个角度看,国家对硫、硝、汞等的排放将日趋严格,少用可以减少治理费用。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尽可能少用、尽可能提高效率,是企业减排的根本途径。
记者:企业还有其他的驱动力吗?
白云峰:企业只有搞好节能,才能增强国际竞争力。在我国,人力成本已经没有多少优势,而煤、油价格的高位,使能源成为最大的成本;反观世界发达国家能源成本绝大多数远低于我国,就是说如果我们不降低能源成本的话,我们就不具备国际市场竞争力。节能是市场规律所迫,也是大势所趋。
记者:减排离不开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但一味依靠政府的支持(财政补贴)恐非长久之计。您认为该采取怎样的策略、措施才能使节能减排成为企业愿意做、主动做的事?
白云峰:要采取正反两个相对方向的激励措施。先说反向激励。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手段诸如立法、入刑等强化责任意识、大力提高违规排放的成本,让其知道违规排放的法律风险太大。正向激励则是国家继续给与相应的财政补贴。因为节能减排毕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应该给与财政补贴,等到若干年后治理污染排放装置成为一环而不是额外成本增加时,就可以取消补贴。
记者:您说的若干年是多长时间?会不会遥遥无期?
白云峰:不会。与之有可比性的是,上世纪80年代,国家提出电除尘,开始大家很痛苦,国家给了补贴,经过一段时间痛苦减轻,电除尘成为生产的一环,企业形成习惯,然后国家统一部署取下旁漏装置,结果都做到了。我个人觉得,脱硫、脱硝等也是这个过程,不会是很长的时间,乐观估计三五年的时间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