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敏红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医院,江西上高336400
美托洛尔合曲美他嗪治疗冠心病心力衰竭63例临床疗效观察
胡敏红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医院,江西上高336400
目的:探讨美托洛尔合曲美他嗪治疗冠心病心力衰竭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125例冠心病心力衰竭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将其分为治疗组(63例)与对照组(62例),治疗组患者在常规临床治疗基础上进行美托洛尔联合曲美他嗪药物治疗,而对照组患者仅进行常规的临床治疗,治疗8个月后观察比较两组患者的心脏功能改善情况及临床治疗总效果。结果:治疗组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4.7%,对照组总有效率为82.4%,两组治疗效果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此外,治疗组患者心脏功能改善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美托洛尔合曲美他嗪应用于冠心病心力衰竭的临床治疗中疗效明显,且见效快,安全性高,利于患者生活质量的提升。
曲美他嗪;美托洛尔;冠心病;心力衰竭;临床疗效
冠心病作为一种常见的临床心血管疾病,具有长期性与进行性,该病发展后期会伴有心力衰竭与心肌梗死等并发症,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安全,在近年来的心血管疾病临床研究中,冠心病心力衰竭临床治疗已成为降低冠心病死亡率及患者预后改善的重要一环。我院选取125例冠心病心力衰竭临床案例作为研究对象,着重探讨其临床治疗中美托洛尔联合曲美他嗪的临床效果,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1年3月至2012年10月收治的125例冠心病心力衰竭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参照WHO冠心病诊断标准被诊断为冠心病合并心力衰竭,且在临床研究前射血测定得分均低于45%。参照美国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等级划分标准,基于患者的心功能变化情况将其分为四级。随机将125例冠心病合并心力衰竭患者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其中治疗组患者63例,男25例,女38例,年龄53~79岁,平均年龄(68.3±6.4)岁,其中包括心功能Ⅱ级变化患者21例(伴有重度疲劳可发病),Ⅲ级28例(日常活动可发病),Ⅳ级14例(全部丧失活动能力)。对照组患者62例,男26例,女36例,年龄52~81岁,平均年龄(67.8±7.4)岁,心功能Ⅱ级19例,Ⅲ级26例,Ⅳ级17例。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病情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治疗组患者在强心、利尿及ACEI等常规治疗的基础上[1],采用美托洛尔联合曲美他嗪进行药物治疗,美托洛尔药物次剂量为6.5mg(对特殊患者进行个性化剂量调整,将患者的心率提升到60次/min,每天最大靶剂量为100mg),每日2次,曲美他嗪药物的每次使用剂量为20mg,每日三次服用,两种药物服用时长为8个月。对照组患者治疗过程仅包括强心治疗及利尿处理等常规治疗环节。研究中就心力衰竭比较严重的患者适当添加了正性肌力药物应用,并对两组患者血压、心率及射血进行了测量记录。
1.3 评价标准本次研究以患者左心室射血分数、左心室收缩末径及舒张末径分数作为疗效评估的参照标准,并按照患者的恢复情况,分为显效、有效、无效等级划分。显效:治疗后患者心功能提升两级及以上,射血分数达到50%及以上;有效:患者治疗后心功能提升一级,射血分数提升幅度为20%及以上;无效:患者病症无改善。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处理,计量资料记作(均值±标准差)形式,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疗效比较治疗8个月后治疗组总有效率为94.7%,明显优于对照组的82.4%,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疗效比较表
2.2 两组患者心脏功能改善比较治疗组患者左心室射血分数、左心室收缩末径及舒张末径变化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心脏功能改善比较
冠心病在发展过程中会伴有心血管变窄、血管硬化及阻塞等病症,还会进一步发展为血管输氧能力下降,影响人体的正常代谢[2],直至患者心力衰竭。由此流程可以看出冠心病发展过程中血液动力是关键因素,因此传统冠心病的临床治疗以扩张血管、增加血液动力为中心,这种治疗方法能够切实增强患者血液动力,但是人体的新陈代谢能力仍不能得到有效提升,疗效有限。
当前,冠心病的临床治疗开始尝试采用美托洛尔联合曲美他嗪进行治疗,两种药物均是心血管疾病治疗中常见药物,能够帮助患者减少心肌的耗氧量,还能保护患者心血管结构性能及交感神经,药效长且效果佳。本研究结果显示,美托洛尔合曲美他嗪应用于冠心病心力衰竭的临床治疗中疗效明显,且见效快,安全性高,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1]郭芸.美托洛尔联合曲美他嗪治疗冠心病心衰患者的疗效观察[J].健康必读(下旬刊),2013,16(2):336-337.
[2]吴远照.美托洛尔联合曲美他嗪治疗冠心病心力衰竭患者临床疗效观察[J].当代医学,2011,17(12):8-9.
R541.4
A
1007-8517(2013)22-0029-01
201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