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苍溪县把认真做好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作为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财政、就业、金融、妇联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努力,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度累计为1120户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发放个人小额担保贴息贷款10742.4万元,申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510.8万元,贷款户数、贷款金额(按可比金额)分别比2011年度增长700%和717%;小额担保贷款直接扶持2240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创业,带动、吸纳2800名城乡劳动者就业,分别比2011年度增长286%和220%。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挥了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拓宽了城乡劳动者就业的渠道和路子,对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和以创业促就业工作联动机制。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协调小组和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领导。一是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操作流程,并细化明确人社、财政、金融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整合妇联和具备创业培训资质的中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社会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和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二是不定期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强力推进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和创业促就业工作,全年为城乡自主创业女性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75笔6438万元,女性贷款户数、贷款金额分别占全县贷款户数和贷款金额的60.3%、59.9%。四是强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确保创业培训质量,着力提高自主创业的成功率。2012年县就业训练中心和苍溪职中两家培训机构共举办53期(次)创业培训班,培训2076人,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人员100%参加了创业培训。
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苍溪县将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并将贴息贷款的上限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严把贷款审核发放关,实行社区推荐,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实,县就业局复核,经办金融机构审核的工作流程,并认真执行贴息标准、贴息期限等政策规定,维护了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的严肃性。全年复核出不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条件和超过贴息期限的共78人;审核出贴息到期和贴息时间、金额有误的136笔,涉及金额23万多元。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方便城乡劳动者办理贷款,苍溪县2012年新增一家金融机构邮政银行办理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在银行之间形成竞争机制,使贷款申请人不仅可以就近申请办理贷款,而且可以选择贷款经办银行,有利于增强经办银行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贷款办理环节及贴息申报审报工作中,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尽量缩短贷款办结时限,尽可能为贴息申报人员提供便利。
加强贷后管理,降低经办银行的贷款风险。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经办银行随时跟踪了解贷款申请人的经营状况,帮助贷款申请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项目的经济效益。经办银行进一步加强贷款发放后的跟踪管理,随时了解贷款客户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回收到期贷款,加大催收到期贷款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呆滞贷款和坏账损失,把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内。截至2012年12月份,经办银行到期贷款回收笔数和贷款回收率都完全符合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规定要求。
居家就业的城乡劳动者
大力营造创业促就业的社会氛围,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综合服务工作,提高自主创业成功率。苍溪县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自主创业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人社部门和县妇联还共同举办了两期乡镇妇女主任、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培训班,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贴息贷款政策和具体操作业务培训。积极组织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帮助他们正确的选择经营项目,了解产业导向和税费减免方面的优惠政策,增强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信心,提高他们自主创业的能力。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库,适时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项目咨询推荐服务。配合协调税务、工商、卫生等部门,认真落实自主创业人员在税收和行政管理费减免方面的优惠政策,降低自主创业的经营成本,提高自主创业的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