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如常下班回家,走到小区门口,我和一个骑着三轮车收破烂的男人擦肩而过。我走了几步猛回头,眼睛定格在他的三轮车上。车里面放着很多杂物,最上边是一个鞋盒,我的心脏忽然停了一拍,那鞋盒分明就是我的。我以为家里遇贼了,可我明明记得我老公今天补休在家的。我慌张地拿出手机问他在哪里,他懒洋洋地说他搞了一会儿卫生,还把一些不要的旧东西扔掉了,现在刚刚上床打算歇一会儿。
我顾不得跟他细说,关掉手机马上就追了出去。三轮车踩得飞快,我一直追到离小区五六百米的天桥底下他才停了下来。那里有一间用破铁皮搭成的小屋,收破烂的男人正从车上往屋里面搬东西。我不敢太张扬,因为这是小区居民的必经之路,我怕遇到熟人。小屋里面乱七八糟地堆着很多东西,有报废的电饭锅、电视机等等,又脏又乱。我有些忐忑地问,大哥,你手上的那个鞋盒可不可以还给我?那是我老公扔错的。
这个个子很高但有点驼背的男人看了我一眼,我当时还穿着上班时的套裙,看起来就是个时尚丽人。他一定在怀疑,我这么漂亮的女人为什么会管他要回一个旧鞋盒。连我老公都不知道,我在鞋盒的一只鞋子里藏了四千美金,专门用一个信封装着卷在鞋子里。我此时也不好向他解释,否则更难拿回这笔钱。我平时是不大理会这种收破烂的人的,但当时我确实是低声下气了,我对他诌媚地笑,死死盯着那个鞋盒。
他眨眨眼睛,咧开满嘴的黄牙:我认得你,你是住在B幢的,你老公平时开一辆蓝色轿车,蛮嚣张的嘛。他突然醒悟似的自言自语:你这么有钱还紧张一个旧鞋盒,里面一定有好东西。我被他说中心事,脸一下子就白了。他更加得意起来,我要看看里面藏着什么宝贝?他将手伸进其中一只鞋子里摸了几下,摸出一个信封。他猥琐地看了我一眼,瞧,这铁定是哪个旧情人给你的情书,怕被你老公看到所以才藏到这里的吧。
我怕他会打开便焦急地想抢过来,但他啪一下就打掉了我的手:别动,动手打手动脚打脚。我不敢动了,他将我面前的一个易拉罐一脚踢到角落里:我知道女人都是养不熟的,我老婆就是嫌我穷才跟男人跑了。他鄙夷地看我一眼,你老公赚这么多你都不满足,还要去偷人,你这女人真贱!我心里很气,可我不敢驳他,怕他不高兴。
那笔钱其实也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钱,只是我结婚前和我老公有约定,两个人赚的钱都要存进联名户口。我老公对钱财一向都很小气,我妈平时就体弱多病,我想自己偷偷存点儿钱以防万一。要是这事给我老公知道了,他肯定会很生气,甚至可能会怀疑我不知背着他偷藏了多少钱。夫妻间一旦失去了信任,是很难生活在一起的。这个道理我当然明白,所以在这个满身散发着汗臭味的男人面前我一直忍气吞声。
他见我不说话,以为我心虚,马上就转移话题称赞我漂亮,还说我们小区里长得最有看头的女人就是我。他不怀好意地吸了吸鼻子,斜着眼睛壮着胆子说了句:你让我摸一下,我就还给你。他色迷迷的眼神让我很反感,可我偏偏不能得罪他。我想了想后果,知道别无他法,就铁青着脸艰难地憋出一句:你记得要说话算数。
他点了一下头,迫不及待地就伸手摸了一下我的胸部。我一阵反胃,他涎着口水说,真滑,然后他的手就伸了进去,同时身体还贴了过来。我害怕极了下意识地躲开他,捡起地上的鞋盒便往外跑,他想拦住我,我使出全身力气推开他。他脚下踩到一个什么东西就向后仰去,后脑勺碰到了角落里的一个破电视机上,血一下子冒出来,溅得电视机都红了。我疯一样跑了出去,不敢回头。
我回到家越想越害怕,我怕他会流血过多死掉,那样我就成了杀人凶手。正当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的时候,门铃响了。我打了个激灵,条件反射地躲到了洗手间里。我听到对话,是送快递的小弟,我长长地松了口气。那个男人一直没有再出现,那笔钱也很快被我处理掉了。我不知道他还在不在天桥底下,只是每次我看见天桥,都宁愿绕路也不愿经过。我一看见那个铁皮屋,就会想起那笔见不得光的交易,我会觉得自己很脏。
那年我十八岁,在广州一家夜总会里做服务员。那一天与往日并无不同,夜幕降临后,夜总会开始陆续有客人光顾。但不知怎么的,那一晚我却出事了。我将一个客人点的一瓶XO送进包房后,不小心滑了一下,瓶子摔在了地上,洋酒的芳香碎了一地。我当场就吓呆了,这瓶洋酒的进货价我晓得,就算我把做了半年服务员存下的钱都贴进去也不够赔。
我手忙脚乱地将碎片收拾好,拿来抹布抹干地板。刚好客人就进来了,他闻到酒香,以为我趁他不在私自开了洋酒,他很不客气地问我,酒呢?我怕他闹起来惊动经理,惊慌之下我马上去柜台重新给他领了一瓶洋酒,但领洋酒的单子,我却偷偷撕掉了。事后我越想越害怕,这是最低级的手段,只要客人买单,一切都会穿帮的,到时我不但要被客人追究,很有可以还会坐牢。
但是让人出乎意料的是,那晚发生了一件比我打烂洋酒更震撼的一件事。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夜总会里的陪唱小姐古兰披头散发地从一个包厢里冲出来。她语无伦次地指着包厢里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对经理说,她被他强奸了。当时她的样子真的很可怜,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经理不相信,在这个地方男女之间通常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经理说你有手有脚,你不会跑吗?
古兰争辩说当客人非礼她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跑,但不知为什么包厢的门却被人从外面锁上了。这个理由让所有人都觉得好笑,从来夜总会里包厢的门都是不上锁的。最重要的是在这种醉生梦死的地方做事的女人能贞洁到哪里去?古兰喊强奸,根本没有人信,甚至有人怀疑是不是她和客人谈不妥条件,或者最后客人给的钱不够多,所以她才翻了脸。
古兰却不肯罢休,她报了警。警察很快就封锁了现场,那个仍然迷迷糊糊的男人被抓了出来审问。因为警察的光临,夜总会一下子就乱了起来,鸡飞狗跳的。这件事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根本就没有人理会那瓶不翼而飞的洋酒。因为没有证据证明那个客人使用了非常手段强奸了古兰,客人被放走了,只剩下古兰一个人很难过地坐在夜总会大厅的沙发里哭。
没有人理她,她已经成了众矢之的。她破坏了夜总会的生意和名声,甚至差一点打碎六十几个人的饭碗,没有人再欢迎她留下来。惟独我走近她,递给了她一杯白开水。她感激涕零地向我点点头,哑声说,谢谢你。我避开她的视线,不敢与她对望。我说其实我应该向你说对不起,因为是我将你介绍给那个客人的。她摇摇头,她说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运气不好。
她黑白分明的双眸分明对我没有半分抱怨,可是我心里却不能原谅自己。其实我知道她是一个规矩的女孩,她在夜总会里陪唱,但从来不陪睡。她和我一样都是打算在这座城市里栖身的女孩,不想弄脏自己。是我,我明知那个客人喝醉了,他进包厢的时候私底下还叮嘱我,替他找一个放得开的陪唱女。于是我就将古兰介绍给了他,在古兰进去之后,我偷偷拿出备用的钥匙,将门从外面锁上了。
我记得小时候我很调皮,经常做错事,每次都让父亲打个半死。直到有一次,我和同学打架,新衣服被撕破,我已经做好了被父亲打的准备。可是那天父亲根本没理会我,因为我十八岁的姐姐竟然夜不归宿。父亲为了审问姐姐,根本顾不上罚我,我因此逃过了一劫。从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当用一个大的错误去掩盖一个小的错误时,那个小错误就会显得微不足道甚至不为人注意。
为了掩盖那瓶洋酒被打破的事实,我才锁住了包厢的门。我之所以选择古兰,就是因为我知道她不会顺从,只有当她把事情越弄越大的时候,我才会被所有人忽略。那个时候我自顾不暇,所以没想过这样做会伤害到谁。直到第二天古兰在夜总会里销声匿迹了,我才意识到我的自私。若非伤心欲绝,谁都不会轻易离开这座人人向往的城市,我不会,古兰也不会。
许多年过去了,我却仍然不能忘记那一晚。我想,或许只有某一天,当我知道被我伤害的那个女孩仍然幸福的时候,我才能安享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