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政
摘要:安全生产一直为各级党委、政府所重视,也为社会所关注。为此,党委、政府采取了诸多行之有效的举措,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转型,事关生命财产的安全生产问题尤其是恶性事故一直日益凸显。如何有效地加以遏制是一个值得也需要加以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安全生产的治理,其终极目标不在于“治病”,而在于“使不生病”,也即治标固然重要,但治本更为根本;在治本中,防范应为本中之本;在安全生产的防范中,隐患的防范教育最为首要,是安全生产不容忽视的关键一环。而安全生产的隐患防范教育的途径多种、形式多样,从行业组织职能发挥的角度来加以探讨,尝试通过行业组织来开展企业的隐患防范教育。
关键词:隐患;防范教育;安全生产;行业组织;职能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2-089-03
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生产,生产离不开人的因素,故而一直以来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的永恒话题。安全生产涉及包括党委、政府、企业在内的社会各层面,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行业组织是社会管理的主体之一,培训教育是行业组织诸多功能中的一项,培训教育既包括职前的上岗培训也包括职后的继续教育,这种职后的继续教育既有技术技能的培训也有岗位生产的管理、安全防范和事故及时处置的学习培训。职工教育对于企业并非可有可无,而是其健康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环节。社会管理的要义在于确保社会的有序与和谐。有序、和谐的社会,离不开生产的安全保障。本文拟以行业组织这一社会管理主体的教育职能为视角,探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防范问题。
一、隐患防范教育是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中国正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冶金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安全基础仍较薄弱、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生产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固然迫切和重要,但从生产的持久安全计,只有做好安全隐患的防范,才能有效地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就是说,安全生产工作的终极目标其侧重点不是为了给企业“治病”,而是为了让企业“不生病”。因此,工作的重点应是防范,做好生产企业的“免疫”,增强其“免疫力”。对于安全生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下统称《意见》)就明确了“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的指导思想和“突出预防”的基本原则。
安全事故的发生,其原因在于对安全隐患没有充分察觉或认识不到、重视不够。从深层次来剖析,问题还是出在人的主观意识上,体现在对安全生产的无知、漠视、掩盖,却又奉行追逐利益最大化信条。归根结底,是在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教育上出了问题。对于安全教育,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意见》中就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办好安全工程类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重点培养中高级安全工程与管理人才”;“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在中小学广泛普及安全基础教育,加强防灾避险演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完善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大型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加强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和安全社区,创建若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切实发挥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等规定。
从中,不难看出党和政府就安全教育对政府职能部门、生产企业、学校等教育主体的要求是明确的;但我们也发现,同样是社会管理主体之一的行业组织,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教育功能,在党和政府的规定中是缺失的。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启示我们:行业组织在生产的安全教育中大有可为,其在安全生产的维系中作用明显、成效持久。
二、中外行业组织在企业生产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欧美等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政府一般不直接管理企业,而是通过为数众多、活动广泛的行业组织与成千上万个企业进行密切联系并做实际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所以在这些国家行业组织不仅大量存在,且形式多样,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行业组织作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企业之间多层次、纵横交错的结合与协同,处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中介环节,不仅对各行业、工商业各界起着一定的指导作用,而且沟通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有助于协调企业目标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局目标。就其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层次和作用方向来看,这些国家的行业组织具有行业自律、市场信息、行业发展规划、行业产品研发推广、行业教育培训等五个方面的主要职能。
企业的进步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队伍的素质。欧美发达国家的行业组织对此有着深刻的体会与认识,并在会员企业的在职各类人员的专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培养了一大批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的操作工,对提高本行业的劳动力素质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得到了会员企业的广泛支持和普遍肯定。行业教育在本行业内更新工艺、实施行业统一发展规划、产品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管理时尤为重要。为此,欧美国家的行业组织通常都会选定专业教材创办职工学校,对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等。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些国家的行业组织在企业生产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相比于欧美国家的行业组织,我国行业组织起步较晚,有诸多地方亟待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而积极发展和规范行业组织等社会中介组织则是市场体系建设的必要条件。国外行业组织在社会管理实践中的经验和做法,为我国行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提供了启示与参考。在行业组织内部性质、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和职能配置等一系列要素中,职能配置是关键,因为它影响着行业组织的结构安排和整体运行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行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着行业组织发展的方向。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我国行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机构,重视组织自律与行业自律,增强组织的凝聚力与吸引力,努力地适应着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发展历程,我国行业组织的职能可大体概括为“组织会员企业共同参与,建立和完善自律性行业管理机制”,“接受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做好规范性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各方关系,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举务各类培训和讲座,培养技术人才”,“加强企业对外交流,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协助会员企业拓展市场”,“团结广大会员企业,抗击贸易壁垒和组织反倾销应诉”等五个方面。同样,组织开展包括安全教育在内的行业教育是我国行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
三、行业组织在隐患防范教育中的功能
教育的内涵在于教导与培育,重在引导,意在造就。将人向某一方面引导,使其成为适合某一方面需求之人。教育的这一即此非彼过程,就隐含了其防范的功能。就安全生产隐患的防范而言,行业组织在安全教育中须做好以下方面的“免疫”:
(一)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思想教育不能“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而应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其一,“换位思考”教育。思想决定立场,立场决定行动,思想是行动的向导。企业主、管理层若能深入员工之中,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疾苦,设身处地站在他们的角度来谋事,“己所不欲”,自然“难施于人”。避祸趋安,人之本性,老板、员工概莫能外。只有学会换位思考,才能亲情化地开展工作,从而做到真正关心每一个人,关注每一件事,并用心去营造出有人情味的工作环境。其二,“珍惜生命”教育。生命既宝贵又脆弱,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不像其他许多东西失去了还可以再来,生命是唯一例外,一旦失去,不可复得。工作,既为维持个人生命之基本,也为维系家庭和延续后代之所需,因此,没有理由无视自己、漠视生命。一个人只有懂得生命的真正意义,才会从内心深处珍惜生命,并时刻警示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重视安全。
(二)安全操作教育
操作是进行生产的必要手段,是原料到产品的必由之路,稍有不慎,既危及操作人员的生命及有关财产的安全,也影响到生产的正常进行和产品的应有质量。因此,必须对员工进行:其一,全线生产教育。生产的高度社会化,决定了生产线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有丝毫的差错,否则终酿大祸,因此,特别需要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而不是单打独斗,各自为政。就行业组织而言,在全行业内做出要求,进行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培训十分必要。企业生产线的安全生产规程培训的目的是让员工的行为从不规范操作改变为规范操作,从没有程序性改变为按程序操作,从不安全行为改变为安全行为。其二,具体工艺教育。企业产品有生产线流程要求,产品生产过程中具体的生产环节也有相应的生产工艺要求。合格产品都有一定的要求和标准,体现到其生产的各道工序中,都会有相应的工艺和具体操作规范,对此,员工须弄懂吃透,做好“规定动作”,而不能随心所欲,否则导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恶果。
(三)安全处置教育
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教育工作,不仅有利于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其一,事故应对教育。强调隐患防范,并不等同事故即可避免。防范重在人的主观作为,而有些事故乃天灾等客观所致,因此,既须教会人提前预防,也须告知其应对之技,以避事故恶化。通过集中教育,使员工懂得如果遇到异常情况,能够果断机敏地采取补救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带来的损失。其二,自我保护教育。安全生产中强调个人的自我保护,并非推崇个人利己主义。试想遇到安全事故时一个连自己生命都不懂如何去保护的人,怎能指望其去成功救人?当然,在能自我保护前提下,人生的价值会使人在个人利益与大众利益之间做出正确的抉择。通过集中教育,使员工懂得如果一旦发生事故,在危难时刻能够自救救人或舍己救人,发扬互爱互帮精神。
(四)安全维权教育
生产过程不出事故,是企业所愿,也是职工所盼,更是地方党委、政府和职工家属的美好愿望。但有时事故的发生,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万一发生事故,作为受害者,员工应懂得去维权,寻求必要的救济。为此,行业组织有必要对行内从业者加强以下两方面教育:其一,条款约定教育。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市场经济的社会,更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市场经济建立在法制基础之上。法治社会契约至上,工作合同即属契约,乃共同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效力。在集中教育中,要教会从业者合同的基本知识并告知其合同等契约条款的约定要件及注意事项,确保能在约定的条款中维护自己的应有合法权益,同时也利于其明了合同中自己的权责和对履约违约的预期,从而事先予以合法的规避。其二,权益诉求教育。即使双方握有契约,但预期与现实往往并不一致,这就是矛盾。当事人须知权益诉求的渠道并有的放矢地申诉,方保问题解决、矛盾化解,而不至于将个人情绪带到生产工作中引发安全生产的隐患乃至事故。职工的全员培训教育中,须告知从业者作为企业员工在履行必要的职责的同时所应享有的权益,以及在权益受损情况下可以获得应有救济的内容和渠道。同时,教会其进行合法维权的程序和表达正当诉求的手段及有效的方式方法。这样,职工在企业的工作既不会受到影响,也可使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从而确保了企业生产的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