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吴勇
医疗机构在垫付费用的同时,如何保证正常运转?面对垫付资金的风险,又应以什么样的措施减少欠费?内蒙古准格尔旗探索出一条“先看病,后付费”的路径。
2013年3月1日起,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政策,涵盖全旗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患者。截至4月10日,准格尔旗4月份为各医疗机构预拨的100多万元患者医药费垫付补偿金已全部到位。实施一个月以来,全旗17家定点医疗机构共收治住院患者600多人,未发生一例患者出院后拖欠医药费事件。
今年3月份,家住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77岁的王花女老人由于身体不适住进了医院。同样是住院看病,但与以往相比,准格尔旗刚实施不久的“先看病后付费”政策,让她的心情格外舒畅。“都说看病费钱,医院天天催账,但我从住院到看病,医院没让我们交一分钱。刚来的时候医生说只要参加了新农合,可以出院时再结账”,王花女说。
十二连城乡中心卫生院院长张子林介绍,过去半个月,卫生院共接收住院病人45人,平均住院7天,平均住院费用1200元,个人平均花费200元。
经过3个月的试点,从今年3月开始,准格尔旗决定在全旗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涉及所有4家旗县级医院和13所乡镇卫生院,全旗9个苏木乡镇全部包含在内。准格尔旗户籍人口31万多人,95%以上人群被纳入“先看病后付费”政策范围。
凡是参加准格尔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住院患者,均可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政策。同时做出一些限制:因工伤、交通事故受伤致病的患者,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受伤致病的患者,以及因醉酒、服毒、自残受伤致病的患者不能享受该政策。符合住院条件的患者可以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在全旗范围内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011年,准格尔旗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基本统一了农民、城镇居民、城镇职工住院报销政策。“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实施之后,无需患者再交纳住院押金。
与此同时,全面推行“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患者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结报新农合、医保、医疗救助补偿部分,患者只需要结清个人应承担的医药费。住院患者在院治疗期间,需要医院先行垫付。
此前,准格尔旗在龙口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了3个月的“先看病后付费”试点工作。其间,卫生院基本能够承担所垫付的医疗费用。但也发现,乡镇卫生院规模较小,面对的也大多是病情较轻的患者,花费基本在可控范围。
同时,医院级别越高,医保报销比例越低。大医院病人多,病情较重,平均治疗费用也较高。怎样才能降低医院垫付资金的风险,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为此,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在所下发的《关于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通知》中,专门要求旗新农合、医保、民政部门每月按照上年度平均垫付额,对定点医疗机构预先拨付补偿款。
此外,对需长期住院且医药费较高的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阶段结算,以防止垫付医药费积压,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运转。
“这样一来,就完全避免了定点医疗机构由于垫付资金而影响运转的状况出现。”准格尔旗卫生局局长李树林介绍,政策实施第一个月,新农合管理办公室预先拨付医疗补偿资金70多万元。
目前,准格尔旗户籍人口31万多人,其中新农合参保人员21万多人,约占全旗人口的2/3,其余为城镇居民、职工。随着预先拨付制度的实施,完全能够维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通知》中规定:若患者未按规定结清个人应承担的医药费或恶意拖欠的,定点医疗机构将对其建立不良记录,今后不再为其提供“先看病后付费”优惠政策,直到所欠医药费全部还清。
过去几年,准格尔旗医疗保障水平越来越高,同时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制度,病人负担越来越轻。李树林告诉记者:“病人掏得起钱,就不会因为故意不支付很少一部分钱而进入不良记录,导致下一次享受不到优惠政策。”
在准格尔旗中心医院大厅里,赫然张贴着两份名单,分别是医院前一个月全院临床使用量最大的10种药品以及使用量前10位医生名单。“公示的这两份名单不是表彰,而是一种监督,控制医药费要与科室和医生本人绩效工资挂钩。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发生较多的医生,医院要与其本人进行诫勉谈话。”准格尔旗中心医院院长王子华说,“每个月我们都要把上个月的情况做一个统计,公示出来,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控制费用,这也是卫生局考核院长的重要标准。”
同时,准格尔旗把所有报销程序前移到在医疗机构进行,患者出院时,在住院处窗口就可以直接报销医疗费用,无需再到医保部门或新农合管理部门报销,简化了就医流程。
准格尔旗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第一个月,全旗定点医疗机构收治享受该政策的住院患者600多名,没发生一例患者出院后故意拖欠医疗费用。“没有一名患者拖欠1分钱的医药费,都积极主动地交纳应该由个人承担的医药费。这也能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老百姓对‘先看病后付费’政策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