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弗里·弗兰克尔
世界上最大的反倾销争端终于于7月底达成和解,中国同意以约定的最低价格向欧盟出口太阳能电池板。最终的解决方案比曾经迫在眉睫的结果缓和了许多:如果欧盟委员会判定占欧洲市场80%份额的中国“倾销”罪名成立,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关税将升至47.6%。
中国和欧盟的争端与中美争端非常相似。去年秋天,在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向美国市场“倾销”(一般定义为以低于成本价销售)罪名成立后,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24%~36%的关税。中国方面则指出美国对华倾销生产太阳能电池板的关键材料多晶硅,并对美进口产品加征超过50%的报复性关税。
太阳能电池板争端直指全球化长期争论的核心议题。反全球化人士最有力的论据是,即使自由贸易从总体上有利于经济增长,但也可能破坏环保等重要公共利益。根据著名的“向下竞争”假说,对国际贸易开放的国家被认为实施了相对宽松的环保法规。
但贸易也可能对环境产生有利的影响。各国分工专业化使人们得到更多想要的东西,特别是当收入水平较高,清洁的空气和水就更符合人们的预期。贸易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也能够惠及环境领域。
那么,贸易全球化总体而言究竟对环境有害还是有利?针对跨国数据的某些实证研究发现,贸易全球化对当地二氧化硫空气污染等环境退化指标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只要某国在国家一级拥有有效的治理机构,贸易和经济增长会使他们有办法清洁自己的空气。但也有证据表明,贸易和经济增长会加剧其他形式的环境恶化,尤其是二氧化碳排放,因为搭便车问题的存在,二氧化碳排放这一全球外部效应无法在国家层面解决。
太阳能行业是贸易惠及空气质量的绝好实例。太阳能怀疑者一直认为,因为与替代方案相比成本过高,如果没有大规模补贴,其在发电领域的份额上升不会超过几个百分点。太阳能支持者则针锋相对地提出,暂时给予适度补贴将扩大行业规模,最终规模经济和经验积累将使成本大幅度降低。
但支持者过于看重政府补贴而忽略了国际贸易。国际贸易近年来对太阳能技术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而中国丰富的电池板资源降低了成本。没有了来自中国的廉价太阳能电池板,推动欧洲行业发展的补贴又因为财政原因锐减,太阳能在欧洲所占的份额恐怕达不到环保主义者的预期。
但“发现”针对国外市场的“倾销行为”当然需要做出回应,不是吗?其实真的不是。
首先,即使是总体上同情贸易市场的人往往也认为反倾销法旨在打击“掠夺性定价”,该做法是指大厂商以低于成本价销售,推动竞争对手破产,之后就可以抬高价格谋取垄断利润。
但反倾销法往往在起草时都没有遵守上述规则,更不用说执行。简言之,美欧等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征收关税的反倾销措施是为了遏制,而不是促进竞争。那么,如果掠夺性定价并不是生产者在上述案例中以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动机,他们的动机究竟是什么?
产能过剩的问题正严重困扰着太阳能电池板行业。结果造成维持全球供需平衡的市场价低于将建厂成本计算在内的长期平均单位成本。但上述市场价与工厂建成后维持运营的短期成本相比却并不低。
换句话说,生产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是因为工厂已经建成,如果收费高于竞争市场价或干脆停止生产,损失的成本只能更多。当美国或欧盟认定中国“倾销”太阳能电池板,或者当中国认定美国“倾销”多晶硅,他们所考虑的仅仅是平均成本而非边际成本。按照这一标准,每次商户清仓甩卖都属于倾销行为。
有人将限制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出口已经达成的谈判协议,与过去钢铁及消费电子业“自愿出口限制”或“有序营销安排”,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日本承诺用于对美出口的限制和安排进行对比。但日本在此期间针对汽车业实行自愿出口限制的先例则更有启迪意义。美国汽车制造商与更小、更省油的日本进口车抗衡难度越来越大。自由贸易最终恢复时,美国的钱包和空气质量因此而受益(美国汽车业也被迫变得更有效率)。
30年前的汽车自由贸易对环境有利。如今的太阳能设备也同样如此。西方人应该感谢中国电池板生产商在保持太阳能竞争力中所起的作用,而不是通过贸易保护性质的反倾销措施对他们进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