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倩 石雨
“社会风气不好,我也到处送礼求人。”杨红卫坐在被告席上,表情平静,不紧不慢地回答审判长的讯问。
2012年12月13日,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昆明开庭审理中共楚雄州委原副书记、州长杨红卫受贿及滥用职权案。检察机关指控,杨红卫先后单独或与妻子余赛英(另案处理)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979.15681万元、美元4.78万元、港币3万元、澳元1万元,收受黄金、钻戒等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18.5186万元。同时,在两个项目推进审批中滥用职权,分别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6600万元和2亿元。
早前,杨红卫作为落马的吸毒官员而被公众熟知,甚至被称“吸毒州长”。曾有传闻称杨落马与地震灾区重建的“豆腐渣工程”有关,但这两项传闻在正式起诉书以及庭审中均未涉及。
杨红卫的人生经历比许多同龄人顺利得多。1963年,杨红卫出生在云南弥勒的一个彝族家庭,全家六口人种地为生,生活并不宽裕。16岁之前,杨红卫几乎是在农村度过的,皮肤黝黑的他,能吃苦,敢想敢做。
1979年,是杨红卫的人生拐点。勤奋的他考取云南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在全班80人中,他是年纪最小的之一。“他成绩不是最好的,但是最勤奋的一个。”杨红卫的同班同学张明(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杨红卫给张明的第一印象是,性格开朗,能言善辩,不像一般农村孩子般内向。入学之后,杨红卫是图书馆里的“常客”,在那个学习氛围浓厚的年代,杨的勤奋显得更为突出。
暑假,同学们相约出游,杨红卫总是回到弥勒老家干农活,每到开学,同学们都发现,他又黑了不少。杨红卫还利用假期作些田野调查,回校后给同学讲农村的变化和他的思考,甚至还放出豪言:毕业后就要改变家乡的现状。
“历史专业的学生都一头扎进学术,但他跟现实联系得很紧密。”张明说,或许是少数民族的关系,他对民族史和近现代云南的历史颇感兴趣。
大学四年,杨红卫与同学相处融洽,1981年国足在世界杯预选赛两连胜时,他甚至和大学同学一起敲着脸盆上街游行,还点燃拖把庆祝。
1983年,即将毕业的杨红卫迎来人生第二个转折点。当年5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提出组建“第三梯队”,年轻干部得到重点培养和提拔。表现优异的杨红卫成为重点培养对象,被分配至红河州红边乡任共青团乡委副书记,后任区公所文书、副区长。1985年,年仅22岁的杨红卫调任共青团红河州委书记,成为正处级干部。
思维开阔,敢想敢干,加之少数民族身份,让杨红卫颇受领导赏识。1992年,29岁的杨红卫成为弥勒县县长。3年之后,作为官员中的佼佼者,他被云南省省政府评为“优秀县(市)长”。1996年,杨红卫再次得到擢升,任中共红河州委常委、秘书长,官至副厅级。在身边人看来,这个33岁的年轻人仕途不可限量。
担任4年红河州委副书记后,杨红卫调任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委副书记、代州长。站在新的仕途舞台上,杨红卫表现出一副“敢想敢做”的姿态。
在楚雄州的最初几年,杨红卫争取了一批大项目。有人评价他工作有魄力,亦有人私下质疑他好大喜功,狂妄自大。但公开场合是一片赞扬之声,云南省2009年度的省管干部考核中,杨红卫被评为优秀,并称其思想品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办事果断,雷厉风行。
换个角度看,办事果断的也容易诱发不讲民主和专横独断。这为杨红卫以后滥用职权埋下伏笔。
一些老板通过会议、典礼、饭局等场合主动与杨红卫“套瓷”,拉近感情后利用节假日送出大礼,杨也基本来者不拒。
谢瑜龙是广东商人,早在上世纪90年代便与杨相识,当杨调任楚雄后,谢希望杨能帮其承揽工程。经杨介绍,谢获得了楚雄职教园区项目,为了表示感谢,谢在中秋节时,将10万人民币装入茶叶盒,送至杨家。杨推脱说,“你太客气了”,没等杨说完,谢便转身离开了。起诉书称,从2007至2011年,杨红卫先后8次收受谢瑜龙贿赂人民币100万元、美元1万元。
“你太客气了”成为日后杨红卫受贿时的口头禅,受贿数额少则三五千,多则数十万,受贿地点也不一而足,办公室、宿舍、老家以及酒店。
但据张明观察,杨红卫担任州长后表面上并无太大变化,同学聚会也从不讲官话,还主动请老同学到楚雄做客,并亲自作陪。
其实,调任楚雄之初,杨红卫似乎也很谨慎,曾有房产开发商送上20万现金,杨特意嘱咐妻子余赛英将钱退掉,在他看来“这不是好兆头”,可开发商坚决不要,最后余赛英收了下来。
2009年10月,时任中共楚雄州委书记邓先培先后赴北京、昆明治病,在此后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杨红卫成为实际上的“一把手”。杨红卫的辩护律师李春光感慨地说,权力简直是一把双刃剑,他本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却走向了贪腐的深渊。
一位当地高级官员说,州委书记生病治疗期间,州里大小事均由杨红卫负责,他的工作风格也发生了变化,大家在常委会上没有太多机会发言,若有反对意见,他会说,“这个事情就这样定了,不要说了。”常委会上即便提意见也要视杨的心情而定。“他心情不好,别人刚说两句就被他打断了。”
在这种氛围之下,杨红卫开始上马不切实际的大项目和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在当地官员眼中,他已变得骄横跋扈,目空一切。
2009年7月,楚雄州姚安县发生地震,杨红卫陪同时任云南省省长秦光荣慰问灾民。秦光荣俯身询问一名男性灾民家中受灾情况,灾民突然失声痛哭,说没水喝,也没饭吃。《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曾在现场看到,站在后排的杨红卫一把拨开省长冲到这位灾民身前厉声怒斥道:“你是男子汉,要自己想办法解决,不要什么都依靠政府!”
此后,杨红卫仍旧没有收敛,甚至开始干预司法审判。广东商人苏干青为承包工程,多次向杨红卫行贿,杨也“投桃报李”,向县级领导力荐这位石材商。2010年12月5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楚雄州武定县保护区天然林遭乱采滥伐,苏干青的亲属因涉嫌超面积开采被抓。苏干青找到杨红卫,请他帮忙“通融”。杨于是向楚雄州中级法院领导以及武定县领导打招呼,要求“能轻则轻处理,可判可不判则不判”。最终,苏的亲属被判缓刑。
杨红卫落马后,起诉书指称,杨红卫为苏干青承揽工程及帮助其亲属减轻刑事处罚等提供帮助,先后6次收受苏贿赂的人民币24.5万元。
除了亲自接钱,杨红卫的大部分受贿款是由妻子余赛英收受。余有时会告知杨,杨大多情况下回一句“知道了”。
余赛英是杨红卫的老乡,比杨小一岁,曾在弥勒县和个旧市的公安局工作,后调至云南省民政厅,任主任科员。杨红卫当上州长后,余赛英日常的主要活动就是与在楚雄做生意的商人们吃饭、打牌。商人们希望得到杨红卫的关照,便多方下工夫讨好州长夫人。
高搏是一名工程商,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杨红卫。在杨的关照下,承揽了楚雄文化活动中心的项目。余赛英有一次对高说,儿子在国外读书开销大,高搏心领神会,将80万现金扎成8捆放入帆布袋中,余开车来时,高将帆布袋放到她的后排车座上。检方在起诉书中认定,杨红卫单独或与妻子共同收受高搏5次贿赂,共计人民币86万。
随着受贿次数增多,余赛英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商人何永义听说余想要在澳大利亚买房后,先后两次将90万和100万现金放入冷冻松茸的纸箱中送给余。而杨红卫亦心领神会,在重大项目上向下属县里领导力荐何。公诉机关称,杨及妻子先后7次共同收受何永义贿赂人民币280.5万。这也是起诉书中认定的26笔受贿中最高的一笔。
据中共云南省纪委通报,杨红卫及其妻共有23套房产,分别位于昆明、个旧、弥勒等地,甚至在澳大利亚还有房产6套。据权威渠道的消息显示,为掩人耳目,余赛英购置位于大理的别墅时,用男同事的名义购买,为了办理按揭,余还与该同事办了假结婚证。
在法庭上,杨红卫称,并不知妻子收了这么多钱,甚至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影响力向职能部门打招呼。“她只是民政厅的小干部,所以送礼都是因为我是州长。”杨红卫说。
关于杨红卫是否滥用职权成为庭审中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
公诉机关指控,杨红卫在楚雄州禄丰县恐龙谷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违规越权决定将禄丰县政府扶持侏罗纪世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开发恐龙谷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无息借款人民币6600万元转作该项目二期开发的政府专项补助拨款,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6600万元。
《中国新闻周刊》获知,2006年,恐龙谷项目的投资方与禄丰县政府签订了《中国禄丰恐龙城项目开发合同补充协议》,由政府提供给开发商6600万元作为垫付资金无息使用,待二期项目启动时分两次归还,若政策原因导致二期项目无法实施,垫支付款便不再归还。
2009年,投资方申请签订二期补充协议,将6600万借款变为用于恐龙化石保护的拨款,杨红卫作出指示,同意签订此协议,由此,原本的政府借款就成了对开发商的补助款。据起诉书显示,杨红卫曾先后3次收受该投资方负责人王铼根贿赂的人民币11.99万元以及5000美金。
2009年8月杨作了同意的批示,但直到2010年2月2日,才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此事,第二天就签订了协议。一位参与“借改拨”决策的官员说,杨听不进不同意见,后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也是走形式,没有人提出不同意见。
杨的辩护律师李春光却不以为然。他认为,开过常务会议即认定为是集体的决定,“如果其他官员不同意,为什么不提反对意见,都在指责杨红卫太强势了,那其他官员是不是该为自己的弱势负责呢?”李春光说,州政府之前答应给的3平方公里土地无法兑现,按照协议,这笔钱就应不再归还。
李春光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26笔受贿案中,11笔可认定无异议。但其中9笔,数额认定偏高,一部分数额没有证据支持。“杨的受贿数额应该认定为人民币588.99万元、美元3.3万元、港币3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的另一起滥用职权案件是,杨红卫为避免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在国家钢铁政策调控下被淘汰,在明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下,仍强行要求楚雄州相关部门对该公司技改项目违规立项审批、备案,以临时用地的形式违规批准企业项目用地,并在项目推进中,违规给予该公司5亿元贷款,并贴息2亿元,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2亿元。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德胜钢铁是楚雄的支柱企业,急于推进项目的杨红卫在2010年4月初的政府常务会议上说,“大家没有意见,就算通过了。”4月16日,杨代表州政府与德胜钢铁签订了协议书。5月5日,杨才主持州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该协议。
一位全程参与的官员说,这个协议本应先由政府研究通过,报州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最后才可能与企业签约。而实际上在州委常委会研究之前,这份协议已经生效了。“州长不喜欢别人有不同意见,一不小心就会挨他的批,若是他下决心推动的工作,大家即使认为不妥也都不发言,他怎么说就怎么定。”
2011年4月27日晚,杨红卫正在主持会议,中共云南省纪委工作人员突然出现,宣布对其“双规”。
一年半以后,2012年12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杨的案子。在此之前,杨红卫见到李春光时说,希望庭审程序能够简化,“能不走的程序就不走”,因为在他看来,庭审也只是走个形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