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寺郎固位于广平县城东南7公里左右,人口超过3000人,村内鸡犬交吠,院落整齐。离家出走前,王书金在此出生并生活了28年。
1990年代,该村还是乡级建制,后在撤乡并镇中归于十里铺乡。村内王姓人口占了三分之二。在该村的中间位置,有一处已经荒废多年的宅子,两间东屋,四间朝南的正屋。正屋中东边两间与东屋同为废弃的旧房,房内杂物横陈,尘土充塞,看起来了无生机。
正屋的西边两间为新建,门窗尚未安装,地上堆着木头。看起来做工不够精细,就像临时建筑。村里人称之为“危房”。
宅子没有院墙,里面长满了杂乱生长的小枣树。即便是中午的阳光,也很难刺破其中的阴郁气息。有的村民称之为“鬼屋”。
王书金就出生在这处宅院。在此之前,他已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后来又有了两个妹妹。7个孩子,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1995年秋天,南寺郎固村附近的一口枯井内,发现一具女尸。现场的迹象表明,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
南寺郎固村所有的青壮年男人都被叫去问讯。一场地毯式搜索随之展开。搜索从第一队转入第二队时,有人发现,第二队的王书金不见了。他的妻子郭红梅说,警察在第一队搜索时,王书金磨了把刀别腰里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这时候人们才发现,这个走路低头、少言寡语、14岁就进过少管所的沉默男人,其实是这个村里最危险的人。
在村民的印象中,王书金虽然可怕,但其父亲老实巴交,话不多。他喜欢打井,有时候还钻研打井的设施,参与了大多数本村及附近村庄的打井工作。但经济上的贫穷并没有因此改变。
姊妹七人,只有大姐、大哥上了几年学,王书金上到小学二年级,其余四个姐妹则没有上过学。
过早地辍学,一方面让王书金远离那些多在校园里的童年玩伴,同时也让他有着大量空荡荡的时间。王书金说,小时候家里人很少管他。而一旦被管,总是出现在犯错的时候,方式就是挨一顿打。
王书金的父亲没有受过教育,在孩子的教育上也缺少方法。小时候,王书金经常挨打,父亲打他,哥哥也打他。哥哥王书银打得很厉害,有时“往死里打”。这导致兄弟二人出现隔阂,很多时候,王书金会远远地躲着哥哥。他说,这个9人的大家庭里,只有母亲爱他,会在王书金被打的时候帮忙拦一下。
王书金没有朋友,平时喜欢低头走路。一方面同龄的孩子大多都在学校里,另一个说法是与家庭影响有关。王书金一家人都有点闷。父亲与哥哥话都不多,与村里人走动也不是很积极。
王书金的个性更加沉闷。村里人反映,王书金大都是低头走路,并且爱走小路,遇见村里人一般不打招呼。别人跟他说话,他也以“嗯”“啊”应付,面无表情,很难形成交流。小孩子在一起玩耍,他很少参与,也几乎从来不到邻居家串门。
大姐夫王文景说,春节到丈母娘家走亲戚,也难得王书金说上几句话。通常是见面的时候叫一声“姐夫”,随后就陷入长时间的沉默。
久而久之,村里人都不爱搭理王书金。有什么活动也不会通知他。他就像一个远离主流的异类,虽然置身于一个熟悉的环境,但大家都把他当成陌生的存在。
王书金曾说,自己在广平县没有朋友,在生活中常常独来独往。这成为王书金的一个重要的标签。
后来的经历证实,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上都感受不到温暖,王书金开始走向田野,寻找发泄。在南寺郎固,关于王书金“性需求强烈”的传言有很多。
他还有一个在南寺郎固人尽皆知的癖好:收集女性用品。比如内衣、内裤、乳罩等。他邻居家一个刚过门的媳妇,洗了内衣晾在外面,全部被偷。也有其他家庭丢失内衣的消息不断传出。有一年种地时,一位村民犁出了很多件被埋的女人内衣。
1995年张某芳的尸体从井里被捞出来后,井下也发现了一些女人的衣服,以至于警察认为井下还有尸体。王书金不得不将自己的这一癖好和盘托出。办案民警说,这是一件让王书金非常羞于启齿的事。偷了这些衣服后,王书金会在无人的时候穿上,对着镜子照来照去,有一种满足。
1982年7月13日下午,14岁的王书金在自留地里看瓜,一个到南寺郎固走亲戚的7岁女孩路过此处,王书金遂生歹意,尾随至村东一队牲口棚井坑子垄口沿试图强奸。小女孩边哭边骂,王书金就把其拖到路北的玉米地里,摁倒在地,掐住小女孩的脖子,直到其不能出声后将其强奸。其作案手段,与成人后的几起作案并无二致。
小女孩被奸污后,将此事告诉了姥爷。姥爷遂带人把王书金痛打一顿,然后报警。警方将其抓获后提起公诉,法庭不公开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发配到唐山少管所。
王书金后来交代,他强奸后把人掐死的习惯,与这一次事情败露有很大关系。
1985年从少管所出来时,王书金还不满18岁。在村里本来就形同陌路的人际关系更加紧张。本来村里人对他只是没有好感,现在又多了一层恨。所有人都躲他远远的,外出打工没有人愿意带他,到了娶媳妇的年龄,也没有人帮他介绍。
父母为他的婚事着急,想出了一个办法:转亲。在当地,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家里的男方条件较差,正常娶亲困难,为了成全男方,不得不用家中的姐妹与其他家换。即A家的女子到B家,B家的女子到C家,C家的女子再到A家。这样,让三家的男子都有了对象。
为王书金换亲的是其三姐。她嫁到了盐池村,盐池村的一个姑娘嫁到南小留村,南小留村的姑娘再嫁给王书金。
从南小留嫁来的姑娘叫郭红梅。本来她千般不愿,但被父母所逼,时间长了不得不就范。这从一开始就为这段婚姻埋下了隐患。
在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郭红梅对王书金非常排斥,老回娘家,不做家务,也不愿意过夫妻生活。后来结婚久了,状况有所改变,但两人关系也一直不好。王书金说,每回过夫妻生活,都是他主动提出来,有时候还被拒绝。他为此非常恼火,两人间的争吵如家常便饭。夫妻间的沟通一直是个问题,王书金的母亲对这个儿媳妇也不太满意。
王书金说,这段婚姻没有给他带来安全感,对他以后走上犯罪道路有一定影响。由于生理方面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王书金碰到女人——特别是形单影只的女人,总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
王书金说,他每次欲望一起来,就憋不住,顾不了场合,也顾不了对方的长相,“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顾不了”。
1995年强奸杀害张某芳并把其扔到井里后,王书金从老家逃出来,从广平坐车到济南,到聊城,又到石家庄,到原来干过活的鹿泉,没有找到活,又到安阳、郑州,后在荥阳砖厂安顿下来,一住就是十年。
1998年,经内蒙古一位朋友“老王”的介绍,王书金与湖北人马秀兰认识,不久就住到了一起。这一年,马秀兰20岁。她因与家人生气逃出来,先到南阳,后到郑州,认识王书金后,与其一起到荥阳砖厂打工。
马秀兰面色稍黑,体格结实,性格开朗大方。她与王书金第一次见面时,感觉对方很老实,又有力气能干活,很满意。认识了没几天,就随他一起去了荥阳砖厂。
但在一起过日子才发现,王书金这人脾气很暴,“容易恼”,有时候不知道哪句话说不好,就会恼,两人经常吵闹,甚至打架。“他有个暴力的心理,有时候出手很重。”马秀兰说,与王书金在一起七八年,几乎每天都要吵。吵完了很伤心,但第二天还会吵,都是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吵久了,马秀兰也觉得烦。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想离开王书金。两人的第一个孩子送人,就发生在这个背景下。
1999年初,两人有了第一个男孩。这时,有人主动找上门来,想要这个孩子,并在被褥下塞了5000块钱。王书金和马秀兰商量,认为自己经济条件有限,养不起孩子,还不如送人。马秀兰此时正有意离开王书金,也表示同意。但后来由于各种原因,马秀兰没有走成。
两人刚认识时,王书金没有说自己结过婚。后来他承认了这一点,也说有了一个儿子,但夫妻关系不好,婚姻名存实亡。
事实上,在王书金逃亡的第二年,他老家的妻子就已经带着儿子,改嫁到附近的北小留村,儿子也随了继父的姓氏,只是王书金并不知道。
对于离家出走,王书金给马秀兰编了一个谎话:哥哥与人打架,被人狂揍,他出手相助,过失杀人,不得不逃亡在外。
但马秀兰还是发现了一些蹊跷,比如王书金晚上睡觉从来不脱衣服。“睡囫囵觉,心里不踏实,心里有一股怕劲。”王书金说,与马秀兰在一起的那几年,几桩命案时时像块石头压在自己心头。
从1995年到2005年,王书金再没回过老家。有一次,曾有一个朋友建议开车拉他晚上回去,再晚上回来,神不知鬼不觉回家看看。但他犹豫半天,最终作罢。
每到春节,周围人家合家团圆,他都会带着女儿,来到荥阳铁路桥上,北望黄河北面的故乡。他说,自己最大的奢望,就是带着老婆孩子大大方方地回趟家,看看父母。他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在他逃亡期间去世,父亲也在2012年去世。
有时候心烦时,他会找人喝酒。砖厂附近有两个馆子他经常去。酒过三巡后,他经常会发出感慨:今日有酒,还不知道明天怎么样呢!这样的话说多了,周围的很多人都听出了弦外音,认为他身上有案子。王书金案发,据说源于一个饭馆老板的举报。王书金被抓后不久,这家饭馆就关门大吉。
因为喝酒,马秀兰有时候会跟王书金生气。这个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女人,很心疼王书金辛苦挣来的几个钱都拿去喝酒了。她说,王书金喝的醉醺醺后,还喜欢付账,为此,他一年要欠饭店一两千块钱。
但马秀兰从来不会在王书金熟人面前提及此事。王书金对此心怀感激,他觉得这给他留足了面子。
后来,王书金又跟马秀兰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在荥阳砖厂,王书金自认为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有一份工作,有一个能干的老婆,有两个孩子,还有几个朋友,他甚至还为女儿找了一个干亲。
暂时的安定让他有一种幸福感。他说,自己也曾经想过自首。但两个事实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一是孩子还小,二是他舍不得马秀兰。“如果自己早点认识马秀兰,可能就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但马秀兰不这么认为。她觉得是王书金毁了自己。王书金被抓后16天,她就带孩子改嫁到荥阳附近的一个村里。马秀兰说,一旦家里有了钱,她就想在城里买套房,让孩子远离这个早晚会知道自己亲生父亲的环境。
在被抓的几个月前,王书金有一次突然问马秀兰:如果我有一天被抓,你怎么办?马秀兰被问得有点茫然,说:“我这有两个孩子,你说咋弄?”
两个孩子,大的是闺女,生于2000年,小的是儿子,生于2002年。两个孩子都不爱说话,学习也不是很好。马秀兰说,这些都像王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