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国家的《小学生守则》比较

2013-05-14 13:38王开林
杂文选刊 2013年10期
关键词:守则成年人陌生人

王开林

一位老朋友给我发来电子邮件,内容是中、日、英、美四国的《小学生守则》。读完后,我觉得很有意思,立刻上网搜索相关的信息。网友对此多有议论,较具代表性的酷评是:“中国的《小学生守则》像是党员守则,日本的《小学生守则》像是军人守则,英国的《小学生守则》像是智障儿童守则,美国的《小学生守则》像是幼稚儿童守则。”

四年前,为了写作一本传记,我赴云南采访过教育家罗崇敏,他有个观点令我记忆犹新:“中国教育的弊端显而易见,那就是幼儿教育成人化,成人教育幼儿化。”细读中国的《小学生守则》,确实会发现这个症结就是它的死结。大而无当,空而无物,要求高而规定繁,呵护缺而关怀少,你把它当成《公民守则》或《党员守则》来用,顶多只要修改五分之一的内容。它并不是针对六七岁以上、十二三岁以下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日常学习和生活习惯而制定的。你想想,小学生的智力尚在开启阶段,身体尚在发育阶段,习惯尚在形成阶段,因此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相当模糊,自律的意志力普遍薄弱,对正邪善恶的判断力十分有限,这些方面才是不可忽略的重中之重。而其他的,要求越高,规定越多,就越不可能有什么显著的成效。倘若《小学生守则》中的十条守则连大多数成年人都做不到,做不好,它还有多少价值和意义?

《小学生守则》虽小,亦可以见大。日本是一个典型的岛国,资源有限,灾害频发,曾长期奉行军国主义的扩张政策,尽管二战惨败后,其内政、外交早已非复旧观,但骨子里的东西并不容易改变,“菊与刀”的底色并不容易褪净。由于日本特殊的历史和地理原因,其《小学生守则》反复强调纪律和服从,就不足为奇了。

每过一段时间,美国就会发生校园枪击案,在一个准许全体成年人合法配枪的国家,其案发频率并不算高,但惊悚效果异常猛烈。在美国,射杀一只知更鸟尚且属于犯罪,射杀一群孩子自不待言。令人奇怪的是,美国的《小学生守则》中并没有与安全意识相关的内容,强调的只是如何听课、如何与老师互动、如何独立完成作业和不可随意旷课之类。这说明,美国本土的治安状况远不像好莱坞警匪片反映的那样糟糕?

我真正欣赏的是英国的《小学生守则》,它并非视孩子为弱智,而是充分地考虑到了以下三点:孩子脆弱、天真,社会环境不容乐观,人性善恶难辨。为此,这十条小学生守则全部具有针对性,体现了长辈殷殷的关切之情和呵护之意。我们不妨来细看一下:“1、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2、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3、生命第一,财产第二;4、小秘密要告诉妈妈;5、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6、不与陌生人说话;7、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8、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9、不保守坏人的秘密;10、可以骗坏人。”

也许你会说,这岂不是让孩子从小就认定人心惟危,变得贪生怕死吗?其实不然。孩子的安全才应该是父母和教师心目中的头等大事,这个世界充满了危险的触发点和伤害的潜在可能性(我想,没有谁会否认这一点吧),对习惯防范的大人而言尚且如此,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而言更是这样。说起来,一些儿童夭折的悲剧原本可以避免,却由于大人们教育不当,呵护不足,而丧失了万金不易的良机。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在任何国家里,总有一些兽性大发的成年人(有的居然还是校长、教师)对儿童实施性侵和伤害,这是不容回避的事实。为什么我们的教育主管者就不能放低身位,把仁爱和关怀一一落到实处,更具针对性地修订《小学生守则》呢?

【原载2013年8月28日《羊城晚报·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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