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故梦
她缺席了他的少年,这么想就令她酸楚。
他轻描淡写的话里,把他们视作了两个世纪。
【谁情深如沧海,却望而却步】
一点还未到,签售会里已经人群熙攘。
林茉之双手捧着一本灰壳封面的书,站在长长的队伍前头。她希望自己是第一个被签名的那个人,凌晨就在这里排队。在冰天雪地里站了十三个小时后,脚已经冻得失去知觉,脸色从刚开始的通红到青紫。
但那脸色此刻又多了一点微微的红润,因为很快,苏琛会出现在她面前。
终于远远的,那个人在人群的簇拥下走了过来,温文尔雅地坐在位子上。
她颤抖地微微挪步,身后的女孩子急迫地推了她一把说:“你倒是上去啊。”她一个踉跄,身子没有稳住,整个半趴在桌子上,手上一直紧紧捧着的那本书也被扔了过去。
顿时有一种直接拿额角撞死在桌子上的念头,她丢脸地一动都不想动。但听到那个经过岁月打磨的声音温和关切地问:“你没事吧?”她立即像打了鸡血似的抬起头,正想说没事,却和苏琛的眼神撞上。
这距离实在太近了,近到可以看见他眼角的细纹,以及那勾笑的唇形。
苏琛弯下身子将地上的那本书捡起来,拍掉灰尘,打开封面提起笔非常公式化地问:“你想让我写什么话?”
林茉之抖了抖嘴唇:“写……写……赠……赠给……林茉之。”
他垂头,一笔一画地用楷书工整地写下那五个字。随后大笔一挥,行云流水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苏琛。接着他把那本书递过来,含笑道:“给。”
气氛依旧热热闹闹的,林茉之却莫名地有些失落,虽然心里清楚这才是再正常不过的。
很久了,只要苏琛在哪里发布签售会,无论在哪个城市,她都会第一时间赶到那个城市,然后提早到,只为抢占队伍的第一个位置,让苏琛能够记住自己的面孔。可苏琛依然不认识她。
他在她心中犹如神祇,站在无法抵达的云端。
而她是凡夫俗子,只能用最笨拙的方式,望眼欲穿。
【忽看见一桃花洞,豁然开朗】
林茉之喜欢苏琛已经有很多年了。
她认识苏琛,是在她家的书橱里。当时她只是那种在日记里写“今天我们去春游了好高兴啊”的那种水平,无聊翻书橱里时却看到一本书。扉页是纯白的,上面是烫金的樱花,作者就是年仅二十的苏琛。
之后她慢慢地成长,苏琛也一本一本地写,从来没间断过。他写游记、散文、历史小说。这些书陪着苏琛长大,搞得她也成为了文艺女青年,每次的作文都能拿到不错的分数。
有了苏琛的对照,其他的男生在她眼里不屑一提。他们都是毛躁轻狂不知世事的小孩子。他们没有他举手投足的儒雅,没有书中轻描淡写却暗含的宽广气魄,更没有他行书走路的阅历和思考。
崇拜从某一时刻就转成了深不见底的爱慕。
她去守候每场关于他的签售会,他的每一本书都要买上十多本,塞满了行李箱带到大学。还不断地向他隶属的腾云出版社投稿。
可惜出版社的编辑从来没理过她,久而久之她也认清了自己的水平,不再抱希望,只是依旧习惯性地去投。
但今天从签售会回来,林茉之打开电脑,360突然提示她有新邮件。
她好奇地打开来,发件人居然是腾云出版社的编辑字符兄。
邮件里写着他很欣赏她过来的稿子,想跟她谈谈稿子的情况,还留下了一个QQ号码。
林茉之嘴巴大张,舍友瞥了她一眼打趣道:“你嘴巴可以生吞两个鸡蛋了啊。”她没心思理会,火急火燎地就查询添加,过了很久后小喇叭才响起。
系统提示:字符兄已经加你为好友。
字符兄:你好,我是腾云出版社的编辑。
大叔控:你好!我是林茉之,不知道编辑想跟我谈什么?
林茉之完全兴奋了起来,双手颤抖地在对话框里打上字。
字符兄:我发现你挺有潜力的,你之前投过来的稿子我都有看。我们社最近要出一个新杂志,里面有一个专栏可能很适合你。对了,你信件里说你在S市?那么可以来我们公司找我详谈。
大叔控:……
林茉之反复揉眼看着那行字,一瞬间窒息。
她被腾云出版社相中了……她的才华被肯定了?!
字符兄:有什么问题吗?如果OK的话,明天上午九点,你直接来三楼编辑部找我。
大叔控:没问题!谢谢编辑!
林茉之按下发送键,激动地猛捶了下桌子,跳下椅子在寝室里蹦跶了几下,又扑在床上滚来滚去。她的上铺猛地敲了下床,骂骂咧咧:“林茉之,你中六合彩了啊疯成这样?”
岂止是中了六合彩。
林茉之最开心的并非是自己能为腾云出版社写稿,而是因为,那个地方有苏琛。
【哪怕错肩也足够欣喜】
次日,她起了个大早,在宿舍的镜子前一套接换一套地换衣服。每换一件就骚扰舍友问她们这件是不是显胖那件是不是太老气,最后被实在受不了的舍友们一把扔出了宿舍,一路屁颠屁颠地到了腾云出版社的大门口。
她知道在出版社里面偶遇作者的几率是非常小的,尤其是苏琛这样的大牌,那更加是白日做梦。但她仍旧抱着那么一丁点希望能偶遇到他。
比如在即将关上的电梯里,她堪堪挤进去,发现里面独自站着苏琛。
事实上出版社只有一部电梯,一楼已经等了若干人。她排在最后面,差点挤不进去。挤出来的时候那更是一条血路,特意做好的发型被搞得一塌糊涂……
她欲哭无泪地朝编辑部走去,路上像做贼似的四处张望,果不其然,根本没有苏琛的身影。她自我安慰这样也好,现在自己的状态被看见了也不会给苏琛留下好印象的。
字符兄是个近三十的男人,穿着西装,戴着眼睛不苟言笑,让林茉之非常紧张。他们就着稿子和专栏的问题聊了很久,最后成功敲定,虽然稿费不是很多,但林茉之完全不介意。
谈话接近尾声时,林茉之踌躇着开口:“那个……苏琛他,是不是不常来出版社?”
字符兄点头:“当然啦,苏琛他写稿挺忙的。但其实他喜欢去各个地方旅行,老是懒得写稿子。我们每次来公司都能看到他的责编在发疯。”
“那他最近……也在外地吗?”
“没有啊,他最近不是在这里签售吗?这阵子应该会歇着吧。”字符兄意味深长地看了林茉之一眼,“你也是苏琛的粉丝?”
林茉之立即涨红了脸,搔搔头,没有回答,拎起包朝字符兄道别后就往外走。
她低头快走,根本没有预料到会撞到人。等意识到的时候对方手上的咖啡被她撞得洒了一地,有一些还沾到了各自的衣服上。她的包也落在了地上。
林茉之顾不上捡包,顿时低着头手软脚软地道歉,抬起眼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
苏琛微微皱着眉,但嘴角温和地勾起,朝她摆摆手:“没事。”
他全然陌生地看着她,完全忘记了,昨天她是第一个让他签名的那个林茉之。
但此时不宜伤春悲秋,林茉之咬了咬牙,五脏六腑都绞在一起。脑中有一个小人儿呼啦呼啦地扇着恶魔的翅膀,大骂她你这个笨手笨脚的蠢货。
“我……对不起,对不起。”
她只是机械地重复着这句话,脸色刷白。
她低着头不敢看苏琛的表情,却突然看到苏琛弯下腰,骨节分明的手轻轻地把她的包提起来,挂到她肩上。
“真的没事。”
他笑着,端着咖啡杯越过她向里走去。
她扭过头,傻愣愣地盯着苏琛的背影。好像他的背后有无形的磁场,而她的眼睛是一块磁铁,不可抗力地随影而行。
直到那个好看的背影转弯消失不见了,她也没回过神。
【我曾缺席了你的少年】
大叔控:字符兄字符兄,苏琛今天去公司了啊!
字符兄:我知道……我还看到你撞了他。
大叔控:你就不要提这个了T^T,我差点想从三楼跳下去。那个……他明天也会去公司吗?
字符兄:我不知道。
大叔控:哦……那我们来聊聊稿子吧。
字符兄交代林茉之很快搞一个稿子出来给他,但是她根本沉不下心来写,满脑子都是上午把苏琛的咖啡撞洒的画面。她忧心忡忡地担心着会被苏琛讨厌,但转念一想,也许苏琛根本不会记得自己。
这么一想,心情却更加糟糕了。
几天后她终于磨出了一个稿子,传到U盘里,谎称自己最近上不了网,特地跑去出版社给编辑。这么做只是为自己能够正大光明地去出版社看看还能不能遇到苏琛一个合理的借口。
和字符兄电话约好了时间,她这回依旧是精心打扮了一番前往出版社。
但这回她没能偶遇上苏琛,反而被字符兄一顿臭骂。
“你这个稿子怎么写的?”
林茉之小心翼翼地问:“哪里出了问题吗?”
字符兄摇了摇头:“你的大方向就不对。”磨了一个小时,她还是离那个大方向有微妙的偏差。终于到午休时间,编辑们都要去吃饭,字符兄果断地决定抛弃她,林茉之就一个人窝在字符兄的办公桌前愁眉苦恼地改着稿子。
但脑子就像是被堵死了,有什么东西从脑海里滑过就是抓不住。她托着下巴望着门口发呆。忽然之间,一个人影慢慢地接近,从门口缓步经过,他手上提着一株吊兰,眉眼间是说不出的味道。
苏琛。
他很快消失在门口,林茉之手中的笔咯噔一下滑到地上。她从椅子上跳下来,飞快地从门口探出头。看着苏琛身着灰色的毛衣,走到不远处的电梯门口停下。
她在原地顿了顿,硬着头皮冲了上去,在隔着他一米的距离站定。
“不知道您记不记得我……那天,很对不起。”
苏琛的脸上划过惊讶的神色,端详了她一会儿,点头犹豫地说:“你是……那天的小姑娘?”
头顶仿佛有漫天的流火稀里哗啦滑过,她的眼睛一下子熠熠生辉,大力地点头:“我是!”
点了会儿头琢磨着不对劲,给苏琛留下了这么个印象,她有什么好高兴的呢……她默默地感到一阵胃痛。
苏琛见她皱眉捂着胃,问道:“胃痛吗?”
林茉之尴尬地笑:“没没,就一点点。”
他了然于心道:“没吃饭吧。”
“嗯……忙着改稿子。”
其实是为了堵你。
当然这句话她是没胆子说的。她从来都是有色心没色胆的人,觊觎着面前的人十多年,她很怀疑是不是自己会这么窝囊一辈子,都不敢让他知道自己的心意。
“稿子出问题了?”
林茉之点点头。
苏琛是过来人了,对这种状况司空见惯。她曾经听说过苏琛曾经为了飙一篇稿子三天没有进食,全然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但有过这种状况的人此刻却一脸严肃地指正她。
“那可不行。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拼命,但搞坏了自己的胃。”他轻松地笑着指指自己的肚子,“这里的半个胃已经切掉了。你可别重蹈我的覆辙,要好好吃饭。”
他说得云淡风轻,却听得她心惊肉跳。
他拍了下她的头:“小姑娘,好好吃饭。”
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到了楼层。苏琛朝她招招手,踏进去,那道门像一道时光的屏障,骤时将他们分隔。
苏琛年轻的时候,她什么也不懂,只知道他好厉害,能写出那么精彩的书。而关于他默默的打拼,她一概不知。她除了晚来的心疼,什么也做不了。她不能在年轻的他不吃饭的时候,执拗地照顾他。
她缺席了他的少年,这么想就令她酸楚。
而苏琛已经是个有故事的人了,他轻描淡写的话里,把他们视作了两个世纪。
【你坐在背光的阴影里】
字符兄:你把稿子发我一遍,我给你再看一下。
晚上回去的时候,字符兄再度单敲了她,想给她讲稿子。此时她根本没有工作的心情,压根不想理会他。但她想到苏琛的敬业,觉得自己不能落后,立即摆正态度。
大叔控:啊,今天中午我不是给你了吗?
字符兄:我不小心删了,你重发一遍。
大叔控:哦。
那边接受了文件,沉默了一会儿,字符兄给她发了一长串的话。她仔细阅读了一遍,突然醍醐灌顶了,那之前一直如流星飞逝的灵感顿时被抓住了,大脑一下子无比畅通。
大概情场失意工作就顺利,她三下五除二改好了稿子,字符兄表示很满意。
接下来她的几个月她逐渐得心应手,稿子写得顺利,和字符兄也越来越熟。她对于和字符兄谈苏琛的话题也不再避讳。
苏琛前几月据说就离开S市去了日本,那个人好像特别喜欢日本,一年中总要去一趟。苏琛不在国内,她自然就没有跑去出版社的心思,就偶尔缠着字符兄聊苏琛。但字符兄似乎也忙得很,基本上都黑着头像,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上线。
大叔控:啊,你总算来了!
字符兄:嗯,怎么了。
大叔控:苏琛都去日本好久了啊,他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呢?
字符兄:我怎么知道。
大叔控:字符,你说苏琛为什么到现在都还没结婚?他没喜欢的人吗?
字符兄:他那个人老是乱跑,很难定下来吧。他和前女友分手也挺久了,现在还没听说有现女友。
大叔控:那你说,他会喜欢比他小的女孩子吗?
字符兄:那得看小多少了啊。
大叔控:像我这么小的。
字符兄:你们年龄差距太大了。
大叔控:你太古板了。你没看过《洛丽塔》或者《这个杀手不太冷》吗?都是大叔和洛丽塔的爱情,那个差距更大啊!都可以OK的。
字符兄:但那个只是电影,而且,那些都是悲剧。
说完这句狠话,字符兄的头像就黑了。
林茉之被他说得一阵气郁。
苏琛回来的时候,已经是1月份,快年末。出版社举办了年末的冷餐会,编辑和作者都齐聚一堂,林茉之也被邀请在内。
得知苏琛也会去,那天她是下足了工夫。先在专柜买了件小礼服,又去理发店做了个头发,化上妆焕然一新地去参加。时隔几个月不见,苏琛的面容没有多大的变化。嘴角永远噙着微微的笑。他穿着一件黑橘格子的呢外套,带着画家帽,一双眼睛在帽下有了时光的沧桑,但依然那么清亮。
林茉之担心苏琛应该是不认识自己了,事实上……苏琛似乎确实不认识自己了。
她不敢走近,端着果盆局促地站着。不时有作者和编辑走过来夸她漂亮。但她却统统没在听,只笔直地望着苏琛。苏琛的眼神往这里晃了一下,但扫过她的脸,毫无感觉地收了回去。
那种感觉就像自己在一个人面前搔首弄姿,而那个人却是瞎子,根本看不见你。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
不时有女作者和女编辑凑上去和苏琛聊天,苏琛都温和地和他们攀谈,看得林茉之一阵阵眼红。其实她也可以,但是她莫名有一阵委屈,别别扭扭地不想上前。
字符兄西装笔挺地走到她身边,把她拿酒杯的手腕压下,说:“你喝得太多了,别在大庭广众之下发酒疯啊。”
林茉之充耳不闻,一杯接一杯地灌,仿佛那只是白开水。
字符兄耸耸肩,也不再管她。她喝到最后神志不清,会唱在她眼里扭曲变形。摇摇晃晃地倒在一个人身上,嘴里含糊地说着:“我……胃……好痛。”
那人礼貌地问她:“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她皱着眉:“胃……好痛。”
她只是遵循着本能说话,胃疼得睁不开眼。混沌里只感觉那人把她横抱起来。
等她用尽力气睁开眼睛时,她发现自己瘫软地坐在副驾驶座里。她侧过头,苏琛沧桑的五官在背光的阴影里好看地凸显出来。
原来在她不自知的醉酒时,就下意识地走到了苏琛身边。
【不能说的秘密】
林茉之的第一个反应,继续装糊涂。
车上弥漫着青草的清新剂,异常好闻。她的头确实也昏得厉害,苏琛把她抱上了车,这个事实的反应给了她莫大的刺激,让她一时清醒了一下。装着装着,也真正地再度入睡。
等林茉之醒来的时候,车子停在了苏琛的家门口。
她没有睁开眼,只感觉到苏琛打开她的车门,将她背在了背上。
但她宁愿他像刚才那样抱住她,这种感觉就像父亲背着孩子,时刻提醒着他们被时光硬生生拉开的距离。
她贴着他的背脊,感受着透过十多年而来梦寐已久的暖意,还是有一种落泪的冲动。环着他脖颈的一双手松垮垮的垂着,她不满意,轻轻地靠近,双手环在一起,将他的脖子拢住。将头深深埋进他的衣领边,轻吸他的味道。
苏琛的背脊忽然僵硬了。
林茉之心一跳,脸上布上一层冷汗,她灵机一动,发出酣睡般的呢喃。
果然,苏琛僵硬的背松了下来。
她听到他发出轻轻的声音,温柔得如同冬日城墙的暖阳。
“真是的,像小孩子一样。”
苏琛背着她来到了卧室,然后起身出去了,然后她听到大门咔嚓的声音,苏琛出去了。
林茉之紧闭的双眼刷地弹开,揉着太阳穴环视四周。
很常规的独居格局,房子打扫得很干净,窗边是书桌和电脑,书柜上摆满了书。窗台有一株吊兰。林茉之深深吸了一口气,在苏琛的床上打了几个滚,幸福得不想下来。
书桌上的电脑是待机画面,没有上锁。她点开来一看,很好奇苏琛的桌面会是什么。结果令她失望了……那居然是最普通的WINDOW7的自带画面!她控制不住做贼心虚地又点开了苏琛的我的电脑,看看有没有什么隐藏的盘。但还是没有,盘如其人,干干净净……
只有几个文件夹放着他完稿的稿子。
突然之间,她忽然看见一个很熟悉的文件名。
【颤抖的第一稿】
她惊讶地点开,一颗心情不自禁地也开始颤抖。
果然,那是……她给腾云写的第一个稿子。
可当时她明明只给过字符兄,为什么……苏琛会有?
【传说中的字符兄】
等苏琛回来的时候,电脑仍旧是待机画面,她也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仍是一副醉酒的模样。厨房里听到一阵乒乒乓乓的动静,接着苏琛拿着一碗醒酒汤走进卧室。
原来他刚刚出去是搞这个……
林茉之咬紧牙关,心想如果她拒不喝的话,苏琛会不会像电视剧里的那人样,嘴对嘴地给她喂醒酒汤!
事实证明她想太多,苏琛喊了她几声,见她不醒,轻手轻脚地把醒酒汤放在床边,碰了碰她的脸,给她关上了床头灯,静静地退了出去,把门锁好。
咔嚓的一声,她的眼睛又呼啦一下弹开了。
刚刚无意发现的那个稿子在脑中历历在目,一个可怕的想法忍不住在脑海中生成。她不能去向苏琛求证,如果她的预想是真的,那么苏琛就是故意隐瞒她,她这么直截了当地问不可能会发现真相。
一夜未眠,起来的时候整张脸都是浮肿的,她把脸埋得低低的,根本不想让苏琛瞧见。苏琛给她递过来热毛巾,含笑道:“快擦擦。醒酒汤已经凉了,我去给你加热,喝了身体会舒服一点。”
他一副居家好男人的模样走向厨房,林茉之看着那个背影眼睛都快要脱窗。她想到自己的室友,在生理期痛得要死要活还得给她男朋友洗衣服。顿时一股莫名其妙的骄傲感油然而生,她的苏琛和那些人不同,他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是全世界的天下无双。
之后苏琛要送林茉之回去,林茉之没有拒绝,她要验证自己的某个猜想。
苏琛专心地开车,林茉之登上手机QQ,好友里那个字符兄的头像果然是黑的。她试探性地给责编打电话说:“你上一下Q。”
“干吗?”责编字符兄莫名其妙地问。
“别问啦,你上下Q!”
“我现在忙着呢,没空。”说着他挂了电话,疑惑此时像藤生植物逐渐爬上心间,林茉之深吸了口气,不声不响地盯着车前方,莫名地心跳加速。
晚上的时候她上电脑,发现那个头像亮了。
大叔控:我上午找你的时候,你干吗不上Q。
字符兄:我忙。
大叔控:那下午我约你在S广场见面,你怎么又没来?
字符兄:还是忙。
大叔控:我下午没约你。
字符兄:……
大叔控:你到底是谁?
【比时光更漫长的距离】
大叔控:苏琛,你别瞒我了。我知道了。
字符兄:……
片刻后,那个头像……直接黑了!
大叔控:喂,你别装死!
但对方很干脆地装死了。
林茉之索性也下了Q,披上大红色的呢外套直奔苏琛的家。
屋外大雪纷飞,远远地就看见那盏黄灯亮着,她呵了口气,按响了门铃。按了很多声,苏琛打开了门。她的一张脸在寒风中冻得通红,瑟缩在门口,哆哆嗦嗦地说:“你装死,我就来找你。”
苏琛眉间一皱,将自己的外套取下来,披在她身上,揽着她入怀中。
她还没得及在他怀中停留过一秒,被苏琛带进房里后,他立即就放过了她。
很久后,她才知道,那是他们人生当中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拥抱。
虽然那么短暂,温度却暖了她整个余生。
她红着鼻子:“我知道字符兄那个Q号是你的。”
苏琛半晌扯出一个无奈的笑:“都这么大人了,还哭鼻子。”
“你别逃避话题!”
苏琛气度沉稳,一点都没有被戳穿的慌张,只说我替你倒杯茶暖暖身子,然后就去了厨房。
她坐在沙发上,一颗心在颠簸中渐渐平静下来。
“那个Q是我。”苏琛把茶杯递给她,“阿恒是我的好朋友,有时候他会托我看看邮箱里的稿子。那天看中你稿子的人是我。我这么做,是挺想培养你。但是你好像有其他的想法,为了不必要的误会,所以就一直没有戳破。”
林茉之拿着茶杯的手一抖,差点就拿不稳了。
“什么叫……其他的想法。”
脑中闪过那么多她和他聊天的场景,她以为他是旁人,旁敲侧击地讲述着她对于苏琛的热忱。他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看她的吗?
苏琛微微一笑:“我记得我已经在Q上说过了,我们年龄相距太大。”
“你上次说电影不算数。但现实里,宋庆龄与孙中山不是也相差很多岁吗?但他们也结婚了。”
“没有错,”苏琛颔首,“但是孙中山死时,留下宋庆龄一个人。当时她还那么年轻。”
他那么委婉而锋利地拒绝她。
生怕那一刀不够狠,他又来了一句。
“而且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记得我曾经在Q上提过,我有前女友。虽然她已经结婚,但我依然非常爱她。我愿意为她孤独终老。”
我愿意为她孤独终老。
林茉之一下子面无血色,那句话直接命中。她手足无措地笑着说:“哦……是吗?”
笑着笑着突然抽噎了一声,喉咙一哽,眼泪无所遁形地滴入杯中,溅起无数涟漪。好似苏琛,他在十多年前在她的心湖上投下一影,如今他明确地不再驻岸,可那溅起的涟漪,恐怕要很多年,或许永远都不会平息。
她苟延残喘地钉做在沙发上,被苏琛请出去的时候,她几乎是被他一点一点推出去的。
苏琛叹了口气:“你走吧。”
她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想最后摸摸他的脸,但还是不敢。狠狠咬牙扭头走远。
苏琛表情模糊地站在门口,一直一直,远远地看着她。
他平静地抬手,摸上眼角的细纹,细细看去,那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后来,那个字符兄的头像再也没有亮过。
后来,她听说苏琛又去了外地。
后来,她买了他的新书,讲述他的前女友,字字深情。
那是她哭得最凶的一本,以至于后来当她看到苏琛的最后一本书时,反而一脸平静。
【踏过樱花第几桥】
看到苏琛的最后一本书时,已是几年后。彼时苏琛几乎已在众人的视线里绝迹,突兀地没再举办任何签售会,甚至再没发新书。更没有人知道他遁去了哪里。
而这本落入林茉之手中的书,实际并不是书,是苏琛的手稿。
是责编阿恒给她的,那是一本他的散文集,厚厚的一摞。他人走后就一直搁置着,阿恒斟酌再三才拿给她看。她翻到中间时,忽然看到一篇散文,叫《细纹》。
开头写道:
在我四十岁这一年,我认识一个女孩。
那天是炎热的武汉,天气可以把人的皮肤烤出一层汗。我和工作人员因为某些原因提早去签售会,在那里,我看见一个女孩蹲在门口。我对此印象深刻,后来的每一场签售会,我都发现,她是第一个站在队伍里的人。
我还记得,她每次把书递给我,双手就微微颤抖。这个画面,我想哪怕我很老,记忆很不好的时候,都会记得。
林茉之合上手稿,手指都在微微发颤。眼前仿佛飘下漫天花火,在她沉寂了很久的黑暗内心中灿烂盛放。她这些年最大的心病是苏琛对她毫无感觉,但此时才知道,她一直在他心里。没有什么比这个答案让她更欣喜若狂。
但下一秒,花火燃尽,内心一片死寂,看不见一丝余光。
他心中有她,却固执选择离开她。莫不是为着她能陪伴他的中年,晚年。而苏琛却只能错过她的晚年,他绝不舍她孤独终老。所以宁可远远走开,远赴他乡。
她终于明白,她和他的爱情将永远被时光拉锯,那唯一的交点,苏琛曾来过。
阿恒后来说:“我猜这是苏琛的心愿吧,你应该找个年纪登对的人,老了也有个照应。”
林茉之闭上眼,忽然想起了初见苏琛的很多年前。
当时她在看电视,久闻大名的苏琛出现在电视屏幕上。他在日本接受访问,那时暮春,铺天盖地的粉色樱花落在桥上,有一瓣还调皮地落在他的发间。苏琛穿着高领的白色单毛衣,温柔浅笑,眼角毫无细纹。
那时,他那么年轻。
那时,她还小,单纯地想着,她要快快长大,去遇见他。
编辑/豌豆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