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小么
请你赶快停止喜欢我吧,我不想再继续伤害你了。
爱你是最贱的时光
我面无表情蹲在公交车站台边,懒得看一旁的两个人,这种时候,最好谁也别来烦我。他们很会审时度势,谁也没来答理我,可他们的嬉笑声在车水马龙中却格外清晰,穿越过重重人头,钻进我的耳朵里。我只好掏出手机,戴上耳机,放上一首《大悲咒》,试图静心。
学业紧迫之际,好不容易休了个双休,而我却做了最错误的决定——我为什么非要死缠烂打陪林以昼来见他那该死的网友?我为什么要有“破坏掉喜欢的人的约会”这种不正当竞争念头?
四个小时前,在一家大型KTV的门口,我茫然地挤在人山人海中,茫然地看着那妹子跟着周遭的人群瞎激动,茫然地看着林以昼体贴地顺着那妹子的心情假装激动。
这间KTV紧闭大门,还没到营业时间却人气火暴的原因是一个特立独行的歌手要来签名售他悲伤的CD。人们带着沸腾的心从四面八方赶来,其中夹带着还没睡醒的我。
那妹子是脑残粉,我可不是。再牛的歌手,能唱出我心中的悲伤吗?
KTV的门即将打开的时候,妹子激动得都快哭了,不过她扭曲着表情却忍住了眼泪,她化了很精致的妆,想必是为着今天的双重目标。那可千万不能哭,大花脸是会丢掉大脸的。
我跟着闹哄哄的人群,在那位歌手现身的那刻卖力大喊他的名字,大喊口号,我就是要刺激她的泪腺。满场山呼这么极富情感的场面,不少人都热泪盈眶,连我鼻子发酸,可妹子死死hold住了。
妹子没有“一秒钟妖精变妖怪”,我顿时无比惆怅。
好在命运又给了我机会。
歌手落座后,人们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欲图冲到最前沿,妹子也不例外,电光石火的瞬间,我伸出了我邪恶的右腿。
妹子摔得不轻,眼泪哗啦啦直掉。兵荒马乱中,我取得了革命性的胜利。我佯装着受惊,赶紧蹲下去各种问安。林以昼更是大惊失色,一把抓起妹子就往自己背上揽。
他要带她去一旁查探伤势,休养生息。那歌手的签售怎么办?林以昼大手一挥:“你,沈梦鸾,你给我排队去!”
我本可以用“关我屁事”四字了断所有事,扬长而去回家睡觉。可我大义凛然揽下了任务,从妹子手上接过来歌手过去的CD和写真集,每一份她都希望得到签名。
我要做个好人,从林以昼假装激动的那刻我已经看出,这妹子是劲敌,我得大气些。可我邪恶的右腿让我排到了队伍的最后方,站得我头昏眼花即将暴毙之际,林以昼打来电话说不用排了,他决定带妹子去看这歌手的演唱会。他说:“我对你好吧,知道你站得累,简直不惜血本了,我决定买VIP级别的票才换来她的默许。”
可我已经……站了三个小时了,这张友情牌他打得太渣,于是我执拗地继续坚挺了半小时,不仅要到了签名,还抽到了歌友会的入场券。
我提了一袋子沉重的物件,听了一场悲伤的歌友会,歌手唱得我心碎,与此同时,林以昼正和妹子吃着甜品谈人生。
曲终人散,我饥肠辘辘地跟酒饱肉足的他们会合,自然火气飙至五颗星。我把东西摔林以昼一脸后我就站一边去了。
眼下,我眼角的余光还能看到林以昼时不时逗得那妹子枝乱颤,妹子还扬扬手假装发嗔。呕!想必是林以昼又在那里讲他那些老掉牙的冷笑话了。
自作孽不可活这事,真真儿需要独自一人才能体会。
原谅我天生太热血
一个人最长的恋爱史,除了自恋,还有暗恋,当然于我而言,是单恋。
我喜欢林以昼,是从他变成我同桌时开始的。当时班里的少女们都有自己喜欢的少年可以用来YY,用来写悲伤的心情签名。我自觉得是个少女,必须要有喜欢的人,不然不合群。
刚好转学生林以昼出现了,长得不错,是山清水秀好风景的那类型。一问之下,我们还住得特别近,若是用来恋爱,连送来送去这种环节都可以免了,直接放学之后一起回家,省事又省力。
目标锁定后,我就发起攻击了。在书里藏表白字条,在QQ上挂暗示签名,坚持给他带了一个月早餐然后突然又不带了,浑身解数用尽。一个季度过后,他感激地看着我手中心形纸盒里的九十九只千纸鹤,隆重地接了过去,隆重地和我拥抱,说:“看不出你还会折这个,正好我最近喜欢上了一个妹子,借我用用。你以后要我帮什么,尽管开口。”
我还要说什么,他已经挥挥大手跑远了——今天我有事,不能跟你一起回家了,路上小心。
我是那种忧愁胆小羞怯的小白兔吗?我不是。
我不会允许暗恋这种极富牺牲精神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太久,所以那天下午,我如天降神兵般出现在他的约会现场,搅黄了他们的好事,还成功表白。
只是差一点,就揽得男友归。
差的那一点就是在我有意无意在那妹子面前表现和他关系好,气跑妹子也亲口说出我的喜欢之后,他受到了惊吓,呆滞在原地,说:“原来那些字条是你写的!你害得我好惨!我至少被我妈修理了十次!”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不住地道歉,他大方地原谅我,却不打算和我交往。他说,我还不知道你,你就是存心涮我玩!
“我是真的喜欢你。”我当时就拉长了脸。
“证据?”他摊手,“字条早餐千纸鹤都不算,我要真实的证据。”
那什么才算真的喜欢一个人的证据?我拿不出来。面对他无理取闹的要求,我只好忍气吞声权且当做恋爱的序章。我咬咬牙,告诉他,时间会是最好的证据。
自那之后,我就开始了我长征般的单恋之旅。
我的每一次告白,每一次落败,都会激起我新一轮的斗志满满。反正吵过闹过之后,他还是要和我这位最好朋友同路回家,同路吃路边的地沟油小吃,同路唱K看电影。即算时间再长的冷战,一句“走吧,一起回家”就能化解所有恩怨。
我的表白语从“我喜欢你”进阶到“你胆敢拒绝我就告诉你妈”。我的喜欢进阶到了很喜欢,很喜欢他是喜欢的比较级。我惊人地发现那些摘抄而来的“我喜欢你,永远为期”这种酸不溜秋的语录,竟然一句句恰似我心境。
我到底在挣扎什么?如果林以昼真和我在一起,他会高兴?如果林以昼真和她在一起,我会高?
“其实我来找你,就是要告诉你,下个学期我会转学了。”我故作轻松,撒了个谎。
“那倒不必,我只希望以后我跟他在一起时,你不要出现。”她停顿了一下,“我是个很自私的人,我跟他在一起,他会渐渐远离你,到最后完全不理你。”
“完全可以。”我回答得相当没底气。
“你真是蠢得够可以!你把东西摔他一脸的那种狠劲哪去了?”周如锦忽然就变了脸,“看来你的习惯已经深入骨髓不可根除了,你惨了。”
这样戏剧化的转变……请原谅我蠢,理解无能。
周如锦继续斥责我:“你喜欢一棵花心萝卜有眼无珠也就算了,连我这个旁人都发现了,这棵萝卜,唯有对你这个朋友最真。我那天也嗓子疼,他只告诉我要多喝水,他赶着去医院看生病的你。”
“我那是住院。”我辩解道。
“我还是他号称喜欢的人呢。”她没好气地反驳我。
我仔细想想,好像也是。接着她给我出了个馊主意,她决定假装和林以昼谈恋爱,让他明白和别人谈恋爱并不是件好玩的事后,我就可以乘虚而入。
我当场婉拒,表示君子之恋,不该采取低端手段。
“你伸出的右脚就很君子?我会不知道那是你的故意?”她戏谑道。
我冷汗直流,笑得十分尴尬:“你需要医疗费用吗?”
“你排队苦站的那三个小时,勉强抵掉医疗费用吧。”她气定神闲地说着,越发显示出她的高明。
“你赢了。”我气场薄弱,“可事实证明低端手段不管用。”
“这你就不懂了!”她一拍桌子神采奕奕地说道,“林以昼因为你,从没谈过恋爱。没谈过恋爱这跟没出过远门一样,总想着远处的风景,等他明白了远处的风景多糟糕后,就会想念家的温暖。我研究心理学也有一年了,这可是我的经验谈。”
我看着她非常疑惑,怎么这年头,人人都爱好学心理。
对此,周如锦表示,懂点心理学能够更好把握住人生。帮我,权当首个案例实践了,要是不成功,就只好当做报了那一脚之仇,要是成功,林以昼这颗花心不会变,更加有得受。
“我就是来报仇的,你敢应不敢应?”她调侃我。
我尴尬地冲她笑笑,决定一试。
我把新的决定告诉了医生,他是事件旁观者,我也想听听专业意见。他回了短信:你这是病急乱投医!!!
他用了三个感叹号,表明这件事情不可行,但我还是要一意孤行。
因为我喜欢你
我欢欢喜喜地看着林以昼谈恋爱,就像看着我的盘中菜。
我每天的心情好极了,就连我走在路上散步,遇见一只小狗,我蹲下问它我以后的桃花运会不会很旺呢?它考都没考虑就直接跟我说:“旺。”
我信心满满,我志在必得。
虽然人们常说,人在一起多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没有在这个人心上待过。有些人哪怕在一起一天,却在心上挂了一辈子;有些人即使长长久久,却没有在心上住过一天。
但如果可以,我想在身边就好。
林以昼恋爱后,他把QQ签名改成了“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我很想提醒他,亲,这不吉利。写这句的原主,跟他倾诉的对象婚都没结成,三个月后就分别,最后终生未见。
为防露馅,我还是紧闭了试图八卦的嘴。这本就是周如锦计划之内的事,等这事发生之后,我去安慰他,再搬出是他自己讨了不吉利,刚好还可以证明我很有文化底蕴。
我等了三个月,新的学年开始后,周如锦挥着小手移民了。
这才是她真正拒绝林以昼的原因。
送别的机场里,我跟着她的朋友们一起祝她前程似锦,林以昼耷拉着脑袋在一旁杵着特别不和谐,他收到了周如锦的分手短信。
“不要难过了,她根本没把你当回事,移民需要打点很长时间,她一直瞒你,可见她不真诚。”回家时,我装得同仇敌忾去劝慰他。
“你不要说了。”他不耐烦地打断我,“我以后不能跟你同路回家了。”
我心跳顿时慢了半截,直觉是他发现了些什么,于是赶紧闭嘴装鹌鹑等他发飙。我把求原谅的话语想出了千万句,可他直截了当说:“我打算报个外语班,放学了就去学,过不了多久,我也可以出国了。”
“她不喜欢异地恋,我就出现在她面前。”林以昼又意气风发了起来。
“你脑子进水了。”我痛苦地得出结论,还有真谛——我总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不能继续砸脚了,疼得很,我只好真的去找医生谈心。
年轻的实习医生通过他坚持不懈的努力,为病人排忧解难获得一致好评已经转正。一杯下午茶过后,他给了我专业的回答:很多人都曾被人狂追但就是喜欢不起来追他的人,也有很多人明知道被对方否定还义无反顾地扑上去。这类人,常被人说人就是贱的。人能有多贱?德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分校的比尔·斯旺说过这叫做自我验证,常在自卑者中盛行。
呸!我好讨厌这种专业回答,我才不自卑,我才不需要从林以昼身上验证什么,我那是真爱,于是我拒绝买单扬长而去。
马路边,医生气喘吁吁地追到我,跟我说:“你不要生气,听我再说一句。”
“我承认我一直劝你放弃,因为好的爱情绝对不会让人伤神,而你的性格很难让你拥有好的爱情。你要想获得爱情,最好先改变你的性格,你的处世方式。”医生坚定地说完后就走了。
世界又只剩下我在发憷,我想我还是更喜欢周如锦说的,她说:“你放心,我会赶紧找个男朋友让他打消这种念头。”
我喜欢你,与你无关
我觉得,像医生那类太于理智的人,是不会太懂得爱的。
爱在一千个人心里会有一千种可能,包括看起来不真诚如我的这种,可我喜欢,那就够了。我又新对号入座了一句话——我喜欢你,与你无关。我挑了个林以昼考了高分的日子,告诉了他。
“你的形象一下子高大了,我放佛看到了光芒。”他眼睛亮闪闪。
“是玛丽苏之光吗?”我吐槽他。
“不,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内涵在你身上存在。”他眼神很真诚。
“你开始欣赏我了?打算弃暗投明了?”我喜出望外。
“不,我终于放心了。”他长长嘘出一口气,“以前我总担心,有一天我会把你伤得很深,没脑子的你会想不开。不过现在不怕了,你懂得思考了,就不会一根筋了。”
他轻松满足地笑,我羞愤得转身就走。
“沈梦鸾你要不要跟我去学外语啊喂?”林以昼在我身后喊。
我懒得理他,周如锦都已经告诉他自己有了新男友,他还执迷不悟,他脑子里绝对发了大水。我看着他为她沉迷的样子,我忽然清晰地看到了过去的自己,旁观者清,沉迷是无用功。
我再一次坐去了医生的诊室,他颇有成就感地看着我:“很好,你终于意识到你脑子里发了大水。”
我大汗不止,只想求得专业指导,我需要迅速地斩断三千烦恼丝。
“如果你和我在一起。”医生自信满满,“你不仅会迅速痊愈,还能拥有很好的爱情,明媚的人生,最重要的是你还能学点医术或者心理学,往后就业不用愁。”
医生朝气蓬勃的那张脸看起来越来越像江洋大骗子,他龇着一口大白牙笑得特别灿烂,我恍惚之间只觉得自己好似着了他的道。
我讪讪地看着他:“这样好吗?”
“当然,我一直比较喜欢没头脑的姑娘。”他忽然伸长了手臂,拍拍我的头,“不然你以为我半夜都接你电话是为哪般?”
我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他。我想我的手太小,还握不住爱情,不管是医生还是林以昼。
医生能够理解我,他还说给我时间,等我的手长大,我可以跟他先做朋友,还可以跟他研读心理学,练成绝顶高手,从此度化世人。
编辑/豌豆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