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尾窈窕
《江湖有情狼》改名为《天下最渣》出版拉!上市时间是2013年的2月份。连载到这一期就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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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道天凉好个秋好个秋
到了豆腐西施的摊位前,我俩分别落座,小伙计不知是不是想要争夺甜水乡第一美男的称号,用食期间屡屡讨好豆腐西施青莲姑娘,谄媚的十分露骨。说这豆腐花好吃的比之冰莲玉露还略胜一筹,哄得青莲姑娘掏心掏肺的和我们说八卦。
原来,豆腐摊对门的古董铺子不开张乃是因为郭刑郭老板日前暴毙了…
原来,郭老板死前是预备着要再讨一房二太太的…
原来,冰莲玉露是大内御厨的看家本领,寻常人是吃不到的…
原来,小伙计和我一样,均留意到院子里成群结对的蚂蚁,是从失火的灶台边那一处血迹开始的…
其实翊轩来之前,我便觉得十分蹊跷,蹲在地上观察了许久,才发现了吸引蚂蚁的源头。用布条擦拭血迹之后仔细闻过,上面有一股烂苹果的气味,又臭又甜,极为罕见。
作为一名大夫,我知道这种气味源于一种名为消渴症的病。患病之人血液带甜,不可食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并且由于胃部不适导致口中有怪味溢出,便就是那股烂苹果的气味。
我与郭刑在四季坊交恶,曾当面夺过他手中的鞭子,彼时刚好闻到他身上那股苹果腐烂之气,由此可见,在我家纵火的,多半就是这个郭刑,目的便是为报当日之仇,谁知不小心弄伤了自己,留下了一点儿证据…
只不过我还没找上门去,他便已经死了,真是令人始料未及。
眼见青莲姑娘说的嘴巴都快干了,我们也不好意思继续打扰,吃了东西便付账走人,打算一块儿去衙门探探口风。
路上,我尽量不动声色的问小伙计:“那个…你老实告诉我,你现在是不是有私房钱了?”
他一楞:“私房钱?”尔后忍住笑意道,“嗯,公子梦对我好得很,不单平日里出手阔绰,临行前还送了我两袋金沙。”
我纠结道:“公子梦?那个鬼面叫这个名字?”
一个男人有一个这么文艺的名字。我真心的奉劝小伙计:“其实你还是跟着我比较好一些,跟着他将来若是成了娘娘腔了怎么办。再说了,我们男女搭配,不是一直都挺好的么。”
小伙计不答,我急忙补充道:“那什么…我给你涨工钱了呀!”
他叹了口气,:“九牛一毛而已。吝啬啊…”
“江汀阁小本经营嘛!”我辩解道:“不过呢,我们的目标是悬壶济世。须知做人要知恩图报,不能这样市侩。想当初我将你从鬼门关里拉回来,是你自己要对我以身相许的呀。”
“所以我才要出去挣外快啊!”他振振有词。
“怎么挣法?”
他言简意赅的向我叙述了一下他赚外快的整个流程。概括为,他代表甲方去枭山请公子梦出山打工,但没想到的是,另有一帮人暂且称其为乙方也看中了公子梦。为确保公子梦投诚,甲方利用他妹妹做筹码,乙方就用武力威胁,扬言要放火烧山,毁灭公子梦的不动产。公子梦被搞得烦不胜烦,便拜托小伙计作中介替他将两拨人都赶走。总之,其过程之艰辛,其过程之复杂,令他头痛不已,连连感叹道:“累啊,累啊,做男人好累。我替你打工不算,还要赚钱来补贴你。”
“那…那…那你想怎么样嘛!”我急的直跺脚。
为了避免他跳槽,我沿路低声下气的安抚,安抚不成便提醒他。“你且记得自己还欠我银两,卖身契还在我手里呢!当时是一万两,如今只怕还剩五千两没还。”
小伙计睨了我一眼,阴恻恻道:“哈,是么,一万两…我还真没想到自己这么值钱,可真多谢阁主大人你看的起我。”
“我,我,我…那个…你不值钱,哦不不,值钱,嗯,也不是,其实我的意思是…你是..无..价..的。”
“啊?什么?我听不见?”他似笑非笑的望着我。
随后在一番审时度势之后,小伙计表示既然我不能给他涨工资,且目前他也看不到有升职的前景,我就必须在福利上给予他特别的优待。
“什么福利?”我问道。
他哼哼一笑:“好说。这项福利,要体现在情感上。”
他给出的理由十分特别,说天天呆在家里导致精神萎靡空虚,并且梅雨季节容易长蘑菇。要求我每天饭后外出同他散步一个时辰,加强情感交流。
我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吝啬的老板,爽快的应允了。
之后到了衙门将跟在薛煜琛屁股后头的几个小捕快叫出来,还没来得及获取什么有用的情报,便被他们一通抢白,使劲朝我吐苦水。
“嫂子,求你了,别再相亲了,哥几个经不起折腾,更何况,知法犯法…”说话的是四大金刚里的阿粥。
小伙计闻言,脸上乌云密布,咬牙切齿道:“谁!是!嫂!子!”
我眼看暴风将至,赶忙将他拉走,回到江汀阁,他还一个劲地与我绕口令。“你还没嫁人,怎么能让人随便乱叫!”我觉得他对‘嫂子二字十分敏感,可这并不是我的错呀,无奈却向他赔了一下午的不是…
当晚,由于伙房仍在修葺中,继续外出觅食。
起云楼是甜水乡最大的酒楼茶肆,食客千百,跑堂的和小二进进出出,一个劲吆喝,我俩选了一个靠窗雅座,要了一坛女儿红,一碟贵妃鸡,水晶虾仁与荷叶蒸饭,又有爽口小菜,搭配齐全。
本是气氛融洽,却总有三三两两的人路过借故与小伙计打招呼,有黄三爷家的闺女小青,说承蒙我二人之前的关照。说实话,本阁主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关照过她。又有素宴斋的二当家宝姑娘前来邀请我们改日上门品茶,而本阁主素来只喜饮酒,无甚听琴品茶的风雅底蕴。莺莺燕燕实在太多,无奈之下,我惟有拍案而起,对小二喊道。“来一壶雄黄酒。”众人皆诧异,我曰:“自古雄黄便是杀妖镇邪的利器!”慑于我的威猛,这些名为小亲亲小宝宝的狂蜂浪蝶终于不敢造次。
小伙计失笑,夹起一粒虾仁到我碗里。“早知道吩咐小二这碟虾仁里不用搁醋碟,你那儿多的是。”
我狠狠瞪他一眼,“谁醋了,你才醋。”一壁拉起他的手猛咬一口同时向他宣布我的终极必杀技是:在精神上控制男人,在肉体上征服男人。经不起我双重折磨得男人他不是好男人,更不会是我的男人。
动静太大,导致不知情的食客纷纷为小伙计叫屈,掌柜和店小二频频假借上菜之名来探听虚实,当看到小伙计手上有我留下的齿印,更加证实了他们脑中的臆想,暗地里悄悄发动联名上书,要筹集银两替小伙计赎身好逃离我的魔爪。
本阁主蒙受不白之冤,饭后站在起云楼的门口,拉着小伙计的右手,又是一口猛烈的磨牙行动。
小伙计为了平复我心中的怨气,在当晚进行第一次情感时,说要送一样东西弥补我。
星星点点的渔火在甜水乡四周点亮,街上的青石板映着玄月,小河穿过桥洞,鱼白舟荡,两边的民居透着茶香,他牵我的手走了很远的路,直到最后停在一户避世隐居的人家跟前,轻轻叩响了门,一个白胡子老先生拄着拐杖来领我们进去。里间两排开列,摆放着各式各样的棺材。然而踏上二层却别有洞天,一屋子花灯在顶上盈盈流转,恍若白昼绚烂。
我问小伙计,为什么要来棺材铺买花灯?
他说,作棺材的人心灵手巧。花灯的灯片透薄,雕花和描绘精细,正如同棺材木头刨花,讲求心性同手力,在于一个稳字,力度要适中,太轻太过皆不宜。
我提着花灯,一路听他娓娓道来,暖暖的风吹得头晕乎乎的,也不知究竟走到了哪里,回过神来之时,已是在城楼脚下。
登上了朱雀台,远眺城郭,一弯曲水,河两岸星火点点延绵无尽,烟火红尘之气升腾,是触手可及又遥不可及。
小伙计指着右上方斜对面说道:“沿东北而去,可至仙罗,那里的树为了争取阳光,拼命往上,齐齐参天,若是聚集在一起成为密林,白天走进去也是漆黑一片。这种树叫做向天树。”
“那么高?”
“嗯。”
我对着东北方感叹一番之后又调过来指着西北,“那里呢?那里是什么地方?”
“甄萱是掩埋在沙漠后面的绿洲,古城精绝,山奇水丽。待大风起时,吹散沙尘,才有幸进入,但不知何时又再能出来。”
“那不是有去无回?
“差不多。”
继而他转过身来看正后方,容色淡淡。“那里是大夏,说不清哪里好,像极了你们这里的江南,湿润多雨。呆久了容易长蘑菇。”
我拉住他袖口:“那以后梅雨季你哪儿都不许去,就在家里给我变蘑菇。”
他指着北面笑道:“喏,那儿是乌溪,据说乌溪国的人都爱吃蘑菇,咱们若是长出蘑菇来到那里去能发财。”
我乐不可支:“好!好!那就这么说定了。咱们储够了钱就将这些地方全都跑一遍。”私以为公费旅游能大大提高员工士气,小伙计必定十分乐意。
可…这又出现一个新的问题,他若是储够了钱不是应该要先将卖身契赎回去吗?
我想到这里,顿时心里千丝万缕,摸不着头绪,靠在城墙石壁,吞吞吐吐的问:“唔,倘若有一天,你全都想起来了,会不会…走?”
他似乎在笑,随后将我圈在身前,斩钉截铁道。“卖身契永远有效。”
我胸口左边得小红桃开始发了疯得狂跳,我告诉自己要镇定,只是花灯在脚边映透他的脸,争如锦花灿烂,我恍恍惚惚觉得有人俯身欺近,便配合的闭上眼睛……
谁知半晌过后,期待之中的事情没有发生,只等来一声凄厉的杀猪惨叫。“别拦着我,我要去死,我要去死,我要去死!——”后头接着一把厚实男声,“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我睁开眼,见到一对中年夫妻推推搡搡地爬上城楼。女的单脚跨到石墩上,作势要自尽,猛地顿住朝我们眨巴眼睛。
我慌张之下一把将小伙计推开,作状去揪他的耳朵。“让你再逃,让你再逃!家奴私逃我能到官府去告你,再逃跑我就关门放丧彪,还敢不敢了?!”言罢拉起小伙计的手,提着花灯,仓惶而逃。
留下那一对夫妻面面相觑。
当夜,我俩为情感交流所做的第一次散步最终以我落荒而逃,欲盖弥彰而告终。至于我为什么要逃,其实当下心里也没个准,但有一种强烈的犯罪后的羞愧和刺激,一路回到家,心如雷鼓,面如火烧。小伙计则绷着一张脸,气哼哼回到房间后再也不出来了。
亥时一过,打更佬当当当敲着梆子,我飞身而出,直向义庄奔去。因郭刑死前到过江汀阁,我以为很有必要检查一下他的尸首,否则我怎么都不能心安。
天上孤月寒鸦,一栋黑瓦矮墙的砖房孤零零的立于甜水乡的某个角落,风卷起落叶,悄然无声。
我壮着胆子走到那些‘好兄弟跟前,双手合十,念叨着:“冤有头债有主,桥归桥路归路,各位有怪莫怪,有怪莫怪。”
好兄弟们分两等,盖白布的和盖草席的。盖白布的乃是自然死亡的普通人,多为本地人士。盖草席的则多半是乞丐,流寇,无名无姓,死在甜水,由衙门一并收尸监管。
可奇怪的是,将所有尸首都检查一遍过后,却始终没有发现郭刑。
由于义庄的味道并不好闻,我不得不先出去呼吸新鲜空气,结果发现外边打瞌睡的守庄大叔背后还有一间耳房。
我屏息过去推开那间小屋的门。偌大的房间里只停了一口棺材,是上好的油沙杉木。
此种木材极为罕见,生于茂林深山悬崖之上,不长百年难以成材。入水则沉,入土难朽,香如梓柏,色如古铜。
这等上好货色,甜水乡并不多见,且棺材上头雕花精美,一看就是出自老师傅之手。如此看来,棺木之中躺着的非富则贵。
我推开棺材盖,里面裹着鲜亮寿衣的一具新尸赫然便是郭刑。
我将这个胖子提了起来,心中虽然万般不甘愿,还是凑近闻了闻。死后他的仪容曾被人整理过,看不出多大痕迹。但那股烂苹果气味却是无法消弭的。
突然!
一股凉意出现在肩头,感觉如同蚂蚁蜈蚣缓缓爬上背来,引得汗毛根根竖起。我脑中浮现出曾经听过的一个鬼故事,说若是某一天死者的灵魂被打扰,他就会趁那个打扰者不注意,灵魂悄悄爬出来,在那个人身后拍他的肩膀。人的肩膀上左右各有一盏魂灯,被鬼拍熄了,就要陪葬,做一个替死鬼。
我脑中顿时浮现出一只枯骨森然的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当下再也忍不住,大叫起来。“啊——唔!”
那只手一把捂住了我的嘴,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嘘,是我。”
熟悉的声音令我冷静下来,转过身看到同样一身夜行衣的某人眼中尽是揶揄。他欺身过来低语:“胆子很大嘛!”仿佛一个捕食的猎豹,正用爪子逗弄慌乱的小猫。
我恨恨地一把扯掉他面罩:“人吓人会吓死人的。你来做什么?”
他双手环胸,理直气壮。“你来做什么我就来做什么。”继而兴味十足的望着我嬉笑道:“唔,好多事都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做方才能体会乐趣的,你说是不是?”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又换上一脸天真无辜的表情:“我说的是…一起验尸。”
我用手肘推搡了他一下,提醒他做正经事。省得这该死的禽兽老亦步亦趋的贴着我。
所幸郭刑身上并无特别繁琐之物,我意思意思地解开他寿衣的两颗扣子,发现他就和普通死尸没什么两样,看起来死得其所。身体不发青不发黑,和中毒无关。就算是窒息而死,面色还带紫呢。亦没有山贼肠穿肚烂的体貌特征,不像被人寻仇。可若是自然因病亡故,何以劳动衙门封铺检查?
尔后我沿着他手脚也一一查看,发现他手上有很多老茧,一个古董商人又不是挑夫屠夫之流,照理说手掌磨损程度不至于如此。
这是一处蹊跷,另一处令我颇为在意的则是他的手指,被人砍掉一根。
小伙计嘘嘘两声,抬起下巴示意我检查郭刑的脑袋。我托起他头颅,光线太暗只能用手指细细摸索,一摸便发现后脑勺有好几处凹凸,分布排列均匀整齐。
倘若是从头顶正着去看,分别是左右两边由上自下各三个小洞。我踌躇着要不要拿蜡烛油灌进去做倒模,可这样必然会留痕迹,且眼下没工具,弄出凝蜡多数还会损毁。无奈之下惟有用手来来回回去摸,感觉那些洞,方不方圆不圆,最后得出的结论则是圆中带尖。
小伙计与我一样,仔细盯着郭刑的头猛瞧,好像思索着什么。
检验完毕之后,我俩出了义庄,站在通往回江汀阁的大道前,面对三个分叉路口,我们没有就郭刑的死因进行一番探讨,反而是纠结应该往哪一条路回去才是正道。他拉我的手要往左边,我拉他的手想去右边。
“干嘛往那里走?夜里的护城河起风之后可是很凉的。”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捏了捏我肩膀,“你穿的又不多。”
我低头用脚在地上画着圈圈,不甘心地嘀咕:“唔…那个,能多走一会儿嘛。”
他没料到我有此一说,直白的叫人一时间不知如何应对,饶是他,也还是有些腼腆的,只抿着唇牢牢盯紧我。
我抬头看他,刚好对上琥珀色的眼眸,追问道。“那既然你觉得我选的不好,你倒说说为什么非得走你身后那条路?”
他轻轻一笑:“那个嘛,其实也没什么好,只不过…”说着俯身到我耳畔,压低声音。“只不过路上高高低低,有些陡,刚好,刚好…我可以背你回去。当然,如果你要是觉得还不舒服的话,抱也行。”
我俩一番剖白,各自心怀鬼胎,谁也不肯妥协,最后反倒便宜了中间那条小路,从头走到底不过一炷香时间,短的令人心碎。
此时此刻,将将过了子时,两个蒙面黑衣人,手牵手,露了两双眼珠子,进行当晚的第二次散步。若是有谁失眠跑出来保不准以为见了鬼。待两只黑鬼回到家,其中一只缠着另外一只勾手指,要我保证以后再不背着他偷溜出去。
我骂他幼稚,但还是同他勾了手指,勾啊勾的,勾到我房门前。
“很晚了,我要睡了。”
“嗯,晚安。”
手指头还勾着。
“我真的要睡了!再不睡皮肤不好…”
“很有道理。”他点头。
手指还是勾着。
“那你放手。”
“你先放…”
最后,我俩数一二三,同时放手。
关上房门,我用被子蒙着脑袋,睡着之前还在想,任何事情都要适可而止。好像散步这种运动不能太剧烈,一天两次着实违法自然规律,从而导致小红桃频频不受我意识控制,自发性猛烈跳动,再这样下去心脏病发亦不远矣。而情感交流这种东西也不能太过频繁,否则就会发生好像眼下这样勾搭成奸的状况,不利于雇佣关系的长远发展。
深谙主仆之道的我认为,对待小伙计,要恩威并施,要若即若离。小伙计看待我,除了要感激涕零之外,还要有感伴君如伴虎。如此这般,才是具有良性互动的略带刺激的危险关系。可眼下小伙计和我就像包子铺的王掌柜和他老婆,还有打铁匠老谢和谢嫂。他们无一例外,都有一个悍妻。
事后证明,我对我们的关系还是太乐观,因为…
每当薛煜琛托小捕快们偷偷给我送簪子,绣囊等小礼物,并且一口一个‘大嫂时,小伙计都会磨牙低吼道:“你!给!我!回来!!听到没有?!!”
或者天气逐渐炎热,我跑去碧水渡上假装太阳晒晕了,路过赶考的书生出于人道主义将将要扶我一扶的时候,他总能神出鬼没的出现在我身后说上一句:“这个女魔头她已经定亲了。”
书生们叹气摇头地走了,我盼望的才子佳人的故事打了水漂,便冲他撒气:“你说,我那些个相亲对象是不是次次都是让你赶跑的?!”
他愤愤地咬牙切齿:“我倒希望是我干的!”
我见他真生气了,只好扯着他衣襟后摆回家。
对于他如此明目张胆的篡位之举,我认定这一切都是钱在作怪。小伙计如今有了鬼面君赠送的两袋金沙,农奴翻身当家把主作。
为此我每日每夜愁着怎么挣钱,而能想到的最快捷的办法便是把他的两袋金沙骗到手。
午后他在院子里替我剥葡萄皮,我趁机问道:“小伙计,你现在有这么多钱,都是怎么花的?”
“……”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是不是去四季坊把钱花光了?那里的姑娘很贵的!”
“……”
“你说你到底去没去,还剩下多少私房钱说给我听听!”
“……”
“你一定去了四季坊!!!”我准备耍无赖诬陷他到底,“你说你说你说!你是不是去给花魁紧涩捧场了?!”
他斜睨了我一眼,哼哼笑道:“你若再抓着我不放今晚铁定鬼压床。”
“……”恶毒!我松开他一溜烟小跑逃回老窝。
小伙计追上来的时候,我正盘算着发财大计,他坐在床沿俯身笑问:“你最近怎么总搞得跟老王他老婆一样?!”
我狠狠踢了他一脚:“你胡说,他老婆那么肥。”
他笑吟吟打量了我一眼:“嗯,是不像,他老婆的某些地方似乎比你还要再大一轮,至于你的么,顶多也就是只大桃子…”
我愣了一愣,寻思过来他要表达的深刻含义,怒吼道:“混蛋——!”一边从床上跳起来发动偷袭,岂知他早有准备,一溜烟窜出去,逃到院子里头。
我抄起一把扫帚,在他屁股后头追着跑。丧彪见了很兴奋,汪汪狂吠两声之后也加入战局。结果这场出其不意的偷袭成了我追他,他追丧彪,丧彪追我的全家绕院子短跑活动。
小伙计斟酌着眼下已经起了秋风,吃完饭出去散步似乎有些不太明智,便提议往后不如将院子改成家庭活动中心,吃完了就呆在院子里进行体育锻炼。还不知从哪里搞来一根长绳,将一头绑在柱子上,另一端自己拿在手里。
我抱着丧彪蹦蹦跳跳,正过来,反过来,各种花式玩了个遍。接着轮到我挥绳子,小伙计抱着丧彪,蹦的其乐无穷。可月有阴晴圆缺,我依偎着小伙计坐在台阶上看着丧彪感叹,它这么小,谁来帮我们挥绳子呢?
想破了脑袋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自己来!
小伙计抓着我的手,我俩跟癫痫症患者似的自己在院子里狂跳一通,明明开头是手握手的,最后跳的欢了,变成我勾着他脖子,他搂着我的腰,两个人跟传说中的恶鬼僵尸一般上上下下,笑作一团。
丧彪摇尾巴抗议,不满被我们冷落,于是我只好抱着它,小伙计抱着我三人进行僵尸跳。至于那根绳子,已不知道被放到哪里去了。
我被眼前的欢乐蒙蔽,没有注意到有一桩阴谋正缓缓向我靠近,等我回过神来,已是后悔莫及。
事情是这样的。那夜小伙计给丧彪加菜,扔给它一个大鸡腿。我内心泪如泉涌。因为他不但不让我碰,还逼着我喝什么鲫鱼汤,说是营养,完了又让我啃一只木瓜做饭后甜点。
受到不平等待遇的我去找花四娘倾诉,刚好碰到她表姐上他们家安胎,老妈子给煮了一锅子鲫鱼汤。
我好奇之下向老妈子打探,她说四娘的表姐产后奶水不足,民间偏方都饮鲫鱼汤催奶,还顺道展示了四娘每日午睡起身都要喝一盅木瓜炖品。
我问何故,四娘盛了一碗给我,曰:“丰胸。”
我望着木瓜,闻着鲫鱼汤的味道回家对小伙计一顿毒打。
他向丧彪求救:“儿子,你娘欺负我,吠她!”
丧彪冲过来毫不犹豫地对我汪汪两声,我痛心疾首地指着它。“你…你,我养了你个家伙那么多年,你背叛我,背叛——背叛——背叛我!”
我的政权已被彻底颠覆,经不住这个打击,我掩面奔回楼上,一骨碌钻进被窝不肯出来。
小伙计追上来坐到床沿:“再不出来就要闷死了。”
“哼!”
“我打都让你打了,你总要告诉我理由啊。”
我一把掀开被子,满腹委屈。“我有那么小吗?你干嘛天天逼我吃那些东西?”
“薛煜琛嫌弃我还不够,你也嫌弃我…”
小伙计稍愣,随后似乎想明白了我纠结的点,一双眼珠子盯在我胸前,片刻涨红了脸,抬头望天深深深呼吸,结果用力过猛,咳嗽不止。
我伸出手摸他头颈:“你怎么了?喉咙不舒服?”手指头停在他喉结上,能感到剧烈的咕噜咕噜。
小伙计猛地站起身,扯松了襟口。“今天天气有点热。”
“有吗?”我不觉得啊。
他不答,径自冲到窗台。“天太热,我去游个水。”说完跳出窗子跃进了白瓷湖,溅起一圈圈水花。
我追至窗边:“天都凉了,你游个屁啊!”
他从水里冒出脑袋,“你别管我。”
我自然是懒得理他发什么疯,只不过夜里他回来时一直在隔壁打喷嚏,搅人清梦而已。
又过了几日,丹桂开始飘香,满地金黄的桂子,荧荧灿然。百里红登门造访,说有一户殷实的人家愿意让儿子与我处一处。事实上,我早已放弃相亲这个想法,不过考虑到如今家中被两头禽兽霸占,并且搅得天翻地覆,惨不忍睹,出去避一避也实在是很有必要的。
这两头禽兽不是别人,正是小伙计和翊轩。
他二人从夏天斗到秋天,不管吃饭,喝茶,看书,什么都能斗上一斗,并且还有继续斗下去的趋势。比如说,小伙计好端端的在院子里看医书,浅碧色的袍子在身,襟口松松垮垮,露出玉如意一般的锁骨,意态闲散风流,于是坐在井边的翊轩便扇子轻轻一摇,撩动碎发,媚眼如丝的唤上一句:“小杜子。”
小伙计抬起头来不悦道:“小李子,你笑的这么风骚作甚。”
翊轩闻言怫然而起,大喝一声:“杜阿三。”
小伙计医书一丢:“李阿大。”
我原本躲在柱子后头偷笑,此时见二人当真要动手,立刻跳出来打断。“他为何叫你杜阿三,你姓杜吗?他又为何叫你李阿大,难道你姓李吗?”
他二人对视一眼,翊轩高傲的用扇子指着小伙计:“他身后不全是杜鹃花么?”小伙计懒懒的斜了他一眼道:“喏,他不是站在一棵李树下么?”
我为这高深莫测的起名能力生生折服。
自此,院子便被分成两块,杜鹃花是姓杜的,李树是归李家的,小伙计在葫芦架下纳凉,翊轩便在井边晒太阳,小伙计替我熬姜汤,翊轩叹‘君子远庖厨,翊轩送我丝绸锦缎,小伙便笑他‘男生女相。
总之他二人就像那宿世冤仇的敌人,一个头瞥向左冷笑着‘哼,另一个头转向右奸笑着‘哈,彼此不爽,又冤家路窄。好不容易熬到重阳,正是金菊亭亭,茱萸坠坠的好时节,偏生又因为丧彪亲爹的归属权问题再次闹得不可开交。
丧彪的愿望其实很简单,它只想和小母狗酱爆好好亲热一番,翊轩抓住这个弱点,带着酱爆来我府上。哪知小伙计一眼识穿敌人诡计,当即拿起鸡腿,肉骨头,引诱丧彪。“儿子,到爹爹这里来。”丧彪昂首一啸,抬腿就要朝小伙计扑过去,翊轩立刻又抱起酱爆冲丧彪热烈的挥动小前爪。“乖乖到丈人这里来,宝贝闺女让你摸。”丧彪‘呜的一声睁着湿漉漉的眼珠向翊轩美人深情凝望。
“儿子!”“女婿!”“儿子!”“女婿!”
“到这里来!”“到我这儿来!”“炭烤鸡翅哟!”“宝贝闺女哟!”
丧彪两样都想要,爹爹和丈人又都不能得罪,便苦哈哈的趴在地上吐舌头,打滚,不停求饶。战况僵持不下,小伙计和翊轩美人便拍案而起,怒吼道:“快说!谁是你亲爹!”尔后分别使出绝招。“我断你狗粮!”“我棒打鸳鸯!”丧彪饱受惊吓,两腿一瞪,仰天流下滚烫的狗泪,爪子还不停的抽动……
我目睹如此惨烈的战况,吓得大气不敢一喘,小伙计和翊轩却仿佛感应到我的存在一般,同时向我望来,眼中饱含鄙夷,失望,激愤等等各种情绪,全都揉进一声‘哼和一声‘哈里冲我扑面而来。乃至很久以后,甜水乡人士都记得我江汀阁曾有过一对哼哈二将。
哼将指功削铁如泥,哈将掌风霸道凌厉,在院子里日日上演全武行,定要分出一个胜负来,有时捉盲棋,闭上眼睛嘴里喊道‘车四进二‘相一进三,烽火连环,征战杀伐。撤了棋盘就轮到语言攻击,翊轩扇子直指小伙计,怒骂:“哈!你就是一头大色狼,大恶狼,装傻充愣的大尾巴狼。”小伙计则双手环胸,剑眉一斜:“哼!你就是一头老狐狸,阴险狡诈,辣手狠毒,吃人不吐骨头,吃葡萄都不吐葡萄皮。”
我看着狐狸与色狼,心道它们都不是好惹的,只得日日在他们刀光剑影噼里啪啦之后,默默清扫惨遭波及的花花草草。茱萸被碾得五马分尸,菊花被砍得身首异处,院子明明一早已修好,却仍是一副惨淡光景,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百里红知道了以后,愈加坚持要我去见见那个相亲对象,是元宝街上一家首饰铺子的太子爷,声称家有祖产,不愁吃穿,田地百亩,猪狗无数。
说实话,本阁主心动了,到了约定的日子便去起云楼与他们会面。
为了避免我尴尬,百里红还特地挑选了大堂的位置,好让我们自由的交流,无拘无束。
我到的时候对方已早早来了,他起身相迎,礼数周到,至于相貌,虽比不上薛煜琛清新温雅,小伙计风神俊朗,翊轩秀色可餐,但胜在老实,安全,牵出去必然也能牵的回来。
我抿了口茶:“敢问金公子作什么营生呀?”
“做买卖。”
“何种买卖?”
“卖首饰。”
呵呵呵呵——我喝完一杯凉茶,又是一杯凉茶,再来一杯凉茶,却越喝越上火,因为无论我问什么说什么,金公子始终都是三个字三个字的回话,我不禁暗忖,难不成是三字经背多了?
“那不知金公子家中有几口人?”
他摊开两只手:“一二三,二三四,三四五,一一一二三…”数到一半,掉转头看百里红。“哇!姐姐,我我我,算不出,来了怎,怎么办?”
我扶额:“敢情是个傻子…还结巴…”
百里红尴尬一笑:“碰碰胡,金公子只是孩童心性,孩童心性。呵呵。天真无邪么!”
金公子睁着无辜的双眼朝我一个劲点头,表示附和,顺便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锦囊,小心翼翼送到我跟前,认真道:“娘亲说,娶媳妇,定聘礼,就是它,送给你。”
我接过来打开一看,是一枚祖母绿宝石戒指,依稀觉得眼熟,尔后越看越眼熟,似乎是何人曾戴过。
是谁呢?
脑中晃过一个影子,片刻之后,灵台大放光明。
当日四季坊从郭刑手中抢过长鞭之时,他指头上套着的就是一枚一模一样的祖母绿戒指,而在义庄验尸时,郭刑恰好又缺了一根手指。也就是说,有人为了夺取这枚戒指,专程砍了他的手指。
金公子见我一直捉着这枚戒指打量,突然开心的笑起来,从我手中一把抢过,乐呵呵道:“你看来,很喜欢。娘亲说,嫁给我,祖母绿,就归你。”
我佯怒:“本姑娘看上去这么贪财吗?看上去是为了这点蝇头小利就出卖终身幸福的吗?”随即又话锋一转:“不过么,金公子你温驯有理,倒是极合我心意的,且让我回家好好思量思量,改日与你答复。”
说完这番话我便起身预备回江汀阁和小伙计探讨这一新鲜出炉的情报,哪知茶楼里说书先生突然惊堂木一拍,张口就来,我一时心痒,又重新入座。
今日的故事,据蹭邻桌的口供得来,讲的乃是甜水乡手札小记这一年来卖的最红火的,关于一个女流氓和她的小伙计日久生情的故事。
说书先生开场便渲染得十分夸张,朗声道:“她搂住小伙计的脖子,倾身将他逼到墙角。呼吸交错流转,身体紧密贴合,沿着墙壁滚来滚去,滚来滚去乎——!”
我捂住发烫的脸,这不是吃晚饭僵尸跳的一幕吗?!
百里红望着我诧异道:“咦?你的脸怎生这样红?”
我按住剧烈起伏的胸口:“此乃恶意中伤,恶意中伤。”
又听说书先生抑扬顿挫的忽悠:“城楼夜灯戏娇姿,耳畔私语定终生。却说秋风起时衣衫薄,她瑟瑟发抖,楚楚可怜,小伙计心疼不已,搂之于怀,四目对望……”
“造谣!绝对的造谣!”我拍案而起,愤愤然向天怒吼,一时间茶楼里鸦雀无声,所有听众皆齐齐回过头来,有人一脸了悟,有人瞠目结舌,有人笑而不语,有人窃窃私谈……
我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恨不能钻个地洞。好在之前由于相亲对象一再遭到伏击,是以这次出门百里红特地让金公子乔装打扮,带着一顶斗笠过来,眼下这顶斗笠便成了我的遮羞布。我一把抢过来往头上套,跟着捂住老脸嘤嘤嘤的逃跑了。
本来一路径直往江汀阁去,后来琢磨着如今整个甜水乡都以为我的日常生活如此香艳,便打算先去买一本甜水乡手札小记,仔细瞧瞧上面到底写的什么。只不过还没走到书市,便被五个黑衣人团团围住。
他们之中一人为首,其余四人手持刀枪棍棒,对我喝道。“腰斩,车裂,凌迟,人彘,烹煮,刖刑,断椎,灌铅,梳洗,抽肠,款式多样,任君挑选。”声音整齐,颇有点儿公堂上捕快衙役们齐声高喊‘威武的架势。而他们口中所提到的便是大覃的‘十大酷刑,其中随便撂一样出来就能吓死人。
我正愁着一腔愤懑无处发泄,刚好眼前又突然冒出五个沙包,便立即提气飞跃,一路狂奔,直到抵达郊外的兰若寺方止住脚步,靠在寺门边上守株待兔。
五人追至,没想到我竟会等在这里,稍稍一愣,随即不由分说朝我开打。
我虚虚接了几招,问道:“你们几个是打算动用私刑?”
与我过招的四个高声喊道:“纳命来!”
为首的那个显然是四个人的头目,并不参与围殴,一直站在旁边打量我的武功路数,此刻听到我说话,神情骤然大变,制止道:“住手!”
他的那四个手下闻讯立刻住手了,而我却是不住手的,凭什么!当下一把掀开斗笠,同时从指尖弹出五根金针,朝他们飞去。头领向后腾空飞跃,落地姿态从容优雅,轻巧避开,四个喽罗就没那么好命了,一个个悉数中招,全部躺在地上哀嚎:“…呜,嫂子…饶命,是我们。”
我蹲下来揭开他们的面巾,惊诧道:“阿面?阿饭?”
没错。正是薛煜琛手下的几个小捕快,人称四大金刚的粥粉面饭。
由此进行合理推断,那个头目自然就是薛煜琛了。
他被我识穿,略有点儿尴尬,站在那儿良久,最终不甘不愿的把黑面巾拉下来,唤了我一声:“小汝。”清澄明澈的眼,嵌在铮铮如玉的面,似一尊上好的珐琅瓷。
我捂住额头:“你们这是做什么?为何要围攻我?还要动用十大酷刑?”
薛煜琛脸红的低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