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国
根据中央精神和财政工作总体部署,今年财政支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开拓创新,转变作风,突出支农工作重点,打造财政支农亮点,着力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着力促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着力推动农村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推动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科学管理水平,着力加强财政支农队伍作风建设。落实好计划,完成好任务,关键是要解放思想,深入调研,转变职能,突出重点,改进作风,提高效能。
一、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做好各项工作的传家宝。无论是毛泽东主席“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还是习近平总书记“调查研究是做好领导工作的一项基本功”的精辟论断,都充分体现了调查研究的重要性。特别是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中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必须深入调查研究,才能准确掌握第一手情况,才能更好地理清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和强化各项政策措施,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服好务。从事农财工作的同志,与农民联系最密切、接触最直接、服务最具体,更应该将调查研究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带着感情,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今年,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决策部署,重点围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建立完善新形势下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开展调研。第一,如何在“四化”同步进程中,促进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第二,如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第三,如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健康发展;第四,如何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第五,如何支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促进生产关系更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第六,如何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农、林、水、气、扶贫政策体系。除此之外,各地还要结合本省情况积极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
调查研究要讲求正确的方式方法。一是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从事农财工作,调研要真正扑下身子,了解实情,听取农民和基层干部的真实想法,不能浮在表面,走马观花,“来去匆匆”,仅局限于看点、听汇报。二是要有针对性。调研选题要立足大局,紧扣财政支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不宜“面面俱到”;调研中要带着问题、带着思考,不能“泛泛而谈”。三是要尊重基层和农民的创造精神。真正做到“拜农民为师、视农民为先生”,不能先入为主,带着自己已有的观点去基层中“找论据”。四是要真正解决问题。不能满足于“调查调查、研究研究”。调研要有成果,不仅仅是几篇调研报告或论文,而且要对我们工作有帮助,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特别是在领导决策、完善政策、指导实践等过程中,能够起到重要依据或重要参考作用。
二、积极探索职能转变
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部里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等方面,积极探索,主动转变职能。
(一)探索财政支农职能转变必须明确“一个前提”、“一个必须”。“一个前提”就是,无论怎样探索职能转变,怎样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怎样划分中央与地方支农事权,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取向不能改变,政策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个必须”就是,目前在农业农村发展中,一些领域、环节还很难按照完备市场条件下或发达国家那样,完全划清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边界,职能转变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但即使如此,我们也必须抓紧行动起来,坚定不移地积极探索,因为中央已经明确了改革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我们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探索职能转变,努力朝着这个方向迈进。
(二)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边界。作为政府支农的重要政策和主要抓手,财政支农工作要积极转变观念,调整完善职能,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一是要增强市场的理念。要充分认识农业基础地位和薄弱的基础,不断强化“政策扶持”,同时要防止“大包大揽”。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市场可以发挥调节作用的,财政要尽快地退出或尽量少干。只有让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各自归位后,才能改变目前财政支农工作中的“越位”与“缺位”问题,以有限的投入换来最大的效益。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的主要职责。要重点帮助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不好干、不愿干的事情,弥补市场缺陷,同时,监督市场主体的不规范市场行为。比如,要大力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保护等基础领域。此外,要积极为农民、农村社会组织、企业等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积极研究中央与地方支农事权划分。建立中央与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这项改革的关键,是对事权进行合理划分。从财政支农工作来讲,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支农事权,有利于改变目前中央与地方权责相近的状况,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支出责任,有利于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当然,事权划分的难度可想而知,有些方面,也不一定非得划分得清清楚楚、干干净净就好。从现实情况看,一方面,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积极研究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支农事权的思路和方法。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在一些重大支农事务或项目中探索建立责任明确的分级管理机制,切实发挥出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为进一步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支农事权,摸索经验,打好基础。同时,要积极探索审批权限下放,充分赋予地方政府应有的统筹安排资金项目的权利。
(四)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农民、农村社会组织、企业等市场主体应该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在其发展水平有限、投入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政府有责任给予必要的扶持,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代替其主体作用。这方面,财政在扶持理念、扶持方式上还有待改进,需要进一步调整、理顺和完善。一是要充分尊重农民在财政支农项目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吸收农民参与到相关项目的立项、决策、实施、验收等环节,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二是积极加大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引导财政支农项目建设向其倾斜,培育形成一批优势农村社会组织;三是大胆解放思想,进一步拓宽财政支持龙头企业资金渠道,创新支持方式,科学运用多种手段,调动龙头企业的积极性;四是要加强与金融的合作,进一步创新完善财政扶持和金融支持方式,积极搭建平台,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对农村金融信贷的撬动作用,不断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正确处理好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关系。财政部门和农口主管部门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有机整体,各个部门各有不同的职责,具有各自的优势。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形成合力。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政策研究、政策落实、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监管检查等方面,要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多动脑筋,多出实招,在工作中充分尊重主管部门的意见,加强沟通,促进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抓紧建立完善重大支农决策协商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支农资金联合监督检查机制等。在转变职能中,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与主管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职能转变。
三、扎实做好重点工作
(一)切实做好支持春耕生产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春耕措施落实到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将国务院出台的春耕生产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抓紧落实其他扶持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尽早分配下达资金,配合和督促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项目实施工作,努力夺取今年夏粮好收成,为促进全年农业和粮食丰收打下坚实基础。
(二)努力支持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财政支农工作的一项核心任务。其中,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积极落实完善涉农补贴政策。今年,在稳步增加补贴规模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扩大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试点范围,已试点地区要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管理措施,加快向全价购机过渡。同时,各地要切实加大县级财政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产品及经销商确定等方面的监管力度,扎实推进乡镇财政所会同农机管理单位对农民实际购机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此外,要转变“撒芝麻盐”的补贴办法,新增补贴要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切实把补贴发到真正肯种地、能种地、会种地者手中,更好地发挥补贴对激励生产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二是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今年,要对第二批450个县三年建设成果及时进行验收,并建立滚动发展机制,实行奖励政策,对及时完成三年建设任务、管理规范、建设成效显著的前两批重点县,优先纳入第五批重点县支持范围。为此,各地要认真做好总结和验收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确保三年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并切实发挥效益。同时,在继续支持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的基础上,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支持西北及华北部分地区规模化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进一步加大“五小水利”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的力度,启动1—5万亩灌区配套改造示范工作。相关省份要按照中央要求,切实落实好相关政策,确保工程质量。此外,要继续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强化和完善省级统筹措施,理顺和明确省级财政内部管理职责,切实管好用好这项来之不易的资金。三是大力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应用。要重点围绕农业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农业科研运转与开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科技贡献力,发挥农业科技对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供给的关键作用。四是促进加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步伐。要坚持集中投入,支持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要加大统筹整合力度,支持做大做强现代农业项目,推进政策、资金、技术的集成运用;要继续坚持创新,大力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支持培育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加强绩效评价,确保项目取得真正成效。
(三)大力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这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也是财政支农的重点任务之一。特别是,要重点抓紧做好以下三件事:一是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2月初,部里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意见》,明确了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各地要以此为契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加快改革创新步伐,进一步落实完善各项保障机制。要着重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逐步扩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资金项目由合作组织承担的规模,指导合作组织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护机制,着力提升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引领、带动、服务能力。二是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今年,部里将开展“农业生产全程化社会服务试点”工作,针对粮食主产区和农民急需社会服务的关键环节,给予一定补助。各有关省份也要根据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以奖代补”、“购买服务”或支持服务组织降低服务收费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可以从病虫害统防统治、工厂化育供苗、水稻机插机收、玉米机收、烘干仓储等薄弱环节入手,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确保农民直接受益、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三是启动现代农业示范区奖励试点。今年,部里会同农业部选择部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各有关省份也要积极支持,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奖励。
(四)积极支持农林生态建设。农林生态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一是支持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在去年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范围覆盖到国家确定的全部牧区半牧区县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将全面开展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积极支持新纳入奖励实施范围的黑龙江等5个非主要牧区36个牧业县做好数据统计和禁牧、草畜平衡范围的划定等基础工作。有关省份要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进一步摸清草原生态、牧民生产生活情况,切实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二是支持林业生态保护建设。继续大力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有关省份要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今年,中央财政提高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将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10元/亩提高到15元/亩,各地也要进一步加大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投入力度;今年,中央财政会同国家林业局将启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试点工作,试点省份要切实承担起封禁保护区聘用管护人员的劳务费、监测评估和宣传经费等支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支持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今年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13—2017年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工程范围从12个省份扩大到20个省份。为此,新纳入规划的省份要积极筹措资金,认真做好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对于工程进度快、完成治理面积较多的省份,部里将在资金分配时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通过水资源费等渠道,加大对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央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加强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四是支持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各地要继续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助工作,支持科学施肥技术普及推广,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实施规模,逐步构建完善科学施肥技术体系。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积极落实免疫、扑杀、无害化处理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推动做好财政综合扶贫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认真做好财政综合扶贫政策梳理、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财政政策的综合扶贫效应。各地要牢固树立综合扶贫的理念,积极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形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合理,特别是在安排相关资金时,要尽可能地向连片特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要进一步突出专项扶贫资金使用重点,围绕增强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外,部里正在抓紧筹备设立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今后,还将与连片特困地区相关省份合作成立子基金,各有关省份也要提前开展一些政策研究和项目储备工作。
(六)创新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今年,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和效益。一是要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各地要继续加大源头整合力度,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在对现有涉农资金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将性质和用途相近的资金进行归并和整合,尽可能减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数目。要积极推进支农资金统筹使用,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发展、“菜篮子”生产、“节水增粮行动”、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财政综合扶贫等平台作用。围绕农业农村发展重点,有针对性地搭建新的平台,不断创新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二是积极鼓励机制创新。创新是做好财政支农各项工作的永恒主题。随着农业农村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我们更要坚持创新驱动,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内容形式创新、方法手段创新,推动财政支农工作与时俱进、健康发展。三是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制定、修订各项管理办法,促进提高制度办法的时效性、实用性、衔接性和系统性,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四是积极加强信息化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在财政支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立足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制约信息化发展的关键问题,配合信息部门设计出覆盖全面、反应快速、操作便捷的财政支农信息系统,加快财政支农信息化建设步伐。
同时,积极支持兵团、气象事业发展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有关省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做好相关工作。
四、注重提高工作效能
效能问题,与整个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密不可分。今年,各级财政部门要以转变作风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一)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首先,要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注重时效性。越是在工作量大、要求高的情况下,越是要重视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时效性,这是提高工作质量、效率的前提和有力保障。只有增强计划性,才能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化被动为主动,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第二,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爱岗敬业,立足岗位,尽职尽责,扎扎实实地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工作的执行力;第三,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好的机制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第四,要及时开展政策评估。近年来,各级财政出台了不少新的政策措施。但无论哪项政策,在执行一段时间后都要及时开展评估,进行“回头看”,主要看其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预期目标、政策结果与政策投入之间关系是否合理等。
(二)加强预算管理。着重抓好两个环节。第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要在制度执行、机制创新上多下功夫,标本兼治,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这几年,部里建立了资金预拨、提前下达等机制,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及时分解下达、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建立项目储备库等方式,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第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小农水、专项扶贫等多项资金已经建立了绩效评价机制,每年都对各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资金分配考虑因素。各地也要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找准工作切入点、工作路径和重点任务,做到由浅入深,逐步推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加大监督检查。积极完善系统内信息对接和沟通机制,充分发挥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管作用和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以及新闻媒体、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对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加大处罚力度,绝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交流。总结,是我们对过去工作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有效方式。要通过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促进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切实注重做好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关系到能否密切联系农民群众,关系到能否为民理好财,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狠抓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硬、工作作风实、业务水平高的干部队伍。
(一)务实。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在务实上下功夫。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支农工作,要求我们必须务实实干,来不得半点虚假,不能搞花架子,也不能折腾。要出实招,办实事,以实干的精神、实干的方法、实干的机制,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把财政支农各项工作做好,做出成效。
(二)廉洁。“廉则民爱,贪则民弃”。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今年“两会”、“八项规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严格贯彻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做到警钟长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