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斌
安徽省天长市是全国首批大型商品粮、商品油生产基地县(市)之一,农业结构布局合理。民营经济发达,全市拥有个体工商户近2万户,私营企业近5000家,企业快速发展使得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为农村耕地通过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以及种植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蓬勃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气候和土壤,家庭农场应运而生。
一、家庭农场的背景与现状
近年来,天长市委、市政府根据实际,准确把握“三农”工作走向,创新经营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的奖补政策与措施。市财政从2009至2012年四年内累计直接奖励农村土地流转900万元,加上省、滁州市的扶持,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奖补项目资金累计超过1600万元。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流转耕地面积23.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6.2%,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快速、有序、健康的良好发展态势,从而形成了家庭农场的雏形。
2011年,天长市开始酝酿成立家庭农场,并于2012年2月17日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创立家庭农场有关事宜。通过探索发展家庭农场的新思路、新模式,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由自然人向家庭农场(个人独资企业)的身份转变。到2012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已注册的家庭农场达69家,并于2013年元月22日正式成立了天长市家庭农场主协会。
天长市家庭农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家族型,以家族为基础,血缘为纽带,大约占70%左右;二是联户型,几个种植大户联合起来共同组建,优势互补,大约占20%左右;三是村干联合型,由于村干部工资低,大家共同流转经营耕地,组建家庭农场,大约占10%左右。家庭农场分为三类:一是粮食类65户,占94.2%;二是经济类3户,主要是蔬菜种植,占4.3%;三是水产养殖类1户,占1.5%。
二、家庭农场创办的主要做法
一是条件设置。首先,召集优秀种植大户代表座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最后明确土地流转面积在2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有技术、懂管理、讲诚信,连续几年经营较好的种植大户,作为登记家庭农场基本条件。
二是在工商部门登记。市农委商得市工商局同意,由农委设立前置条件(附登记表),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镇(街)两级初审,市农委(农经站)复审合格后,到市工商局申请注册为“家庭农场”(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实现由自然人向企业的身份转变。工商部门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家庭农场,核发营业执照到有关部门申办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制作衔牌、刻制印章。市农委和工商局给家庭农场授牌,使家庭农场主由自然人转变为企业法人。
三是成立协会。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60多家时,由明文家庭农场等发起,经市科协、民政局批准,于2013年元月22日成立了天长市家庭农场主协会并召开成立大会,目前69个家庭农场主全部加入了家庭农场主协会。
四是创新运作模式。为引导家庭农场的发展,天长市于2012年3月成立了“天长市大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吸纳了168位种粮大户和69位家庭农场主作为大地联合社成员。家庭农场主协会与大地联合社联合办公,便于引导种粮大户登记家庭农场。
推出“职业农民服务中心”。协会和大地联合社以职业农民服务中心为依托,为成员开展农资团购、农产品联销、资源配置、资金融通、管理及素质培训、技术培训六项服务。
创办“大地职业农民网”。在安徽省农委支持下,创办了大地职业农民网站,立足天长、面向全省、全国,共同探讨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的发展之路。
五是积极开展服务活动。2012年,天长市大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协会先后分层分级开展了19次会议和培训,为家庭农场团购肥料500吨,麦种35万斤,联销稻麦6000多万斤,融资563万元,调剂劳力500多人次,调剂机械500多台,调剂秧苗余缺2000多亩,为成员节本100多万元,并带动了天长肥料市场降价,为农民节约支出500多万元。通过组织外出考察、示范农场创建、组织观摩和粮王大赛等一系列的活动,让农场主们开了眼界,提振了农场主们的光荣感和自信心。
三、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的实践表明,天长市家庭农场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以家庭为单位,以农业规模化经营为基础,专业从事农业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非常适应现阶段我国农村生产力的需要,特别是专业种养大户的需求,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但在发展过程中,天长市家庭农场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农业自然风险大,经济效益低。农业是个弱势产业,特别是出现自然灾害造成损失时,农业保险因政策原因不能有效弥补家庭农场的损失,造成经济效益低下,部分种粮大户在向家庭农场转变时有观望的情绪。
二是水利基础设施老化,土地平整性差,影响规模种植。这几年中央虽然加大了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但部分地区田块细碎,土地平整性差,不利于机械作业和规模种植,基础设施投入完全靠家庭农场主投入改造,影响了家庭农场主的积极性。
三是部分家庭农场主不能正确评估自身经营能力,盲目扩张种植规模。盲目追求外延式的扩大再生产,在经营管理不善或出现自然灾害时,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亏损。
四是部分家庭农场不能准确进行成本核算,与家庭日常收支混在一起,规范化程度不高。因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体的经济形式,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收支与家庭农场的收支界限划分不明确,不利于家庭农场进行准确的成本核算,家庭农场的规范化程度不高。
五是家庭农场搞“小而全”,重复投入农机及农业设施,农机农业设施利用率较低。因协会的服务程度不高,缺少信息资源的有效沟通,家庭农场主们都自己投入生产用的农机及农业设施,以确保农忙季节的顺利完工,但增加了家庭农场的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益。
六是家庭农场主年龄老化,后继无人。全市300多个种粮大户中,40岁以下的不到百分之二十,40到60岁的占百分之七十,60岁以上的占百分之十,青年农民的比例较低。
四、对策建议
为了切实做好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的精神,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总体目标任务,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完善农业保险机制。由农业保险公司与各家庭农场主直接办理,破除一些条框的约束,从而有效弥补家庭农场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家庭农场主们装上“减震器”和“安全网”。
二是鼓励支农部门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投入。鼓励各级支农部门加大对家庭农场建晒场、仓储、烘干、高效插秧机、高效植保喷洒机、秸秆打捆机、百亩以上农田整理、抗旱排涝电费等给予补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示范作用,吸引各方面的资金投入,逐步形成稳定的资金支持来源。
三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宣传与管理。积极宣传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鼓励大家从自身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出发,选择合适的规模,一般家庭农场的种植面积控制在500亩为宜,不要盲目扩张。
四是给予家庭农场政策或资金上的扶持。对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给予适当的开办费补助;对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的家庭农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或政策上的扶持,从而推动家庭农场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是积极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资联购服务、农产品联销服务、资源配置服务、经营管理与素质培训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做好做实,从而更加合理地配置农业机械资源,切实提高农机的使用效率,真正做到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服务。
六是鼓励职业化青年农民成为农场主。支持人才比支持资金、设备更有意义。对40岁以下农民、大中专毕业生办家庭农场或到合作社工作,可以参照大学生村官的办法,给予政策扶持,以解决职业农民后继无人的问题。
(作者单位:安徽省天长市财政局农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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