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政府职能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变化的。早期的政府职能侧重为政治统治方面, 而现今经济、社会的发展促使政府职能发生转变。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新一届政府开局办的第一件大事。
关键字:政府职能;行政改革
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决定了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改革势在必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机构经历七轮改革,形成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体系,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国务院机构的每一轮改革,都是朝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样一个目标在转变; 朝着建设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限政府的方向在转变。建设有限政府,要学会尊重市场、重新发现社会, 这是认识和定位政府职能的基本依据, 也是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现实需求。
当前, 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 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 , 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 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 作出了五位一体的重大战略部署, 并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应该看到,虽然历经六轮改革, 但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外形势, 我国政府部门在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职能越位,缺位问题依然突出, 对微观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细, 一些该管的又没有管住管好;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争权曦责现象依然较多, 行政效能不够高;机构设置不够合理 , 一些领域机构重叠、人浮于事问题依然存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等。这些问题 ,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抑制了经济发展活力和社会的积极性、创造力, 增加了生产经营活动非经济成本, 同时也容易产生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 严重损害党群关系, 损害政府
威信。
面对以上新挑战、新课题 , 我国政府必须站在全局高度 , 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 凝聚力量, 攻坚克难, 继续推进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机制建设 , 切实解决好关系国计民生发展的重大问题与矛盾。
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要求:
一是推进职能转移,着力解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二是推进职能下放,着力解决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 , 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三是推进职能整合, 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 提高行政效能。四是推进职能加强 , 着力解决国务院部门抓大事管宏观不够问题, 改养和加强宏观管理, 注重完善制度机制。
结合以上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真正做到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向地方放权。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在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转变政府经济职能,改革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与经济运行机制;政府向社会充分放权,以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提供公共服务、管理社会事务、反映利益诉求、协调利益矛盾的作用,建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推动了政府经济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减少中央对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干预仍然较多,解决中央地方事权与财力不匹配,中央地方公共职责划分不清晰等问题。
我国在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改革的实践中取得的如下成就与经验:
一、 坚持党的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历次机构改革之所以能够克服困难向前推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与统一部署,有自上而下强有力的推动。同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和各种制约因素,采取积极、稳妥的方针,先易后难、由浅入深、梯次推进、逐步到位。
二、 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七次改革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就是政府职能要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主要体现在: 一是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和企业三者的关系;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三是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三、 立足基本国情,学习和借鉴国外有益经验
一个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受其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和政治制度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 改革既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认识和把握我们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合我国实际的改革方案和措施,又要坚持走开放道路,充分吸收其他国家行政改革的先进经验,使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跟上世界发展趋势。
四、 推进大部门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大部门制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国外经验证明,决策与执行分开是大部门制的关键。为此,推进大部门制改革,一方面要通过部门整合,减少决策机构,简化管理环节; 另一方面要加强执行单位和服务队伍的力量。
五、 加强依法行政,将权力用制度加以限制
要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离不开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
职能转变和行政改革没有休止符,只要党和国家的事业不断向前推进,只要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发挥与市场、社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不相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改革就必须的系统性、持续性的调整,就必须主动地、审慎地、有力地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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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清(1988-),女,山东临沂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2级硕士研究生行政管理专业公安管理学方向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