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梨花体”网络诗歌事件

2013-04-29 00:44宋媛媛
大观周刊 2013年5期
关键词:论争

宋媛媛

摘要:“梨花体”网络诗歌事件过去六年多了,当初的烽烟舌战早已烟消云散,但背后包含的一些问题则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澄清。本文再次回顾那场论争,试图对论争双方和事件本身的重温和梳理中,看清一些未明了的现象,走出“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怪圈。

关键词:赵丽华 梨花体 论争

从2006年9月13日开始,一个叫“梨花教”的ID,在天涯社区的八卦论坛,发出一个题为“在教主赵丽华的英明领导下,‘梨花教隆重成立”的主帖,8天之內,这个ID一共发出28个与赵丽华有关的主帖,有关回复不计其数,最终使得赵丽华红遍天涯,红上新浪,制造出了“万人齐写梨花体”的壮观场面。一夜间谩骂、仿写和恶搞狂潮迭起。由此而形成了“赵丽华诗歌事件”,被媒体称为自1916年胡适、郭沫若新诗运动以来的最大的诗歌事件和文化事件。

同年9月30号,由废话派代表诗人杨黎、荒诞派代表诗人牧野组织,各个流派的代表诗人齐聚北京,举办以“支持赵丽华,保卫诗歌”为标题的朗诵会,活动吸引了大批媒体记者。11月27日,《诗歌月刊》、《乐趣园》、《伯乐》在北京现代文学馆,共同主办了题为《颠覆!全球化语境下的汉语诗歌建构专题研讨》的研讨会,几十位重要诗人参加了的会议。研讨会把现代诗歌放在急剧转换的社会背景下进行考察,放在全球化语境下审视“恶搞事件”暴露出来的有关现代诗歌的问题和矛盾,并对中国整个文化环境问题进行了讨论。

2007年5月之后,人们开始纷纷重新评价和支持赵丽华。南京大学中文系傅元峰博士认为:“这已经不再是一个诗歌现象了,而是一个网络现象,一个文化现象。” 他认为,所谓的“梨花体”,只是赵丽华很少一部分的作品,而真正代表赵丽华水平的并不是这些所谓的“梨花体”,并且赵丽华也不能代表中国当下的诗歌创作水平。整个时代是浮躁的,这种浮躁态势下,诗歌遭遇恶搞,并非偶然。平民化、大众化和普及化对诗歌所产生的影响,都对诗歌起不到积极影响,并且还可能有损诗歌的审美思想。文化专制的时代,诗歌被利用为宣传工具”。就赵丽华事件而言,傅元峰直言不讳:“需要反思的不是赵丽华和当代诗歌,而是盲目参与的网民们的集体无意识,这就是我们时代的文化浮躁病。”

“她的诗还是有趣的,但是毕竟只是小聪明。”诗人徐勇韬如此表示。“她的诗本身是对经典文本和经典诗意的一个反讽,而网友则又对这种反讽进行了反讽。”女诗人马淑琴也表达了类似观点,“是不是诗歌很难说清楚……现在有很多先锋诗人,写的诗歌连专业诗歌评论家都看不懂,这是一个极端。但要是变成了大白话,一点韵味和意境都没有,也成了一个极端。”

在挺赵与灭赵的混战中,我们发现,众多网站、网民起哄、围观和娱乐本身——其巨大的俗文化能量,大大削弱了诗歌“问题”本身的探讨,却在媒体的“怂恿”下,不断演化为连续的噱头、闹剧。只有少数人真正进入深层次的批评。有网民评论道:这场风波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是必然的,不出现“赵梨花”,也会出现“赵桃花”。其实,赵丽华早已经为这场混战给出了答案。她说:“我个人的好诗标准,依然坚持我以前的观点,那些人性的、客观的、本真的、有奇妙的好味道的、有汉语言的原初之美、有伸展自如的表现能力、给你无限想象的空间和翅膀的诗歌我认为才是好诗。[1]

朵渔在《掌声有请鲁迅先生讲话》中认为,诗歌被公众恶搞,既有咎由自取成分,也有被曲解的因素。恶搞以至于狂欢,对诗人而言是一场悲剧,对公众而言未必就是胜利。很多人并不真正了解他所恶搞的对象,对诗歌也缺乏起码的素养。“梨花体”并非就是一张“馅饼”,它背后有诗人对汉语的体悟。很多人可能一生都不曾读过几首诗,却在恶搞诗人时热情高涨。

王珂认为,“梨花体” 事件和“羊羔体” 事件既是网络时代的“诗歌事件”, 也是“文化事件”甚至是“政治事件”。两次事件都有利有弊,都可能误导诗坛, 损害新诗和诗人的声誉; 也可能通过全民性的大论争, 各种诗学观在既对抗又和解的生态中共生,从而有利于新诗的健康发展。[2]

诗人牧野认为,赵丽华的诗歌,使“浅者不觉浅,深者不觉深”,她在“为诗歌解蔽的过程更像为诗歌大动手术,目的是要保持诗歌的生命, 或者说, 恢复诗的生机。这无疑是在平衡木上做后空翻高难度动作, 没有对诗歌艺术及其技巧游刃有余的掌握以及过人的胆识是极其危险的。”

赵丽华在《诗观我不喜欢诊释的艺术》一文中说,“一直以来, 我感觉我们的诗都太滞重了。我们让诗承载了太多的东西,历史的、 现实的、 命运的、 道德的、 民族传统的、 个人信仰的、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等等。我很想在我的诗中卸下这些负累,让诗轻松一些。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轻松一些呢?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幽默一些呢?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日常一些呢?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把沉重的生活轻松化, 把复杂的世界简单化一些呢?”

王仕强认为,显然, 网友的恶搞主要是出于对无意义、简单化、口水化诗歌的不满, 其中固然有解构和游戏的成分, 但主要的还是抗议和嘲讽。在“恶搞者”与“被恶搞者”,究竟孰是孰非? 在事件的发生动力上, 我们看到,并不是网友闲极无聊,、故意寻衅滋事,, 而实在是诗歌自身出了问题。实在是因为诸如梨花体之类的虚假作品混迹并横行于诗歌界, 才出现了“恶搞”事件,这毋宁说是诗歌外部力量对诗歌发展弊病的一种抵制和纠偏。[3]

其实,网络恶搞事件所贴出的诗歌,是赵丽华2002年刚刚接触到网络时的即兴之作。她想尝试一下转型,她原先也在博客上写到:“如果把这个事件中对我个人尊严和声誉的损害忽略不计的话,对中国现代诗歌从小圈子写作走向大众视野可能算是一个契机。” 但现在赵丽华认为,“我现在有足够的证据说明,整个事件都是针对我个人而来,并不是针对诗歌。”

针对有读者指出赵诗是对艾米丽?迪金森的模仿,赵丽华表示:“艾米莉?狄金森是我极端喜欢的一位……但在创作上,我赵丽华非常骄傲地说,我甚至不愿意重复自己。我说过我宁可走到岔路上去也不会重复别人的老路。”她还表示:“这位网友能够看出我的诗歌与艾米莉?狄金森的诗歌有相似之处,说明他眼光还不错,但用抄袭这样的标题恐怕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眼球,我在自己的博客里也列出了我和艾米莉?狄金森的诗歌,大家可以去对比一下,就知道是否抄袭了。”

总之,针对梨花体网络诗歌事件,所有争论基本分成三派,即倒赵派、挺赵派,和对网络诗歌事件及网民行为进行的反思的一派,他们从多个角度,对梨花体事件进行了论争。事隔几年之后,当喧嚣过后,再回首,我们也许能更从这些事件中看到“只缘身在此山中”时看不到的东西,吸取到对促进中国诗坛进步的有益因素,这才是回顾梨花体网络诗歌论争事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注释:

[1]赵丽华.声明[J].扬子鳄论坛,2006(9).

[2]王珂.新诗的困境——以梨花体事件和羊羔体事件为中心的考察[M].探索与争鸣.2011(1).

[3]王仕强.恶搞 恶炒 恶俗——论作为媒体诗歌事件的梨花体与裸体朗诵[M].北方论丛,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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