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科芳 孙家宝
[摘要]在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的造价管理中,现行定额法是主要的造价管理方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定额法在造价管理中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弊端。本文从现行定额法在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几点弊端出发,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水利水电工程 造价管理 现行定额法 弊端 对策
1.引言
水利水电基础建设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领十分重要的地位,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促进经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水电工程造价管理是项目正确决策的重要根据,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的要害是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立工程造价。其核心新问题就是价格机制新问题,它也是投资宏观决策和进步项目投资效益的一个核心新问题。在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的造价管理中,定额法是一直以来被普遍应用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但是,定额法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环境下,已经很难适应时代的发展和要求。定额法在其造价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弊端,比如脱离实际价格从而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成本等,使得造价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大打折扣。因此,需要对于现行的定额法进行改进和发展,使其能够很好的在造价管理中发挥作用。
2.现行定额法存在的弊端
2.1现行定额法对于价格变动适应能力差
现行的定额法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已经越来越融入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定额法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反应的是某一固定时期和固定生产条件下的劳动耗费量。但是,在目前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市场的价格再也不像过去是由国家来决定的,而是转变为市场的供求双方来决定的,价格不再是像过去一样已成不变。而定额法由于长期不变,对于市场价格的变动反应不是非常灵敏,使得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企业对于价格的变化往往不能做出合适的调整和应对方案。
2.2定额法往往会导致收入与支出的冲突
现行定额法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它在水利水电工程的造价管理过程中,是由国家统一规定,制定工程标准,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这种造价管理模式主要是由事前对于工程造价进行预测,通过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工期,技术水平,成本物价等条件,对于工程造价按照统一的定额和收费标准进行估价和定价。定额和收费标准一经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应,在后期的工程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施工环境和外部条件都是千变万化的,实现规定的定额和收费标准很有可能因为施工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而不再适用于水电工程;而且,定额和收费标准的固定不利于施工企业灵活的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因此,导致施工企业的收入是计划经济的,是实现就固定好了,而其支出则是由市场经济决定的,使得其收入和支出发生冲突,不利于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
2.3定额法中费用繁多,不利于施工企业进行成本管理
现行定额法的费用名目众多,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采用定额法规定的统一定额和取费标准编制报价中标之后,由于其造价方法和费用内容与随后实际施工手段和方法存在很多不一致的地方,导致合同规定的施工单价不能作为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支出的依据。因此,许多施工企业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又要重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和成本的评估和编制,使得费用的名目非常繁多,给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2.4定额法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
现行定额法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在进行造价管理时,是按照统一的规定来管理的,在很多情况下并没有充分考虑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现行定额法将定额和取费标准进行统一的规定,没有考虑到各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技术水平,工程量和劳动生产率的差别,因此使得施工管理太过于僵化,不利于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利于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施工企业的施工进度,技术水平和工人熟练程度都有着很大的差别,每个施工企业都有各自的优势,而定额法却完全将这些因素都忽视了,而将各个施工企业都限制在同一个水平之上,不利于施工企业各自优势的发挥,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充分发挥。
3.现行定额法的改革措施和建议
3.1逐渐使用“实物法”替代“定额法”
“定额法”是目前在国内得到最为广泛应用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但是“定额法”存在着脱离实际价格以至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成本等弊端,因此工程造价计价改革势在必行。作为目前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所广泛应用的“实物法”,适应了这种改革的需要,是未来工程造价计价改革的趋势。“实物法”比定额法最大的优势在于,其更贴近于施工的实际,可以真实和准确的反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成本,费用,利润,从而为施工企业更好的对于成本进行管理提供了科学的造价管理方法,有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有效发挥,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实物法”是造价管理的改革方向和发展趋势。
3.2 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
建立一个统一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强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健全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加快法规建设,规范建筑市场,掩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二要理顺各种工程造价管理主管部门的关系,建立各部门定期的和谐接洽制度,使工程造价管理的标准和指标能够更好地连接、配套。从政府组织管理逐渐过渡到行业协会管理,勉励设立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国家部门对政府和非政府投资离开管理。
3.3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单位对于施工企业的造价管理要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由微观的经营决策管理向宏观的调控转变,在造价管理中,以市场为导向,以价格为手段,超越计划经济时代的定额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造价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对于水利水电市场信息和数据等资料的统计和分析,从而为造价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从宏观上对于水利水电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使管理模式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
4.总结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也越来越融入市场化的大趋势中来。定额法作为计划经济时代工程造价管理中常用的手段和方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要求。因此,必须对传统的定额分析法进行改革,分析其弊端,加强造价管理模式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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