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智平
【摘 要】中国古代赈灾的主要措施包括赈济、赈贷、赈粜、施粥、蠲免、罢官籴、招商、工赈、劝分等多种。古代赈灾措施的推出不是偶然的,其主要动因,一在于传统重民思想这一理论基础,二在于国家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今天看来,古代赈灾值得珍视的经验主要是:1.必须把赈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2.赈灾必须治标与治本相结合;3.赈灾必须注重调动民间积极性;4.赈灾救助必须注重发挥经济手段的作用。
【关键词】赈灾;措施;动因;经验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严重的自然灾害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危及社会的稳定,因而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抗灾赈灾,实施了一系列相应的措施。这些措施对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也对当今抗灾赈灾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
一、我国古代赈灾的主要措施
在某种程度上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与灾害斗争的历史。在这一斗争中,我国人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总结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赈灾措施。
1.赈济。是将救灾物品无偿提供给受助者的一种方式。主要是赈给食物等生活必需品,目的在于帮助灾民度过临时性的生活困难。赈济包含赈粮、赈物、赈款三种形式。
2.赈贷。是将救济物品(通常为粮、种)以借贷的方式暂时性给予受助者,以帮助其摆脱困境的一种方式。
3.赈粜。是将救济米粟低于市价卖给受济者的一种方式,属于有偿赈济。粮食来源为仓储谷米,或从外地购买调运,或存粮富户捐出。朝赈主要用常平仓米谷,“其法在于平准市价,默消闭粜之风。如市价三十文一升,常平只等籴时本钱或十五六至二十文一升出粜”。
4.施粥。是对受助者施以稀粥以维持最低生存需要的一种方式。其起源甚早,可追溯到战国时代。《礼记·檀弓》载:“昔者,卫国凶饥”,公叔文子“为粥与国之饥者”。
5.蠲免。或称蠲放,即官府免除应征赋税及所欠官府钱物。先秦时期已有类似做法。《周礼·地官》:“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二曰薄征。”即减少税赋征收。减免赋税、徭役,这也是两汉政府在震后常用的赈灾措施。
6.以工代赈。简称工赈。施赈者借此完成某项工程,如筑堤、筑城、修路、修建官舍学宫、疏通河渠等,受赈灾民通过劳动获得一份钱粮养家糊口。此法不见于《周礼》,但春秋时已有行之者。
7.劝分。即劝谕有力之家无偿赈济贫乏,或减价出粜所积米谷以惠贫者。春秋时已有类似举措,西汉则正式采用。汉武帝时,山东水灾,“遣使虚郡国仓廪以振贫民,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贷”。
二、我国古代赈灾的基本动因
通过上面的叙述可知,我国古代的赈灾措施是非常丰富的。然而古代赈灾措施的推出不是偶然的,其主要动因,一在于传统重民思想这一理论基础,二在于国家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
理论基础:传统重民思想。重民思想产生于商代。《尚书·盘庚上》记载,商王盘庚曾强调指出:“汝克黜乃心,施实德于民”。并明确提出了“重我民”的要求。 孔子、孟子继承了殷周以来的重民思想,提出了“德政”、“仁政”的主张和要求。唐太宗李世民也曾多次对身边的大臣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
现实需要:促使国家长治久安。扶危救困,拯救生灵其根本目的还是在于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凝聚民心,以更好地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维持封建国家的长治久安。
我国古代的赈灾措施丰富多样,在赈灾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对我们今天抗击各种自然灾害、尽快恢复灾区人民的生活生产秩序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1.必須把赈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古代统治者为保证赈灾活动的有效开展,陆续总结出了一系列经验性的规范,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这在先秦时期的《周礼》、《管子》等典籍中就有具体的记载,而《荒政则》则是我国古代赈灾法规的集大成者,是我国古代赈灾法制建设步入成熟的标志。当今时代,自然灾害频发,我们应当借鉴古代行之有效的做法,未雨绸缪,做好各种应对预案,建立并完善各种程序性、制度性规范,对灾害呈报、灾害查勘、灾民登记、灾民赈济作出尽可能细致的规定,同时明确对有关政府部门和官员的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
2.赈灾必须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我国古代各时期在赈灾活动中通常能综合运用各种赈灾措施,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从而提高赈灾效果,其中的一些方法在当今也仍有借鉴意义。
3.赈灾必须注重调动民间积极性。毋庸置疑,实施赈灾措施的主体是政府,用于赈灾的主要物资应由政府提供。但由于有时灾难极大,单靠政府的力量不能有效解除灾情,所以还需采用各种办法调动民间力量,如汶川大地震举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实行的救援行动。
4.赈灾救助必须注重发挥经济手段的作用。古代官府作为一种权力机构,在管理经济中总是倾向于用权力代替经济手段,从宋朝开始,赈灾救荒的总体发展趋势是从国家单独承担朝着调动市场、动员社会的方向转变,这是一个逐渐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过程,是中国古代赈灾传统的一次重要转型。这一变化无疑是积极的、富于革命性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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