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晖
摘 要: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用水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以洛阳市重点用水单位用水效率监控管理工作实践为研究对象,分析洛阳市对重点用水单位用水效率进行监控管理的具体手段和方法及取得的效果并提出问题和建议,对开展用水效率监控工作,提高用水效率具有借鉴作用。
关键词:用水效率 重点用水单位 监控管理 洛阳市
中图分类号:TV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5-121-02
随着我国经济与人口的持续增长,水资源短缺与利用效率低下并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我国已开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洛阳市作为传统的重工业城市,在实现工业化高速增长的同时,其粗放型、高消耗、高污染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使洛阳市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大。落实用水效率红线管理政策,研究探索对洛阳市用水效率进行监控管理的具体手段和方法,实现对用水过程的管理,强化监督,对提高洛阳市的用水效率和用水管理水平,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洛阳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 洛阳市用水效率基本情况
洛阳市用水效率指标和国内城市的对比,见表1。从指标的对比情况可以看出,洛阳市的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都还处于较低水平,用水效率的提高还有很大的潜力。
2 洛阳市用水效率监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洛阳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现有的管理基础上,探索编制了《洛阳市重点用水单位用水效率监控管理方案》并在筛选出的单位试行。
2.1 《洛阳市重点用水单位用水效率监控管理方案》
2.1.1 《方案》确定了计划-监控-总结反馈的监控管理模式
在计划环节建立用水单位管理档案,使用水单位对自己的用水节水基本情况进行细化整理,使管理部门了解用水单位的用水规模和用水水平,作为今后管理的依据。在监控环节,分行业设计了洛阳市农业灌区、工业企业、大生活用水(学校、服务行业、居民社区)用水效率重点监控单位用水情况月报表。月报表填报项目分行业全面反映监控单位的用水情况及该行业监控指标涉及的内容。重点用水单位以月报表的形式上报,月报表采用零报告制度。总结反馈环节管理部门对重点监控单位用水效率情况进行意见反馈。管理部门对采集的监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比监控指标形成监控意见,将监控意见反馈给重点用水单位,督促单位进行整改,提高用水效率,完成整个监控管理过程。
2.1.2 《方案》确定了洛阳市重点用水单位用水效率监控指标
对重点用水单位用水效率进行监控,需要建立洛阳市重点用水单位监控指标体系,明确对各行业的监控指标。指标体系的设计立足于现实统计基础,指标的设置尽可能利用现有的统计、实测资料,指标要具有科学性、可比性、获取性。根据以上指标选取原则,《方案》确定了洛阳市重点用水单位用水效率监控指标:农业为亩均灌溉用水量和灌溉水综合利用系数;工业为产品用水单耗、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生活用水为人均用水量。
2.1.3 《方案》确定了洛阳市用水效率监控重点用水单位
重点监控大中型灌区选择以灌区有管理机构,基础条件好,技术条件较好为选择标准。
根据洛阳市的行业分布情况,以行业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比重大小,选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饮料生产5个主要行业作为洛阳市工业重点监控行业。在这5个工业重点监控行业中,选择工业用水量大、城市区已纳入计划管理、具有行业代表性和管理基础好、计量设施比较齐全、经过水平衡测试的5个工业企业为重点用水监控企业。
对城镇大生活用水,重点选取了宾馆服务行业、大专院校和居民社区作为重点监控行业,在这三个不同用水模式和管理方式的行业中选取规模较大、管理比较规范、三级计量比较齐全的2所高校,2个星级酒店,2个居民社区作为监控管理单位。
2.2 监控管理工作取得的效果
按照《监控管理方案》的要求,通过建立管理档案,采用月报表→统计→形成意见→反馈的管理监控模式,使各用水单位了解到自己的用水效率水平和管理目标之间的差距,促使各监控单位通过安装计量设施、开展技术改造、实施节水改造,完善用水管理制度等手段,提高用水效率。
对重点用水单位进行的监控,一方面督促用水单位加强管理,节约用水,另一方面管理部门可对监控结果进行运用,包括了解行业用水水平、制定用水政策、采取管理措施等。下一步可将监控结果提交管理部门,将监控结果与具体的管理行为结合,运用到计划管理、考核评先等管理工作中。
3 对用水效率监控管理实践的思考
洛阳市对用水效率监控管理工作进行了实践,取得了一定监控效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在运行过程中也发现了许多问题需要研究、改进和完善。
3.1 完善用水效率管理的制度体系和评价体系
从现行的节水法规体系来看,从水法到地方节水法规,对用水效率都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缺少具体的规定条款,造成在具体的监控管理工作中法律依据的缺失。
对用水效率进行监控管理,就必然要对监控单位的用水效率进行评价。目前能应用的评价标准只有用水定额。定额标准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省级标准等不一。只从用水定额单项指标来评价用水单位的用水效率既不符合现实情况又不科学合理。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用水效率如何评价,缺乏统一权威科学的评价体系指导,应尽快建立用水效率综合评价体系。
3.2 监控管理部门的选择应符合当地的管理模式
以洛阳市的情况为例,市区、县区、灌区的用水单位管理分属市节水办、县区水利(务)局、水务局农水口等不同水务系统内部部门,监控工作应依托各部门的业务分工,充分利用现有管理力量,采取统一的监控模式,分散管理。
3.3 监控手段还应继续完善,监控基础工作仍需要加强
目前采用的月报表→统计→形成意见→反馈的管理监控模式是根据洛阳市的实际情况,结合实际工作中多年计划管理的经验设计的,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但数据的来源过于单一,难于保证数据的质量和真实可靠,应当考虑应用实时监控等先进监控手段。分级计量设施不完善,严重影响了监控工作的质量,尤其是农业灌区。人员素质的高低也决定着监控工作的效果,应加强培训,从各方面提高管水人员素质。
用水效率监控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具体工作,牵涉面广,从管理部门到用水单位都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制定出符合现实情况、切实可行的监控管理模式,强化用水效率监督管理,提高我国用水效率的管理水平,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水资源公报2010[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1.
[2] 洛阳市统计局.洛阳统计年鉴(2010)[G].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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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许新宜,王红瑞,刘海军,等.中国水资源利用效率评估报告[R].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