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珊珊
【摘 要】在媒介融合的环境下,手机媒体在传播信息方面发挥着巨大的功效。当然,手机媒体在改变人们生活的现状下,也面临着许多生存瓶颈。本文基于媒介融合的环境,对手机媒体传播信息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向做了分析。
【关键词】手机媒体 信息传播 媒介融合
一、手机媒体概述
1、手机媒体的内涵
广义上的手机媒体是指所有基于无线通信和互联网技术的,负载、传播信息符号的个人移动信息终端以及与之相关的传者、传播机构或组织的总称。狭义的手机媒体是指以手机为视听终端,以手机上网为平台的个性化信息传播载体,它是以分众为传播目标,以定向为传播效果,以互动为应用的大众传播媒介。①它被认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之后的“第五媒体”。
2、手机媒体的特征
(1)普及性高。据国内知名市场研究公司的数据,中国的手机用户已于今年3月突破10亿大关。中国工信部最新发布的一项统计公报也显示,截止2011年底,我国手机普及率达到了73.6部/百人,比2010年提高了每百人9.2部。②
(2)使用便捷。使用便捷是手机媒体的优势所在。与其他传统媒体相比,手机媒体使人们的活动场所自由化,因为这一特性,人们实现了随时、随地、随意获取信息,充分利用了零碎时间。
(3)功能强大。手机在保持通话、短信的功能下,还可以上网、拍照,录音、听音乐、收听广播等等。使用手机媒体不但可以随时随地获取最新的新闻信息,还可以收听、收看声像画面。当受众发觉对其本身有价值的信息时还可以及时存储,反复查看。
二、媒介融合下手机媒体信息传播的优势
1、媒介融合的定义
广义的“媒介融合”包括一切媒介及其有关要素的结合、汇聚和融合,不仅包括媒介形态的融合,还包括媒介功能、传播手段、所有权、组织结构等要素的融合。③
首先是传播技术的融合,即两种或多种技术融合后形成某种新的传播技术,新传播技术具有多种技术的特点又具有其特殊性,由融合产生的新传播技术和新媒介的功能大于原先各部分之和。④我们可以把媒介融合理解为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起初的媒介融合可能仅限于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之间的融合,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媒介融合的形式又出现在了互联网与电视、报刊等传统的大众媒介中,手机媒体的出现促进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手机报、手机电视等正是手机新媒体与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融合。
2、媒介融合下手机媒体信息传播的优势
基于传播技术的发展,“媒介融合”已无处不在,在这种环境下,手机媒体的优势更加凸显:
(1)传受双方互动性强。媒介融合时代,受众角色的变化是在信息传播互动基础上的最大特性。受众成为内容制造者和主动传播者。我们知道,双向传播是人际传播的显著特点。使用手机媒体,不仅可以随时随地接收信息,还可以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反馈给媒体,从而为媒体的工作带来了很多便利。
(2)信息传播方式多样化。手机媒体的传播方式有文字、声音、图像、网络、视频等,这些传播方式都已经被受众所接受且习惯运用起来。随着电子传播技术的发展,手机媒体在信息传播的规模、速度和效率上都有了进一步的拓展。
(3)跨地域传播,实时性强。依靠现代通信网络和终端,各种媒介将其一体化的功能赋予手机媒体上,无论是在偏远的山区,还是在繁华的都市,手机媒体都可以跨越时空满足受众获知信息的需求。另外,手机媒体可以做到实时传播、同步传播、连续传播。
(4)信息覆盖面广。在如今庞大的手机用户群体下,通过手机媒体传播信息,其接受面非常广。传播是一个发散的过程,传播在无序中存在有序,传播不仅能创造“蝴蝶效应”,也能被“蝴蝶效应”所影响。⑤
(5)传播内容短小精悍。从传播过程的性质来看,大众传播属于单向性很强的传播活动。⑥手机媒体把单一的信息传播给成千上万的受众,针对不同受众的特性,信息内容分类细化到财经、娱乐、音乐、科技等。由于受手机屏幕及存储空间限制,通过手机媒体传播的信息往往是简练的。
三、媒介融合下手机媒体信息传播的现状及改善策略
1、媒介融合下手机媒体信息传播的现状
作为手机媒体的受众,人们既可以收听广播节目,还可以传输声音、图片、实现网上购物等,使用手机媒体传播信息充分展示了互联网时代信息传递的迅捷。但在使用手机媒体传播信息的过程中,也不能忽视其带给社会的负面影响。
(1)信息传播的随意性影响了内容的真实性。手机媒体的使用者往往会从自己的喜好出发向外发布一些带倾向性的信息,另外,他们向外传播的信息也许只是他们所看到的表象部分,对实质内容并不了解,这些就会影响信息内容的真实性。2008年四川广元的蛆虫橘子可谓是上了手机媒体传播信息的“当”,一条信息通过手机媒体的随意转发,最终导致那年柑橘市场的冷清,也让四川的橘农亏损不少。
(2)信息量大,信息污染现象严重。随着互联网信息的爆炸,通过手机上网的用户也日渐增多,在媒介融合的环境下,使用手机媒体可以接收到来自其他传统媒体发布的信息,这样大的信息量势必会造成色情信息、虚假信息和破坏性信息等的泛滥。每个人的是非观和价值观不一样,作为受众其判断信息对错的标准也不一样,通过手机媒体传播的误导性信息不仅干扰了手机用户的生活,还危害了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加大了社会管理的难度。
2、改善策略
(1)加强立法,监管到位。目前,中国手机媒体服务业的监管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完备的立法体系,政策法律的滞后严重阻碍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电信条例》是中国目前唯一的一部专门调整电信关系的综合性法律文件,但是,其权威性和监管力度难以满足中国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需要。⑦因此,手机媒体急需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另外,对手机媒体业务的内容监管应该是新媒体监管工作的重点。
(2)强化运营商的责任意识。在手机媒体产业链中,信息与应用服务提供商的各种服务,都必须通过运营商的相关网络提供给用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不良信息传播治理的通知》的规定,电信运营企业对于信息安全的规则是,“谁经营、谁负责”。而早在200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对运营商提出的监管要求中就包括:事先进行内容审核、加强日常技术监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等。⑧
(3)加强宣传和教育管理。手机媒体作为信息传播和交流的工具是开放性的,相关部门应该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对社会公民进行实时的宣传,强化他们用手机媒体传播信息的意识,鼓励其传播真实、健康、有益的信息,防止传播虚假、庸俗、污秽的信息。建议用伦理道德规范这样软性的手段,提高手机媒体用户作为传播主体时的自我认知和高度自律的认识水平,树立正确的媒体观念,为每一次的传播行为负起相关的社会和法律责任。
四、媒介融合下手机媒体信息传播的发展趋向
目前,手机是所有媒介形态中普及性最广,最为便捷的媒体平台,它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手机媒体集四大传统媒体的优势于一身,在人类的媒介发展史上带来了一场有关视听方式和传播模式的革命,今后依附在手机媒体上的各项功能将会一一实现并得到扩展。
今后的手机媒体在保证其信息传播的潜在优势上还会进一步有所发展和创新——信息传播是双向的、互动的,手机媒体将会更加注重受众对信息传播的互动性要求,强化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交互性”优势;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和民主化程度的提高,信息传播的主动权发生了转移,在今后信息监管体制完备的条件下,信息的真实性得到保障,会出现手机媒体用户“传受一体化”的现象;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支持的手机媒体信息传播活动中,海量的信息曾颇令受众烦恼,所以手机媒体信息传播也会朝着定制方向发展,避免了受众被信息“淹没”的可能。
参考文献
①⑦李丹丹:《手机新媒体概论》,中国电影出版社,2010:23、261
②《我国手机用户突破10亿 专家:形成良性竞争态势》,http://finance.p-
eople.com.cn/GB/70846/17285116.html
③http://baike.baidu.com/view/
1107247.htm
④许颖:《媒介融合的轨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8
⑤朱海松:《第一媒体—手机媒体化的商业革命》,广东经济出版社,2011:85
⑥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12
⑧《谁纵容“手机黄祸”泛滥?专家:运营商负法定责任》http://news.sohu.com/20091127/n268502410.shtml
(作者:湖北大学文学院传播学专业2012级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