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官
实在太可怕
Q:以前总是特别痛恨贪官,总觉得“没有能力不可怕,贪污受贿才可怕”。读了贵刊2月上的封面报道《深度问责》才发现,原来庸官的可怕之处竟不弱于贪官。某些政府官员,为了怕担责任,总是奉行“能不管就不管”的办法,疏忽了日常管理,对老百姓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才会导致突发的恶性事件。
A:小编听过一个词儿,叫“庸常的罪恶”。很多问题,例如垮桥、煤矿安全事故等等,问题都是众所周知的,但就是因为一些主管官员的懒惰、无为,才使得此类事件频发。其实老百姓的要求真不高,官员们敢于管好自己该管的,就能避免太多的悲剧。
女检察官蹲守
犯罪嫌疑人家属记
Q:作为一名检察反贪战线上的女干警,身处综合科干着内勤的活,如果不是因为人手少或案情涉及女性的需要,而真正参与侦查办案、体会什么叫风里来雨里去的外调并不多。记忆中,只有那次“蹲守”,让我对外出调查取证有了一回真实体验。
当时县建设局的“一把手”项某被立案调查。为防止其妻祝某闻风后转移受贿款物,同时更为了快速获取其贪污受贿的犯罪证据,我和司机小杨临时受命,天还不亮便开车到其家门口进行“蹲守”。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猫”在车内的我似乎能清晰地听见自己手表上的指針“滴答滴答”游走的声响,脑海中不时出现祝某各式各样的开门景象,虽然两眼急得往外冒火,但我还是硬挺住,没有下车,耐住性子死死盯着眼前不远处的那一扇门会早一些时候敞开。只有此时,我始才觉得时光竟然会如此漫长,焦虑竟然会如此折磨人,分明体会到了什么叫焦急等待、什么是全神贯注、什么是耐力考验。
就这样足足三个小时过去,我浑身似乎都僵硬了。那扇门,终于打开了,走出门来的祝某根本没有觉察到尾随其后的我们。她先是来到离家不远的一处银行储蓄所,尔后又来到一家信用社,最后走进距城中心约三里的安居小区,上了她自己的娘家。她的这一切,丝毫没有逃脱我和小杨的视线,皆被我们尽收眼底。(山东沂南县检察院 胡金华)
A:小编只想说一句话,巾帼不让须眉。
建房子出事故
三方责任该如何划分
Q:我有一农村自建欧式房,因为所搭建的架子问题,导致我雇用的安装欧式水泥构件的工人摔死。因为所雇用的工人不是长期做事,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今年搬迁工厂等诸多麻烦事导致没有为其购买保险。请问房主、搭建架子的负责人和本人三方责任应该怎样划分?
A:这可能需要划分两种情况来看。如果你是以个人身份雇用的这个工人,那么你和他之间的关系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中的规定,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假如你是以单位的名义雇用这名工人,则该单位与工人之间有可能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则该工人的死亡有可能构成工亡。单位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该工人做赔偿。这种情况下,无论该工人对这次事故是否有过错,单位都须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