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振
上帝的馈赠
在18世纪的英国诗人库柏(Cowper)看来,上帝并非简单地创造了乡村,而是通过乡村馈赠给人类另一个可以触及的天堂,因为较之充满欲望的城市,乡村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处远离尘嚣的、可以净化心灵的净土。那么,何为乡村呢?乡村(Village),亦称农村,是指具有特定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经济条件,受城市影响较小,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人口聚居的区域。
英国乡村的形成可以追溯到大约1500年以前,当时移居英格兰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砍掉森林,以一片耕地或一方水塘为中心,建立起定居点。后来随着基督教的传人,或者军事防御的需要,这些定居点就开始以教堂或城堡为中心发展起来,逐渐形成了独具英伦特色的乡村。
在英国乡村,数百年前的教堂或古堡坐落于中心位置,几经修缮后,依然能看出当年的模样。街道两旁独门独栋的庄园别墅,设计古拙质朴;房前屋后的花园里,四季姹紫嫣红,鲜花长开;空气里飘散着醉人的芬芳,混杂着泥土和苜蓿的清香。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下,红黄相间的落叶安然飘落;明净的池塘里,天鹅游弋,颤动的倒影映照其中。居于乡村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富有规律,节奏舒缓,可静观太阳从叶缝里筛下满地的光斑,飘忽不定,或听任月光在树林里静静地洒落,无声地穿行;不远处的池塘和田野,随风泛起粼粼微波,层层麦浪,传来声声蛙鸣,阵阵麦香。万物都在井然安宁的秩序中享受着一方土地独有的自然的恩宠。这便是英国乡村能净化心灵的原因,也是其魅力所在。
英国文学作品中的乡村
从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开始,英国文学中一直弥漫着长达数世纪之久的乡村书写传统。对于乡村生活,许多英伦作家也都曾悉心地描绘过,从乔叟到华兹华斯,从莎士比亚到简·奥斯汀,无一例外。莎士比亚将英国乡村称为“另一个伊甸园,半个天堂”,而莎翁戏剧和诗歌中从不缺乏对这个伊甸园里草木花卉的赞美。而以华兹华斯为首的湖畔派诗人则不断地在田园中寻找安慰、归宿和理想,在田园中不断地完善自己。英国的经典小说家也总是将乡村庄园作为展开故事的地方——这里是推理的舞台,更是爱情的田野。
“这是七月初的一个宁静、暖和的日子。当你望着窗外掠过的这片埃塞克斯的平野时,它沐浴在午后的阳光中,显得如此青葱,如此宁静。”然而,在如此优美的乡村,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和蔼的庄园主人遇害,命案还会发生。
这是被誉为“推理小说女王”的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的作品里的典型情节。借助英国维多利亚风格的庄园的神秘气氛,最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常常发生在柯南道尔笔下的乡村庄园中,在格兰其庄园、巴斯克维尔庄园,福尔摩斯都曾大显身手过。
由于英伦乡村的自然、生态、灵气十足,因而被喻为爱情的田野。这里除了缜密的推理,还有浪漫甜蜜的爱情。
“绿草如茵的平原,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蜿蜒流淌的清泉,古拙威严的城堡、雕像,时隐时现的丛林绿篱,用花草精心装饰的乡间小屋……阴霾的清晨,达西先生走出自己美丽的庄园,跨过起伏的山丘,在清晨的薄雾中走向伊丽莎白的家,对她说:‘我爱你!”
这是英国小说家简,奥斯汀(Jane Austin)在《傲慢与偏见》中的一段关于乡村的描写。其作品在经历了英国文学史上几次“趣味革命”以后,依然以其独特的乡间庄园风格吸引着不同时代的广大读者。奥斯汀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用真实而细腻的笔触,形象地刻画了乡村生活的一幅幅场景,引人入胜:聊天,跳舞,喝茶,会客,在富有浓郁古典气息的庄园生活中展现绅士淑女间的一场场婚姻和爱情风波。由于她执着地以当时尚未受到工业革命冲击的乡村中产阶级生活和思想为题材,其社会风情画似的乡村庄园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了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能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英国人的乡村情结
在英国著名记者杰里米,帕克斯曼(Jeremy Paxman)看来,住在乡村,是每一个英国人内心深处的梦想,也是英国人最理想的生活方式。
在19世纪日不落帝国时代,那些身处异国离乡万里的英国人在思念故乡时,会把英国凭空想象成带有浪漫色彩的乡村国度。在两次世界大战最艰苦的岁月里,当战壕里饥肠辘辘的英国士兵收到印有教堂、田野和花园的村庄明信片时,所受到的鼓舞远胜过无数次的高唱国歌以及挥舞国旗。时至今日,整个英国还保持着一派迷人的田园风光,一如数百年前英伦诗人和作家吟咏和描绘的模样,充满田野气息的乡村风光依旧遍布英国各地,自然的清新芳香依然飘溢英伦三岛。
在1650年写就的《乡村生活》(The Country Life)一诗中,英国女诗人凯瑟琳·菲利普斯(Catherine Phillips)曾以动人的笔调吟咏乡村生活:“多么神圣啊,多么纯洁,这乡村的生活!”乡村所孕育的美好、简单而宁静的生活方式令久居伦敦这样的城市的人们羡慕不已。对于那些不得不住在城市里的英国人而言,无论贫富,都怀着同样的人生理想,那便是在有生之年,拥有一处属于自己的“桃花源”——在远离都市的乡村购买一座恢弘的庄园。庄园内的花木修剪整齐,池塘里天鹅游弋,极目望去,远处高山上的皑皑白雪尽收眼底。英国人颇能领悟这种亲近自然的乡村之美,对乡村野趣也热爱非凡。他们或在闲暇之余,修剪花木,旅行远足,骑马捕狐;或在夜阑人静之时,靠着温暖的壁炉读书看报;或在一个红霞漫天的午后,吃着糕点,一杯接一杯地品着下午茶。
如果没有条件在乡下购买庄园的话,选择童年的故乡或者是风景优美的乡村租房度假也为大多数英国人所钟爱。对乡村度假的喜爱已经融入了英国人的灵魂和血脉,而并不仅仅局限于中产阶级的小资情调。从工业革命后期开始,英国人就养成了每年到乡村定期度假的习惯。从苏格兰高地的广袤清凉,到英格兰中部的山色湖光,再到南部沿海的波涛汹涌,都是英国人度假的好去处。他们坚信乡村是肮脏城市的避难所,自然是烦嚣世界的伊甸园。每逢假期,他们都会选择远离都市,逗留于大小村庄,游览城堡别墅、农房村舍,漫步园林,沿树篱和青葱小道缓缓而行,流连忘返于乡村教堂,安享乡村的自然、惬意和美好。
英语中有这样一句谚语:“一个家庭离开伦敦50里者,可历100年之久;离开伦敦100里者,可历200年之久。”在保守的英国人看来,冷清僻静的寂然之处,才能找到这个民族最尊贵的东西,也能由此生出牢靠的美德和纯净的欢快。英国人早已意识到,城市的浮华与喧嚣,已经无法安置自己的心灵了,唯有乡村的安谧与宁静,方能带给灵魂以长久的安宁。较之都市,英国人更认同乡村的生活方式,乡村生活被看作是古老英国留给现代生活的遗产,弥足珍贵。他们对乡村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浓情厚意,在其心中,乡村,早已成为英伦之魂的栖居之所,神圣、高贵而永恒。正所谓:
恢弘古堡映夕霞,午后青瓷品红茶。捕狐赛马乐陶然,乡村野趣目无暇。
绿草如茵碧水流,桃源深处宜为家。远离都市喧嚣地,英伦之魂在乡下。